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一支,就是上古神话。中国的上古神话,既宏伟博大,又精致入微:既荒诞怪异,又平实可亲:既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美学追求,又隐约折射出这个民族在上古时代的跋涉。
笔者以为,如果将文学与史学分为两大块,上古神话的文学价值要更大,她所表达的民族精神,通过早期的朴素而诡诘的艺术手段,包括口头传承、形体行为、符号文字等等记录下来,从而成为中国文学创作的渊源、激励因素和重要借鉴参照物,是文学史之重镇。中国史学对于上古神话的态度,比较起中国文学来,就要复杂得多了,早期中国史学家对于上古神话,有的采取“不语怪、力、乱、神”的态度,有的无端比附坐实、深信不疑,有的则在信疑取舍之间。比起西方史学家依据希腊、罗马那浑然有序的神系,部分地重建了环地中海地区的上古史,从而使中国一部分史学家感到羡慕、妒忌,甚至对汪洋恣肆、散若繁星的中国上古神话是否具有科学的史料价值,抱着恼火与怀疑。
自从20世纪上半叶考古科学进入中国,中国史学研究尤其是上古史学研究,不仅获得了新异的研究手段,更是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史学研究的面貌。可是,在中国史学与考古学研究的航道上,中国上古神话毕竟是“一群”不容忽视的岛礁,或是看成某种航标正确指示着直行、绕行,或是干脆迎头撞上去。中国上古神话难助于中国上古史的重建,这的确是一种让人觉得很难堪的悖论,本文试图以“女娲神话”为个案分析,谈一谈笔者的若干认识。
女娲神话的不可解
但凡神话,相对于人世社会,都有其不可理解的部分,例如:神灵们极为庞大的体量、身高,极为长久的生活、寿命,极为强大的力量、本领,极为显赫的功绩、创造,等等。不能例外,让我们看看有关女娲的部分文献记载:
《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集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郭璞又注:“或作女娲之腹。”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栗广,野名。娲,音瓜。”
《礼记·明堂位》:“女娲之笙簧”。
《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和春,阳夏,杀秋,约冬;枕方,寝绳。阴阳之所壅沈不通者窍理之,逆气戾物伤民厚积者绝止之。当此之时,卧倨倨,兴眄眄,一自以为马,一自以为牛,其行,其视瞑瞑,侗然皆得其知和,莫知其所由生。浮游不知所求,魍魉不知所注。当此之时,禽兽蝮蛇无不匿其爪牙,藏其螯毒,无有攫噬之心。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辉熏万物。乘雷车,服驾应龙,骖青虬;援绝瑞、席萝图,黄云络;前白螭,后奔蛇,浮游消摇;道鬼神,登九天,朝帝于灵门,宓穆休于太祖之下。然而不彰其功,不扬其声,隐真人之道,以从天地之固然。何则?道德上通而智故消灭也。”
《淮南子·说林训》:“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之所以七十化也。”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
《太平御览·卷七八·女娲氏》引《风俗通》曰:“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凡庸者,人也。”引《帝王世纪》曰:“女娲氏,风娃也,承包牺制度,蛇身人首,是为女皇。”
《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躯。”
《论衡·谈天》:“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
《通志·三皇纪第一》引《春秋世谱》曰:“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
《史记·夏本纪》:“予娶涂山”司马贞索引:“《系本》曰:涂山氏女名女娲,是禹娶涂山氏女号女娲也。”
唐·李冗《独异志》:“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
