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了,三个人一起吃了饭,打了一个上午的牌,然后下午我早早的就回去了。中秋三天假期就这样过去了,原来预想我会一个人在家宅3天,没想到却这么精彩。第一天和最后一天都过的很快,只有跟孙庆庆在一起的时候时间啊才慢下来,过得很慢,无忧无虑像童年一般,多么美好的一段让人怀念的时光。等到第二天上班,仅仅三天的假期,却感觉过了好久好久。
有时候你会不会怀疑什么是爱情,很久以前我没有过,那时候爱情就是爱情,我能很明确的知道我喜欢一个人,我能分辨出爱情的感觉不同于其他情感。可是现在我却越来越模糊,尤其是深圳之行过后,爱情在我心中的诠释变得更加模糊。我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友情。嗯,没错,我说的是我跟孙庆庆的事。回来后华远跟我说过好多次让我去追孙庆庆,我自己也想过好多次,我应该追孙庆庆,她是喜欢我的,我好像也喜欢她,我跟她之前是爱情,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可是每当要下定决心的时候却又恍恍惚惚。总有一个感觉那不是自己想要的爱情,总感觉差了点什么,跟想象中的不一样,可是那里不一样呢?又不知道。每次下定决心后又不得不放弃,所以一句“我喜欢你”在输入框里出现了n多次,可是没有一次发出去过。算了,放弃了,就这样下去吧,我想在我没有弄清楚爱情是什么之前,我应该不会谈恋爱的。
我跟石晓冉拍拖有一年多,可是这一年多来,从内心里我却没有感觉到爱情的存在。我们之前更像是一种雇佣关系。我们签了合同,然后各自做着各自该做的事情,履行各自的职责——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睡在一张床上。我像男朋友一样陪她逛街,关心她,照顾她,陪她看电影,吃她剩下的饭,在情人节给她买礼物送花,在她委屈时宠她,在她难过体谅她,在她生气时哄她开心。她像一个女朋友一样,在我遇到事情的时候帮我想想主意,在我生病时问候下身体状况。我们接触很多,可是却好像没有感情的交流。以前很多东西都是自愿的,自己做起来也很乐意。可是自从我们拍拖后,这些行为渐渐的变成了一种义务。有时候会头痛该怎么找个理由拒绝。可能是我太不自信,没有把自己放到她男朋友的位置。也可能是我太自私,只想到收获爱情的甜蜜却没有想到付出。又或者我真的不是一个好男人,到手了就变心了。也许,也许,爱情本来就该这样,每个人都有累和厌倦的时候,没有必要把这个上升到道德的高度。
中秋过后第一天上班,我早早到了公司开始工作。可是工作起来一直不安心,敲的代码也零零碎碎,因为时时刻刻我都在希望着能够尽快见到胡茵。我们已经不是上司下属的关系了,而是朋友关系。我可以热情的跟她打个招呼,像朋友一样,也可以为我以前对她的偏见表示一下歉意,在第一天上班的时候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作为一名漂在广州的异地客,在广州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所以能够多交一个朋友对我来说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并不是她是我老板,有权又有钱,我为巴结到她而高兴。我交朋友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东西,我欣赏她因为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可以不用询问就可以看穿人心。我经历过的事情,她都经历过。她能懂的我说什么,我喜欢这样的人,单纯,执着,有着一段属于自己的难解的心结。当然我也是这样的人,在我们这群人种,再也没有比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更珍贵了。
