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衣服,程天又带甘露去了一位发型师朋友的私人工作室。
时间已经是四点半了,甘露坐在镜子前不住地打着哈欠,看着说话很娘却留着光头的造型师挥舞着剪刀把她的一头长发一层层削掉,像在收割秋天的稻草,拖沓懒散冗长的发丝在剪刀下逐渐变得清新利落,最后发型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白色粉末在头发上抓了几下就大功告成了,镜子就出现了时下最流行的BOBO头,而且比街头女郎们的同类发型显得更有层次更耐看,那种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甘露忽然发现曾认为绝对无法跨越的难关,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轻松逾越,那是令人惊奇而又松一口气,继而为了崭新的改变而惊喜的经验,她曾是那么排斥美丽,现在,却乐得其中并开始享受这种变化带来的愉悦了。
程天在她身后不住点头,变化太大了,不过是换了个发型,却像换了个人,焕然一新。电吹风停止轰鸣时,甘露忍不住冲这位造型师竖起了大拇指:真不是盖的。
当然,付出的价钱也不是盖的,程天刷卡用掉四位数,发型师很大方地送了两瓶那种神奇粉末给甘露。
至此甘露都麻木了,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已经欠下了,也不在乎欠更多些。虽然接触的时间很短,但只要是跟程天待在一起就很开心,那种开心与金钱和报恩的行为无关,是种难以形容的熟悉的快乐,那种快乐仿佛曾经体会过,但仔细想来又不可能,毕竟甘露是从没跟男生交往过。就像言情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对于程天的熟悉隐隐带着宿命感,仿佛前生相识,只是临到奈何桥上不得不喝了孟婆汤,忘记了对方的名字也忘记了对方的面容,再见面时除了亲切还是亲切。今天是怎么了,好好地竟然分泌起酸水来,也太肉麻了,肯定是因为太宅,对方又是国宝级帅哥,所以才会胡思乱想。她收回凝望着程天的目光偷笑一下。
程天又带着甘露去了家点心店吃东西,说是夜宵其实已经到了凌晨五点,程天自己也打趣说这顿应该算早早饭,他已经习惯天天吃早早饭了,以后甘露也要陪着他吃。虽说让甘露陪着吃,他自己却吃得不多,倒是为甘露夹了不少菜。
肚子填饱后,大量血液往胃部进发,大脑暂时性供血不足严重勾出了蛰伏一晚的睡意,困倦像凶猛的野兽扑了过来。
甘露放下筷子已经哈欠连天了,除了考试前猛K书,她还从没这样熬过夜,在近二十年的生活中也没有夜生活这个词,晚上无非是看书看到寝室熄灯然后洗澡再然后上床睡觉,最奢侈的消遣不过是周末去学校的投影厅看场两块钱的电影,从没K过歌,也没去过舞厅和酒吧。
程天把她送回去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他的目光掠过那片颓败的地区眉头一皱,语气虽然清淡却像是不容置疑的命令:“这种地方怎么能住,我会给你找个更合适的地方住,你收拾一下,今晚就搬家。”
“程总,我不想搬,我答应了朋友替她看家,您就别为我费心了。”甘露的声音虽然小,但程天绝对能听到,早在程天为她挑选衣服时就不住地打着哈欠,现在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程天本想下车去看看甘露住的地方到底怎样,但他注意到天边即将升起的太阳后还是把收回了脚步,“你白天好好休息,晚上我会来看看,你一定要在家等我。”
目送着加长林肯扬尘而去,不远处已经有晨练的大爷大妈开始出门了,甘露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一晚的经历有种不真实的梦幻感,自己是怎么了?真的开始打工了吗?之前姚景说过,这份工作原本就是很琐碎很大压力的,而且程天相当挑剔,千万不能出错,可昨晚她一点打工的感觉也没有,倒像在程天的陪伴下享受华丽假期。
