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媛姐见我们都期待地等着她的答案,就不再继续刚刚的问题,回答道:“到底是要回来的。”说着,又满眼柔情地看着她的男朋友。
小盛也带着温润、宠溺的笑意看着媛姐,道:“之前是我做错了,幸亏媛儿不计较。我以后再不会了!”
媛姐的交际能力比之晶晶不知道高了多少。如果说,在交际中,我是一个小学二年级学生,那么晶晶就是初一初二的水平。而媛姐,保守来说,也是高三、甚至大一的。当初他们学校一起被聘到我们这里十多名老师,加上本来学校就有的老教师,媛姐、大书能够脱颖而出,成为一办之主,那能力和水平都是相当不错的。而大书之前在学校是学生会主席,管理能力都是被院方肯定过的,并且跟在了档案里,所以,他一上岗,就做了教务处的主任。媛姐虽然在大学里不如大书风光,但在人际交往中,也显现出了超凡的能力,加上她人美、办事干脆,所以前任校长力排众议钦定了她招生办主任的职务。
所以,有媛姐在的场合,我们永远都不会觉得冷。
相谈正欢的时候,小哥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航哥叫他出去吃东西。
“出不去啊,正在外面呢……嗯,小慧儿同事、大书请客……等下次的吧!”
正在小哥嗯嗯啊啊讲的时候,晶晶突然插嘴道,“常乐你让航哥来呗,反正大家也都挺熟。再说,我媛姐今天回来,也应该让媛姐见见我们的新朋友。”
小哥一听,立马道:“啊,邓晶晶让你来呢……嗯,你要有时间就过来吧……嗯,行……好了!”
电话刚挂,晶晶立刻问道:“航哥怎么说?”
下意识地,我转头看着大书,见大书也正在看我,唇畔都是古怪的微笑。
“他说一会儿就过来。”小哥笑呵呵的。
说话间,小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他家养大车、跑运输,来了生意。
挂了电话,小盛一脸抱歉地看着我们,说是家里那边来了活儿,必须马上回市里安排。
我们当然都理解,都说“那就赶快回去。”
然后他对着媛姐道:“要么一会儿你们玩够了,我来接你?”
媛姐笑着摇摇头,“早和你说了,今儿我想在这边住,然后明天去看看同事们。”再拍了拍他的手,“你回去吧,开车注意点儿。”
“那行,那我走了。”说着,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包间。
小盛一走,媛姐才给我们讲起她的故事。
当初,她在这里的时候,小盛就已经有了悔意,所以一天天发疯似的给她打电话,也不管是早是晚,总归就是让媛姐原谅他。可是,出轨这种事情,哪里是说原谅就能原谅的,何况他之前做的那一系列事儿又实在太混蛋。但是那时候,他私心里还是想要瞒骗媛姐的,他告诉媛姐,他其实和那女的也就是网友,双方一点实质性的事情都没有。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媛姐就更加怀疑了。毕竟小盛比媛姐小上三岁,想要在媛姐面前说瞎话,那也不过是欲盖弥彰。所以媛姐一个狠心,在网上把他的通话记录全部都查了出来,然后还偷偷的全部打印了出来。当厚厚一摞A4纸甩在小盛脸上的时候,他彻底慌了,然后也终于知道错了。
媛姐的心很累。而小盛和她当初的恋爱实在太高调,这会子分开了,媛姐也不想当人家的笑柄,所以就离开了滨城,回了老家。
刚离开的时候,小盛还是倔强的,跑去和那个小姑娘正经的想要谈一次恋爱。可是真正用心接触起来,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她比之媛姐的各个方面,都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吧,他本来就比媛姐小,在一起的时候,媛姐不管忙到什么程度,对他也是无微不至的。而且就算年纪大了点儿,但是十分美貌。再看这个姑娘,就怎么看怎么矫情,不独立、不美丽,他竟然就因为这样的女孩而放弃了媛姐,他实在是混蛋!所以,这下子他是真的悔的肠子都青了。
可是,媛姐已经不再滨城了,回老家之后,电话号也换了。
好在,他还有媛姐爸妈和姐姐的电话,于是,他又开始疯狂地给媛姐的这些亲人打电话,无比诚恳地道歉,再三保证不会一错再错,希望他们能够给他一个机会。
可是,媛姐的家人本来就气愤他欺负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有了这个机会,还不臭骂他一顿?而他,则拿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任他们骂如何难听的话,他都受着。
但,即便这样,他也没沾到媛姐的一星半点,甚至连一次通话都不曾有过。他内心煎熬的不得了,只几天时间,人就瘦了许多,茶饭不思,精神更是萎靡。
于是,他的父母心疼了。当初小盛的母亲对媛姐的离开置若罔闻,也支持小盛和那个小女生谈恋爱,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媛姐太独立、太美丽,她私心里还是觉得媛姐和小盛是不合适的,怕小盛把握不住他。可是她也见过几次那女生了,对比之下,她总觉得这女生是为了她家的钱财而来,举止间又多对小盛倚仗,一点都不细心。然后身为父母,她也知道了,自己喜欢的,到底是能够照顾自己儿子的,而不是让儿子去当牛做马的。所以,即便她当初已经把事儿做的挺绝了,自己实在没有面目谈什么挽回了,还是给小盛出了主意,让小盛去媛姐的老家找她。
有了父母的支持,小盛当即就买了动车票去媛姐老家。
人到了家门口,总不能任由他在门外道歉或者如何,吸引邻居们的话题。所以尽管十分不情愿,媛姐的家人还是让他进了门。
小盛这回也豁出去了,一进屋就给媛姐一家人跪下了。然后就开始历数自己的毛病,诚恳地给他们道歉。他也明白,在一家高智商的人面前,是不能说谎的,所以一五一十,自己做过的混蛋事儿就全招了。
东北人都是暴脾气,媛姐老爸一听他竟然曾经这样欺负自己的女儿,当即就踹了他两脚。他生生受了不说,起来之后又继续跪着,还说“踹的对,踹的好!”“都是我活该,只要能让媛儿出了这口气,我做什么都值得,就希望媛儿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说到解决,全家都犯了难。小盛的恳切他们是都看到了,所以最后都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媛姐,等着她自己解决。
媛姐说:“我知道了你的诚意,可是,我并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我觉得我对你,已经不是最开始时候的那种爱了。所以,你的道歉我接受,你还是走吧!”
