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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四世使命

林木风与吴卓兵雇佣了三人照看林家,两人结伴游历江湖了。

这天,林木风、吴卓兵来到阿育王寺。此寺建于春秋时期,距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两人以虔诚之心,来到大殿跪拜了佛祖释迦牟尼像,礼叩三通后,从神像后走出一位僧人,身披僧袍,颈上挂着一百零八颗晶莹剔透、闪闪发亮、坚固不化的佛珠。据说是佛祖在印度拘尸那迦城跋陀河边所婆罗双休林间悄然圆寂,遗体火化后结成八万四千颗真身舍利,这位僧人所挂佛珠,只是其中一部分。据说必须是得道高僧才有资格佩戴一颗舍利,可见眼前这位高僧有多深道行了。其实,他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阿育王的化身。林木风、吴卓兵当然不知道个中缘由,叔侄俩对这位高僧肃然而生敬意。

见这位高僧朝他们走来,吴卓兵膜拜道:“信人吴卓兵特陪生前好友林韩成之子林木风前来拜佛,请圣僧指教!”林木风陪在吴卓兵身后,以同样之礼跪迎。这位僧人手作托起之势道:“两位起来,与我后堂聚话吧!”

林木风与吴卓兵跟在这位僧人后面来到了后堂。僧人对俩人道:“你们叫我先机真人吧!”“先机真人”?吴卓兵一听到这个法号十分诧异:“难道眼前这位‘先机真人’就是十五年前林木风出生当晚的那位道长?不可能,那位是道长,而眼前这位却是僧人啊!

这位僧人,不,应该说是先机真人了,他对吴卓兵的惊奇感到疑惑:“施主何故惊讶?你认识贫僧吗?”

原来,先机真人从来不见前来朝拜的施主,只有在特殊感应时才出面相见,今天先机真人的感应特别敏感。他是因林木风而出现,并非冲吴卓兵而来。吴卓兵道:“您是否是十五年前的六月二十七日深夜,来林府的那位‘先机真人’”?先机真人道:“正是贫僧,当时你没有在场呀。”吴卓兵道:“当时我没能一睹圣僧真容,只是后来听林府之人说起的。”先机真人道:“那就是了,唉!”

吴卓兵奇异地道:“圣僧为何叹气?”先机真人道:“林家人不该乱说啊!”吴卓兵不解地问:“为什么?”先机真人道:“泄露天机。必遭天谴,给林家带来了早到的厄运啊!”吴卓兵恍然大悟了。只听先机真人又道:“你先去吧,我还有话与木风说。”原来是先机真人怕我不放心林木风才叫我同来,现在叫我退出去便在情理之中了。

林木风听了半天,不知所云。这时,先机真人转向林木风道:“木风,两位师父传授给你的武功学得怎样了?”此时,林木风感到奇怪了,眼前这位僧人为何我的事情全都知道呢?先机真人看到他惊疑的目光,知道他在想什么,便道:“木风,不必奇怪,你的名字还我给取的呢!”

林木风心中有诸多疑云,但转念一想,既为先机真人肯定有未卜先知之能,便道:“两位恩师的武功已掌握十之八九了。”先机真人脸带微笑地道:“很好,但还须更加努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希望你不骄不躁,再接再厉。”林木风不解地道:“圣僧,为何说‘天降大任于斯’?”先机道人道:“木风,你还是叫我先机真人吧!但这称呼只限我们三人知道,在外我是以僧人出现。”

林木风心想,难道这位僧人对我今后的事会有所帮助?便高兴地道:“谨遵真人旨意!”先机真人道:“木风,你是古往今来后世第一人,你的责任就是‘擒凶追恶保社稷,著书立说还情债’。你要完成这四件大事,给你四世人生之命。千年前,你有未完之事;今生你有未竟之业;千年后,你有未了之情;二千年后,你要把所有的欠账还清,方可安心地做你的学问。否则……”

