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泰犹豫着迟疑地说:“茄子,我总觉得,和你在一起,是不是交友不慎了些……”
“怎么。”我一边准备摩托车头盔、专业的采摘蜂蜜专用的面纱,长袖衣裤和合脚的水鞋,一一检查妥当。
成泰说:“要不咱们不要去了。每次邓超不在的时候,我们都会多多少少闯些或大或小的祸事出来。”
我鄙夷地看着他:“没他你还活不成了?你还是不是男人?”
成泰说:“我不是男人,那这套面纱,可是我冒着被蜂垫的危险,从山上养蜂人那偷来的!”
我心里其实很是感激,嘴上却说:“偷也不偷成套的,整的不伦不类的!”
成泰说:“茄子!你……”
“好啦。为你的勇敢点个赞啦!么么哒!不要生气啦!来嘛!讨厌!”我哄孩子般地哄他。
成泰很是无语的样子:“为你喜爱的人冒这么大风险,我是秀逗了还是脑子进水了。”
“没什么。被门夹过的核桃吃多了而已。”我淡然地披上面纱。
成泰看着我,脸上表情怪异无比:“茄子,他真的值得你冒这么大的风险?”
我点点头,坚定地说:“那是当然。邓超那晚为了我,命都差点没了。”说真的我目前为止还沉浸在那双死也不松懈半点的坚决的紧握里,那简直是已升华到一种生死与共的感情了!
成泰心有不甘地砸砸嘴巴,喃喃地说:“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放手的。”
风有点大,把他的话吹得有点凌落,我撩开面纱大声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成泰扯过我的面纱,默默地套在自己头上。
我也没怎么反对,只静静地看着他。心想你若要表现,OK我给你机会。
这货八成是于某天某时间,悄悄找到某个高人,默默地学过。
我提着小塑料桶,若即若离地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结果不出一个小时,竟集了半桶蜂虫!
这还是在仅仅两个人,我还是打酱油的角色的情况下。也就是说成泰自己一个人,弄了半塑料桶的蜂虫。
当他安然地脱下面纱,我的眼神已是布满了崇拜。
抹下一把臭汗,他说:“我的女神,满意了吧?”
“什么?你说什么?我可不是神,我是一个弱女子。”风有点大我有点听不清,然后我就看到他很受伤的表情,于是我很聪明地闭上了嘴巴。
邓超其实是一个很欠的孩子。今天是周五,我一早就跟他说今晚要到他家聚餐来着。结果……唉不说了都是泪。
事情缘于临近周末,好多人逃课。老师很怒,狂瞪学习委员苏珊:“怎么回事,你们班怎么这么少的人,其他人呢?”
苏珊何曾受过这样的责问,当下支吾了半天,吹弹欲破的脸涨得通红,就是什么都说不出来。眼看眼泪要滴下来了,委屈的不行……
邓超果断英雄救美,站起来大声说:“有的起不来,有的不起来,有的起不来了,还有的起了不来!”
老师瞪了他一眼,不说什么了。本来他大可以大大方方地坐下,做个安静的美男子的。
大概是苏珊感激的眼神给他打了鸡血,这货竟然像守门的哨兵,依旧屹立不动着。
老师打开书本,撩了撩书页,再看看台下显得有些稀落的人群,显得心烦意躁,忍不住抱怨:“我们每天都吸粉笔末,喊到嗓子哑,累得身心疲惫,你们以为老师站在讲台上容易吗?”
邓超这货脑子大概是抽了,竟然答道:“不容易!总结起来就是:吸粉,拉客,卖身,站台,真心不容易。”
众同学纷纷给他投去惊异的眼光,贾涛捂嘴笑道:“小明又要滚出教室了。”
于是,在我准备着白烛红酒,成泰帮忙着布置心形的时候,邓超正背靠教室墙壁,头顶书本,目不斜视地被老师罚着站。
在日沉西山,月上柳梢头时。主角邓超这才姗姗来迟。
我惊喜的娇羞尚未退去,只一眼便已瞥到他身后紧紧跟着出现的苏珊。
周旋优雅地轻轻掩嘴一笑。我感觉到这个世界对丑女深深的恶意。
晚餐很是成功,除了聚集的无数的超级电灯泡,除了邓超一直在剥蟹肉给苏珊吃之外。幸好也有成泰也剥蟹肉给我吃,幸好成泰捉的蜂虫又肥又鲜美。我虽然歉意俱深却也义无反顾。
在最后的饭后水果时段,我站起来,在成泰鼓励的目光下,有些语无伦次但我还是坚持着说完:“邓超,我喜欢你,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吧。”连语句的逻辑都编排不好。
其时邓超正剥了一只葡萄放在苏珊的沙拉水果碟里,他的动作一顿,但仅仅只是一顿。或许今晚这般的布置,熟我如他,早已猜到了什么。
白烛的光太强,烘烤我的脸滚烫得如发高烧般的难受。
邓超一挑眉毛,淡然地说:“哦,给我一个接受的理由。”
面对众人睽睽的目光,我试探着弱弱地说:“青梅竹马?”
