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池和丁振鹏来到不夜城的时候,这里已经聚满了人,都是熟人,闲人。
灯光闪烁,烟雾缭绕,欢声笑语不断。顾池不再是写字楼里的那个严肃认真的企业老总,而是风生水起的风流公子。他慵懒的坐着,跷着二郎腿,优哉游哉地晃着酒杯。丁振鹏恢复了他一贯的样子,不再苦闷惆怅,在人群里呼朋引伴左右逢源。在A城没有不认识他丁振鹏的,富贵窝里出来的公子,出手阔绰,交际手段娴熟老练。八面玲珑,长袖善舞说的就是丁振鹏这样的人,丁家有丁振鹏,就不必担心败落的问题。
顾池喜欢这里,喜欢这样的氛围,这里是堕落的天堂。他不是无可救药,也不是醉生梦死,只是单纯地喜欢放松的感觉。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熟悉的,熟悉的灯光,熟悉的朋友,熟悉的香水味。在这里,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做风流公子,可以看见丁振鹏这样的朋友。
丁振鹏笑得很恣意,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么开心。他有些担心,这么多年的朋友,没有人比顾池更了解丁振鹏了。丁家这一辈,丁振鹏是要挑大梁的。丁家老头一向以儒商自居,对子孙后人要求严格,女要琴棋书画皆通,男要经史子集熟读。丁振鹏小时候是个十足十的小老头,装大人装的可以以假乱真。他小时候一看见丁振鹏就想激怒他,就是看不惯他那副“我很懂,你要听我的”的样子。两人别别扭扭的长大了,又莫名其妙的成了挚友。可能是受他的影响,丁振鹏后脑勺上忽然长了三根反骨,从摇头晃脑的三好学生变成了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丁老头一开始有些接受不了,拿着拐杖狠揍了他,没改过来。后来又搬出丁家家法,召集丁家老小出来观刑,顾池作为特邀嘉宾有幸看了一会儿,至今仍记得当时的情形。那天,丁振鹏光着膀子,穿着花裤衩,踩着夹板儿拖鞋,跪在丁家大院里,周围坐着老的,站着小的。丁老头亲自施刑,丁奶奶从书房里拿出那根黑不溜秋的棍子,不知道是什么木质,三根手指粗,一米长,手柄处刻着古朴的花纹还有一个篆体“丁”。丁老头袖子撸的老高,白胡子一抖一抖的,挥舞着那根棍子,每挥一下,丁振鹏的背上就多一道红印子。顾池看着那印子,一道又一道的,心里直发抖。眼看着整个背都红了,开始渗血了,丁老头停下来,喘着粗气,问:“你改不改?知不知错?”丁振鹏抿着唇,干脆说:“我没错!”丁老头手指抖了抖,继续打,边打边问,就问他知不知错。丁振鹏紧紧抿着嘴,额头上的汗由细珠变大颗,又汇成细流,顺脸而下,滴在地上,湿了一大片。脸色由黑变白,越来越白,喘气声比丁老头还大。一开始看他觉得是倔强,后来就像逞强了,究竟是不是逞强,没人知道。最后,丁振鹏是在挨打中晕过去的。
从此,丁老头再没有打过他。他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丁老头要叫他去丁家观刑,和丁振鹏好的不止他一个,他顾池也不是太不知分寸的人。不过,顾池从那以后和丁振鹏更好了,顾老头听说了丁家的那件事,只是说了句:“好!好!”也不知道好个什么。
丁振鹏这些年胡天胡地的,正事儿一点儿没耽搁,丁家人不自觉地聚拢到他身旁,虽然丁振鹏不怎么正经搭理他们。丁老头不再打骂他,反而有以他为傲的意思。他到现在也不明白丁振鹏对丁家是个什么感情,说恨吧,却总在无意中看顾着他们,说爱吧,却不和丁家人亲近。当年,他以为丁振鹏是少年心性,叛逆作祟,才性情大变。可是看他挨打的样子,以及这么些年的作为,又不像。丁振鹏啊,应该是有什么不可言说的痛。他并不喜欢人来人往的交际,也不喜欢像花蝴蝶一样的在女人堆里穿梭,他是一个外表寡情,内里深情的人。被他喜欢的女子是幸运的,因为丁振鹏的感情真挚浓烈不掺杂质。被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痛苦的,因为丁振鹏不是一般的男人,他太优秀了,丁家需要他的能力,可以包容他的吊儿郎当,却不能接纳他的深情专一。
早前,丁振鹏对徐助理有意的时候,他没当回事儿。他一向主张公私分明,出来玩可以,同事就是同事,最好不要有男女纠葛。他和丁振鹏是好兄弟,彼此性情相投,交集不会只维持三两天,徐助理是早期跟着他的下属,他们之间如果想要谈感情,徐助理就干不长。丁振鹏那会儿和他都还年轻,他怕丁振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白白耽误人家,毕竟是自己的忠实下属。以至于丁振鹏到现在都还对徐助理有些惦记,他已经不再担心了,因为徐助理不是小白,不需要他这个上司操心。可是丁振鹏却招惹一个不该招惹的人,一个普通的姑娘,他应该是爱上她了。假如丁振鹏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爱上谁都没人管。事实是,丁振鹏就是丁振鹏,他不该爱上谁。爱上了就该戒掉,戒不掉就会痛苦。
一个出身平凡的姑娘,她应该是简单而真实的,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丁振鹏的真心。他似乎能看到他们的结局,“门当户对”四个字斩断了感情的线,女孩儿为了家人和尊严收回了欢愉的爱,男孩儿挣扎了若干次反抗了若干次,把情伤埋在了心里,回到了自己原来的人生轨迹。
他这是怎么了,在这里想这样的事情。轻松的场所才使他的思维有些信马由缰,悠闲的时候他就会想些愿意想的人和事。他担心丁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