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一次约会
天无绝人之路。关于爱情,也可以这么大胆地说。一个人在生存的同时是要得到爱情,是要感受爱人与被爱的感觉,我感受到爱一个人是怎样的滋味了。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喜欢被爱的感觉。现在知道自己一直苦苦爱着的人的名字叫阿斯格丹了。这意味着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但是敢肯定自己会被她所爱,不像烟花那样短暂的美丽——一种永恒的爱。
自除夕之夜起,自己像是在每一个黑夜里度过每一个白天。别人的脸上写满着春节的喜悦,而我却充满着思念的痛苦。元宵过去了,我却没有出过几次门。新年里见到母亲时,是她和徐教授来找我。这一切,不仅仅是写稿子。在晚上,自己总是仰望城市的那一边,想着心中的女孩。
为了赶稿,为了自私,我没有去给于妈妈祝贺新年。她是不会怪罪儿子的。
终于,在我写完人生当中第一部小说时,天空一片晴朗,太阳像故意捉弄人似的把脸蛋拉得通红,使整个城市突然之间过度到夏天一样。这一天是入冬以来气温最高的一天了。马丁宁爷爷用了整整一个下午,把稿子初步审查一下,乐得哈哈大笑。评价文章写得相当不错。
当天晚上,一起来到徐教授家里为我完成了第一部小说而庆祝。
晚饭上的母亲很激动,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能够写出长篇大作来。她不识字,但看着清秀排整的字是从儿子的手中写出来时,心中暗暗高兴。
徐教授拿着稿子,始终没有去吃菜。他不时地看着我,好一会儿才说:“林子不错,胜过我这个教授了。依风,你不用再去为儿子的将来而苦恼了。他的人生经历就是世界上最一流的大学。”
大家都听得激动万分。
“老徐,我看过林子的文章,比我当年要出色多了。”马丁宁爷爷喝了一口酒,边嚼菜边说。
“老马,有你的话就放心多了。看样子林子的前途无量。”
我的心被他们两位老人夸奖得像吃了蜂蜜一样甜,连母亲的脸上都迸出异常的光彩。她是第一次这么幸福地笑。而我,同样是第一次这么高兴。
这个晚上,我做了梦。梦见自己拥有了世界,梦见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第二天起来,太阳已经透过玻璃,照到被窝里来了。心里是极端地舒畅,我有一种想到外面出去走一走的冲动。平时不去这样想,因为自己任务艰巨。现在自己只是可以暂时调整一下心情。然而我想到的还是女人。茫茫人海中,如果要刻意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在我的思想中,只要有针的存在,即使在太平洋中,也值得一捞。于是我迅速地做完自己该做的事,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去找心爱的女人阿斯格丹。
阳光懒洋洋地躺在身上,有一种叫做阳光浴的感觉。恰巧自己有好几天没有这么开怀地在外面走动,因此全身舒畅无比。车在马路上,如疯子一样奔跑,后面只能够闻到一股烟味。城市街道的转弯处有红灯亮着,发狂的司机才突然醒悟,猛然踩着刹车,发出一串串刺耳的声音。
然而当我顺着自己以前的路来到阿斯格丹家门口时,却发现她家里的大门紧闭,里面一片死寂,好象自己走到一座硕大的坟墓旁一样。门铃几乎被我按得变成哑巴,可就是没有人注意,连门半掩着的邻居也不理睬。
我想:这就是城市人。
我根本不敢想象。
自己做自己最喜欢的事,从来都是信心十足,也怀着极大的热忱。这次,我也是。不管没有遇是自己心爱的人,但是能够在她家门口站一下也是一件光荣的事,就如乞丐被富人打了还沾沾自喜一样——都是心态和心理所决定了自己的行为。无论是理性还是感性。
也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居然让我的心,停驻在这里。等人的念头油然而生。本来,我只是坐在阿斯格丹家门口的花坛边,但是时间一长,心里闷了,加上对她的邻居不是很喜欢,因而按邻居家门铃时心中有一腔怒火——即使没有见过她的邻居。我想:这样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屋子里是不是没有人,怎么快半天了也没有人来看,只管让那”滴哩”的铃声在屋内乱飞。门却没有锁,这不可能是一座破庙。首先这不是庙,而且不破,外面的装修还很耀眼。在纳闷之际,屋里面传来电视机的声音。
这很不符合实际。难道屋里的人没有长耳朵?或者是有耳朵却在休息。我还是不停地按着门铃。
“是谁呀,烦不烦,电视都看不好……”屋里面传出一阵埋怨声。听声音,屋里的主人是个女人,却不知是否漂亮。好一会儿,仍然没有人出来瞧。屋里只有电视机的声音。
城市人?我不好给它下定义了。
在周围,好象自己遭千万双眼睛鄙视一样,满心的欢喜与希望一下子像在太阳下蒸发的白雾。也许是自己一直都怀着一颗愤怒的心。因此对每种自认为不公平不可喻言的事总是愤懑。阿斯格丹这个名字在心中燃起火焰,是她让我此刻站在这里,像被一个富有的女人丢弃一双陈旧的鞋。
“碰——碰——碰——”我又开始敲击着门——我不想按门铃,恨不得用脚把门给踢飞。
可是,自己又不敢这样做。
果然,在我用力敲门之后,里面很快走出一个女人,她很美,如天仙般,如自己看到梦寐以求的尤物。看上去这个女人像含苞欲放的少女,要不是有个婴儿可以证明她已经是一位母亲了,真不敢相信她是个有夫之妇。事实上她有二十六岁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值得欣赏的阶段。如果阿斯格丹算是我这一生中见到的最美丽的女人的话,那么在这个女人面前,她也要逊色了。我实在是为这个女人的丈夫感到佩服,竟能得到这样漂亮的女人与其共度一生。就自己而言,如能和阿斯格丹在一起,就算少活半个世纪也再所不惜。也难怪这位主人那么自傲,连出门看一眼都嫌太阳光污了眼睛。事实上我对她没有好感,只是惊讶她的容貌罢了。
这种女人天生就是一种罪恶。
“你是谁?”她的声音如玉盘中洒落珍珠般时那样清脆,又如夜莺般歌唱般动听。
我注视起她来,眼睛足足盯了她一盏灯的时间,才把自己要找阿斯格丹的事告诉她。
“小伙子看上蒙古女孩,眼光不差嘛。”她突然转过身,朝屋里面走去。
她让我不解。
女人就是女人!
