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今年的初夏,并不讨喜,一场场暖雨,卷来了热气。
我倚靠在马车上,两个十来岁的婢女边打着哈欠边扇扇子。
肚子四个月大了,穿着一件去年添置的紫绢纱,紧得很,常常被刘彻讥讽是六个月大的孕妇。刘彻的那点诡计,我还是明白,六个月前,刘珺还在上谷驻军,哪有空隙风花雪月。他分明是嘲笑我肚子里怀的是野种。
说来奇怪,自从猗兰殿那一出闹剧后,太皇太后安分了不少。大臣的奏折,先送进宣室给刘彻过目,刘彻批阅之前,自是去长信殿请安之际,顺带请示太皇太后对奏折的意见。所以,那些奏折也颇辛苦,从宣室到长信殿来回奔波。当然,闲着无聊,我还是努力地发挥了夏书女的作用,烧奏折,扣下奏折直接扔回朝堂,甚至改奏折的坏事多得记不住。至于没有大臣敢出声,那是因为我花重金请来了一个高人。这高人,临摹一流,连大臣盖在奏折上的印章也能刻印出来。哈哈,那些道貌岸然的大臣,极爱面子,怎么敢说自己的印章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被偷走之后又物归原主呢。
刘珺辞了大将军之位,又在刘彻的心不甘情不愿之下,获得了位极人臣的大司马之位。他的小日子可真是忙碌。每天早上伸伸手,旁边的枕头冰凉凉的,便被我一脚踹下去了。夜里,除非我赖在宣室不肯回寒兰阁,否则回去洗洗睡了,也见不到他。这种撒娇手段,也不敢多用,有惩罚的。呜呜,一晚从拳打脚踢到最后哭着闹着求饶的时光,经历多了,可产生阴影。
封我为王后的懿旨还没讨到。但是,太皇太后派燕姑送来千年人参的消息传开后,兰兮小筑外的车马便络绎不绝,都是恭恭敬敬地过来送补品的。我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拿去卖了,私立起小金库。
不过,刘胜和窦绾的婚事,太皇太后在倔得像头牛的窦婴的跪求下,生了厌烦,不得不应承下来,谁叫窦绾是窦婴的闺女。这次,去落樱小筑,就是凑热闹,看一场西汉的皇族婚礼。而且,念奴竟然在刘胜的哄骗下,入住一个月了,也怪想她的。
马车停下,见两个婢女睡着了,便解开披风盖在她们两个身上。在现世,十来岁的女孩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最多吐槽一下做不完的作业和上不完的补习班,哪需要学习服侍他人。
于是,蹑手蹑脚地爬下马车,对着站在马车旁候着的佑宁轻声道:“别吵醒她们,多睡会儿。”走了几步,又折回去,不放心地交待道:“刘珺要是敢责罚她们,就说是我护着的人。”
佑宁不疾不徐地点点头,翘起兰花指偷乐着。
瞟了他一眼幸灾乐祸的表情,就暗暗不爽。前几日,看奏折,晚了些,发现刘珺罚一个婢女在惠兰阁跪瓷片,缘由是那个婢女的裙裾不小心带走了一朵他心爱的兰花。听着佑宁的叙述来气,就扶着那婢女起来,亲自清洗上药,怕刘珺不放过她,给了她一些银两,送到哥哥的欧阳明日做杂务。结果,他到现在都对我不理不睬。小气鬼,小气鬼……
落樱小筑,外围竟是一排排翠竹篱笆,挂着喜庆的大红花。正门牌匾上的落樱二字,歪歪斜斜,娟秀可爱,自成一体,仰望一眼便知是念奴的手笔。尤其是守在正门的两座石砌朱雀,背部各自驮着一条活泼的小金鱼,想必也是念奴的杰作。刘胜,怎么不改这里为念奴小筑呢?