小盛失魂落魄地走了,回到家之后更像是个行尸走肉一般。这可心疼坏了他的父母,不管怎么样,到底是他们的宝贝儿子。所以,一下决心,老两口带着小盛再次上了长春。
这次,全家一起来,小盛依旧是跪着的,他的老爸老妈倒是没打他,但是也当着媛姐一家的面儿,狠狠地训了自己的儿子。
其实,没有这次,媛姐一家已经原谅小盛了,毕竟相隔千里,以后也不会有交集,与其恨着,不如相忘江湖、从此路人。可没想到人家全家都来了,还一直伏低做小,让媛姐一家都手足无措起来。
“我知道和我儿子在一起是委屈小媛儿了。”小盛的妈妈柔声道,“小盛年纪小,还不经事儿,所以才做出了这样混蛋的事情。作为父母,我们任由他这样,也是我们的不对。小媛儿离开的这些日子,我们心里也知道了她的好。看小盛一天天这么瘦下去,我们心里也不好受。其实每顿饭我和他爸也都吃的愁云惨淡的,就觉得自己也是混蛋,不该那么对小媛儿。可是要是我俩倒下了,那小盛怎么办?小媛儿,这次叔叔阿姨真的都知道错了。希望你能原谅我们。”说完,还深深地给媛姐鞠躬。
媛姐自然不能受老太太的礼,不过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她已经原谅了小盛,只是觉得不合适,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回去。
这时候小盛的母亲又转向了媛姐的父母,道:“两个孩子在一起两三年,再怎么也是有感情的。这次我们小盛做的确实不对,但是他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说句不该说的,还好发生了这样的事儿,让他认清了自己的心。如果两个人结婚,过了好几年才出这样的事儿,那伤害也就更大、更深了。再说,他有过一次这样的事儿,知道自己根本离不开小媛儿,那么他以后就更会对小媛儿死心塌地。当然我们也是一样。”
她的这番话真正打动了媛姐的父母。嫁女儿图什么?不会是图她平安、幸福么?而平安和幸福怎么来?那就是得让这个男人死心塌地地对她好啊!人家都说么,“找个你爱的恋爱,找个爱你的结婚。”媛儿在他身上付出了爱情,这会儿他更爱媛儿了,那不就正好应了这句话了么?
盛家人走后,媛姐的父母深切地和她谈了一次话。他们告诉媛儿,趁着现在已经把他们全家人拿住了,那嫁给他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受欺负!
所以,从那之后,两个人就和好了。似乎又回到了刚开始的时候,小盛恨不能一天给媛姐打24遍电话,每次聊一个小时!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个人的感情又回到了刚开始的时候。然后,就在上个月小盛全家再次上长春接媛姐回来的时候,媛姐终于松了口,和他们回来了。
“爸妈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米还要多。所以我相信他们,也相信小盛从此之后一定会对我好。事实证明,也确实像我爸妈说的那样。我回来之后,他老妈天天在家陪着我。陪我逛街、陪我看电影。每天就怕我无聊,前两天还带着我去收债,收回来两万八,直接就把零头给了我,让我买衣服。结果回家之后,还被他爸训了一顿,把那两万,又都给了我,说这是我收回来的账,就该我全留着。我推脱了几次,他爸最后给我一万,给小盛一万。结果小盛回房,直接又把那一万给了我。”媛姐一脸幸福。
我记得媛姐跟我说过,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靠钱,但是,肯给你花钱的人,就一定是对你好的人。所以,现在盛家人真的对她很好吧?
再看桌上,晶晶和常乐都是一脸的艳羡之色,而大书则是微笑着,总觉得那笑容未达到眼底。倒是萧峰,还是那样的神色,一点都没有改变。也是,他和媛姐不熟,根本不会因为她的遭遇而显现出任何感情。
“来,媛儿,你回来就好。要不然咱们这些个同学陆陆续续地都离开,我还觉得在这滨城挺孤单的。以后你有时间就经常回来玩儿!”说着,举起杯,我们就一起干了。
说话间,航哥就进来了。晶晶忙招呼航哥坐下,他就在门边本来的空位上坐着,左边是萧峰,右边隔着一位是媛姐。
航哥这一来,晶晶的话就多了起来,大有喧宾夺主的气势,不停地给他和媛姐相互介绍着。
航哥自觉来的晚了,自罚了三杯。当即媛姐对他的印象也好了起来,几句话,大家又都聊到了一起。
酒过三巡,晶晶提议玩起了游戏,是时下比较流行的真心话大冒险。如果做不到的,就要喝酒。
一个汤匙在桌子上转着,第一个就转到了萧峰。
媛姐笑着提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萧峰的手不经意就握紧了水杯。
晶晶没发现,继续媛姐的话问道:“她是谁?我们认识吗?”
萧峰苦笑了一下,道:“我还是喝酒吧。”
说着,拿起酒杯,一口就喝光了。他还是那么不喜欢啤酒,所以杯里的依旧是白酒,这一干了,吓了大家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