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了程天的到来,甘露原本酝酿了一个笑脸,可见到程天那副僵硬的面孔,她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了。他大概也还不习惯跟她单独相处,人与人之间不论是情侣还是工作的关系都是需要磨合的。
加长林肯的内部相当宽敞,坐七八个人也没问题,装修得像个迷你酒吧,液晶电视,小型酒柜和冰箱一应俱全,一面黑色的升降玻璃门正好将前面的驾驶位隔开,司机听不见后面的谈话也看不到后面在做什么。好在程天对衣服没有太多挑剔,虽然皱了皱眉头,却还是很快选中其中一套换上。
甘露有些尴尬,这还是她和程天第一次单独相处,可程天换衣服时并没有回避她,他旁若无人,除了内裤没有换,其他能换的全都换了一遍,最后挑选袖扣时看见甘露通红的脸和躲闪的眼神,不由得笑出声来,然后认真地打量了一番甘露,视线在那条卷起裤脚的牛仔裤上停留良久,“模特们在后台时都是这样换衣服的,我习惯了,你也不必太拘谨,我没把你当外人。来,帮我看看哪付袖扣最合适。”
“对不起。”甘露觉得很难为情,刚才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男人换衣服,那句“我没把你当外人”让她有些激动,程天如此信任是她没想到的,认真地打量一番程天身上的全黑色装扮,便大着胆子把手指向一对黑曜石装饰的方形袖扣,“我觉得这对不错。”
“这对?不会太黑了吗?全身都黑的话有点像去参加葬礼,我倒觉得还是这对亮晶晶的水晶袖扣比较好,一端起酒杯人人都会注意到,以后有空多看看时尚杂志,会学到很多东西的。”程天说话间已经把那对水晶袖扣扣好了,还找出一摞厚厚的杂志扔给甘露:“待会儿你在车上等我就行,不会太久无聊了就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如果有事会打电话给你。”程天摆了个很舒展的姿势,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这条裤子是姚景的吧。”
甘露窘得厉害,他可真是火眼金睛,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
“不要紧,等我忙完就带你去买衣服。”说完,程天就开始给他的朋友打电话,意思是让对方推迟时装店关门的时间。
“不不不,我有衣服,不用您破费了,怎么能让您给我买衣服呢,我还欠着您一大笔手术费呢……”甘露一着急便语无伦次了,这位恩人对自己真是没得说,但她也不是等待援助的政府帮困扶助对象,还能生活下去,也不想欠他太多的人情。
“不是钱的问题,以后你是要跟在我身边的,怎么能不穿好点呢。”程天摆摆手,打断了甘露的话。不久,程天要去的酒店到了,下车前他还很细心地教甘露怎么使用车载电视。下车时,他回头朝甘露笑了一下,虽然有些不自然,但还是能看得出他是很用心笑的。但那笑还是很不合时宜,至少不像上司对下属的公式化的笑,而像丈夫离开家之前对妻子的道别。
甘露的心跳得乱七八糟。
车门关上后,她立刻从包里找出小镜子,除了脸红红的,没有弄到什么脏东西,也没有化妆,不会出现诸如睫毛膏脱落眼影化开唇膏变斑驳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那程天对自己笑什么?他应该没可能会喜欢自己吧。可是,他对自己的好明显超过了正常的范围。
等待是漫长的,之前甘露已经听姚景说过,这种酒会可长可短,最快可能半个小时内就走人,但是如果情况需要的话将会有许多节目:牌局,台球局,品酒会,或者与某位名人的私下谈话也可能延续到第二天凌晨,总之一切将按程天的要求和心情决定。
电视开着,但没有什么吸引人的节目,甘露拿起程天给的杂志看,那些杂志大多又厚又重,广告几乎占了三分之一,无非是介绍最新流行趋势和各个品牌的新款,甘露看得直打哈欠,索性放下书着手整理刚才程天挑选过和换下来的那些衣服。
