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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圣泉

长安城最近在变天,刚步入夏天,雷阵雨不断。

卯时的祭天仪式,我又是在刘珺的怀里,迷迷糊糊地度过。呜呜,这个冰山夫君,昨晚化作色中饿鬼,将我的每一根骨头都折磨得酥酥软软的,害得我今早的沐浴和膳食都是他伺候的,惹得完全不害怕我的丫鬟红着脸颊抿嘴偷乐。

哎,未来的日子更加难熬。可以想象得到,吃小龙虾,他会替我一只只地剥干净,做出一副羡煞无知闺阁少女的深情模样,实际上在计算只数,一次巫山云雨抵五只小龙虾,哪里敢不要命地多吃。还有,心爱的梨花酒,也牢牢掌控在他手中。三首新曲换一壶梨花酒,欲哭无泪呀,我又不是李延年这种天才音乐家,憋上一个月才勉强填出三首新曲。更可恶的是,偶尔在人前炫耀自己的琴技,从来只听到皇亲贵胄奉承刘珺驯妻有术,就没有一个捧着良心的,夸我一声才女。咳咳,才女排不上,刘彻后宫里的妃嫔,为了讨刘彻的喜欢,个个都有一两项才技傍身。

回忆一下,刘珺之前远赴巴蜀的美好时光,开桃花坞,睡猗兰殿,吃东海楼,没事看看宫斗,添点油加些醋,有事忙忙奏折,烧个火盆偷一下印章,简直快活似神仙。本来,淼淼答应了他姐姐丁四娘,加入九黎组织,为刘珺效命,我留在长安城,一方面与淼淼照应,随时关注淼淼背后的前主人平阳侯曹时的动态,另一方面帮助刘彻稳定后宫、处理朝政,可谓是自夸的顶梁柱。但是,刘珺就是看不惯我过得舒坦,执意抓着我去同他一起受苦。哼,念奴哭一下,阿胜会给她买一车子的樱花羊羹,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因连续的雷阵雨导致路上泥泞不堪,刘珺的军队在函谷关附近的荒野住上一晚。除了粮草用的马车,其余人一律穿雨衣骑马。刘珺的治军十分严格,不进村扰民,不住客栈影响商客,扎帐篷只选择靠近湖边的陆地。

刘珺的帐篷,冰蓝色的云尘缎子搭建,防湿防潮,低调奢华。这云尘缎子,绣着繁复的预祝大汉旗开得胜的吉祥图案,赏心悦目,而且质地轻盈,韧性和厚度适中,确是军用帐篷的绝佳材料。所以,锦绣山庄为大汉的将领设计的云尘缎子,价值千金,贵得咋舌。

然而,我一点也不愿意乖乖地待在刘珺的帐篷里,跟刘珺整个人一样,冷冰冰的,没趣味。军营里,除了营妓,是不容女人的。因此,我必须学男人一样紫玉簪束发,穿上特制的淡紫色软甲衣,踩着黑色鹿皮靴,颇有几分英气。只是那张秀气白净的面容,衬得自己像桃花坞的小倌倌,别扭得很。

约了霍去病推荐入伍的赵破奴比箭,我背上箭筒,大步迈出,瞅到刘珺端来一碗辣辣的姜汤,像小旋风般飞出,故意撞上刘珺的胳膊,打碎那碗刺鼻的姜汤。可是,我还没逃出帐篷门口,就被刘珺拽上后衣领子,扔到床上了。那粗糙的箭筒硌得我背部疼痛,我蜷缩成一团,努力挤出眼泪。

“乙亥,再舀一份姜汤过来,多加一碗当归。”刘珺双手环胸,冷冷地道。

“我约了赵破奴比箭,赌了十两金子!”我恼道,使劲地推开挡住去路的刘珺,可是这家伙站得比未央宫里头的石狮还顽固。

“堇儿选择不喝的话,为夫就收了红月牧场。”刘珺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的月牙眼,舌头轻轻滑过我的耳垂,富有磁性的低音如毒蛇般钻进我的耳朵。

“不许收我的红月牧场!”我立刻跳起来,喊道。话音刚落,才知晓自己情急之下吐露出掩藏许久的秘密,捂着嘴巴,赶紧往薄被里钻。

“哦,原来堇儿就是红月公子,骗得为夫真惨。”刘珺掀开薄被,将我捞起来,牢牢地禁锢在双臂之中,热热的气息扑在我的脖颈,声音甚是温柔,恰似喝一口就能呕吐的当归乌鸡汤。

