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刚
“五四”时期,是一个“价值重估”时代。辛亥革命后“王官解体”的政治格局,使传统的中国文化在失去了专制皇权政体的佑护后,开始逐渐失去其主导地位,传统的中国文化精神受到空前的质疑和评判。当时对于传统文化的价值评判上,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倾向:
一是全盘反传统论,这是“五四”的主流派——新文化阵营的文化主张。当时,胡适、陈序经主张“全盘西化”,陈独秀则称“全部十三经,不容于民主国家者盖十之九九,此物不遭焚禁,孔庙不毁,共和招牌,当然持不长久”;钱玄同主张不拜孔子、关羽与岳飞,鼓吹什么“端午、中秋……简直是疯子胡闹,当然应该废除,当然应该禁止”;鲁迅更是主张青年“不要读中国书”,吴虞则喊出了“打倒孔家店”这一极具“毁典”意识的文化主张。
二是中国文化本位论,这是以梁漱溟为代表的新传统主义的主张。1921年,梁漱溟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指出东西文化的三种“路向”:西方文化是一种“意欲向前”的文化,其以奋力地解决眼前的生存问题为主要旨归;印度文化乃是一种“意欲反身向后”的文化,以追求出世的幸福为主要内容;与上述两种文化倾向不同,中国文化是一种“意欲自为调和持中”的文化。西方文化“意欲向前”,在征服自然方面自然是凯歌高奏,但在人类道德精神的调和方面,却是捉襟见肘。由此梁漱溟认为,人类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种种物质的需要之后,尤其是西方近几百年对自然界、对社会的胜利征服,理想的物质充裕的世界出现以后,人生的第一路向也便走到了尽头,代之而起的乃是内求诸己,以调和人的心性为主的中国文化。
三是中西文化调和论,这是以吴宓为代表的“学衡派”的文化主张。1922年,《学衡》杂志在南京东南大学创刊,其《简章》就标明了“学衡派”的文化主张:“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无偏无党,不激不随。”这种以中西文化调和为目的的思想主张尽管只有逻辑上的合理性,但其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传统“复古派”还是有着性质上的区别的。稍后,胡适之“退出”新文化阵营,大力主张“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掀起了一场影响巨大的“整理国故”运动。胡适之由“全盘西化”到“整理国故”,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调和主义者。他与“学衡派”诸君一样,在思想方法上信奉和采用的是儒家“中庸”主义“和而不同”的文化态度。
但后来的历史证明,带有“守成”色彩的中国文化本体论和中西文化调和论并没有赢得历史,成为主导性的文化策略。相反,倒是带有强烈激进主义态度的全盘反传统论却主导了20世纪的中国历史。长期以来,传统的中国文化被涂上了“封建”的政治评语,总是和“落后”、“腐朽气”、“专制”等负面价值联系在一起而备受批判和挞伐,这在我们意识形态的主流话语中是屡见不鲜的。
激进主义之所以赢得历史,成为20世纪主导性的文化价值,是与20世纪激烈而不可调和的政治对抗和文化冲突分不开的。20世纪,是中国社会、文化由传统向“现代”剧烈转型的时期,传统与现代的“断裂”与民族沦亡的生存现实纠缠在一起,使中国社会的各种要素都处于强烈的对抗之中。从文化观念的冲突到阶级的激烈对抗,从政治的纷扰再到军事的频仍,都显示出20世纪的中国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调和”可能、对抗和冲突是其主导的国度,革命的发生也是势所必然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更没有温良恭俭让,因此,绝对“偏至”的激进主义文化态度必然会占据上风,成为主导型的文化价值。而鲁迅,正是以一往无前的文化形象而被毛泽东选中,成为中国新文化的旗手的。
但存在的并不一定是合理的。激进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尽管赢得了历史,但其对于传统中国文化极端“偏至”的态度却带来了历史的合理的“报应”。“文化大革命”批判“封资修”所持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所造成的文化废墟现象,就是这种历史“偏至”所带来的恶果。当然,“五四”时代的新文化先驱的“反传统”是与“文革”中红卫兵的“打砸抢”不可同日而语的,但二者在思想逻辑之间还是有相通之处的。我们虽不能把“文革”的文化废墟一定归咎于“五四”时代对于传统中国文化的全盘否定的历史行为,但“文革”是“五四”的整体主义的“偏至”态度的惯性运作和逻辑“颓变”的结果,则是无疑的。
中国社会在经历了1980年轰轰烈烈的“新启蒙”运动之后,到1990年开始进入“文化综合”时期。这种文化的综合,不同于1980年代“新启蒙”运动单一的理性——启蒙的文化价值,而体现为各种文化价值观念同处一时、同处一世的局面。“新国学”、“新自由主义”、“新左派”等等,又以各种面目而粉墨登场,从而演化为纷纭不息的文学争鸣和文化思潮。这些思潮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都不约而同地到历史中寻找自己的精神偶像,以“借尸还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理念。于是,“新国学”追溯到了章太炎、梁漱溟,“新自由主义”找到了胡适,而“新左派”也到鲁迅那里寻找自己的理论支持。在争鸣中,各种思想价值都试图证明自己的理论主张最“适合”中国的国情,自己的主张应该是“中国新文化的方向”。而前几年出版的一本书:《是胡适还是鲁迅?》,正反映出这样的文化诉求。
一个理想而正常的社会或时代,应该允许各种思想价值并行而争鸣才会显示出其“活力”。这样的文化格局,用中国传统的观念来讲就是“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只有“和而不同”,各种思潮才能得到争鸣和融合的机会,才能有“集大成”的文化成果和文化大师出现,才能有文化的真正繁荣;只有“和而不同”,才能显示出我们这个现代社会的丰富和复杂(本来,一个正常的社会就应该是丰富而复杂的);只有“和而不同”,才会有争鸣,才能显示出我们这个社会的活力。如果像以前那样,以一种文化价值取代另一种文化价值,从而确立一种正确的“新文化”的方向,不允许其他文化价值的存在,这个社会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活力”。
其实,仁述的三种文化价值,在各自的文化语境下,都有其思想的活力存在,大可不必顾此失彼,舍此取彼。时下遭批评最激烈的,就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激进主义的文化价值。比如,新自由主义是最讲宽容的,对于鲁迅式的“偏激”抨击最烈,这似乎得到了许多知识分子的激赏。但试想,如果一个作家,要像一个君子一样理性地对待这人世间的不平,这可能吗?一个作家,如果不“偏激”地对待人世间的假、恶、丑,不热烈地歌颂人世间的真、善、美,这是作家吗?一个作家,如果都像体制内的知识分子那样为政府或领导的“英明决策”寻找理论根据,从而丧失其辨别力和批判性,他能有传世的作品吗?这正如鲁迅所言:“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如果一个人“你无论遇见谁,应该赶紧打躬作揖,让座献茶,连称‘久仰久仰’才是,这自然也许未必全无好处,但做文人做到这地步,不是很有些近乎妹子了吗?”所以,作为文人,“他得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来斯(Hercules)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Antaeus)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同样,鲁迅式的“偏执”和“绝对”如果上升为强力的意识形态,成为一种文化管理的策略,就会重蹈20世纪曾经发生过的“一花独放,一家独鸣”的历史文化格局由此可见,中国儒家所推崇的“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应该是现代中国文化繁荣的重要的保障,也是现代中国文化应有的良性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