过了9点的时候,胡茵才来。在她要经过我座位的时候,我马上站起来满脸笑容的跟她打招呼,在我想象中,胡茵应该会很热情的给我回应,脸上还堆满的笑容,像老朋友一样亲切。最起码作为一个领导,至少也应该跟职员一个友善的微笑吧。可惜什么都没有,胡茵略过我那里,看了我一眼就走了。我被冷在当地,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原来我跟胡茵还只是下属跟上司的关系,哎,是我想多了,现实就是现实,不是小说。
我高中的同学里唯一玩的比较好的朋友,叫张岩,是分文理科后在新班级里认识的。他黑黑的,额头上有一块印记,平常很爱玩穿越火线,即使在高考前100天紧张复习的日子里,他每个周末都还要翻墙出去玩游戏。我高中没有什么朋友,前面章节我说过。我********的在名次上,在加上成绩差,嘴又笨,所以我几乎不说话,不接触别人。接触别人多麻烦啊,还得分心考虑别人的感受,所以还是没有的好,大家都省事,所以我就很自闭。我高中的时候我没有打算认识任何人,我认识他是因为有一次吃米线的时候恰好碰到。两个人排在很长的队伍后面,无聊他就跟我聊了天。煮好米线,我们又坐在一个桌子上,他又跟我说了很多话,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成了朋友。
从那次聊天后,每个晚自习第一节课的大课间他都会到我座位上,食指和拇指间夹两个一块钱的硬币,上下快速的“啪啪啪”敲着玩,给人一种要饭的感觉——我高中时唯一的学会一件有趣的东西就是他教得这个小把戏,这个小把戏简直蠢得让人想哭,可是却是那时候忘了所有的一个有效手段。现在想起来高中那段日子——单调枯燥无聊郁闷痛苦受排挤,就像忽然往嘴里倒了一袋方便面料,想起来头发都直了,我竟然熬了三年,真幸运没疯。张岩的那个小把戏很简单——把两个硬币放在食指拇指中间,然后拇指用力往下压,硬币就会粘到拇指上。快速抬起拇指然后用力敲击食指上的硬币。这样就可以敲个不停,诙谐,无聊,丢人,**丝味十足却很快乐。
我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跟我做朋友,他成绩比我好,朋友也是一搂一大帮。他是那种属虫子的人——因为到处都有着他的同类,而我是属于植物型的人,喜欢默默的成长,不希望别人打扰。出于礼貌大课间我经常会跟着他去跑步,刚开始我是不愿意去的,因为想利用大课间多学习一会。后来自己也喜欢上了跑步,每次去的时候也会叫上他。真的感谢那时候我遇上了运动场,跑步与其说是运动,对我来说让我又多了一个感情释放的出口。我是喜欢快跑的那种人,喜欢爆发,所以一开始跑我就拼尽全力,所以每次跑步到一半的时候,呼吸就变得紧促,头也开始发烫,所以每次跑到一半就会有种想放弃的感觉。每当这个时候,心中的倔强就油然而生,想着心中苦闷的东西,然后一脚一脚奋力踏碎,大声的呼喊着FuckFuck滚你****,咬着牙坚持到终点,迎接着一个小小的胜利。看似枯燥无聊的跑步,每次都像是一种洗练,我也在一次次的洗练中找回自信。
每次跑完步,我们都像落水狗一样浑身湿漉漉的,一般喘着粗气一边开心的笑。张岩是慢跑的,优哉游哉的,等我跑完后通常都要等一会他。跑完步我们往回走,张岩家是土豪家庭,每次跑完步都会去买冰棒消除热气,而我从没想到要买冰棒。等我们两个更熟一点后,他每次买冰棒都会给我也买一根,开始一直是他请我,几次过后,我觉得不好意思,跟他说不用给我买,可是他还照买,说跑完步吃一根冰棒比较好。后来没办法我就跟他AA制,一人请对方一次。2007年的时候快乐真的很简单,一个晚上5毛钱冰棒就很满足。而现在同事之间随便吃顿饭就得200左右,吃完了感到的不是开心而是累。真是回不去的过去。买了冰棒我们就逛到学校南校区新建的池塘,大课间有20分钟的时间,跑完步我们差不多有10分钟的时间,坐在池塘旁的长椅上一边听着公园里传来的“叮咚”的音乐,一边吹风。就这样过了一个夏天,吃了一个夏天的冰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