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她满脸绯红,“万帕先生的家离莫斯科不远,我就一路流浪到了那里。那时我孤身一人,又没有谋生技能,想去做工没力气,就算想找个设计院或者研究所,别人也不会相信一个小孩子的话,下场无一例外都是被当成乞丐赶出门去。饥肠辘辘的我走投无路,却意外地发现了自己在行窃方面的天赋。”
嘴里的酒喷了出来。“你?”刘弈目瞪口呆。秦石武……找了个女贼回家?
“是啊。第一次得手是一个刚从酒店里出来、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大腹便便的样子,我故意弄脏了他的鞋子,说带他去找同伴擦鞋。那时大街小巷随处都是干这行的孩子,他压根没怀疑,被我三两下就忽悠得在巷子里晕晕乎乎,酒劲发作,倒在地下不省人事。当时是夏天,不用担心他被冻死,我便摸出他的钱包,只拿走纸笔。整整两千四百七十五卢布,数字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请等一等,等一等,容许我说一句,你这骗的成分要大于偷。你该说是骗取,而非行窃,骗子和贼可是两个不同的职业啊。”刘弈指出。
“没办法,为了谋生,什么都得干一点。我凭借自己的头脑,勤加练习,很快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小偷必须的各种技艺。观察与选择目标,具体手法,不引起他人的注意,所用工具,撤退路线,一旦被发现如何应对,我简直是天生的盗贼,这些统统自然而然就懂得。凭着这门手艺——”
刘弈多少有点傻乎乎地重复了遍:“手艺?”
“是的,手艺,我过了一段非常舒服的日子。吃饱了之后,花不完的钱就拿去帮助其他的流浪儿,或者卫国战争留下的老兵。也有混蛋——包括被我接济过的在内——看我幼小就想抢我的钱。哼,不自量力,这种事是要靠头脑而非蛮力的,所以他们没有任何一次成功,反而被我一一教训过来。特别是有个家伙,三天没吃饭,都快站不起来了,我刚给他去买来面包和格瓦斯,他就反过来想抢我钱包。我逃掉之后去偷了个嗓门很大、一看就很不好惹的女人钱包,然后栽赃给他。他被女人喊来的大汉们揍得半死,活该!”
这件事一定令娜塔莎非常得意,因为过去这么多年,她谈起来依旧眉飞色舞。仔细想想,秦石武那样的人确实会喜欢这种直来直去又桀骜不驯的性格。
“后来呢?”他继续扮演捧哏的角色。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好景不长,”棕发女孩耸耸肩,“大城市的盗贼们都是有组织的,我对此一无所知,结构有一天被个头目带人找上门来。城里有很多和我一样以盗贼为职业的孩子,各种年龄的加起来不下百人,都在头目的管辖之下,行窃所得大多数要缴给头目,谁要是私藏,后果很严重。当时他们拿匕首架在我手指头上,问我是愿意加入,还是打算从此少掉几根指头。我至今还能记得那冰凉和锋锐,有什么办法?只好‘自愿’加入喽。”
类似的事对刘弈来说不陌生,他曾在不少文件上读到过,天朝破获过多个组织、训练未成年人的偷窃团伙。当时她才十岁左右,他深感同情。和自己有点像,都是挣扎求生,都是走投无路,只是她更小。“想必你在组织里过得很艰辛吧?舒服的日子一去不返了。”他问。
“艰辛算不上。我在入门考核中表现不错,实绩也是同伴中最好的,只是每天的任务必须完成,数目虽说不大,可天天一睁眼就欠了人几百卢布,感觉很不好。有些孩子就惨喽,人和人很多方面的差距是天生的,他们不擅长这一行,怎么训练也没用,总是无法完成规定的份额。惩罚会很严厉,卖去欢场是最平常的,严重的甚至直接砍去手脚,扔到街上去乞讨,因此而死掉的孩子都有不少……”
不是新鲜事。从古到今,类似的悲剧一直在发生,尤其是时代与社会动荡时更加如此,在叙利亚他亲眼见过娜塔莎口中所述。自己无力帮助每一个孩子,她也是。他默默地思索了片刻:“希望今后,这样的事可以少一些。”
“是啊,今后可以少一些。我已经尽我所能帮他们,可那时的我还不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的事。”
“后来呢?”
“后来,我有个好朋友,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那时我依然伪装得很好,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男孩……”娜塔莎抬眼望向天花板,“她有天没能完成份额,偏偏那几天我运气也很不好,没法补上她不足的部分。那时是在一所废弃的仓库里,隔着一条街就是莫斯科最繁华的老阿尔巴特街。头目当着大家的面凌辱了她,还有他的手下们,一个接一个,一群恶狼轮番欺辱无助的羊羔……她自己偷到的钱加上我给她的钱,知道离头目要求的份额差多少吗?十个卢布而已,换算成天朝币才一块钱多一点点,二十五美分都不到……”
她有些哽咽。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伏特加,分两口喝干,用手背擦擦嘴角,娜塔莎才接着说下去:“原以为有我求情,再加上她那么漂亮,只差十个卢布怎么也不要紧,他们会原谅她的。真是年轻、简单,而且还幼稚啊。后来我回忆起来才明白,他们根本就是觊觎她已久,找个借口占有了她,顺便威慑一下其他人,目的就是如此简单。”
“那不幸的孩子后来怎样了?”
“大出血,当天晚上就死掉了,没几个小时,”她说得异常平静,“陪在她身边的只有我。不是什么温馨舒适的床,只有一间冷冰冰的、漏风的屋子,还有盏忽明忽暗的电灯。她躺在我怀里,眼睛和病床上的小菲一模一样。你看,就是那样。”
刘弈悚然动容。面前明明什么都没有,她指着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