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的第一束阳光射进厚重窗帘遮盖下的房间,锦华兜里的手机变欢快的手机唱起歌来。锦华是听到了,可是,她却没有力气去接。手机第三遍响起,锦华才好不容易睁开眼,拿着这个充当闹钟的手机。
“喂,你好。”
“锦华,回来了吗?”
“回来了。”
“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太对,感冒了吗?”
江主编这样一说,她才发现,声音的确与往日不同。声音沙哑且鼻音浓重,想到昨天淋的一场大雨,许是感冒,便释然了。
“没事儿,就一个小感冒。”
“没事儿就好。锦华,我托你搜集的资料你搞定了吗?”
“这,江主编,对不起,我没完成。”
“没事,我这还有一个活,你要不要接?很轻松的。”
“什么?”
“摄影记者不够人手,这次要去四川,只要采集一些风景就好了,你又有摄影基础。”
“好吧,可为什么非要去四川?”
“这你别管,我给你一万块的活动费用,上次去杭州的也结算在这里边了。”
“嗯,那什么时候?”
“大后天。”
“那你好好准备。”
挂掉电话后,锦华便起床了。
一场爱恋究竟是有距离的好,还是密切的好,谁也说不上来,也许有时候需要距离,有时候需要亲密。
歌晚也知道锦华生了病,他上午便来到了锦华家。话说,他其实是来蹭饭的,不过这次亲手做的可是他歌晚自己。
吃饭的时候,锦华说“歌晚,大后天,我要去一趟四川,可能就去十多天。”歌晚闻之一怔,夹到快嘴边菜的又落下。
“怎么了?”锦华关心的问“不高兴吗?”
“当然啦,你去了,留我孤家寡人一个人在这边多可怜啊,你就舍得?”锦华掩嘴笑笑。
“当然舍得啦,你又不是照顾不好你自己。”
“我是担心你!”歌晚没好气的翻白眼。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就这样说定了,老规矩,电话联系。”歌晚一脸不满意,可谁知道,刚才他的心里快要乐开了花。
往后的一天,歌晚就对锦华百般好。不仅是因为锦华生了病,也为了表达个晚对锦华的‘不舍’
那些年,还不懂什么是离别,可是后来发现,即使懂了也不过如此。茫茫人海,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哪有什么深浅呢,着缘分,大概是靠人们自己去赚得。
“歌晚,就送到这儿,你先回去吧。”
“嗯,锦华,多保重,老规矩,电话联系。”
锦华背着沉重的黑色旅行包,手里拿着数码相机。挥一挥手,作别歌晚,然后上了火车。
有些时候会觉得时间不长也不短,例如现在。有些时候会觉得时间长的可怕,例如白天。而有些时候会觉得时间短的令人叹息,例如夏夜。确实,时间的步伐有三种,过去永远静止不动,未来姗姗来迟,可怜的是,我们还把握不住现在。容不得锦华更多的缅怀过去的时间,便到了四川。
望着眼前的这一切,锦华感叹,也许这就叫做人生地不熟呵!但是她坚信,即使这样,她也可以活的很好,从零开始。
别人总说锦华对待任何一件事情都很认真负责。可谁知道,她不过是为了生活努力工作罢了。锦华的相机里存了些照片,放眼望去,花花绿绿的,是锦华沿途拍的风景。
【“嘿!锦华妹妹,我们来捉迷藏好不好?”歌晚笑嘻嘻的说,他已经掉了两颗门牙,说活有些漏风。
“哎哟,不啦,我爸妈他们又吵架了。我躲了出来,吵的可厉害了,我妈还哭着呢。”
“去我家玩啊,等到吃饭的时候,才溜回去啊!”歌晚的手拉着锦华,一脸幸福。】望着眼前的这片稻田,锦华陷入回忆。那时候多好啊,不用为生活而奔波。她记得,她爱死歌晚家了。歌晚的家里永远欢声笑语,永远温暖,而自己只能活在爸妈的争吵声中,虽然歌晚常常安慰。但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或许只有锦华自己心里明白,渴求的到底是什么,懂的自己的眼里羡慕什么,嫉妒什么。
“安好,勿念。”锦华下了车,便发了信息给歌晚。歌晚通常不会回信息,他一般都是大电话。用歌晚的话说就是他喜欢她声音,而不是去回那冷冰冰的字。