“红月牧场是红月公子送给小遗的满月礼。”我狡辩道,绝对不能承认红月公子就是我,否则我呕心沥血经营的红月牧场,白白被刘珺这只大灰狼吞掉了。

“堇儿这么渴盼生小遗,那为夫可得辛苦耕耘了。”刘珺直接将我按倒在床上,扒掉我的软甲衣,挑开胸前的里衣,密密麻麻的吻落在胸脯上,偶尔使出利牙,轻轻地咬,务必激起我的娇喘。

“阿珺相公,堇儿错了,晚上再给,好不好?”我干哭道,身子软绵绵的,哪里能使出力气流泪。

刘珺瞟到搁置在帘外的两碗当归和姜汤,替我穿戴好衣裳,将我抱出去,一口一口地喂我。没有额外的红豆椰奶冻当作奖励,这当归和姜汤比砒霜还毒。我含了一大口姜汤,猛然扑向刘珺,啃咬他的嘴唇,将那姜汤全部哺到他的口里,仍是不能解气,撅着嘴巴,瞪着他。

结果,刘珺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意,将剩下的当归全部倒进嘴巴里,然后按住我的后脑勺,单手抓住我的大腿,改为嘴对嘴喂着,温厚的舌头侵略着我的口腔,令我像只任人摆布的木偶般,脑袋晕乎乎的。

喝完药后,刘珺并没有放过我,他好像从一开始就奔着不许我和赵破奴比箭而来。被他折腾了几次,白日积累的疲惫感令我的眼皮子打架,打着打着就呼呼大睡了。

“大祭司,大祭司……”一阵熟悉的呼唤在耳畔回荡。

当我揉揉眼睛,伸伸懒腰,发现一头毛发红似鲜血的巨型狼种,睁大绿莹莹的眼睛,露出两根长长的獠牙,咬着我的裤脚,吓得我顿时清醒,哭喊道:“阿珺相公……”

“如果你不想睡在身边的三维物种被我咬断脖子,你就继续嚎叫。”那只好像被刘珺称作红玉的红狼恼道。

狼居然会说人话?我拖着双腿发软的身子往后退,屁股似乎碰到硬邦邦的物体,一阵吃疼,转身过去,才发觉刘珺就躺在我的旁边,寒潭眸子安静地闭着。我伸出一根手指,探探他的鼻息,才捂着胸部,舒缓一口气。

做噩梦,一定是在做噩梦,我安慰着自己,背对着红玉,紧紧地抱住刘珺,数起绵羊,可脉搏急促的跳动,出卖了我忐忑不安的心。

“早就警告过大祭司,别去体验三维物种的生活,把自己变成蠢货。”红玉叹道,伸出前爪,抚抚额头。尔后跳到床上,咬住我的身子,将我甩到狼背上,不给战战兢兢的我半点反应的时间,就朝帐外狂奔。

帐外,圆月当头,星光灿烂,巡夜的守卫皆倒在地上,打着呼噜,流着口水。我担忧这三万兵马会遇到敌人,顾不上畏惧,挣扎着从狼背上爬下来。红玉顺势匍匐在地,将我摔到在地,接着向我扑过去,发狠地咬破我的脖颈,狼嘴巴里吐出一颗夜明珠,滚到脖颈流出的血液里。待到夜明珠被血浸染,发出红色的光芒,砰地一声炸开,在方圆百里形成淡紫色的薄膜,像挖去黑白子的棋盒罩住所有的帐篷。

“沧海珠,可保证半炷香的安全,足够了。”红玉道。

“是吗?”黑漆漆的草丛中走出一个红衣身影,桃花眼上扬,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意,正是颠倒众生的刘胜。

“阿胜,你不是带念奴去雁门了,怎么改道河南郡了。”我惊喊道,察觉自己泄露了刘珺不为人知的行踪,连忙耷拉起脑袋,苦起一张脸,暗暗责骂自己的愚蠢。

“北朝苏胜,别打扰本座的正事!”红玉似乎和刘胜不对盘,语气相当生硬。

“红玉呀,都在大祭司面前打了一千零一次小报告,你还是连句右护法都不会称呼,这左护法当得真失败。”刘胜嘴角的笑意更浓,宛若馥郁的桃花酒,酒量深的人往往抿上一口便醉倒。

