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多事,流血的又不是你!咦?快看,流星啊!”被打断自娱自乐而懊恼不已的小狼,突然惊喜地挣开他的怀抱,匆忙对着星空跪下,急急许愿:“给我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嗯,不能给这些也行,就给我自由吧,但是不要孤立我遗弃我……啊?流星一个也没了?!难道我一个愿望都不能有吗?”
“啧啧,你这么神经的家伙,还想实现什么愿望吗?”江野大笑。
“不许笑!”燠恼不已的小狼愤愤不平地咬他,“肯定是你不安好心,把流星咒没了。哼,许错愿了,我才不稀罕有亲人,千里我独行,那才逍遥快乐呢。”
“言不由衷!”江野轻轻刮了一下她鼻尖,神经质般笑一阵,然后沉默。
亲人!亲人!为什么他对亲情的见证和感受都是血淋淋的?家族那段宗主之争,使他永远永远不想念及亲情二字。
“喂,看你现在的表情,你也有心事啊,说来听听嘛。”她顿时来了兴致,捅了捅他的肩窝。
“去,我一个大男人,能有什么心事?”他赶紧收敛起悲凉思绪,嬉皮笑脸的摸摸她的脸颊:“已经后半夜了,快睡吧。”
“无趣,困死了。”八卦不到什么东西,她打了个呵欠,趴在他腿上沉沉睡去。
他却对着夜空出神,幼年时,几位兄长对他还不错,可惜,快乐无忧的时光太短暂。年长于他的哥哥们,稍微长大一些,就开始了江氏宗主之位的争夺。
互相之间不择手段,不顾人伦,就算当时他只有八九岁,也开始被他们列入算计、清除的目标。
那是一段暗无天日惨不忍睹的岁月,虽然有父亲的偏宠和最受宠的母亲拼死相护,他也经历过好几次重残,每次都差点死去。
而最后,父母兄长姨娘们都在那血腥的残杀与算计中惨死,偌大江氏家族,只留他一人活了下来。
恨透了这样残酷的生活,恨透了江氏震慑天下武林的实力,也厌恶极了江氏富可敌国的财富,他接手江氏大业的第一天,就开始了自毁家族霸业的步骤。
他要把毁掉他所有亲情的江氏数百年基业,一分不剩的全部毁去。
一切毁尽之后,他却也从来没有感觉到轻松和释然,失去的,永远还是追不回来。
他终究,永远只能一个人,陷在过往的暗黑血腥里,无法自拔。
他正自回思过往,趴在他怀中睡去的小狼忽然惊颤一下,尖叫着吓醒。
“怎么了?你在冒冷汗?!”
小狼心有余悸地指指西方天空,“我做了个恶梦。”
“恶梦?”
“好像有人把我……不是,把一个女孩子投进雅鲁藏布江,有人在岸上叫我,然后他也投江了……神山圣湖在雪域高原的高寒肃穆天空下,永远脉脉相望,永远相守而不能走近……宗教信仰和神话崇拜需要这样超越自然的悲怆苍凉气氛,以寄托信徒们的灵魂归属。岗仞波济峰,玛旁雍措湖……”她断断续续,语无伦次。
“你究竟在胡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呐。”他摇了摇她:“喂,喂,你清醒一下。”
她用力揉揉眉心,痛苦的按着胸口:“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什么,那些梦境太纷乱飘渺,都是些模模糊糊的影像片段,我回想不出任何连贯的讯息。”
“大概,是谁给你下了迷魂蛊或者咒术吧,放松点,别想太多。”他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别怕,我不是在你身边吗,有什么魑魅魍魉,我给你清理掉就是。安心休息。”
“唔。”她惶然的四下张望,夜色寂寂,什么异样都没有,她稍微松了口气,再次趴下来睡觉。
也许是他的安慰起了作用,后半夜,她终于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再也没有梦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次日一大早,他们便施展轻功去了不远处的蓉城。
有诗称赞此城道:
水绿天青不起尘,风光和暖胜三秦。
万国烟花随玉撵,西来添作锦江春。
又:
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
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成都,古称锦城,芙蓉城,是南方丝绸之路的起点城,与长安、扬州、敦煌,并称为天朝四大名郡,名特产品以蜀绣、蜀锦、金银首饰、瓷胎竹编、漆器、名小吃和茶馆等闻名。
按老百姓的说法,撒一把胡豆,都会发芽,可见此处之富饶美丽。
如此好去处,怎能不让本来就是为了游玩西南三省的两个家伙动心流连呢?