接下来,锦华要做的事便是找个栖息的地方,然后慰劳自己的肚子。下午的时候,江主编来了电话,说是让她去什么《幸安杂志》,那里有他认识的人,住哪儿也可免去住宿费。但锦华说,她已经找到地方住了,很便宜,环境也好。她也懒得来回折腾,让江主编不用担心。江主编闻言倒也没说什么。叹了一口气,便把电话挂断了。
此时的歌晚刚递上请假信。江主编问他“为什么请假?”【前文忘记提歌晚与锦华是青梅竹马,因此进了同一家杂志社】
歌晚俏皮的眨了眨眼睛,说道“呵呵,还不是因为您把锦华派去四川了么?”江主编心下了然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那好,你去吧,不过工资我可不给,你得自掏腰包。”“好嘞,得令。”歌晚欢快的走了出去,不,不能用走,用蹦蹦跳跳大概也不为过,而且嘴里还哼着歌。江主编再次叹了一口气“唉,年轻人啊。”
年轻人和青春有什么关系吗?我不知道年轻人和青春在不同人的思想里究竟是个什么定义,也不想知道。于是就学会了挥霍青春,浪费青春。但却自我认为说,那是在享受青春,享受岁月。而在这段唇红,齿白柔膝的日子里,似乎都以忘记我拥有什么或失去什么。还笑着说,幸福,不过如此。青春,不过如此。
锦华的晚餐极其简单。因为忙了一天,她累极了。傍晚的时候,到超市里买了一包方便面,就搞定了。在她认为,人总有一死,何必在乎长短。方便面只是充饥而已。可没想到的是,没有开水。她租的那屋,根本就没有烧水做饭的地方。无奈,她只好到邻居家借开水。
她敲了三声,没人应。又敲了三声。屋里像是凳子倒地的声音,然后听到脚步声门靠近。不久,门开了,而锦华呆住,她几乎不敢说话,甚至忘记了她此行的目的。屋里的女人很奇怪的望着她。
“你找谁?什么事?”
“你,你的头,在流血。”那个女人一把抹下头上的血,放在眼前看了看。她的白色领子已被血沾染,然后她转身进屋。门开着。锦华走也不是,进去也不是,就保持原来的姿势,站在门外。
那个女人出来了,换了一件紫色的T恤。
“进来”
锦华跟着女主人进屋,她不敢东张西望,就像害怕得罪人。
“那,,那个,你的头怎么了?”那个女人并没有回答锦华的问题,而是冷冰冰的问道“你有什么事?”
“我,你家有开水吗?我泡方便面吃。”锦华略显紧张,而那个女人却闻言为之一怔,她以为,锦华是那个男人包的二奶,找上门了。
“没有,我去帮你烧。”
“这,那还是算了吧,我干吃也行。”等锦华说完,那个女人早已进了厨房。趁女主人进屋之际,她才敢打量起来。屋里的装饰很简单,家具也很少。客厅里除了沙发,茶桌,还有一套吃饭的桌椅,就只剩一台孤单的电视机。
五六分钟后,锦华成功的要到了开水。
“真是麻烦你了,真不好意思,”锦华频频低头道谢。那个女人大概也被锦华所吓到忙说“不用谢,不用谢,这算什么。”脸上也露出一丝难有的笑容。
“对啦,我是新搬来这儿的,不过,大概只住十多天,我就住对面,有空找我玩。”说完,锦华冲屋里的女人笑了笑,便起身出门。
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吃完了面,锦华便开始守着她的手机了,她期待歌晚打个电话过来,像往常一样。可是,等了好久,最终破灭。
晚上十点钟,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锦华便穿衣起身。感觉大雨离她又不远了。为什么她到哪儿哪儿就下雨呢?她想要的,明明只是一个好天气而已,至于这么吝啬吗?
打开了笔记本电脑,锦华就这样无聊的一个一个逛着网站,直至她有了些睡意。
唉,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工作呢。
其实锦华所在的杂志社还是蛮好的。工作轻松,福利还好。不过,对于锦华这种人来说,在轻松的工作也很困难。因为她总有把简单的事情搞糟的本事。
夜如此宁静,以至于让人在安逸中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