“如果你现在离开,本座对你在地球犯下的杀戮置之不理。”红玉道。

“你知道,大祭司为什么招降我吗?就是看中我的杀气。”刘胜笑道,将身子不停颤抖的我拦在后面,桃花眼斜斜地翘起。

果然,红玉被激怒,朝着圆月大吼一声。霎时,那圆月染上一层血色,而红玉已变成如泰山般大的巨兽,跺跺脚,山摇地动,呼呼气,狂风大作。尔后,不紧不慢地走到我们的跟前,张出血口大盆。

“和红玉的上次比试,还是发生在三千年争夺红豆座的战场上。”刘胜将我推到淡紫色薄膜之中,那双魅惑的桃花眼弯成锋利的飞刀,蓄势待发。

接着,两道红色的闪电交织在一起,时而砍掉万年古树,时而削去高耸山峰,时而激起千层浪,凭空生出江河湖泊,时而捅破云层,无端飘起雨雪冰雹,场面异常壮观。

惊恐、哀嚎、悲泣、苦求,汹涌而来,刺痛我的耳朵,我蹲下身子,死死地捂住,忍不住怒道:“你们给我停下来,以大祭司的名义!”

瞬间,雨雪冰雹倒流回云层,江河湖泊回归原地,万年古树和高耸山峰依旧残缺,沉沉的空气中弥漫着甜腥的血味。刘胜比红玉快一步,挟持我的身子,将一缕红丝线贴近我的脖颈,收敛起平日的笑容。

“你杀不死大祭司的。”红玉冷嗤一声。

“破坏大祭司的筹谋,绰绰有余。”刘胜笑道。

“住口!我不是大祭司!你们口中的大祭司,是李倾城。这个羊脂白玉镯子,不是我的,Terrence给的。”我拍掉红丝线,离刘胜和红玉远远的,恼道。

我再笨,也知道,这两个人的打斗,引起日月星辰和山川江河的变动,足以证明这两个人根本不是地球人。他们口中,多次提到的三维物种,怕指的是地球人。世界是多维的,人类虽然知道时间的存在,但是不能感知到它的流动,所以人类所能看到的世界只是三维。

刘胜轻笑,摇摇头,腾空几步,将我扔到湖泊边,而红玉也紧紧跟随,见我对着湖泊发呆,那张狼脸气得冷成冰块。湖泊里,模样还是自己的,三千墨丝变银发,软甲衣换成兰烟云裳,我能不发愣吗?

“红玉,念奴看到的朱雀神火是樱红色的。”刘胜哽咽道,那双绚烂的桃花眼,此刻被泪水泡得发白,失去了神采。

“不会的……”红玉大惊,凝视着我,也沁出泪花。

“历代朱雀神火,前生都是看到樱红色的火花的八维物种。”刘胜苦笑道。

刘胜展开手掌,掌心镶嵌着一枚露出大半梨花白心形的红色石头,那石头对着天上的圆月,便汇聚起一道柔和的白光,倒映在湖泊上,长出两棵梨花树,道是梨花,也不尽然,花药是墨色的,纯白胜雪,像惜雪花。这两棵连理树,显然比我和刘珺的凋谢得慢,但是那枯萎的感觉清晰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底。

“你们要聊夏国机密,可不可以排除我呀?”见多了科学无法解释的场面,我并不在意了,打着哈欠,只渴望扑进刘珺的怀里,大睡一场。

蓦然,红玉仰天长啸,方圆千里的狼群呼应,此起彼伏,一个身穿红色铠甲的俊秀少年出现在眼前,而红狼不见踪影。他的眼眶饱含着泪水,将脑袋转不动的我揉进怀里,轻轻地啄着我的月牙眼,直到一汪淡紫色的兰瓣泉水在空中盛开,潺潺流动。

“惨了,惨了,被刘珺知道,我又要受罚了。”我使劲地擦擦月牙眼,试图抹去那俊秀少年亲吻的痕迹。

“紫姬圣泉。大祭司,还真是一如既往地乱来。”刘胜掠过那汪泉水中心冉冉升起的火苗,叹道。

“作为紫姬圣泉的守护者,见到这一幕,百思不得其解,便想亲自问问大祭司。水生火,这便是大祭司所谓的筹谋,对不对?”俊秀少年抡起巴掌,打算一拳打在我的脸颊,见我哆嗦着身子的可怜样子,又放下。

静默了片刻,俊秀少年抛下我,挥挥手离去,再次变成红狼。而刘胜也不解释一番,将我扔进刘珺的帐篷,嫌弃地拍拍灰尘,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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