林木风更加不解了:“我有四世生命?怎么解释?”先机真人道:“现在的你虽名林木风,其实你就是二千年后的柳宋思,正是为‘还账’而来。”林木风更加莫名其妙了,忙问道:“真人,您能说得更明白点吗?我已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您越说我越糊涂了。”先机真人道:“一千年前和一千年后的你以后让你知道。现在我让你感受一下二千年以后的你,就能明白我所说的意思了。”先机真人双眼微闭,接着道:“你所在的城市将发生一件大事,必须立刻回去施展自己的才华,续写你的古往姻缘。”

先机真人话音刚落,便向林木风吹了口仙气。林木风还想问个明白,不料一个寒颤,已回到了二千年后的现实。

柳宋思被一股北风吹醒了,这一觉足足睡了二天二夜。

龙华两天没有见到柳宋思了,心里有些发慌。他以为柳宋思生病了,便邀了几个同事前来看。

龙华看到柳宋思精神恍惚地坐在床上,忙上前问道:“宋夫子,你怎么啦?”龙华伸手去摸他的额头,看是不是在发烧,体温正常。

柳宋思好像没有看到同事们的到来,他的思绪还在梦境中徘徊。忽然,他抓住龙华的双手,急忙地问道:“你说,人是不是有前世今生?是不是有魂魄?”龙华莫名其妙地:“你说什么?是不是撞邪了?”“不,人有前世今生,有因果报应,只是人们没有意识到而已。”柳宋思向同事们解说自己的观点。

众人听了柳宋思的话后面面相觑。这时,张艺雅问道:“‘老夫子’,你这两天是不是看到什么了?”“张主任,就在你们进来的时候,我刚从梦中醒来。我看到了自己的前世,进入了前世时代。”柳宋思解释道。张艺雅说:“是你做学问钻得太深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对,做学问是我的任务之一。刚才一位僧人对我说,我前世还有欠账未还清呢!”

在柳宋思的意识里还清楚地记得那句话,继续道:“‘擒凶追恶保社稷,著书立说还情债’,这是那位高僧刚刚对我说的。”

所有在场的人先是哈哈大笑起来:“柳宋思啊柳宋思,你前世还欠着‘情债’呢,看你欠了谁的情?如何去还?”笑过之后,龙华立即问道:“我说柳‘老夫子’啊,‘凶’在哪里?‘恶’又是谁?即使有,你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去擒凶?如何去追恶?你还在做梦吧?你!”

柳宋思反问龙华道:“龙华,我们是二十多年的老朋友了,别人不相信我还情有可原,难道你也不相信我吗?我告诉你,在秦朝时,我不叫柳宋思,叫林木风,是秦始皇时位列三公之一的太尉林韩成的独生子。我爷爷还是秦始皇小时候的救命恩人呢!”

同事杨佩兰是学历史的,知道秦始皇小时候做过赵国人质,而且险些被杀。在她的记忆中是赵国主动找到赵姬和嬴,并非常礼遇地把他们母子送回秦国的,怎么会是你爷爷救的呢?便嘲笑柳宋思道:“你吹牛还真有点本事啊!秦始皇是赵国送回去的,怎么变成你爷爷了呢?”柳宋思辩解道:“唉,这件事秦嬴政本人都承认了,难道还有假吗?”杨佩兰讥笑地道:“难道你见到秦始皇本人了吗?”柳宋思回答道:“这是我父亲一名手下说的。我家是嬴政听信奸佞赵高的诬陷而被满门抄斩了!我暂时还没见到嬴政,我一定要责问秦始皇,手刃赵高,为林家报仇!”柳宋思的话又一次引起哄堂大笑,认为柳宋思不是疯了,就是痴人说梦。

这时,龙华大声说道:“我们不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了。”他指着柳宋思继续道:“‘老夫子’,空口无凭,我问你,你拿什么来证明你所说的话不假?”

