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后来选择在一处背风的山坡处露宿,拉瑞尔的野外生存知识不要说刘弈,就是AL也比不上。
尽管已经睡过不少时候,刘弈仍然直到天已大亮才醒来。拉瑞尔还在酣睡,昨晚小伙子神采奕奕,表现突出,毕竟连日操劳疲惫不堪,碰上同伴后一切都放松下来。
在有梦境作弊的情况下,昨天还是险些着了道,刘弈深感惭愧。不过昨夜也并非一无所获,至少知道了对手是伍迪将军。老将军本来颇受他尊敬,然而知道了他和掳去陆程(在他心里,小黑当然是受了诱骗才上的贼船)的那些混蛋是一伙的,伍迪的形象顿时一落千丈。
根据AL的影像记录,对方确实派出人试图搜索过他们俩。但天又黑,路又难走,视野也不好,那些南越士兵个个出工不出力,只在空旷的地方装模作样。尽管人数众多,但害怕第一个找到的同时也成为牺牲品,没人敢真的深入丛林。
没有动力甲——又看过一遍录影,刘弈注意到夜间出动的全是传统的步兵,携带轻型装备,没有任何人配备着动力甲。是觉得轻步兵已经够用,还是手头没有其他动力甲,只能先让南越军方出人了?回想前几天的战斗,敌人没厉害到哪里去,但单兵素质比这些士兵高是毫无疑问的。
看来在伍迪把他们自己的部队调来之前,处境不会太艰难,刘弈作出了判断。以他们对南越的渗透程度,这段时间不会太长,能不能用来给老家伙制造点麻烦?
到九点过后,拉瑞尔才打着哈欠醒来。出乎刘弈意料,他一醒来,就打开若干背囊中的一个,拿出饼干——不是军用的压缩饼干,而是天朝出口到南越的各种花花绿绿的、颇受当地有钱孩子喜爱的夹心饼干;还有巧克力,全是费列罗和健达之类的牌子,看包装不像是山寨货;除此之外,真空包装的牛肉、鸡蛋、果酱、袋装茶叶、咖啡、速溶果汁、糖块、牙线、牙膏、牙刷、瓶装水一应俱全,种类丰富得可以和美军的军粮媲美。
“你从哪里搞到的东西?”刘弈啧啧称奇。
“我前两天路过了个小镇,镇上有个超市,你们天朝人投资的。你们的法子比白皮肤的野蛮人强多了,用人民币、水泥、钢铁来殖民,总比用枪和炮文明。”拉瑞尔在地上铺了块塑料垫子,把东西一一列在垫子上,准备齐全得好像他是出来野餐的。
“你到超市里去了?胆子够大。没被人认出来?”
“在南越人眼里,我们黑人都长一个样,何况我是晚上去的,那会超市早就打烊了。”
刚朝嘴里送了块饼干的刘弈差点噎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
“当然不是。我出生的部落发展程度大致相当于原始社会末期,大家只有最初的私有观念。但你也知道,最初的往往是最牢固的,想想那些原教旨主义者。在部落里,偷东西是要先被割掉耳朵,然后砍掉手脚,最后割开喉咙的。这属于信条,每个从部落走出来的人都发自内心遵守,不可能去偷窃。顺便一提,因为这个,当年有人在天朝惹出过麻烦哩。”
“当年?”大致猜测发生了什么并不难,但刘弈不解的是一个处在原始社会的非洲部落是怎么和天朝搭上关系的。
“快七十年前了,”黑人哨兵显得很自豪,“我们国家的总统在你们的帮助下上台,他的卫队里有许多我们部落的人。出访天朝时,总统先生喜欢上了你们的美食,就留下几个卫士学习厨艺。后来的事情很简单,有位大厨带着他黑皮肤的学生们外出挑选食材,不幸地遇到了不幸的扒手——我没说错,两者都很不幸。听说扒手技艺精湛,但那个年代,你们的厨子也个个身怀绝艺,扒手刚得手便发现钱包不见。在我们部落,传授知识或者技艺是个神圣的行为,自己的老师遭人偷窃简直是不可饶恕的行为。于是那些学生人人奋勇,扒手跑出两公里之遥,还是被追上了。所以我说真是不幸啊,当年那些小伙子和小姑娘都是在草原上追狮子和猎豹,一跑就是几天,两公里只是热热身。”
“然后扒手就被割喉了?”听起来是援非时期发生的故事。老实说,割喉有点过分,割耳朵不太着调,但是偷东西的人要剁手刘弈在心里是支持的。
“不。也许是年代不同,也许是因为有外国人在,你们的警务系统效率奇高无比。一个学生扑倒了扒手,只来得及割掉他耳朵就被赶来的警察拦住了——那个不幸丢了耳朵的人其实还是幸运的。所以,这些东西你放心食用,我付过帐。就是叫醒店主的时候,他似乎受了点惊吓,真叫人弄不清楚。我手上拿的是钞票,又不是刀子。”
任谁在半夜黑灯瞎火被个黑人叫醒,不受惊吓才会奇怪吧……“说起来,你也可以追着狮子和猎豹,一跑就是几天吗?”
