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星宿百百位,下界独爱白帝城。多年以来,诗人仰视星空发起这般感慨不无道理。白帝城头顶的夜空永远遍布星辰,璀璨通明,直达永夜。
秋风扰人清梦一晌,这一夜,白帝城注定多事。
大概在子时刚过,丑时未满之际,居远巷巷子口的戏班子大门便被人缓缓打开,当然,这种打开并非从外而内,是有人从里边放下了木栓子,开了门。
宋凤卿仰头凝视夜空,清辉照在她白皙的脸蛋上,显得格外精致,颇有几分出尘韵味,若有喝醉酒归家的汉子路过,能够在此刻清晰又模糊地看去一眼,定然是要瞪大眼睛,惊叹上一句:仙子下凡呐!
世间万事多有规矩,譬如天亮该醒累了该歇,饿了该吃困了该睡,而那些坏了规矩的行为,则多半是有心障作孽。比如说眼下这位深夜不眠的宋家花旦,她在片刻前披了一件素袍,静悄悄走到了戏班子门口。
直到她仰起头,视线接触到了那片星辰海洋,这才明白,为何在她小时候,父亲总是笑呵呵告诉她,说这辈子若有机会,一定要去白帝城看看夜色,那时的她还小,总会瞪着眸子,要求让父亲带着她去,她总是催,父亲也总会以来日方长作为借口推脱。
眼下看来,这片星空果真瑰丽,比她想象中,还要美。
只可惜描述星空之人,已逝多年。
年轻花旦突发奇想,既然天道永恒,星辰不变,那么那个人当初在给她描述星空时,头顶上顶着的夜空,理应与眼下是同一片夜空,既然如此,那她现在许下的愿,当年的他又是否能听到?
就在她自嘲一笑,准备折返回屋的时候,居远巷尽头忽然走出了一道身影。
她眨了眨眼睛,凝视着他。
从不言山上回来的时候,已是破晓。东方尚未翻起鱼肚白,正是一天当中最为黑暗的时候,好在白帝城头顶的星空十分明亮,始终照在慕长临身前。
从不言山到居远巷,其中又是一条相当不短的距离。哪怕吹了一路的冷风,也依然无法平静慕长临凌乱的思绪。今夜对他而言,实在太残忍了一些,因为真相对于许多人来说,通常都是难以接受的。
他以为自己可以接受的,到头来,通通无法接受,而真正让人无奈的,恰好又正是这种无力挽回的无奈。
突然,一个银铃笑声从身旁传来。
“慕公子当真看不见奴家?”
慕长临脚步一顿,转过头时才错愕惊觉,一旁居然站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而自己一路走来,竟没有发现。
情急之下,慕长临说了一句十分荒唐的话:“真巧,宋姑娘。”
宋凤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中阴霾淡去不少,含笑道:“是啊,在这个时辰都能够遇到,果真是巧。”
与其说是巧,不如说是缘。
慕长临避开这个话题,看了眼宋凤卿,道:“宋姑娘只穿这么点,不觉得冷?”
宋凤卿答非所问,巧妙应道:“慕公子脚步匆匆,很着急回去?”
慕长临因在不言山上的郁结情绪,以至于有些应付不来年轻少女的机灵问答,沉默了好一会,才厚着脸皮笑了笑。
“听宋姑娘的口气,似乎有些不想让我走的太快?”
“那是自然,走的太快,容易摔着。”宋凤卿认真瞥了慕长临一眼,当她发现白衣少年闻言后突然无语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笑出了声,随即侧身让出一条道,微微欠身,糯声道:“请!”
慕长临会心一笑,没有拒绝漂亮花旦的邀请,走入了半开的戏班子大门。
落座在他经常坐的椅子上,等了半盏茶的功夫,只见宋凤卿双手捧着一杯热茶,递予慕长临,随即便挨着坐了下来。
仅隔一尺,慕长临很容易闻到少女身上散发出的清香。
慕长临低头喝了口茶,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画面,从前似乎有个黑牙的老头,总喜欢笑嘻嘻地跟他讲一些有的没的,基本上都是些芝麻豆大点的事,他说——少爷,这身子香的姑娘啊,别的不敢说,长得铁定好看,照顾人更是没二话,绝对比一般人周到!