等她从屋里走出来时,怀中已抱着一个婴儿。看上去这个女人像吃醋很深了。这是自己在胡思乱想,敢情是被她的美色迷住,而不是阿斯格丹。
“能告诉我她去了哪里吗?”
“她应该快回来了。”这时她怀里的婴儿又在啼哭,好象是饿坏了。她不得不走进屋子。
她邀请我进屋喝杯茶。
我拒绝了,当她走进屋时,突然回过头来神秘一笑。笑容如牵住我的灵魂,而我却不懂。一切又恢复过来。
刚才自己如做了一个梦。
当那个美丽而熟悉的影子闯进我的视野时,已是将近黄昏。阿斯格丹满脸惊奇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在如血如泣的夕阳中,她的眼泪在闪烁。从她表情里可以看出内心的疲倦。我的心在狂奔,如驰在草原上的神骏,如山涧迸出的山泉,如狂风中的海浪。
“阿斯格丹,我这次来约你。”注视着她那双柔情的眼睛,我认真地说。
“你等了我很久吧。”她笑起来脸上依旧没有红晕,可看起来还是美丽,“辛苦你了,伊林。”
从眼神中她同样看出了我的疲惫。
“能够见到你,再怎么辛苦都值得。”我故做潇洒,用手轻轻地拂了拂贴在额头有点发痒的头发。其实自己既饿又渴。
阿斯格丹很热忱地把我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请到家里,并迅速地倒了一杯茶。这是人生当中最值得珍贵的一杯茶。这不是茶的名贵,而是阿斯格丹给我倒好的茶。这个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她家里没有名贵的家具和家电器,甚至只有一台陈旧的小彩电,连遥控器也没有。只是,她的卧室里有一架大书柜,比我的还要大,里面的书比我的要多,摆得比我整齐。难怪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在书店,可她却怎么没有经常来呢?想起来还教人遗憾。
书柜的最上层有一本异常醒目的书《青春的烦恼》。一下子我的心僵住了,记忆与欢乐一起涌向心头。
就是这本《青春的烦恼》让我对生活对阿斯格丹充满了希望。
“还记得你卖这本书给我时的情景吗?”阿斯格丹显然注意到我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使劲地点了点头,生怕一说话思维就要被打破。
“你知道我当时对你有什么看法吗?你是一个流氓,老是用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望着我;你是一个不负责的人,还差二毛钱没有给我,影响了你们老板的声誉。”她走到我面前,挡住我的视野,当然也打断我的思维,只是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地烙在我心中。
我瞪着她,说不出一句话来。
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对我印象这么差,说我是流氓,是一个不负责的人。这次自己的心比被人捅了十八刀还要痛,还要难受。霎时眼泪如决了提的洪水不可收拾,任凭它们划过脸庞。一颗崭新的心像突然间被玷污,眼前也一片黑暗。
“伤到你了?”阿斯格丹一下子慌张起来。
这也许够荒唐了。只有女孩子在男孩子面前哭闹撒娇,可又有哪个女孩看到一个大男孩在自己面前哭呢?当她那双温柔的小手落在我的脸庞上时,整个人如触电一样全身不是滋味。好想有一种依靠。阿斯格丹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已经抓过她的双手,把人整整搂在怀中,生怕松手就会像鸟儿一样飞跑。
“伊林,你这是干什么?快放手。”阿斯格丹急了,但人却没有挣脱我的双手。
“不放手,阿斯格丹我爱你。自从见你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你。”我深情地说着。
屋里一切都安静下来。我没有流泪,因为她已经在我怀中了。可是阿斯格丹的眼睛却湿润了,连眼眶也红了。
她告诉我:她好幸福。
其实,我比她更幸福。
如果要把人生中最值得珍惜的时光保存的话,那么我宁愿把这一刻奉上。孰不知多少痴男痴女为爱奔走,还不是为了得到对方。而我却仅仅只是想拥抱一下自己心爱的人,哪怕仅一刻的时间。
一个人如是真正爱着对方,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这是阿斯格丹在我怀中说的一句话。她知道我是真心爱她,所以才肯投入我的怀抱。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小雪,刘竹她们呢?是我不公平,还是我太幸运。
“林,你会爱我多久?”阿斯格丹抓住我双臂,认真地问。
“一辈子。不,十八辈子!”
“不!不!”
她像变了一个人,让我如坠入九重云外。
“林,你爱不了我那么久的!”她摇摇头,再次把头埋进我的胸膛。
吻可以由一个十分混乱的世界一下子进入两人世界。我顾不得那么多,深深地吻住她的双唇,直到呼吸困难。
“我们到外面走走吧!”我拉起她的手,在耳边悄悄地说。
她拒绝了我。意思是她现在太累了,要休息一下。
临走时,我再次吻了她的嘴。然而这次我心里很酸,离开时看到一双怨恨的眼睛。
对于自己追求的这段感情,如戏剧色彩般离奇。可以说我和她没有说过什么话,也没有相处过,就更谈不上感情基础了。但是我却一如既往地追求,不管以后路有多难走,我是坚持到底。因为我是真心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