“携带充足食物,水源又有保证的话,七天应该没问题。”拉瑞尔自信地表示。
难怪他看起来神采奕奕,不像自己那么憔悴,原来早就习惯了的。享受过意料之外的丰盛野餐,两人清点了携带的装备。两支突击步枪,合计一千五百发左右的子弹——如此大的备弹量也是动力甲的好处之一,步兵绝对做不到——两枚烟雾弹,五公斤标签上印着“Qin”的固体混合炸药和一发120口径的火箭。
“这是娜塔莎的研究成果吗?”刘弈指着炸药问。
“是的,曙光研究院出品,威力相当于同等重量TNT的6倍,而且很安全,战斗时再怎么磕磕碰碰被火烧火烤都不会炸。”
“好东西。”刘弈端详炸药,心中盘算接下来的行动。
“可是没有用武之地,”拉瑞尔拿起一副望远镜,“刘弈队长,你觉得敌人这会在干什么?”
“是我的话,会调集像样的部队,同时想办法把咱俩引出来。”比方说,拿小墨瞳一家当人质。但从之前的一系列举动来看,伍迪将军显然不想把和南越地方的关系弄僵,也不想招惹天朝人。再者,按刘弈对他的印象,那老头虽然现在成了敌人,但起码的道德水准还是具备的,不大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两人现在的位置足可隐蔽自身,同时会叻镇周边尽收眼底。拉瑞尔观察了片刻:“我们可得小心不要上当。咦,他们在搞什么鬼?”
刘弈戴上头盔,AL为他把画面调整到合适的大小。远远望去,镇外的空地上搭起了舞台,铺上了红毯,有人在布置灯光与背景。黑人伙计可能不清楚,但他可见得多了,背景板上的喷绘是会叻镇外的信号塔,这些人显然在布置庆祝活动的现场。硕大的背景板上虽然全是越南文字,但猜也猜得出来,那些不外乎是活动主题和承办单位。
都说南越人对学习天朝到了痴迷的程度,亲眼看到这一幕,刘弈有了切身的印象。只是现在都快上午十点,他们才开始忙碌,勤劳程度上差得太远。没多久,负责鼓掌的观众们陆陆续续进场,他们的神情麻木,显然是被硬拉来的。本地的电视台也来了,在现场架起导轨、麦克风和摄像机。之后是一辆辆军用卡车运来上百的南越士兵,他们荷枪实弹,对会场看也不看一眼,只是警惕地四下巡逻。
治安再差也没到一场活动就需要几百军人持枪保护的地步,他们防范的对象是我们,刘弈心知肚明。
“他们是要集会?”拉瑞尔问。
“差不多。”先是致辞和讲话,然后会有一两个节目,之后是签约仪式,这类活动的流程大抵相同。
“也许……我们可不可以给他们的机会增加一点节目?动静足够大的话,上头说不定就能知道我们的位置。”
“那会暴露我们自己,而且容易造成不必要的平民伤亡,”刘弈反对,“这儿只是个偏僻的小镇,要不是死了几十个人的大事,根本不可能有人关心。”
“啊,真糟糕,我没有考虑周全。”
“不过,”刘弈蹙眉,“我好像看到我们的国旗了哦?”
在南北分裂后,南北越的旗帜也走上了相爱相杀的道路。北方人与过去彻底决裂,图案不便,底色改为蓝色。而南越则秉持了过去的画风,国旗少许改动之后比以前更加类似天朝。花了点力气,刘弈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一辆新到达的考斯特上漆有天朝国旗,后面跟着的是好几辆大巴。
他留意了下,大巴是从一座被围墙严严实实围起的工地里开出来的,从这儿看去,工地里一座新的信号塔正在建筑,工地一旁活动板房的样式和他在天朝见过的没有两样。
那些信号塔莫不是天朝的建筑队修建的?很有可能。这种工程,当地想也招不到足够多的合格工人。从大巴上下车的人群证实了他的猜想。与南越人的身材相貌完全不同,毫无疑问都是天朝同胞。
“我说,”他问拉瑞尔,“在你看来,他们的安保水准如何?”
“很周全。难以突破。”
“从外部来看确实如此,但,”刘弈点着头,“我说,在你们眼里,天朝人差不多都长一个样吧?”
“是啊。怎么了?”
刘弈忽然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