《全唐诗·卢全诗》:“女娲本是伏羲妇。”注曰:“一本作女娲伏羲妹。”
《路史·发挥》:注引《尹子·盘古篇》曰:“女娲补天,射十日”
《事物异名录·坤舆·山》引《十道山川》曰:“太行为天下之脊,一名王母,一名女娲。”
罗泌整编的《路史》中相类似记载,暂不录。《汉书·古今人表》《帝王世纪》《遁甲开山图》《通鉴外纪》等书所谓轩辕黄帝之前的上古帝王世系,其中有女娲,排序先后各有参差,显然不能视为信史。相当数量的地方志着作中,有女娲的传说故事,以及相关的名胜古迹,这些,即便是地方志着作的作者,大多也没有当作正史、信史来对待。还有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中,有女娲的故事,常常与伏羲故事紧密相连。
女娲、伏羲故事,仿佛与宇宙天地开辟的神话关系不大,他们是在已经有了“天地开辟”的大背景下,做出种种神功异果。他们的业绩有:抟土造人、炼石补天,修天柱,续地维,杀黑龙,止洪水,立四季,造规矩,化万物,制笙簧,射十日,兄妹婚配以衍人类,等等。其中有些故事,与另一些神话主人如黄帝诸臣、大禹、后羿有关,显然是侈移到女娲身上的。女娲较为独具的经历有抟土造人,炼石补天,兄妹婚配。造规矩在文献中于《淮南子·览冥训》提及,出土的汉代画像石每每见到女娲、伏羲一持规、一持矩,这也可以归为他俩的“专利”。谈到制笙簧,以往研究者似乎注意不够,在中国传统文化范畴内,掌握黄钟乐律,是彻地通天、定时理气、制定度量衡、协调军国大计的重要事情,甚至事关万物万事之本。
笔者认为,在与一个人生命差不多长短的时代,发生这么多大事,是没有可能的:更不用说只一位英雄领袖,一个神人能够干如此多、如此重大的事情。神乎其神,恰恰在其不可解,说包括女娲神话在内的神话反映某种民族气质,民族精神、民族幻想与追求,在哲学、文学、文化史学范畴内徜徉考索,未尝不可。对于基于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的,以具体事件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科学,中国上古神话则根本不像希腊、罗马神话那样,给予人们严格、严谨、严肃的界约。所以,包括笔者在内,每一位试图从中国上古神话探讨历史真实的人,应当正视这种“不可解”否则,将把历史科学逼入荒诞,这恐怕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女娲神话的考古学启示
指出中国上古神话的“不可解”,并不是否认神话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不少神话在流传的历史过程中又往往被动过“手术”。既然是如此,神话就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带有他们所产生时代的“胎记”,带有他们所经过“手术”时代的“痕迹”,历史科学正是要分析、发现神话中可能存在的历史“胎记”与“痕迹”,将神话中可能有的科学素材剥离出来,提纯一些,以帮助说明上古人类社会的某些问题。正如所有的数学不可解、无解式,式中的符号、元素还是有意义的。在上古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的研究中,凭借中国上古神话的某些符号、元素,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差强人意者,难圆已见者,谬误叠出者,也不在少数。本文将以“女娲神话”为个案,讨论中国上古神话与考古学的关系。
考古学以人类物质遗存为基本研究对象,而对缺乏或者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遗存,考古学有其独到的学科优势。而对上古神神话,考古学理应给予应有的重视。但是,考古学一不能曲解神话,二不能附会神话,三不能创造神话,这是考古科学的应用之意。近些年来,半是社会对于考古学的热望,半是若干考古学家的浪漫,考古学正在变成一个“筐”,考古学科内、外之人都在往里头搁东西,又在向外亮宝贝。于是,炎帝、黄帝与仰韶文化,太目臯、少目臯与大汶口文化,黄帝、颛顼或蚩尤的真实墓葬,都给“落实”了。在社会对于考古学的期望中,好心的朋友甚至提出了“三皇五帝”断代的课题。对此,考古学家是因其“繁荣”而兴奋呢,还是因其“热闹”而无奈?
