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狗不便发作,只得顺着意思过去处理兽群,却被鹿烎拦了下来。“龙丘附近小聚落里的人都跑光了,不然泛地上的灯火也不会这么稀稀落落。”修长而粗糙的手指搭在他的脊背上,狼祭司的话里似乎有吩咐要事的意思。“今晚带我多跑几个地方。”说完,跨坐了上去。
某种邪恶的事,天狗心想,鹿烎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想起他这个忠诚的党羽,而对方的需求往往一猜便知。在北方时,再下三滥的勾当也是他代之完成的,直立狼只需要跟在屁股后面用老木杖在尸体上四处乱扎就好,就这样每经过一个聚落就屠戮一个聚落;他在前方杀得片甲不留,后方就被那根老木杖折磨得尸骨无存;处置妥当后直立狼遂跨上背,到了新地,再翻下身,可人们往往只记住自己杀气腾腾的面孔——天狗——臭名昭彰的狼探首领。尽管如此,他也没有打算因此放弃拥护祭司一派,眼下正是自己聊表心意的又一时刻,他定当竭诚为对方奉献自身。
很快他们拐上了熟悉的道路,向原先推进过来的路线移动。这里有一些返而复出的野小子,正扯着两名重伤的原人一路小跑,相遇时,略微向祭司示意便离远了。“孛儿帖幸存的战士,一瞧身上的白毛皮就知道了。漏网之鱼在顽强地活着。”鹿烎看着手中紧紧不放的老木杖,缝隙里几丝细渺的白线犹如森罗鱼的十条尾巴在水中摆动。
他在底下狂奔,没有看到后背的木杖在施展神奇,却能感觉一阵温热的气息。那大概就是生命,他曾见过无数伤者身上被引流出白线,然后汇入那根残破的木棍子。今夜要做的事情便与它有关,重操旧业,干一些杀人的勾当,来喂饱贪食的家伙。
可为其喽啰不是他的目的,当然他对鹿烎的力量同样没有兴趣,一匹狼没有理由去奢念不着边际的东西。那究竟是为了什么杀生无数、阿谀奉承?有时他也不知道原因,可既然凡狼都说徒子徒孙的野心只在于领地和食物,那么他便也是为了领地和食物。能在自己广袤无垠的疆界中撑死,大概就是理想了,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大概就只有狼王了。
他忽然动了杀念。或是说,一份杀念其实是掩埋的火种,早就该盛放在过去,却被自己遏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头蠢兮兮的巨型白狼,鼾声如雷,皮毛瑰丽。但他记得狞在没有成为狼王前,只不过是一头毛色杂乱的中型狼,甚至更像一条丧门犬……他该做出抗争了,与其和狰并侍他的狼王弟弟,不如夺下那个位子。
是了。他跑得飞快而平稳,脚爪贴在地上时如同那些傻大个一样发出不小的响动。鹿烎并不清楚战士的变化,俯下身子紧贴着柔软的背部,双腿夹紧腹侧,皮袍乘狂风舞动,仿佛心胸中的疑惑尽释。陪你再饱餐一顿罢,鹿烎大人。过不了多久,他要用利爪再次沾染同胞的鲜血,然后成为真正的大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