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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意外相遇

这几天,卢云依旧没有出现在学校里。

雅风从盛晴口中听说卢云在十七岁时,便和百乐公司合作给艺人作曲,早早地就出了名,是盛乐的头号招牌,所以他现在并不受学校校规的限制。

卢云是那种让老师称赞不已,让学生们望尘莫及的人。在百乐公司仅仅两年,他已经认识了娱乐圈半壁江山的歌手及艺人们。

听这话的时候,雅风认为盛晴说的太夸张了。她觉得一个高中生就算在厉害,也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在最难混的圈子里打下很深的根基。

雅风摇了摇头,不相信地说道:“这些都是噱头吧?”

盛晴没想到自己那么认真的说,雅风居然还不相信,她想了想:“你知道有个BOB组合吗?”

雅风迟疑了一下,在脑中搜索着关键词,“BOB……就是现在很火的,那个平均年龄不到十八岁的,全员都被称为宇宙美少女的潮流女子组合?”

“是是是……”

“前些日子电视上天天见,最近也没见了……”雅风边说边写着数学题,对于这个话题,她很随意。

“你知道为什么吗?”盛晴故作神秘地问。

“为什么?”

“因为卢云!那个组合里面最红的一个女生和另外一个特别红的歌手都喜欢卢云,被曝光了,两家粉丝吵架,结果BOB成员被扒出来很多出道之前的丑闻,现在人气大跌,已经没有什么电视台找她们录节目了,”盛晴兴致勃勃地说,“才刚刚起步,在最火的时候掉下去,哎!”

盛晴笑了一下,抬头看着正在八卦的盛晴,用委婉地语气说道:“这种东西是不可信的,当红和特红的歌手为什么要争一个卢云?”

“你还不明白?”

“……”

“卢云就是品质的保障啊!谁拥有了他,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巨大的金曲库!”盛晴把声音放低,但是语气里的激动没有丝毫收敛,“而且,你不觉得卢云特别帅吗?他可是盛乐的第一男神啊!”

雅风停下笔,想了一下,如果卢云作曲特别厉害,那拥有卢云确实等于拥有了一个金曲库,无怪乎会有人争他争得头破血流了。

而自己之前弹奏得那首琅琅上手的“禁曲”,旋律确实优美,既然是卢云写的,那么他写出金曲的可能性毋庸怀疑。

“盛乐居然有这么一个人!”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感叹道。

“雅风?雅风?”

“啊?”

“想什么呢?”

“额……没什么……对了盛晴,你知道学校附近有出租房屋的吗?”雅风突然想起目前压在自己心里一个最大的石头。

她这两天一直在网上看房子,但大多是骗人的,自己对城市又不熟悉,所以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可靠的信息。

“怎么了?你要租房子?”盛晴不解,怎么雅风突然要找房子呢?

“是啊……挺着急的。”雅风迟疑了一下,没有说出是因为家里破产的原因。

“学校附近是商业区,那里的小区价格应该挺贵的,”盛晴想了一下,她问:“你要租离学校很近的房子吗?”

“不用的,租个便宜一些的房子,远点也没关系。”

“有时间我帮你看看吧。”盛晴笑着说。

“谢谢!”雅风笑着,心里很感激盛晴。

卢云连续一周都在公司加班,为歌手的新专辑做最后的定夺。

原本,最后的录制他可以不来的,但老板对他这个年纪轻轻的好苗子太在意,一定要他来,说是想听他的意见。

其实卢云知道他的意思,老板想让他出道。

每次有这方面的话题,卢云都是能回避就回避,从来没正面回应过他,很多时候都是让何出林出面摆平,毕竟自己还得靠给公司写歌吃饭呢。

新捧的歌手叫吴林倩,还是个高中生。父亲是公司股东高层,在外还有自己的百货公司,与百乐老板是好朋友。

吴林倩从美国回来就加入了公司新人培训,说是培训,其实就是为她出道作铺垫而已,只是苦了其他练习生。

娱乐圈就是这样,一副水深火热的样子,有时候拼尽全力,不如别人一张漂亮的脸或者一个有钱的爹。

吴林倩的大小姐脾气从进录音棚那一刻起就显现出来了。

没有唱歌的天赋,非要走歌手的路子,自己唱不好,还对别人发脾气。经纪人也拿她没办法,在一旁又哄又劝,最后靠在角落里哭笑不得。

卢云站在一旁,什么意见也不发表。

导演实在忍受不了了,发着火说了一句:“这活儿我干不了了!”,随后就摘耳机,起身想要出去。

卢云看到,很镇定地说,“一句句录。”

听见他开口,导演吃惊地望着卢云:“一句句录?”

