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里有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死者30岁左右,身高1。73米,较瘦。死亡时间大概在15小时以前(即昨晚19点钟左右),死亡原因是窒息所致。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死前曾喝过酒,是被人用绳子勒死后扔进池塘中的。死者是本地搬运队的本村。
松本警长在池塘边拖尸时,已经注意到一处可疑的地方,那里的杂草被压倒了一大片,周围有一片很深的脚印。警长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个人负重行走时留下的,就说:“这儿可能就是罪犯将尸体扔进池塘的地方。”
他们顺着脚印走了一段路后,又出现了一辆自行车的车轮印,而这时脚印却消失了。警察们顺着车轮印找到一户人家门前,敲开了大门。那是一个典型的单身男子的住处,茶几上放着几个空酒瓶,还有酒杯、香烟头和一些空碗碟。
经过询问,松本警长知道屋子的主人叫川岛一郎,他在昨晚19点一边喝酒,一边看转播的球赛,他的同事冈山在场。
松本警长找到了冈山,问道:“请你回忆一下,昨天下班后,你去过哪里?”
冈山说:“昨天下班后,我到一家小酒馆喝了一点酒。我走出酒馆的时候,遇到了同事川岛,他让我和他一起去他家再喝点儿。我本来不想去,但他对我说还早呢,一会儿还有一场球赛转播。我一听说有球赛,就让他骑着车带着我到他家去了。一进门,他马上打开了电视机,球赛刚好开始。”
“你知道球赛是几点钟开始的吗?”
“电视屏幕上打出的时间是19点。球赛结束后,我就到我的女朋友美枝子那里了。”
“你到美枝子那里什么时间?”
“我也搞不清楚,只觉得时间已经很晚了。因为我本来在酒馆喝得就够多了,到川岛家又喝了不少,所以我醉了。”
“你能肯定你在川岛家只呆了一场球赛的时间吗?”
“我能肯定,我只呆了一场球赛的时间。”
松本警长回到办公室开始分析这个案子。从作案现场的脚印、车轮印来看,杀害本村的凶手就是川岛。但川岛没有作案时间,所以此案的推断不能成立。松本警长把头靠在椅子背上听着他与冈山谈话的录音,突然他猛地站了起来,说道:“来人,马上逮捕川岛。”
请问,警长是如何判定川岛有罪的呢?
原来松本警长在重放谈话录音时受到了启发:他可以将他同冈山的谈话录音重放,难道川岛就不能把星期六的那场球赛转播录像后再放吗?
实际上川岛家里看的那场球赛根本不是现场转播的,而是川岛放的录像。他利用冈山已经喝醉,不会注意当时是几点钟,看到电视屏幕上打出来的19点,他就以为真的是19点。他就是利用这一点,让冈山在时间上为他作证。实际上在19点,川岛早就把本村杀了扔进了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