小说里,一说到穿越到森林不是莫名其妙的获得了传承,就是遇到了超级贵人,然后救了他一命。
是女的日后一定会以身相许,是男的日后一定会帮你帮到底,但那终究是小说。
现实从来的是如此的残酷,况且李誓自认为自己绝不是**丝一枚。
他就读于麻省理工学院,世界大学生机器人竞技大赛两连冠,四个超级跨国公司已经敞开了大门等他进来。可是如今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样一个鬼地方。
李誓到了森林不是被狼追,就是遇上山贼,差点命都给丢了。好不容易逃出了森林,却发现茫茫原野他竟找不到人烟。
风苍凉的吹着,一望无际的原野之上,草如海浪的翻滚着。碧空无云,反倒让这个孤孤单单的走在草地上的年轻人心里万分沉重。
年轻人一头漆黑的头发,只有留海还算整齐,整体看上去就有些凌乱了。
他长着一张略显柔和的面孔,一双眼睛清澈的就像海天一线。他身材修长,身穿白色的衬衫,黑色长裤。
于草原温柔的绿色之上,他的身影实在是太显眼了。
李誓的步伐已经是相当的凌乱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张破破的船帆,虽然不会被风吹走,却轻飘飘的。
他一寸一寸的向前挪动着,接近两天滴水未进,食不果腹的日子让他的体力几乎要消耗殆尽。他几乎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流动变得滞缓,肌肉就像快要冻结了一般的僵硬。
但是头望去,满眼都是这空荡荡的草原,它就像深渊那不可直视的最深处,光是看着就有一种会跌入其中的感觉。
而且,跌下去后便再也爬不起来了。
他怕,怕又一阵风会把他吹倒在地,因此他的每一步都像是长枪扎入地面,如同树生了根一样。
还不能倒下,还不能……
他满脑子都是这些话语。现在,他的大脑就像是咆哮到发热的引擎。饥饿和疲劳就如同猛兽,狠狠地在心脏上抓咬,让李誓每一步都觉得自己的心脏在释出一排排鲜红的血迹。
分明是一片碧空无云的正午,可在李誓眼里却像是孤独无依的黄昏,连太阳都被湮没在乌云的黑海里,一切都是如墨般的黯淡无光。
暗淡的色彩正在侵蚀着他的视线,心脏的跳动逐渐的更不上步伐的节奏。
终于,他还是扭了脚腕,猛地摔倒在地。冲击透过骨骼传导到心脏,沿着血管传入脑海,击碎了最后一丝防御,让他就这么沉沉的睡去了。
睡意如同安眠药,又如同沉重的锁链,绑住了他的意识与他的身躯,带他进入了梦境。
时间停滞了,就像直线的两端无限的延伸着。
李誓猛地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一片从未见过的景色。天空中挂着一条永不断流的银河,千万颗星辰顺着眼角的余光轻轻地划过。
他觉得自己就像置身与宇宙的怀抱。
倒在一个虚无的平台上的李誓缓缓站起了身来。忽然间,大脑深处一整剧痛疼的他不由抬手扶住了额头,疼得他不由咬紧了牙齿。
卡嘎嘎……
这时候,这个空间产生了一种微妙地震动。
李誓强自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篇奇妙的空间,它正在发生变化。星空就像一面融化的镜子,开始扭曲变形,渐渐的一排排书架出现在李誓眼前。
上面摆满了厚重的书籍,精心装订的外壳上是一连串让人看不懂的奇异文字。
而当这些书架不再出现的时候,李誓的头也不痛了,忽然间凭空一闪,一本黑色的羊皮书出现在李誓的面前。
他将其接住,然后书上的发光的文字开始变化,最后变成了中文,上面写着:打开它。
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指令,让人心里实在有些不安。可是李誓是一个扛不住好奇的人,他终究还是打开了这本书,翻动了厚重粗糙的纸页。
一束光划破了黑暗,如破晓如烈朝,充斥了李誓的眼睛。他觉得自己的大脑正在被不断撕扯,裂口里溢出了血,头盖骨出现了冰裂。
接着这种撕裂感从大脑中央向四周扩散,如同藤蔓一样爬满了李誓的身躯。
终于他难以忍受这样的痛苦,睁开了眼睛。
眼前是一片碧蓝的天空,云彩安然的在天空漂浮移动。鼻腔里充斥着青草芬芳,他觉得自己几乎都被埋在了青草的汪洋中。
身体轻轻地摇晃,喀拉拉木石相撞的嗡鸣。
清风徐徐的吹过,唤醒了李誓的意识。
车?我在车上吗?不,不对,完全没有汽车的封闭感,那么我是在哪儿?草原?
李誓理顺了自己的记忆,接着缓缓做起了身子。他茫然的看着四周,仍旧是那空旷的草原,可不同的是草原正在不断的流动。
或者说,程澈是被放在了一辆马车上。
“醒了?年轻人?”
李誓闻言,转过头看着这位赶马老人的背影,回过头来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谢谢。”
老人背对着李誓点了点头,慢慢地说道:“那就好,差不多我的村子也快到了,年轻的冒险者……”
老人说到这儿,才转过头来露出一张慈祥的侧脸,他说道:“要不要到我家去坐一坐?”
李誓这一次没有答话,低着头,很混乱。他转过头朝着前方看去,有一座城市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而老人见李誓没有回答,于是又说道:“也罢,如果改变主意的话,可以来比斯特街来找我,放心我不会让你白住,你得工作。”
听到老人这样说,李誓觉得安心了些,然后才说道:“万分感谢,可能的话,会的。”
老人面带笑容的点了点头,接着在小镇的入口放下了李誓。
喀拉拉。
马车的车轮在凹凸不平的石砖地面上滚动,马车略带颠簸的消失在了李誓的视野中,来来往往的行人淹没了李誓的视野。
李誓开始打量起这个小镇来,建筑物大多像方块一样,和现代建筑物相似,不同的是上面的装饰充满了浓浓的欧洲中古世纪艺术风格。
行人的装束,也偏向欧洲中古世纪。
他不清楚自己在哪里,而现在他更加不明白了,因为这里不是他所熟知的任何地方,他所学习的一切都告诉他这里没有他认识的任何东西。
这时候,李誓的闹钟忽然蹦出一个荒唐,却又让他不得不相信的念头。
这里是……
——异世界。
他觉得有些荒唐,于是准备调查这个小镇的情况。他迈开步伐朝着小镇更深处走去。
道路并不平坦,石砖所铺的地面还存在着许多的缝隙,异种古朴的老旧感几乎就从石缝中溢出。
“喂喂,听说没有啊,阿洛泽街那边温切尔家的面包店,现在连贵族都在光顾呢!”
“是啊是啊,我听说那个冒险者给他们许多指点哦,什么包装啊,什么尊贵糕点啊……”
“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那个人的名字很奇怪。”
“嗯?”
“兹桌、不对,那个字的音好难发啊,叫叫……曹……卓,对,曹卓!”
哈?
李誓刚刚听到包装这个词汇的时候,觉得很惊讶,他没想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了这种概念。可是当他听到那个“冒险者”名字时,不由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