小筑外,百里青草铺就的地毯,被千万辆奢华的马车踏破。到处都是献上礼物的妙龄少女,低着头,小碎步紧跟穿着金冠华服的主人。未意料到,刘胜,作为一个既不受太皇太后待见的皇孙也不受汉景帝宠爱的皇子,也有如此多的道贺新婚之人。想必,是来巴结他的岳父,魏其候兼大将军窦婴吧。天下的熙熙攘攘,皆与名利相关,亘古不变。
“夏姑娘,数月不见,可好?”这般如春风拂过的声音,只有司马迁了。
他素爱穿竹纹曲裾,戴浅绿头巾,气质儒雅,在阳光的映照下,比那位有着天神容貌的刘买,更得神韵。永远是风轻云淡的神色,明明那句不合时宜的夏姑娘,可能会惹恼刘珺和刘彻,引起众人摇摇头的观望,也只是抱以浅浅一笑。
“我不会看在念奴的份上,帮你在刘珺面前说句好话。”我恼道,招来一群群好奇而不敢多事的目光,怎会心情愉悦。
“若是太皇太后为难子长,夏王后会出手哦?”司马迁快步走到我的身旁,特意搀扶一下,轻声道。
我抿抿嘴唇,才发现自己算错了司马迁那句夏姑娘带来的真正后果。刘珺打算用大将军换取我的王后之位,长安城都知道是不能说出口的秘密。而太皇太后迟迟不愿下旨,我的身份只能尴尬地停留在未婚先孕的姑娘上。毕竟肚子里怀的是皇家的孩子,无名无分,恐怕是对大汉的列祖列宗的不敬。
“司马大哥,念奴好想,司马大哥。”念奴抱着一头粉色的小猪,欢快地跑出来,小白虎在后面慢悠悠地走,吓坏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宾客姬妾。
念奴,安着金花攒珠八宝步摇,穿着大红挑金比翼鸟绣纹曲裾,额前点了一朵银白色的三瓣钿子,胖乎乎的小手各戴了一串红珊瑚,平日里粉嫩嫩的樱桃小嘴,也被抹上了一层玫瑰红,华丽可爱。 不知道的,怕以为念奴才是揭开了喜帕的新娘。
我暗暗地嗤笑,刘胜的别有用心,却瞟到那头眼熟的粉色小猪,可是我绞尽脑汁才说服佑宁做的玩偶,还以为搁在猗兰殿被哪个不懂事的小太监扔掉了,原来是念奴偷走了。
“念奴天天腻在落樱小筑,早就将司马迁忘得一干二净。”我笑道,眼睛盯着那头小猪。
念奴果然嘟起樱桃小嘴,张开双臂去拥抱司马迁,表示抗议。这个机灵的家伙,发现我趁机抢到粉色小猪,顿时哭得稀里哗啦。
“念奴,过来。”刘胜一听到念奴的哭声,急匆匆地赶出来。
他依旧一身红衣,斜挂着大红花,血玉束发,衬得整个人越发地白皙柔美。那双修长的桃花眼,瞅到念奴与司马迁的亲密接触,笑得极其绚烂,肆意地魅惑着不谙世事的妙龄少女。
“胜哥哥,堇姐姐偷走了念奴的小猪猪。”念奴松开司马迁,飞扑到刘胜的怀抱,噙着泪花,可怜兮兮的。那只小白虎也在刘胜的脚下蹭着身子,替主人助阵。
“咦,九哥舍得九嫂一人前来?”刘胜嘲讽道。他对着念奴时,摸摸她毛茸茸的脑袋,毫不吝啬的温柔,羡煞旁人。
“靖王应该庆幸,我没有和刘珺联合着带念奴回兰兮小筑。”我笑道,将那头粉色小猪扔给佑宁,向念奴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念奴又大哭。这家伙,眼泪比海水还多。亏得刘胜低声下气地哄道:“念奴,乖,胜哥哥买一百个小猪猪给你。”
“再加一百只小龙虾。”念奴狡黠地眨巴眨巴眼睛,笑道。
刘胜蹭蹭念奴的小鼻子,笑着点头,尔后拥着念奴离开时,还对我投来恶毒的警告,令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红颜祸水。”司马迁浅笑道,扮作一副看破天机的高深模样,若不是知道他胆小怕事,绝对会被唬住。
