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到沈芍药修了柳叶眉,郑子仁眨眼细看。
沈芍药莞尔一笑,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慢慢摁住郑子仁脚底下的涌泉穴,脸藏娇羞,柔声道,“呃呵呵,老爷子,你也不想跟我分开,是吧?”
“当然了!只要有那老婆子在的地方就是地狱。”郑子仁和老夫人玉香盈,两个人彼此互相看不顺眼。
“那,跟我在一起呢?”沈芍药暗暗动劲,将真力透过涌泉穴源源不断地输送至郑子仁体内。
郑子仁只觉一股热流在体内缓缓游移,酥得他浑身爽麻,腿间那物事儿又有了比之前更强几分的反应,因酥道,“那当然是天堂了。”
沈芍药单手游移到郑子仁的小腿肚,柔柔的按着,滴滴娇笑,“呵呵,不过,你好转之后,老夫人要是接你回正屋居住怎么办?作为庄主,你总不能一辈子居住在别院里头吧?”
“芍药啊,自古以来,这世上就存在一种不治之症,你知道那叫什么吗?”郑子仁双眼色色的盯着沈芍药如花般漾开的一脸娇羞。
沈芍药轻轻摇头。
“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这种病,管它什么神医,没有人能治得好。人人都以为我是中风,其实我得的是比中风症还厉害的爱情病。”郑子仁从床上坐起来,动情地抓过沈芍药的纤纤素手,捧在唇上,轻轻印了一下,“芍药,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啊!”
沈芍药心中暗喜,假装羞涩地抽回手,低头,抿嘴微微一笑,娇滴滴的道,“老爷子,你会跟我在一起吧?不过,我看老夫人真的很吓人,你能摆脱她的摩掌吗?”
“死而复生之后,我发现世上,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一场春梦而已。比起爱情来,财富算什么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想想,我从前在乎这在乎那的做一个心力劳苦的大庄主,还不如什么都没有,一贫如洗地,携同我的芍药,开始我们的全新生活,这才是人生的大妙趣。”劫后余生,郑子仁说的倒似轻巧洒脱。
这虽是人生之大道理,对于已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暮年之人,放下所有固然容易,可是,对于奔波在漫漫人生路上的小后生来说,什么都没有,没有家,没有背景,没有银子,行走在豺狼遍地的江湖,就是一件极其恐怖极具冒险的事情了。闻言,沈芍药心里已灰了大半,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可是女儿沈莹莹怎么办?她那么小,人生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沈芍药按摩的手劲渐次缓了下来,脸色忸怩着道,“老爷子,万一,我如今说的都是万一,你和我之间,要是有个孩子会怎么样?”
“芍药,你想要孩子吗?那就……”郑子仁只当沈芍药在挑逗他的****,将她一把揽入怀里。
“哎哟!”沈芍药半恼半羞地挣开郑子仁的怀抱,“老爷子,不是这样的。”
“芍药,只要你给我生个孩子,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郑子仁眼睛色色的看着沈芍药,他的目光似乎有着很强的穿透力,能够透过她的粗布衣衫,看见她诱人的玉体。
“老爷子,你也知道,我为了生存受了不少苦,以前我也跟你说过,我为了过上好日子,把自己的亲骨肉都扔了。现在,我非常后悔,如果现在可以回头,”早年生了儿子风辞箫,扔了,幸好被人收养,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却又英年早逝。如今,自己人到中年,有幸跟郑子仁生了个女儿沈莹莹,沈莹莹可是她后半生的全部依靠啊,沈芍药无论如何都不想再犯曾经的错误了,她说着说着,忍不住抽噎出声,“你竟然可以奇迹地活了下来,我做梦也没有想到。”
“芍药!”郑子仁收回他的色心。
“我想过来见你最后一面的,没想到你恢复得这么好。”说到动情伤心处,沈芍药低声的哭泣,凄凄切切,愈发的断人心肠。
“不要哭哇!不要哭哇!”郑子仁心里一慌,伸过手来,轻轻捧过沈芍药依然光滑如玉的脸颊,柔情万种地替她抹去腮边的泪,“不要哭哇!对了,我还有……”
女人一哭,拿银子来哄。郑子仁恨不得把他私库里的金子都堆到沈芍药跟前,无奈他身体没完全康复,兼又考虑到利害关系,他当然不敢轻举妄动,更不敢在沈芍药面前吐露半句。正失措间,忽然想起了床头上的一包碎黄金,郑子仁急忙返身从被褥底下抄出来,拎在手上足有百两重,“有人给我这个,让我买人参补身体,现在我用不着了。这个给你吧,你拿着这个出去,逛一逛集市,买几件你喜欢的衣裳穿穿,这样,心情也会好起来的。”
沈芍药低头,拿着巾帕轻轻啃咬着,拿眼角的余光瞥着郑子仁手中的小包,她猜到可能是银子什么的,原先本以为一分也捞不着,如今见又有了些许,脸色又微微转晴,破啼,抿嘴,微微一笑。
“来,给你,拿着。”郑子仁抓过沈芍药的素手,展开,把手中的金子放到她手心上。
“老爷子。”那小包置于手心上,沈芍药只觉得沉甸甸的,似比银子还要重些,心想可能是黄金,心里不由又暗暗添了一层喜。只是,表面上,她还佯装推辞着。
“拿着吧!甭操那么多心!”女人的欲拒还迎,郑子仁当然不含糊,他把那包金子推至沈芍药胸前,柔情哄道,“我想好好睡一觉,你出去透透气吧,快去!啊!我想在我醒来的时候,能够看到你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回来。”
*
服侍郑子仁睡下,沈芍药拿了那包金子出来,悄悄的打开一看,果然是金子,不由喜出望外。
遂外出,取了几粒碎金兑换成几锭银子,在集市上给她自己买了一身鲜艳的绸缎衣裳换上,然后,再买了许多小孩子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捆作两个大包袱,一个人背着前往梨花香以前的家,也就是风辞箫养父母的家。
到了屋宅前,隔着竹木栅栏,看到庭院里静悄悄的,满地黄叶无人清扫。
“有人在吗?”素手重叩,敲了半天门扉,不见有人应答。
正在沮丧间,突见高高的屋宇内走出一名仆人穿扮的婆子,那婆子看沈芍药一身贵气的穿扮,以为是大户人家的娘子,遂堆起满笑容道,“你找谁?”
