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那天是难得的好天气,繁星满天不说,还有一轮半弯的月亮,天光倒映在湖水里。公园的湖中亭里一个老人在吹着笛子,笛音飘荡中,几个玩摇滚的小青年在唱的光辉岁月,无数约会的男女围着乐队有说有笑。
雨捧着花,进入了人群,看到男孩就说:
“帅哥,给女朋友送支花吧,一支只要六块钱,我男朋友送的,我准备卖掉,给我男朋友买件恤。”
雨长了一副是个男孩都会喜欢的相貌,嘴又甜,说的话,又充满了爱,几乎没有人拒绝她。不到二十分钟,九十九见花被她奇迹般的卖完了。
花是我送给雨的,一元三支,卖出去六元,对半赚,这是发财的好事,赚我好几天的工资,搞定我一个月的香烟钱,可是我装作一副很生气的样子,板着脸不说话。
我等着雨问我为什么,雨卖完了花,看着我坏笑道:
“别装了,赚钱了还板着个脸,恤是假的了,不过钱给你了。你现在的熊样,是不是等着我问你,为什么你不高兴,然后你再告诉我,这花是你买给我的,我卖了,你不开心,表现你在乎我啊。”
雨挺聪明,可有时候,就是太直接,我想是个男人都不愿意被戳穿,而且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学会如何处理类似的尴尬。
我自然就不承认心里的真实想法,我继续板着脸,对她说:
“蒋小雨,你个混蛋,你就是这么看我的,我是那么俗的人吗?天地良心,你真是把我看的一文不值了。”
我很少这样对雨说话,雨显然被镇住了,不过很快她就笑了,对我说:
“你觉得你不俗。”
我连连点头,我当然不能觉得我俗,尽管我真的很俗,还很小气。
“那好,那就浪漫一下,看到那边的草坪了没有?乐队。”
乐队的小青年弹着吉它,唱着情歌,现在光辉岁月变成了另一个曲子《真的爱你》,几个小伙子唱的很好。
我对雨点头。
“那好,你站到那上边,对我高喊,蒋小雨,我喜欢你,要是那些玩音乐的人能停下来,我就做你女朋友怎么样?”蒋小雨说。
上学的时候,我每次在课堂上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都会精神错乱般的害怕,对着几十号人,对雨表白,还要大声到盖过小青年的音乐声。
“我没涛哥那么有种,你杀了我吧。”我说。
“好啊,说来说去,你还是个俗人,胆小的俗人。”
俗人就俗人,我还就俗人了,怎么的吧,喜欢一个人,非得用这种方法,你才是个没救的弱智女生,我在心里骂道,骂完我转身就走,虽然走出了几步,就悔的肚了痛,但我依然没有选择回头。
过了小桥,我钻进一片小竹林里,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地拍了两个耳光,骂了句:没出息的东西。
“许斌,我是蒋小雨,你在那里,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男朋友,你快点来,要不然我就……”
音乐声停了,喇叭里是雨的声音。
“妈的,这丫头是真疯了。”
我心里想着,急忙向乐队的方向冲了去,高兴,兴奋,无与伦比的激动。
雨的声音没有停,她说:“我知道你喜欢我,你要是不马上出现,我今晚就喊一晚上了,你舍得吗,你要是舍得你就躲着我。”
我扒开了人群,盯着雨看的人,把目光移到了我的身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对我撞到的人说。
很多年来,我一直记得那个场景,雨拿着麦克风,像个天使,喊着我的名字,望着我,人群中望雨的人,把目光投向了我,我看到一张张惊讶的脸,我只听到雨的声音和自己的心跳声。
我站在了雨的面前,却有些不知所措,雨把麦克风还给了乐队的少年,对少年说:
“帅哥,谢谢你,他来了。”
随后她从背后拿出一支玫瑰花,对我说:
“怎么样,够浪漫吧?看到没有,我比你浪漫。”
“你这角色互换玩的挺好的。”我低声说着,一把抓住雨的手,转身就跑,鬼知道是什么东西拌了我一下,我摔倒了。
如果把我一生的尴尬排个名次,这次定是前十了,我听到笑声,人们的笑声,还有稀稀拉拉的掌声,角色又一次互换,拉着雨的我,成了被雨拉着的我。
我们两逃命一样的跑啊跑,跑出了公园,到了没人的地方,才停了下来,雨跑的太急了,放开我的手后,捂着胸口,急促地喘着气。
然后我站着,她蹲着,我们两笑,她看着我,我看着她,像两个傻子,那种感觉好像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秋虫在公路边的绿化带着没完没了的叫,汽车的灯从我们的身边一闪而过,月亮和星星在我们的头上闪耀着,不远处里传来跑调的老歌《爱你一万年》。
我笑到没了笑意,不想再笑,可我还是笑,我不知道我不笑,我还能干什么?
