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后某夜。
医学生苏野刚从解剖实验室里走出来,泛黄的白大褂上散发着浓重的福尔马林味。晓南湖畔坚硬的摇滚乐伴着放学后学校食堂的饭香适时地飘了过来,乐感良好的苏野体内的肾上腺激素水平瞬间爆表。他一把扯掉了套在身上的白大褂,迅速地整理了下凌乱的头发,实验室的玻璃门上瞬间现出了一张阳光帅气的脸。他满意地笑了笑,循着歌声跑去了。
晓南湖畔,一帮男女学生以各种超乎想象的姿势围出了个极不规则的圆圈,中间端坐着三个男孩,在吉他的伴奏下,吼唱着来历不明的摇滚。苏野很快就注意到了坐在最前面的男孩,他个子不高,额前的头发微微地打着卷儿,黑框眼镜的一角,镜片已经开裂了,嘴里的半截烟头在夜色中忽明忽暗。
苏野惊讶于他近乎完美的歌声,以及当他歌唱时即将掉落却又从容地燃烧着的烟头。聪明人苏野知道另外两个人的吉他只是弹弹简单的分解和弦,在面前这个男孩的映衬下,显得黯然失色。作为音乐发烧友的苏野,一瞬间觉得自己之前练习了十几年的引以为傲的指上功夫都成了花拳绣腿,再也不好意思把自己说成是一个狂热的吉他手了。好在他的贝斯还拿得出手,让他勉强认为自己在音乐圈里还有容身之地。
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之后,苏野发现这个天才乐手的腿上乱七八糟地缠着些绷带。很明显,他刚刚骨折。再往周围看,他很快发现了那位和自己一起挥百元大钞如粪土,并且在与城管的“长跑比赛”中名列季军的男孩。苏野堆起笑脸走过去,试图和这位“季军”朋友套近乎,以便能盘踞在人群中间,表明自己的圈内人身份。
“哥们,还记得我不。”这是亚军在问季军。
“不认识你也认识你这条长腿啊。”季军似乎对亚军颇有好感,挪了挪屁股,给他留出一小块空地。
“谢谢。哥们儿哪个系的?”
“物理系,佴志全,你呢,哪个山头的?”
“麻醉系苏野。”
“确实够野,光看身板就看出来了。”季军说着往亚军肚子上捶了一拳。
“这哥们谁呀?吉他弹得巨好。”苏野问。
“你忘了他了?哲学系周剑鸣,‘深蓝色’新来的高人,在国贸大厦咱们仨一块认识的啊,就特能跑那个。”
“不会吧,那哥们儿歌唱得不错,吉他弹得一般啊。”话还没说完,苏野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彼时的剑鸣是用一块”烂木头”在演绎,亏得他有两下子,否则还不知道会不会把摇滚唱出国歌的味道来呢。而此时的剑鸣,怀里一把进口泰勒吉他,派头十足,功力陡增。对于一名乐痴来说,区别另一个同道中人的方法不是看他嘴角有多少根胡须或者鼻尖是否长有粉刺,而是通过他的歌声或者他操纵手中乐器的能力。所以,剑鸣手中的吉他蒙蔽了苏野一点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