“我找风辞箫娘子梨花香。”沈芍药回道。
“她搬走了啊!”
“搬走了?”沈芍药很诧异,一个妇道人家,还带着两个孩子,梨花香能搬到哪儿去?
“她是个克夫星,因此老夫人把她给扫地出门了。”
原来是这样。不过,也不能怨老婆子出言不逊,因为民俗风情普遍如此。这种苦楚,沈芍药也曾经深有体味,因为,她自己也是年轻丧失。因此,沈芍药对梨花香今天的遭遇是感同身受。自己作为婆婆,儿子没了,却没有能耐给儿媳妇和孙女提供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对梨花香,沈芍药心里油然生出些许愧意。
“你知道,她搬到哪里了吗?”沈芍药问道。
“不知道。”
“她还带着个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她能去哪儿呢?”惶恐间,沈芍药低眉自语。当然,她更多的,是牵挂她的女儿沈莹莹。
“听说,是送育童院了。”那老婆子耳尖,听到了沈芍药的低语,便自行回了话。
“育,育童院?”沈芍药很震惊,关于育童院的传闻,她听到过太多了,那可不是人呆的地方。
“她,年纪轻轻便克死了相公,婆家因此把武馆卖掉了,把她赶出了家门,她可能是没有办法了吧。”
本来,听说梨花香被婆家赶出家门,沈芍药对梨花香还有几分同情和愧意,如今听说她把自己的女儿沈莹莹送到育童院,沈芍药仿佛突然被人在背后敲了一根闷棍一般,一下跌倒于地,两个包袱扔到地上,执着一页巾帕,轻捂秀唇,呼天抢地哭喊起来,全然不顾形象,“哎哟,狠毒的女人哪,再怎么样也不能送那里去啊,莹莹啊!我可怜的孩儿。”
*
梨花香在育童院痛痛快快的伴了孩子一夜,天微亮的时候,她带风妩思及沈莹莹一起到聚月楼里玩耍。
沐浴在凉丝丝的晨风中,面对着湖光潋滟,柳枝招摇,母女仨人在聚月楼那消费昂贵的露天餐厅里美美的共享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看着女儿风妩思那狼吞虎咽的吃相,那副满足的笑脸,梨花香一边给沈莹莹喂食一边说,“好吃吗,妩思,慢慢吃,喝点水,别噎着了。”
沈莹莹吃饱喝足,睁着漂亮的大眼睛东张西望,大概,她也是被这儿的湖光山色吸引住了。
“要是天天都是我的生日该多好,这样,我就天天都可以见到娘亲了。”风妩思满嘴油花花的朝梨花香裂嘴一笑。
“娘亲也是,每天都想见到妩思和莹莹,”梨花香说着,心里一阵伤感,“再忍一忍,我们很快就可以团聚的,娘去挣很多很多的银子回来。”
“真的吗?我们要成为庄园主了吗?”风妩思一边吃一边天真无邪地看着娘亲。
“唔!”梨花香重重地点头,仿佛在跟女儿作一个郑重的承诺,“我们再一起努力一百天,好吗?”
“好!过了一百天,我们就能住上大房子了,对吧?娘。”
“唔!”梨花香又点头,按昨天那样的收入,她完全有信心在一百天之后盖上属于她们自己的房子。
母女俩正在聊着,这时湖堤上匆匆走过一名中年大婶。那中年大婶正是福禄阁昨天临时调过来接替梨花香打扫卫生的。
“哎,梨花香,你在这儿呀,真是太好了。”
“哎,什么事呀?大婶。”梨花香脸上含笑,恭敬回道。
“是这样的,我儿子跟人斗殴,出事了,如今我得去请代夫看看,今早你能帮我顶一下吗?”
看着大婶满脸的焦虑之色,想想上午基本上也没什么客人来参展,于是梨花香欣然应允,“是吗,我马上去,你别担心,快去请代夫吧。”
“那多谢了!”
“大婶言重了,没什么的。”梨花香友善地笑笑。
这一天的晨阳还没有出来,梨花香想趁福禄阁还没正式开门营业之前就把卫生给搞好了,以便上午有客人来参展的时候,她能够顺利接待。
目送大婶离去,梨花香取出巾帕抹去风妩思唇角的食物残渣,柔声道,“妩思啊,你想去看看娘亲干活的地方吗?”
“在哪里啊?”风妩思当然是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