天还不亮,衣衫上沾满露水的江野就带着小狼进了蓉城,找了家最上等的衣饰店,给她挑了几身合意的衣裙,换去凑合着裹在她身上的他的衣衫。
又去最老字号的金银首饰店,将她的那些破烂珠子银片串起来。
见她很宝贝那破烂银饰,他极想给她买些比较新款的银饰,可惜,她什么也不要。
她戴着夏存所送的那串旧手链,满足的在夏末的晨光里,举起自己的手腕,细细赏玩。
“走吧,小狼,去吃点东西。”受不了她对那破烂玩意的钟情,某人开始催促。
“噢,你先走吧,我想学学怎么做这些东西,将来这手链再断了,损毁了,我也可以自己修补,而且也许以后我也可以开一个银饰店呢。”她兴致勃勃的凑到老匠师的身边,看着人家怎么做:“老师傅,收我做徒儿好不好,我很勤快的,学会了也不要工钱。”
“又想撇下我,独自逍遥去吗?”他很不满的问。
“我有吗?你真是血口喷人。”她津津有味的观摩着老匠师的动作。
“某人每次打架到紧要关头,就丢下同伴独自开溜。你说,这是不是我污蔑你?真是受不了,狼就是没良心的东西!”江野愤然质问。
小狼脸上一红,嘴硬地道:“你不是一直骂我不止狼心狗肺还贪得无厌,两下该扯平了。反正我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受够了你走人。”
那是某一天,他们与刺客打到生死关头,她突然想起与画神之约,立即丢下江野,就飞奔去拜访。
没想到画神已死,易容的杀手正布下天罗地网等她。
好不容易在江野协助下逃脱,她又想去找泥人王学捏泥人,没想到又是一个陷阱。
中毒中剑昏迷前,她还不忘抢一个泥娃娃,一路上这样的事太多了,有时她也蛮不好意思。
可是,对她来说,江野一直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她完全没心思奉陪,只想随自己心意,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如诗如画,还是龙潭虎穴,她根本没放在心上。死也罢,生也好,都无所谓。
最关键的是,她喜欢独自流浪,对任何人不负,不欠,永远不要沾染一丁点情感上的纠葛,来去无挂碍,自由自在。
这个江野,对她的关心有些过了,她怕再同行下去,会牵扯不清,再多一份无力摆脱的债。
最好的办法就是,早点与他分道扬镳,本就是萍水相逢,从此天各一方,什么痕迹都不留下最省心。
对这一点,他早就意识到了,很不是滋味,却也无可奈何。
虽然无奈,他却不愿意放过她。
这么多年了,这是第一次,他对一个女孩子有感觉,他想要抓住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个狼心狗肺的小东西给他的每一种感觉都很辛辣新鲜,说不出为什么,与她在一起时,他能够暂时忘却家族血仇带给他的无尽黯痛滋味。
难道,是因为她的遭遇比他更惨,让他心理平衡了那么一点,衬得自己并不那么惨烈?他恶意的想,除了这么说服自己,他不愿意考虑别的原因。
对她有了那么一点动心动情?那太可笑了,在他的人生认知里,从来不相信感情二字。更何况,是他这种黑透了烂透了的无良浪子?
不过,不管真实理由是什么,他都决定了,绝不放这小东西走,哪怕是死皮赖脸,软硬兼施,反正是赖定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