我的脑袋,却因为这句不着边际的话,空白了一阵,仿佛有根玫瑰的刺扎在心头,拧紧了眉毛。
后来的后来,我明白了这份难以名状的担忧,而刘胜不再穿红衣,也不会展开魅惑的笑了。
在侍卫的带领下,我和司马迁进入了落樱小筑。淡淡的桑落酒味,竟融合着酸酸甜甜的樱花香,扑鼻而来,别有一番滋味。花期已过,偏偏小筑里的樱花漫天飞舞。千重瓣,万重瓣,朵朵宛若雏菊,红得剔透,少了血的杀气,多了玉的灵气。更奇特的是,樱花树下,碎冰融化,雾气缭绕,恍如仙境。
“据说是靖王亲自培育的晚樱,因花开之时散作樱花雨,也被长安城的人称为落樱。”司马迁笑道。他的笑,如仔细去看,便会感觉到忧虑。
我捧着双手,任由樱花瓣轻轻地擦过指尖。这樱花,寿命极短,刚刚绽放的一朵,便被风吹落,化作沁入肌肤的芬芳,仿佛盛开的瞬间只为凋零的凄美,难怪大家都惋惜地称为落樱。
落樱小筑是建在溪流上的。溪水清浅,大概刚过念奴的膝盖。莲叶田田,掐得出水的嫩绿,尚未有红莲亭亭玉立。荷叶下,金鱼好动,波光粼粼。想起念奴爱趴在桥上,赤着柔嫩的双脚,逗小金鱼傻笑,就能理解小筑忙得不可开交之时,仍有几个穿着青衣的采莲女划着小船,给小金鱼喂食物,悠然自得。
白玉桥林立,踏上去,如羊毛毯般柔软,好奇地多踩几下,穿了鞋的脚似乎淌进一股暖流。
“前年冬天,襄王带念奴姑娘来落樱小筑作客。念奴硬要下水捉金鱼,惹了风寒,病得不轻呀。没想到,靖王换上了价值连城的暖玉,每一块,即便赤着脚,也不会受冻。”佑宁翘起兰花指,笑道。
司马迁听到暖玉,皱皱眉头,又留意到几个靴子上沾着白色孔雀毛的宾客,眉头更紧,找了还没亲自给靖王送上大婚礼物的托辞,急忙离去。而我和佑宁在侍卫的引领下,去了寒樱阁歇息。
寒樱阁,约摸是最不像落樱小筑的地方。除了阁外的寒樱树葱葱一片和白玉桥下的小金鱼外,阁内的摆设基本上和寒兰阁无异。不过,那几株吊在屋檐下的寒兰盆栽,孤高清瘦,被悉心照料着。
“司马大哥……”念奴拉长了糯糯的尾音,比那黑芝麻汤圆还黏糊。
她探探小脑袋,揉揉圆眼睛,起初还扁扁嘴巴,因司马迁不在而失望,很快拍拍手掌,望着婢女们端来一盘盘麻辣小龙虾,流口水。
“胜哥哥说,堇姐姐要是允许念奴在落樱小筑多住几晚,就让念奴陪堇姐姐一起吃小龙虾。”念奴笑道,胖胖的小手抓起一只小龙虾,却被烫得活蹦乱跳,最后被小白虎捡了一个便宜,美滋滋的。
可她这一烫红,婢女们将小龙虾放在食案上,立即跪地,个个腿软,哆嗦着身子,轻声道:“请念奴姑娘恕罪。”
念奴吮吮手指上的油,笑靥如花,道:“没事的,漂亮姐姐。”
“之前,靖王有一个小妾仗着几晚的宠爱,朝念奴姑娘泼了一杯热茶,被靖王处罚,用滚水烫死,惨不忍睹。这事,念奴姑娘不知道。”佑宁吩咐婢女拿来两个小的樱花碟,夹了几只小龙虾,摆放在我的面前,悄声道。
古代的帝王家对待奴仆的手段何其残忍。我冷不防地冒出汗珠,看着战战兢兢的婢女,柔声道:“都下去吧,若靖王问起念奴烫伤的事,你们转告着,叫他去兰兮小筑找夏姑娘。”
众婢女磕头谢恩,便离去。唯有念奴呆呆地思考了一下我的话,樱桃小嘴一张一合,抓起小龙虾咬壳时,吸里面的汤水吱吱响,全然将疑问抛之脑后,俏丽可人。
为了这个情根没有发芽的念奴,刘胜不惜犯下诸多杀戮,终究是祸。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