雨不笑了,她坐在路丫子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自言自语地说:
“大灰狼,你知道吗?我很小的时候,家里穷,妈妈在街上卖馒头,我给妈妈帮忙,每天早会,我会提着一篮子馒头,在工人们上工的工地上去卖。
一开始的时候,我很害怕,不敢跟工人叔叔们说话,低着头,像个哑吧,生怕人看到我的脸,结果你猜怎么着,一个星期,我也没卖出去几个馒头。
后来妈妈对我说:要想把馒着卖出去,要想赚钱,就得胆大一点,就得学会跟人们交流和沟通。
后来我就试着跟一个胖子叔叔低声说话,问他要不要馒头,胖子叔叔买了我的馒头,还说我很可爱。
我受到了鼓励,胆变大了,敢说话了,我发现其实,只要自己不怕,其实人都很好相处,后来我每天拎着两笼馒头都能卖掉。
今天卖花的时候,我就一直想着我那时候,感觉好幸福,可以帮妈妈赚钱,今天我感觉很浪漫,可以帮我喜欢的人赚钱。”
我看了眼雨,我想哭,她的头发垂在了草地上,反手撑着地,那样子好像一个公主,一个动漫片里,喜欢幻想的小公主,善良,可爱,美丽,动人……
我坐在了她的身边,学着她的样子,看着天空,看着星星,我从来没有发现,星星竟然那么好看,那么明亮,一眨一眨的,我试图把星星想成雨的眼睛,可是,我发现书上是骗人的,星星一点都不像人的眼睛。
我们坐了好久好久,直到街道上没了行人,店门几乎全关了的时候,我们这才起来,我送雨回家。
逃跑的时候,我拉雨的手,没什么感觉,可是安静下来,却不敢再像之前一样拉她的手了,我们并排走着,谁也没说话。
我用小拇指碰了碰雨的手,雨扑哧地笑了起来,望着我,说:
“大灰狼,你天天跟涛子那样的猛人在一起,就没学到一点勇气出来。”
“涛子那不是勇气,那是流氓。”我反驳。
雨嘿嘿地笑着,狐疑地看着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我跟在她的身后,心扑腾扑腾地跳着,心里很乱,我在想着什么,可是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
我走了神,走着走着,发现雨不在身边,我急忙回头,雨在我身后十米的地方,傻傻地看着我:
“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你就这么对我,以后还怎么过,我丢了恐怕你都不知道。”
我挠着头,不好意思地笑着。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朽木啊,涛子说你朽我还不信,现在我是信了,我命真苦。”
雨苦着脸走了过来,拉着我的手,很自然地甩了起来,一晃一晃的,我顺着她的甩着。
抓着她的手,我感觉我拥有了一切,人们常说的车啊,房啊,我觉得那些东西,真的是不值钱,雨的手才是无价的。
一股暖流,从我的手心出发,经过我的神经系统,进入我的心房,最后达到我的心尖上,我用拇指划着她的手背,滑滑的,腻腻的,那种幸福感,也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我觉得把我换成那个君王,褒姒换成雨,说不定我也会做出那种蠢事来。
好吧,我幸运的是,我不是那个君王,雨不是那个褒姒。
雨不看我,也不说话,夜黑了,我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她紧紧地抓着我的手,那种感觉,就好像要将我的手捏扁一样,有些疼,但那种疼却很舒服,说不出的惬意。
将雨送到林业局的门口,雨松开了我的手,头也不回地,小跑着进了林业局。
我有些失落,有些高兴,情绪很复杂,是我女朋友吗?感觉不太真实?
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我想睡着,可我怎么也睡不着,公园里的一幕一遍又一遍的在我的脑海里来回游荡。
我睡不着,我洗了两次澡,我看小说,我看不进去,我看电影,我看不进去,我想事情,我想不了,我不想事情,可是我又不能让自己不想事情,我很烦躁,我想知道自己为什么烦躁,可我想不清楚为什么这么烦躁。
我一直胡思乱想,折腾到晨光透进了窗户,天光一照我倒是有点睡意了。
可我刚闭上眼睛,敲门声把我惊了醒来。
我开门,雨站在门口,把手上的塑料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说:
“女朋友大清早的给你送吃的,你干吗一脸犯病的表情。”
我挠挠头,女朋友,这就是女朋友了,我傻笑。
“唉,摊上这么个人,我真是倒了九辈子霉了,得了,您接着睡,我去上班了。”
“别,别,一起。”我急忙拉雨的手,雨的脸涮一下子红透了,低着头不敢看我。
“大灰狼,我喜欢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喜欢你。”
我本能地说,想都没想。
接着,我又本能地将雨搂在了怀里,雨软绵绵的,肉呼呼的,抱着她,感觉好舒服,只是心跳的快到感觉自己要死了,雨的脸贴着我的脸,嘴里哈出的热气喷在我的脖子上,我说不出来那是什么感觉,但如果一辈子都能那样,我宁愿石化,一辈子那样,不动不摇,抱着雨到海枯石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