女娲神话中,可以进行考古学思考的,大约有以下几方面:
由“抟土造人”,可知是一个对黄土关系密切、充满感情的民族的创作。换言之,这是一个实现了农业定居的民族的创作。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可以知道,在东亚两河流域即黄河长江流域,是产生女娲神话的母体地域。这里在大约一万年前开始了农业定居,黄河流域的粟米旱作农耕模式,长江流域的水稻水田农耕模式,逐渐成为地球上最为成熟的古代农业产业模式,这里一直以农业为依托养活着地球上最大数量的人群。这样的人群,当然对人的起源问题充满兴趣,“抟土造人”是他们的心仪神造,女娲也就成了“人祖娘娘”。至于说到女娲所造出的人,分作“富贵者”与“贫贱凡庸者”,则是相当晚出的概念,已经具有阶级概念的雏形了。
由“炼石补天”的一套神话,可知产生女娲神话的民族,已具有一定的天文、地理知识,具有一定的天文观测实践,具有一定的地理大区域认知。在东北亚地区,农业民族很容易建立东西南北方、分至点、赤道、两极等基本的天文学概念,依北天极向南极,有一条看不见的“天轴”,围绕天轴而沿着赤道,日月以及夜空的群星似从东南涌出,又填向西北,这就是所谓“天不是西北”。在东亚大陆上走一遭,地面的倾斜、江河的流向,会让人们感觉到“地不足东南”。因此,女娲神话是东北亚大陆的“上产”,而不会产于其他大陆地区,也不会产于海岛。与天文地理密切相关的方位知识、气象知识,创造女娲神话的人们已经比较完备的掌握,也体现了古代农业民族的特征。
所谓“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的故事,人们并不陌生。大洪水的传说是世界性的,中国上古神话中若干位英雄都与治水有关,似乎在神话中女娲用的是湮堵的办法,略相当于鲧的水平,那么她在神谱中辈分要长于大禹。说她用芦灰来湮堵,暗示着神话的原产地是盛产芦苇的地带。说女娲是大禹的配偶,应当是不对的。驱杀毒虫猛兽,也是上古神话中多位英雄的作为。把女娲神话的产生约定在战胜洪水,开辟蛮荒,发展农耕的时代,大体说得过去。
关于“兄妹婚配”,大约在30年前,考古学、人类学界似乎还承认这是一种远古婚俗的记忆,但正如童恩正先生指出:“在19世纪后期,有的人类学家如巴霍芬、摩尔根等人,都设想过人类早期历史中曾经有过一段对性行为不加限制的杂交阶段。但是经过100多年以来新资料的积累,这一点已经基本上为许多当代人类学家所否认。事实上,完全没有限制的婚姻,在考古学、历史学和民族志资料中,都是找不到依据的。”这样,“兄妹婚配”神话的普遍意义就值得推敲了。
关于“一日七十化”,“化万物”。农业民族是寻求高度稳定的民族,他们在相对固定的地域内,祖孙代继地发明创造,无论这些发明创造如何频率低下、进程缓慢,子孙们总是愿意相信,难以尽数的发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毕其功于一役,这在黄帝与诸臣发明创造神话中也可以看到。一般的来说,非农业民族倒是容易感受到自身以外世界、文化、文明的多样性,倒是不那么急于一日七十化,后起的基督教创世神话,上帝创世也用了七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女娲神话对于考古科学,具有一般的、普遍的意义,这就是:女娲神话是产生于东亚大陆早期农业民族,包含了部分的创世内容。女娲神话在流传中,又经过不少增饰。于是,在从较大地域从考古学角度理解女娲神话中的部分元素是可能的,反过来说,女娲的某些行迹,符合已初步建立的中国考古学尤其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框架的某些规定。但是女娲神话的一般普遍性太强,个别特殊性太弱,况且女娲的神迹时间跨度太大,因此,确指女娲神话的时代、地域,都是困难的,硬将其与某种考古学文化或类型结合起来,更是没有说服力的。
至于说到在东周以后的考古学资料例如汉画像石中辩认、研究女娲神话的内容,其文物学、文化学、艺术学上的意义不言而喻,这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
女娲神话地理分布的意义与陕南
上面,笔者讨论了女娲神话对于考古学的一般的、普通的意义,因此而看到的地域范围应当是比较大的。至于和女娲有关的民间文学、民间信仰、民俗学资料的分布范围,可能更大一些,这有个神话起源之后,它在相同或相似文化圈一波一波拓展的过程。女娲神话的地理分布的意义因此而凸显,即这应当是一个属于普通的、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研究者似不必胶柱鼓瑟,非得确指于一时一地。