手没闲着,但眼前却晃着程天的影子,今天他的肤色没有那么恐怖了,不过还是太白,比甘露还要白,而且那种白里还透着隐隐的青色,似乎皮肤的血管都急于暴露出来。是身体不好吗?这个问题其实见到程天第一面时就已经想过了,可刚才从余光中瞄到的他的身体,虽然体型偏瘦,但却是肌肉分明的,那种分布均匀的肌肉一看就是经过专业教练的调教。
把最贴身的衬衣也叠好,甘露忽然嗅到一丝淡淡的味道,那味道有点甜腻,却带着一丝腥气,还有些汗水味杂糅在一起,混和出独一无二的味道,那味道让甘露全身放松,忍不住捧起衬衣把整个鼻子都埋在里面,人便像是泡在温泉里了,每个毛孔都舒展得冒泡。
过了好一会儿,甘露才觉得自己这动作很不雅观,万一程天突然回来,看到自己这花痴样该怎么解释呢。可那股味道却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拽着甘露久久不肯放手。天啊,我究竟是怎么了?上帝他老人家会看见我这样做吗?甘露情不自禁地用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虽然她现在也还不信真有上帝,但这样做可以让心里好受些。
接下来的时间更无聊了,甘露索性关掉电视开始胡思乱想打发时间,可转来转去脑子里还是只有程天,他会在里面做些什么呢,今晚见的是些什么人,那些人都是自己永远都不会接触到的那种吧……
她看过许多西方名著,关于这种社交酒会的描写通常都出现在《茶花女》《呼啸山庄》《乱世佳人》一类的小说里,故事的背景大都发生在超级豪宅里,佣人成群,不仅如此,男女主人公还拥有大量地产,银行债券和股票,时不时还可以领到某位亲戚的巨额遗产。她以前根本就没留意过那些琐事的描写,比如成人礼上得到小纯种名马做礼物,去世界各地旅行。
程天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吧。他如此英俊又优秀,年少又多金,他的另一半应该是个怎样的女人呢?
通常那些小说里描写的寻找爱情的女主角背后都有坚实的家产做支撑,毕业于昂贵的私立女校,家政及富人们的修养样样精通,这样的女人应该才是真正适合程天的吧。
甘露了解自己,平淡到见一面就会忘记的脸,即便是坐上了南瓜马车也不像白雪公主。他对自己的好,也许只是善心大发吧,又或者有某种出于功利性的目的。比如许多名人在捐助了寒门学子后会要求跟对方站在一起接受媒体采访,寒门学子需要流着泪地感激他们,接受一个分量不等的红包后,记者们会把这些镜头放进收视率比较高的时事新闻中,为这些名人歌功颂德。
程天的目的会是这个吗?一想到这个问题甘露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如果是他要求,自己也要去做,毕竟是他救了自己的命,不论他索取多少回报都是应该的。
车门忽然开了,程天回来了,他吩咐司机把车开到一家名字很奇怪的时装店去。
甘露没想到程天为自己挑选衣服竟然会用两三个小时,也许那是他的乐趣吧,亲眼看着在他的手中把一个灰姑娘变成公主。甘露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由衷地佩服程天的眼光,他简直比甘露还了解自己,那些并不是很特别的款式和颜色穿在她身上竟然像换了个人似的。程天点了点头,店主就把他认可的所有衣服裤子鞋子包包放到收银台旁边,结账时那里俨然堆出了一个小山包。
“知道吗?我见到你第一眼就觉得你可塑性很强。”程天说这些时还在乐此不疲地为甘露挑选着鞋,“你的气质有点像周迅,淡淡然的倒很经看。”
甘露对这个形容感觉很新鲜,但用周迅来形容自己显然不合适,再怎么打扮她也是没有明星气质的,她始终不够自信。
买单时价钱不仅超过了五位数,还超过了昨晚幸运奖的奖金,甘露想拦着程天别买了,不过是些衣服而已,这笔钱足够她从现在用到毕业,或者一户小康之家一年的生活用度。
程天明明看到了甘露面露难色,却有心不理会她的反应故意和老板说笑,她不便打断,只能无比纠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本想为恩人打工偿还一点人情所以甘露做小跟班也心甘情愿,但没想到第一天工作还没结束,反倒欠他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