柳宋思一时被龙华的话问得哑口无言。心想,这是梦境,我什么证明也拿不出来啊!他陷入了沉思。龙华道:“拿不出来吧?那你不是一派胡言吗?哈哈……”这位从小玩到大的老朋友也不容他胡说八道了,与大伙一起在讥笑他,让他难堪、无地自容。但在柳宋思看来,却是那么真实、真切,仿佛所有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一两天。此时的柳宋思,体会到了有口难辩的滋味。

此时此刻,柳宋思头脑突然灵光一现:“有了!”同事们感到莫名其妙:“什么有了?”柳宋思急忙道:“龙华,快,给我拿剃须刀来。”

这回同事们吃惊了:“你拿剃须刀干吗?你别这样,我们相信你,好吗?”同事们以为柳宋思是脸薄之人,经受不了讥讽,一时想不开,要拿刀自残或自杀。便安慰道:“你还是好好休息几天吧,我们去向馆长报告你的情况,让你多休息几天。”这时,柳宋思急了:“你们别误会我的意思,好吗?龙华,拿刀过来。”

龙华不明就里,还是不敢给他拿刀。柳宋思道:“兄弟,不要你做别的事,帮我把头发剃掉,好吗?我要证明一件事。”众人懵了:头上能证明什么呢?龙华没法,只得依了老朋友的。柳宋思披上衣服,把脖子围得紧紧的,对龙华道:“剃吧!”龙华上前道:“别动,我开始剃了呀!”

龙华边剃边感觉到惊讶,不一会柳宋思成了光头。龙华怀着惊奇的口气道:“大家快来看。”众人不解地上前看着柳宋思的头,一声“啊!”让柳宋思也不解了:难道会是真的吗?他连忙向大伙问道:“是不是有三颗不同颜色的痣?”众人默然。

这时的柳宋思如释重负:“这回你们总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如此,柳宋思来劲了,高兴而神秘地对同事们道:“这是秘密,不相信我的人就别想知道了。”说完得意地笑了起来。

柳宋思接着诡秘地道:“你们知道我三颗痣的作用吗?”同事们异口同声地道:“快说!”“这三颗色痣标志着我的能力,既能够波及天、空、地三域,又可以影响仙、人、妖三界呢!”柳宋思眉飞色舞,更加神气了;与先前那“夫子”味、书生气已判若两人。

同事们认为他不是在无边地扯淡,就是头脑真有问题了:“你的想象也太丰富了吧?要不,就是这几天在家里发着高烧。”柳宋思没有理会同事们怎么看、怎么想,接着道:“还有更神奇的呢!我在秦朝降世之时,呈现出二青二紫两股仙气!”

可是,龙华和杨佩兰还是耐着性子想听他说下去,便问道:“两股仙气能说明什么?”柳宋思诡秘地道:“说明我有四世生命呢!”

听他这么一胡说,龙华不但没有耐心了,而且来气了:“唉,老兄呢,你说话着点边际好不好?不然,我们要走了!”

柳宋思心想,无论他怎么解释,他们是不会相信的。在柳宋思的潜意识里,他是仙人,是穿越时空的超人,而眼前的同事只是当今时代的凡夫俗子。如果再与他们多说,只会引起更多的嘲笑和误解。

这时,同事们对柳宋思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大家比较一致的观点就是:眼前的柳宋思,要么是那晚被李冠一的阴魂慑去了魂魄;要么被书馆的无故怪象吓破了胆子,尽说些胡话、梦话。可柳宋思却在想用什么法子让同事们能够相信他。

柳宋思借故道:“感谢各位同事能前来看我,但我实在太乏了,你们去吧,我想一个人静静。”龙华拍着柳宋思的肩膀讥笑道:“柳‘老夫子’,以后你可能就是柳‘老圣人’、柳‘老仙人’了。在你好好休息后,再回你的秦朝吧!我们走了。”一帮人在龙华的吆喝下,走出了柳宋思的房间。

在同事们走后,柳宋思没有去理会好友龙华的话,而是沉浸在深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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