女娲神话的起源地有所谓“南方说”和“北方说”,杨利慧先生对此有比较详细的综述;杨先生通过民间文学、信仰、风俗调查,还作了几份很有价值的有关女娲神话地理分布图。我相信通过更为面广量大、更为细致的工作,几份很有价值的地理分布图上的点将更为密集。杨先生的工作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在其着作的中,把陕西省平利县置于西北地区,记:“由此我们了解到,传说中女娲出生于今山东济宁一带,作为古代帝皇,她的治所先在今陕西安康、平利一带,继而又扩展到今骊山一带。她死后葬在山西、陕西、河南交界处、黄河之滨的风陵渡,或者在山西赵城的侯村,或者在今山东济宁一带这些地域全在今黄河流域。”陕西省属于中国的西北省份,这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位于陕西省关中地区南缘的秦岭山脉,则是中国南方、北方的地理分界,是黄河、长江的分水岭:“安康、平利一带”属于秦岭山脉南缘、大巴山地,属于汉江长江流域,属于中国的南方。所以,持“北方说”的杨先生无意间力助了“南方说”。
笔者目前于女娲神话“南、北方说”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只是关注陕南的一些相关问题。因为时间仓促,所以先感谢平利县的同志,本文以下所引用的文献资料来自他们的辑录。
《华阳国志·汉中志》:“又有作道,九君抟土作人处”。刘林注:“作道在今陕西平利县东。”
《录异记·卷八》:“房州上庸界有伏羲女娲庙,云是抟土为人民之所,古迹在焉。”
《新唐书·卷四·地理志》:平利,“有女娲山”。
《元丰九域志·卷一·金州》:“西城,五乡;衡口、平利二镇。有伏羲山、女娲山,古迹。西城本为妫虚之地,伏羲山、女娲山,上有女娲庙。”
《路史·卷一·后记二·女皇氏》:“女娲氏乃立为女皇氏,治于中皇山之原,所谓女娲之也,山在金州之平利。伏羲山在西城,女娲山在平利。”
《明一统志·卷三四·汉中府》:“女娲山,在平利县东三十里。旧有女娲氏祠,灌溪河发源于此山。”
陕南在中国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上,都是非常敏感的地区。秦岭横亘,使得南北水系流向不同,南北温湿气象不同,南北植被动物群不同,陕南属于中国南方地区。陕南已经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存,因为与农耕文化没有什么关系,这里不加讨论。新石器时代之后,秦岭南北都有古文化遗址被发现、发掘,依据河南、湖北、陕西等省的考古学资料,秦岭淮河一线南北的古文化面貌是有差异的,这些差异的主要方面已为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所熟知,这些物质文化、生活习俗等多方面的差异甚至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近现代。
陕西省平利县地下地上文物很多,据《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记录,有新石器时代到近代遗址、墓葬、庙祠达160多处,其中包括与女娲神话有关的庙宇、碑记。据王子今先生言,《华阳国志》的记载是目前可知能够确指“女娲”地名的最早的文献:据高大伦先生言,“女娲”之“娲”与“九君”之“九”,音韵可通:这些意见都不错。就陕南平利一带流传的女娲神话以及女娲崇拜风俗,笔者提供一些愚见:
1.应当注重平利属于中国南方,又与中国北方的腹心地区之一关中秦岭之隔的地理特征。同时指出这里自古以来南北文化,交通要道的特征。分析在这样的背景下,女娲神话及崇拜风俗存在与流传的条件和原因。
2.再多做一些民俗调查、文物调查,有条件再做一些考古发掘,认真分析本地文化与关中的异同,从女娲神话的一般考古认识出发,看从远古至今,在这里究竟有多少符合、密合之处。
3.抓住“最早的文献”这个线索,刨根问底,从历史、文化、生产、生活、民族、民俗、信仰,等多方面深入探究,弄清楚在又一次人为组合中国上古神话的魏晋时期,为什么《华阳国志》的作者会将女娲神话这么重大的题材坐实平利。
4.将全国各地的女娲神话以及女娲崇拜风俗与平利的相关内容加以比较,从其异同之间,再分析一些重要元素在哪个地区出现得最早,在哪个地区出现得较晚,使神话地理学由平面走向立体,由静止走向动态。
5.如果目前平利女娲神话及崇拜风俗还保存得比较好,比较呈原生状态,值得珍视。文化、旅游开发可以以此为依托,但请注意,女娲神话及崇拜风俗这样的资源,有其特别脆弱的一面,现代化进程会改造、冲击、替换它。我们要让这个资源真正长久的“造福一方”,加大研究、保护力度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