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十二年来的首次武林大会前夜,凌夕与项瑾语二人结束了山林旅途,终于达到帝都源城。
来到陌生的地方,凌夕不免四处打量,项瑾语却熟门熟路地拉着她走到一个叫“云来客栈”的门前。
站在门口迎客的伙计见两人虽有些狼狈却气度高华,客气地迎上去,道:“二位姑娘打尖儿还是住店,若是住店的话小店已经客满,若是用膳小的倒可为二位寻一个雅间。”
“劳烦小二哥,不知无笙山庄的客人可是在此落脚?”此时的项瑾语声音轻柔,恭谨有礼,完全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与路途中的她简直是两个人。
伙计也是个有见识的,能做到如此风范,眼前之人必定是某个名门世家的小姐,是以十分热情,“不瞒姑娘,本店的上房全被无笙山庄的当家包了,姑娘既然与无笙山庄相识,定是项当家的朋友,小的这就为二位安排上房。”
二人进得房间,伙计便自觉地退出去。“这几****我都未曾询问过彼此的身份,如今,你应该猜出了吧!你会怪我隐瞒着你吗?”
凌夕的江湖消息都是从萧亦寒和上官芸口中得来的,萧亦寒曾说过如今的江湖以四大显门为首,而方才项瑾语提到的无笙山庄,便在其中,项瑾语的身份不言而喻。
凌夕虽有震惊,但她此时对江湖地位还没有深刻的认识,不知道有时候地位差距带来的影响,所以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在凌夕眼中,项瑾语就是她认定的朋友。
“不管你的身份是什么,你始终还是你呀!”凌夕认真道。
项瑾语松了口气,恢复了之前爽快利落的性子,“看你那么认真的表情,我差点以为就要失去你这个朋友了。”
“我那是被你吓得,突然变得那么温柔。”
“你以为我想啊,从小便被哥哥们教训,说什么我在外面代表着整个无笙山庄,不能做出有损家风之事,所以在外面我都得带着面具做人。”项瑾语缓缓道出,似乎在讲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脸上半点波澜也无,只是眼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傍晚,无笙山庄的当家项瑾玄终于回来,未等凌夕二人前去,便已有人叩响门扉,“三妹,你总算到了。”
项瑾语开门,迎进一位黑袍公子,腰悬一管碧玉长箫,脸上洋溢着笑容,双手搭在项瑾语肩上,“快让为兄看看,有没有受伤?”项瑾语脸上似有黑线闪过,指着黑袍男子对凌夕道:“小夕,这是我二哥,项瑾和。”
不等凌夕打招呼,项瑾和已麻利地放开搭在妹妹肩上的手,转而看向凌夕,脸上依旧是那无害的笑容,只是那双黑眸中无丝毫感情,“既是三妹的朋友,那也是本少爷的朋友,小夕是吧,未请教姑娘师承何门,家住何处?”
听着项瑾和有些无礼的逼问,凌夕笑笑,未及开口,便被项瑾语抢先,“我说二哥,我倒不知你何时做起了朝廷户部的事,一见面就问东问西。”
“我可以选择不回答你吗?”凌夕只是觉得与他不熟,没必要把自己都尚不清楚的身世来历说与他听,就算她说出梅山老怪的名号,他也不会知道。
但在项瑾和听来,凌夕分明是在隐藏自己的身份,在他眼中,身世清白、光明磊落的正派人士断不会遮遮掩掩,所以凌夕理所当然被他归为阴险狡诈、见不得光的邪派之人,是以说出的话也相当不客气。
“既然如此,我无笙山庄不接受你这样的朋友,请便吧!”
“二哥,小夕是我朋友,你不能这么说她。”项瑾语有些激动,面色不善地挡在凌夕前面。
“小妹,跟我去见大哥,至于你,希望不要再纠缠我妹妹了,无笙山庄永远不会欢迎你。”说完拽着项瑾语出了房门,应该是去见他口中的大哥了。
夜深人静之时,睡在床上的凌夕忽觉一股强大杀气,猛地睁眼,一柄雪亮的利刃正以雷霆之势向自己袭来,凌夕一脚踢开利刃,一个鹞子翻身翻到黑衣人背后,一记手刀,黑衣人立时倒地,却突然感觉背后一痛,原来还有同伙,从背后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虽不深,鲜血却立即浸湿衣衫。
顿时,寒光一现,凤吟已出,剑柄反转,径直刺入身后偷袭之人心脏,接着一招雪落无痕,躲开前面三人挥来的大刀,使出一招落英缤纷,三个黑衣人尽数毙命,从脖子的剑痕中流出汨汨鲜血。
凌夕所学的梅山绝剑是梅山老怪独创,全套共二十八招,分为三重境界,第一境界为无痕,讲究速度,按老怪的说法就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如果一个人的内力修为太弱,遇逢大敌是取胜的关键就在于速度;
第二重境界乃是化神,此境界的修习者关键是练气,所谓的练气不仅仅指自身内力的修行,而且包括对其他人气息、招数变化的观察与分析,这就需要丰富的与人对战的经验,此阶段是最危险的一个境界,想要提升实力,就需要不断与强大的敌人对战,敌人越强大,自己的危险就越高,稍不留神便会死于非命,若是成功达到化神境界,自己对外物的感知会更敏锐,方圆十里的动静皆逃不出自己的耳目。
第三重境界是凝物,此境界需以深厚的内力为基础,熟练内力控物之法,届时草木皆可为剑,更有甚者能聚气成剑,气息所到之处,便是剑的所到之处,即所谓的人剑合一。
凌夕从记事起便开始修炼剑招和内功,如今也才堪堪达到无痕的境界,近十年的内功修为在年轻一代中还算不错,但若是遇上年纪稍大的便会处于下风,就如同在宣城遇到萧暮雨时,只能以速度智取。
不过近几次的对战,让她意识到自己剑法的一个缺点,那就是太过注意自己,每次交手,只知道一味使出自己的剑招,却忘了观察敌人的招式,即算是遇到比自己弱的对手,也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取胜。刺杀自己的这几人,功夫算不上一流,但她还是被伤到了,充分说明她对战经验不足,她渐渐明白,一个人把剑法练得再熟,却不能熟练运用于战斗,这样只会停于招式的表面,无法更上一层楼。
凌夕觉得这辈子一定是住破庙的命,这不,现在的容身之处就是一处废弃的山神庙,到处黑灯瞎火的,背上又有伤,加上又是孤身一人,不禁生出一种凄凉的感觉。
四处巡视,借着月光,总算找到一株忘忧草,还好老头子以前教过她基本的药理知识,这忘忧草叶片互生,蓝色花朵中还点缀一抹艳黄,正是医术中所述能止血的良药。药是找到了,可是怎么敷到背上又是一大难题,折腾了半夜,总算把药敷上,困极了,便倚着柱子睡了。
云来客栈,项瑾语在门外转悠了好半天,终于决定敲门,只是敲了许久,房门也没有打开的迹象,她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慌忙推开门,屋内静的可怕,朝着床榻的方向走了过去,渐渐地,鼻间传来一股血的气息,越忘前走,气味越浓,不自觉地加快脚步,猛地一掀被褥,床上空无一人,身体向后倒退一步,被地上不知是何物的东西一绊,差点摔倒。
待她仔细一看,那是一只手,手的主人静静地躺着,身边还有几个同样衣着的人,衣服的袖口,还绣着一管碧箫,那是她到死也不会忘记的标志。
“我连拥有一个朋友的资格都没有吗?”她苦笑,“无笙山庄,哈哈,哈哈。”那是笑,也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