慕长临看了一眼茶杯,又看了看宋凤卿的侧脸,暗自点了点头。
原来还真是这样,好看。
可就在这个时候,漂亮花旦突然一句话,将慕长临先前的所有思绪彻底打翻。
宋凤卿凝视慕长临,笑眯眯道:“难道没人告诉过公子么?出门在外,一切都要以小心谨慎为重,尤其是吃饭喝茶。”
慕长临听出了宋凤卿话中的意思,立马瞪了瞪眼,难以置信地看了眼掌中茶杯,又看了看笑意盎然的宋凤卿,沙哑道:“有毒?”
宋凤卿眨了眨乌黑眸子,淡淡道:“这倒没有,只是忘记放茶叶了。”
事实证明,表面上人畜无害的不一定就代表她不会使坏。
而倒在茶杯里的水,也不一定全是茶水。
白水也说不准。
看见白衣少年满脸的吃瘪样,年轻花旦忍不住笑出了声。
慕长临无奈叹了口气,说道:“宋姑娘看来也不像宋仁禾老先生口中说的那般斯温,居然也会……”
宋凤卿眨了眨眼睛,抢话道:“使坏?”
已经吃过两次亏的慕长临连忙摇头,义正言辞道:“不不,宋姑娘静中有动,实乃女中豪杰也!”
谁知宋凤卿却是忽然沉默下来,许久才道:“若公子有机会能到江湖走一走,便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
慕长临喝了口茶,挑眉道:“江湖?”
宋凤卿点点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往事,稍稍黯然道:“不过依小女子所见,公子还是不要踏入江湖为好。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江湖都是一块逍遥净土,青衣仗剑,长袍佩刀,尽显风流……”
慕长临会心一笑,轻声道:“枪神楚南昌,他是个风流人物。”
宋凤卿摇了摇头,继续道:“南昌枪神当然算。只不过在江湖上,同样要分三六九等,活在上面的人衣食无忧,而活在下面的,不仅得处处谨慎提防,还必须学会伪装。”
慕长临喝了口茶,回忆说道:“在我长大的镇子上,有一个爱喝茶的老头,我以前问过他一个问题,什么是江湖?他说,带着银子走进一家酒馆,吃两斤牛肉叫半两烈酒,吃饱喝足了换下一家,再吃两斤牛肉喝半两烈酒,这就是江湖。”
宋凤卿被逗乐了,笑着道:“能说出这番言简意赅的话,看来这位老先生不是一般人呢。”
慕长临一想起长生小镇的荀明老头,登时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说道:“就是个喝茶跟喝酒一样会醉的老头子。”
说着,慕长临叹了口气,有些遗憾道:“当时那会我就觉得这些话虽然是废话,倒也挺有意思,将来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一去这所谓的江湖。唉,只可惜江湖太大,估摸是没这个机会了。”
宋凤卿却是摇了摇头,笑道:“公子想要行走江湖,那还不简单?”
慕长临一瞪眼,说道:“简单?光是一句青衣仗剑,就得准备一件青色衣裳跟一把剑,衣裳倒别去说他,剑可是装饰门面的东西,档次低了吧,行走江湖肯定就没面子,可若要换一把上好宝剑,又太贵……你看看,光是这就多费功夫,更别说什么踏千万江以笑红尘,这年头,上哪给你找一万条江去?”
宋凤卿怔怔看着慕长临,着实被这番话吓得不轻,神色古怪道:“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慕公子,你只需要去酒馆喝酒吃肉就够了……”
慕长临闻言忍不住被气笑,眼看就要将“你还真把那个喝茶老头的话当回事啊!”这句话说出来,可话语入口,却突然被他咽了回去。
他脸色不知为何变得惊讶起来。
他突然发现,就算荀明老头的话再荒唐,可是在慕长临心里,却被他下意识地与那些青衣仗剑、白马佩刀这类江湖画面放在了一起,无意间被当成了同类。
难道说荀明老头嘴巴里出来的喝酒吃肉,与那些江湖画面,还真有共同点?
慕长临思忖半晌,眼中渐渐露出了恍然。
是了,喝酒吃肉与江湖其实并无多大牵连,可是想吃就吃想喝就喝的这种行为方式,却与江湖所谓的气概同出一撤。
原来都是逍遥。
慕长临低头喝了口茶,神色看似平淡,嘴角却是露出了一抹笑意。这缕浅淡的笑容似有似无,却满是轻松,随意,已有多日未曾在他身上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