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商法学目前最新教材,亦是高等法学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从2005年至今,是我国商事立法最为活跃的时期。为反映和满足商事生活的需要,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对《公司法》、《证券法》进行了重大修订,2006年重新制定了《企业破产法》,并对《合伙企业法》进行重大修订,继而2009年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与此相适应,国务院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发布了一些列配套法规和规章,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国商法面貌焕然一新。与立法的活跃相伴,我国的商法学理论也快速发展,商事部门法研究继续深入,取得了丰硕成果,商法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突破,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商法理论体系不断完善。
上述商事法律颁布后,必然要求商法学教科书予以回应,必然要求在商法学教学中对这些法律修订的成果进行归纳、阐释、评价和总结,必然要求运用国内外商事立法的成果和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对其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和分析,进一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符合中国市场经济生活现实需要的商法理论体系。为此,我们依据新《公司法》、新《证券法》、新《企业破产法》、新《合伙企业法》和新《保险法》,借鉴近些年商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编写了这本教材。
本书努力满足教材准确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的基本要求,力求准确界定基本概念、准确阐释法律原理、准确介绍法律制度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吸收商法学最新理论,追求内容的先进性、特色性、前沿性。本书的编写与出版,期待能够满足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实际需要。但由于作者知识和经验的有限,讹谬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学界给予批评和指正。
本书的出版,得益于郑州大学出版社的辛勤工作,得益于社长兼总编王锋先生的支持,杨秦予副总编更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博士生张安毅做了大量的协调联系、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