打开小屋的门,清晨第一缕阳光正好照进来,金色的光芒应该能驱散鬼魂吧,那些莫须有的恶灵法力再高强也不会在白天出现,这一点甘露在恐怖电影里见识过无数次了,她草草洗了把脸,把头放到枕头上,身体就像跌入一个巨大的漩涡,没用多久就昏睡过去。
毕竟是在白天,老房子的隔音效果又差,怎么睡都睡不踏实。屋外先是传来邻居们的刷牙声漱口声然后还有厕所冲水声,安静了片刻后,邻居们大多吃完了早餐,开始聚集在院子里聊天打牌下相棋,间或夹杂着些小孩子的哭声,还有修鞋修伞的收废品的卖煤炭的吆喝声,像一出篇幅超长的肥皂剧背景。甘露虽然睡着了大脑却像醒着一样,耳朵把一切能搜集起来的声音全都放大了若干倍然后传输给大脑,身体不能动弹,但她觉得自己却在经历邻居们在做的事情。下午醒来时,只觉得全身酸软,睡了跟没睡一样,累。
晚上,程天很负责地来到甘露的住处,站在门口扫视一圈,立刻命令甘露搬走,他的理由是这里距离市区太远,接送她会浪费不少时间,至于甘露昨晚说要帮朋友看房子的借口,他也很好地解决了,他说可以派人每天来检查一次。
这的确是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甘露实在没有理由不接受。但她没想到,程天为她找的新住处竟然就是他奢华复式公寓的对门。站在三十七搂的全通透玻璃露台上朝外看去,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车辆如织行人如蚁。她有点恐高,总觉得这样的高度只能制造眩晕,让人感觉距离人间太远,和天堂也尚有一段距离。
“我觉得您不用花这么多钱,我可以搬到对面那栋楼的小公寓去,那里的租金比您这里要少一半。”甘露看着六十多个平方的超大一居室,里面装修得不比程天的公寓差,连茶杯都是嵌了金边的,甘露站在屋子里什么都不敢碰,还不如那间闹鬼的破房子来得和蔼可亲。
“怕什么?我又不是天天住这里,最多一个星期才来两三天。再说,难道你还怕我会对你怎么样吗?”说这话时甘露正站在走廊上,程天的双手撑在她的肩膀上,脸上是坏坏的笑,那种笑完全不像个久经考验的商人,更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眼睛半眯着,黝黑的眼珠里闪耀着狡黠的光。
这可不是老板该有的态度,毫无经验的甘露简直无路可逃,“我不是怕……但是…..”第一次和程天靠得这么近,程天身上特殊的体味迎面扑来,他的脸又那么近,手掌那边传来温度,那股有魔力的味道像幽灵一样把甘露朝着程天的身边拖去,一寸又一寸,甘露分不清是程天朝自己靠过来,还是自己迎了上去,她已经退到墙根了,但距离还是越来越近,连他的温热鼻息也能感应到。
这是怎么了,算是调情吗?
甘露从没有过这种经历,像只惶恐的小兽遭到了经验丰富猎人的围捕,一心想逃走,却没有足够的勇气,直到他呼出的热气被她吸入鼻腔,那种独特的气味才让她惊醒,狠狠地用指甲掐了一下掌心让自己清醒过来,从他的胳臂下钻了出去,她怕如果再不离开,说不定下一秒就会失控地晕倒在他怀里。
“程总,我是怕负担不起这里的房租,我说过,为您工作是不要薪水的。”甘露尽量冷静地说,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如姚景所说她只是个小跟班,玩不起这种暧昧游戏,也可能这不过是老板对自己的小小考验而已。
收起了那副情场高手的面孔程天迅速恢复了老板的严肃,他在钱的问题上跟甘露杠上了,她越是拒绝,他越是强迫她接受,而他身为主人的强势是压倒性的,甘露唯一的选择只有妥协。
这种失去自主性的感觉让她不快,好在程天没有留给她更多时间不快,他安排甘露去洗衣店拿衣服,然后去找姚景为他准备衣服,晚上他要参加一个杂志的十周年纪念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