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
萝拉冷着脸,猛地推开瘦杆,径直走进卧铺车厢,见状,胖子郁闷无比,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但很快,他露出十分坚定的眼神,不自觉地攥紧双拳 ,冲着车厢,铿锵有力地说:“萝拉!你等着……胖爷我终有一天会娶你……”
萝拉仿佛没有听见,冷漠的连头都没有回。
我拍拍胖子的肩膀:“努力吧,少年!”然后回到上铺继续睡觉。
这一觉让我直接睡到第二天上午,刚好听到一声广播响起,“加格达奇站到”,我便麻利地穿戴好厚厚的白色羽绒服和黑色毛线帽,怔怔的看着车窗外,飘着鹅毛大雪,使大地树木和建筑都披上了雪白的外衣。
随后我们拎着包风风火火下了火车,来到马路边,萝拉正拿着手机不知在给谁打电话?讲得都是英文,我没有一句能听懂的,就傻愣愣的站在路边,望着疾驰而过的汽车,冷得直哈白气,等她打完电话,我忍不住问:“啥时候来车啊?”
萝拉收起手机,拎着包走向一家酒店的停车场:“跟我来!”
我们连忙跟过去,最后来到停车场,不远处停着一辆七座商务车,司机是名白人,长得五大三粗,年纪不过四十,留着金色的胡茬,和萝拉用英语交流一番,便让我们上车。
待我们全都坐好,白人发动汽车,车内顿时暖和起来。
我坐在最后面,紧挨着唐鑫,靠着车椅,竟不知不觉地闭上眼睛,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看到车外面的景色,由城市变成风景优美的老林子,周围全是樟子松和白桦树,再往远处去便是一座座山,无一例外,都覆盖着一层白雪,仿佛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
这样的景色,我是第一次见,难免有点激动,连忙打开车门,来到外面,我双脚刚着地,结果,直接深深的陷入积雪中,幸好来之前,我把鞋子换成靴子,不然裤腿非得湿透不可。
我往前走出几步,虽然去过几处老林子,但仍然好奇的打量着四周,前方是阴阴翳翳的林子,到处是合抱粗的大树,虽说已是冬季,但是枝叶依然茂密,连成一片,我走进去抬头一看,却是连天都看不清楚,可谓是遮天蔽日。
瘦杆呼唤我一声:“喂,你快过来拿东西!”
我慌忙地跑回去,从车里拎出自己的登山包,这一下,好悬没摔倒,我突然觉得登山包比之前足足重了三十斤,刚要张嘴问是怎么回事?很快自己就想明白了,这包里定是装了枪支弹药,却不知他们是何时装进去的?
白人坐在驾驶位置上,用生硬的中文说:“祝你马到成功!”然后驾驶着商务车,往回开去。
我背着特重的登山包,感觉走路都觉着特费劲,更别说是在雪地里,队伍中也就李思琪稍微轻松点,自己带着点换洗的衣服,比我们是轻松多了。
一回到老林子里,李思琪就显得特别兴奋和激动,经常跟我们说起,她小时候在山里的事,反正我们都觉着无聊就听她讲,顺便解解闷。
李思琪虽然离开大山有两年多,但林子里的事,她知道的比我还多,听她讲故事的时候,我也学到不少东西,对以后有所帮助。
李思琪背着背包,咧着大嘴,笑呵呵地说:“俺以前跟俺爹带着黑子去林子里打猎,遇见过很多东西,俺记得有次,俺路过一条小溪时,在岸边,无意间看到一双脚印,很像人的脚印,却比普通人大出一两倍,俺爹说这是野人走过后留下的脚印,而这野人,传闻有两米多高,比牛都壮,浑身长满长长的毛发,跑起来跟比俺家的黑子都快,特别危险,听俺爹说,野人会吃活人,让我以后去林子里的时候,千万小心,要真遇见了,撒开脚丫子逃命去,可不敢跟它硬拼,不过……俺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野人,全是听俺爹跟村里的老人们讲起。”
“野人?”瘦杆嘀咕一声,望了望周围,好奇地说:“我倒是想看看这野人长啥样!”
李思琪闻言,立刻瞪大眼睛:“你不怕野人吃了你啊?”
我艰难地行走着,每一次踩在厚厚的积雪上,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听见她说的话,我不禁笑着说:“世间能让他害怕的东西,很少,几乎没有。其实,我也挺好奇,这野人长啥样,以前常听新闻说起就是没亲眼见过。”
李思琪不敢相信的看着我们,摇头说:“俺真不搞懂你们这些城里人心里是咋想的?野人那么恐怖,还会吃人,你们都不怕,还想瞧它长啥样,换做是俺,早撒腿跑了。”
跟我们见过的那些狰狞恐怖的邪祟相比,野人应该算是比较可爱,论凶猛,它凶得过飞尸?猛得过人面怪鱼?所以没啥好怕,何况咱手里有枪,不过,在李思琪面前,最好别用,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李思琪似乎有所发现,快跑两步,四处打量一番,突然指着前方说:“你们看,这儿有几条毛毛道,俺们要顺着右边这一条走,就不会迷路,而且很快就能到俺家。”
不久前,我听李思琪说过,毛毛道是采药人和猎人,常年从这走过,用脚踩出来的一条山道,循着这条道走人就不会迷路。
其实,对山里面的情况,我们都不如李思琪熟悉,所以有些时候,咱们还得听她的,否则单靠地图,很容易迷失方向。
我说:“你记得倒是挺清楚嘛!”
李思琪挠着头,娇憨的笑一笑:“虽然过去两年多,但这几条毛毛道是不会改变的,因为经常有人从这走过。”
我没有说话,跟着李思琪一路往右边,循着毛毛道走下去,刚走一会儿,瘦杆突然停住脚步,目光锁定在左方,然后岔开腿大步走过去,脸色越来越凝重,不知发现了什么?
见状,我们几个赶紧过去瞧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