邓超立马嗤之以鼻:“达尔文知道吧?最伟大的妹控之一。在达尔文掌握大自然进化的规律之前,他就先受到了************。1839年1月,30岁的达尔文与他的表妹爱玛结婚。爱玛是他舅舅的女儿,他们俩人从小便是青梅竹马,感情够深厚了吧?由暗恋而结为伉俪。可是他们的六个孩子之中有三个夭折,剩下的50%又终身不育。”
真真是不见伸手脸已被打,骂人却完全不见吐出半只脏字眼。这样赤果果的拒绝,不着痕迹,却杀人于无形中。我只觉得心在一片冰冷中四崩五裂。
就连一向以淡定著称,笑不露齿宠辱不惊的大美女苏珊,此刻也纤手半掩樱桃小嘴,窃窃私笑。
周旋更是弯着挂满不屑的嘴角,看好戏般地看着我出丑。
光线有些强烈,忽然涌起的衣不遮体般的耻辱感。
只有西凤义愤填膺地死瞪着邓超。
温暖的烛光还在摇曳着,映衬着苏珊红彤彤的脸蛋,真是人比桃花艳。她旁边站着的熟悉人儿,我从没发现我早已习已为常的他的高大挺拨,与她的高挑娇俏,竟是如此的般配。
我是一只丑小鸭,在一对璧人般的交颈天鹅面前,忽然地就无地可容。
“我先回去了。”我哑着声音说。
然后我打开邓超的家门,走了出去。成泰追上来拉我的手,被我甩开了。
穿过客厅,老爸正在看报纸,刚好展开新的一版,随着“啪”的一声,纸墨的清香荡开来。
老佛爷正在敷面膜,仰着头靠在沙发背上,头颈固定着,只有眼睛滴溜溜地追着我的身影走:“回来啦?”她的声音因为嘴边皮肤被面膜牵扯住而显的有点模糊。
我“嗯”了一声,逃也似的窜过温馨的客厅,直到房门关上,眼睛终于难以抑止。弯着腰,哑着声音,眼泪鼻涕和口水纠合成一股透明的丝流。
“茄子。”邓超涎着脸凑了过来。其时阳光大好,照在他青春焕发的脸上,美得让我几欲晕眩。
就像那天不自量力的表白,那样的当众羞辱,纯粹是我幻想出来的幻觉,从没发生过一样。人生美好得宛如初见。
人生若只是宛如初见,那该有多好。
“知道怎么优雅地表达愤怒,不屑,以及鄙视不?”我以手中笔头,抵住那幅渐逼渐近的胸膛,全身凛意戒然。
“不知道。”对方对于我这样忽然间的疏离看来有些不是很是习惯,带些迷茫,他摇了摇头。
“我示范给你看哈。”我说着放下笔,理了理因为太过于投入于奋笔疾书而蓬散开来的头发,然后坐得笔直,一本正经地咳了咳。
“来了啊!”我说。
“嗯嗯。”邓超挪了挪位置,以期看得更为真切些。
我向着他伸出手掌,在他就要把手放在我手心的时候,巧妙地避开,竖起,这样我和他的脸面对面,中间隔着我竖起的手掌,手心向着我自己。
我把小指、无名指、食指和拇指,缓缓地弯曲下来,直到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中指,笔直地竖在他的面前。
在他呆愣劲儿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我把中指伸到自己的鼻梁处,抵在眼镜框上,用力地往上推了推……
动作缓慢而又一气呵成,行云流水般优雅无比端庄绝伦。随后,我回转身,紧了紧怀里抱着的书本,浑身散尽淑女气质,翩翩地飘然离去。
我知道邓超愣在那儿,因为走出老远,才听到他那声颤巍巍的“卧槽”熟悉无比地荡进我的耳膜。
我步覆依然,穿过长长的走廊,爬满常春藤的雨廊,安放着休闲椅的曲径……一路向前,表面看起来波澜不惊,没有人知道其实身体里面的那个我,早已哭成泪人一个。
踢开邓超家的门,我把大包小包放到地上,换了鞋。
整个家里静悄悄。我叹息一声,有时好了伤疤忘了痛真的是贱的一种。
把肉切了腌上,把菜放进淘米水里泡好。再把他家因为女主人外出而显得杂乱无章的冰箱好好地清理了一遍。
邓超去打篮球还没回来,我对着冰箱里亮澄澄的灯发了良久的呆。
是的,如果让我当这家的小女主人,是我的梦想,也确是我的幸福。虽然现在看来,我很明白这已是不可能的事。但因为这个想法自小便在心里生成,便显得好像很是理所当然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