“对。”

听了他的话,导演略有些迟疑,但经纪人却很乐意,他附在卢云身旁说,“还是卢云会体谅人,我们家倩倩这几天身体不舒服,得慢慢来。”

经纪人的嘴皮子都是磨出来的,这个也不例外,卢云没有理会,继续盯着音频,戴着耳机。

经纪人把这个消息告诉吴林倩后,她故意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让人觉得一句句录是小瞧她了,不过其实她心里最清楚自己是什么水平。

果然,一句句录更适合吴林倩,虽然时间拖得很久,但总算是完成了任务。

为了表示感谢,吴林倩亲自到卢云面前,说要请他吃饭。这个高傲的大小姐,平时来百乐,老板都要“倩倩、倩倩”地哄着她,所以她很无视公司的其他人,现在居然跑来主动请卢云吃饭。

“走吧,想吃什么随便说。”吴林倩表现地很大方,她觉得自己都亲自来请了,卢云不可能会拒绝。

就在她刚说完,旁边的经纪人赶紧把她拉过去,小声嘀咕着,告诉她现在不能跟卢云走的太近,会被各家粉丝撕的。

“怕什么!”吴林倩不顾周围,喊出来。

经纪人不好意思,尴尬地笑了笑。

卢云本来也没打算跟她去吃饭,因为他已经约了一个朋友,于是对吴林倩说:“我有约了,先走了。”

“别啊!”站在一旁的吴林倩挥着手,但卢云已经走出录音室。

“都怪你,哼!”吴林倩对经纪人耍着脾气,她嘟着嘴,有点失望。

晚上,卢云与好友在一家小酒屋相会。这是个安静、隐秘,带着很浓郁的爵士乐格调的小酒屋,一向是他们聚会的首选之地。

“没人看见你吧?”看见好友,卢云脸上带着一丝少有的轻松地笑意。

“怎么?怕跟我传出绯闻啊?”好友取笑他。

“我恨不得以身相许,让你赶紧把我带到美国去!”卢云轻蔑地说,这种轻松随意地语气跟平时的他完全不一样。

这个神秘的好友是一位创作型歌手,名叫Neil,美籍华人,和卢云同龄。在美国签了唱片公司,发的专辑也全是英文。

现在的Neil,不仅是新一代R&B音乐的代表,还是时尚界的宠儿。

如今,Neil已经是俘获中国青春女生的一大杀器,他虽然常年在国外发展,但在中国的唱片市场,依旧占领着独树一帜的地位。

卢云与Neil是在百乐的一次年度晚会上认识的,那是Neil作为歌手第一次回到中国,两个人在晚会上以一场即兴创作结下友谊。

当时已经爆红的Neil对卢云心服口服,直说他是天才,是无法超越的,事后还向卢云邀了歌。

就这样,两个人一直通过网络联系,交流自己对于音乐的心得和经验,彼此的友谊早已十分深厚。

这次Neil回国,是来探望外婆的,外界媒体全然不知,要是被发现了,估计又是明天的头条。

尽管是晚上,Neil还是穿了一身黑出来,与卢云聊天的时候,大概看出了他心不在焉,他说:“你该不会是在为最近的绯闻苦恼吧?”

卢云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苦笑了一下,“你知道我从来不在乎那些东西的。”

“那就是为情而困咯!”Neil帅气的脸上尽显青春大男生的样子。

卢云笑了笑,又抿了一口酒,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你啊,赶紧毕业吧!”

“怎么?”

“去了美国,你就不会这么闷了。”

“我去美国可不是为了解闷的。”

“到时候想不闷都难。”

“对了,上次的抄袭事件有没有查清楚?国内都没你消息了。”卢云突然转变话题。

“咳!还不是一个名不经传的网络小子,自己做了个MV,用我那歌的编曲重新写了一首歌,想火呗!公司本来想追究的,不过我觉得算了,一个网民而已,又不是专业歌手抄袭,没必要计较。”Neil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你还挺菩萨心肠的嘛!”

“哈哈,好兄弟就是懂我!不像有些人说我是经不起舆论。”

“对了,这次能呆多久?”

“后天就回去了,那边一堆事儿呢!”

“外婆还好吗?”

“年龄大了,过年我妈准备过来,然后就常住了。”

“这样也好。”

“恩,到时候我也能多来国内几次了”

两个人聊着聊着就到了深夜,Neil驾着跑车离开后,卢云没有叫公司给他备的车,而是一个人沿着夜色在街道上走着。

繁忙一天后,卢云最喜欢的就是这样安静的时刻,夜晚街道的静谧中,他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在想什么。

除了楚婧,除了孤儿院生活的苦与乐,在时光不断流逝的这几年里,他似乎在试着寻找一些不一样的感觉,试图让自己活的开朗些。

他突然不由得想起宋雅风,那张倔强的脸,带着一丝畏惧却又坚定地眼神,她弹琴的姿态,其实美得像一幅画。

周末两天。

雅风哪都没去,一门心思在网上找租房信息,结果整理了大半天,居然才找到两条可靠又符合价位和地理位置标准的。

不过,她可是个乐天派,看在自己劳累了一天的份儿上,撇去电脑,靠在窗户边上休息起来,随手拿起一本书,是《挪威的森林》,想起前两天还跟曾木安讨论来着。

《挪威的森林》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是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有些人迷失了,没了记忆倒还好,因为那些真正刻骨铭心的才是最折磨人的。

很多时候,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也是这些道理中的一员,总觉得自己是特殊的,认为从来没有迷失过,自然不会有再相逢一说。因为相逢很难,所以我们不愿承认。

但事实上,我们是因为害怕,害怕“迷失”这样的结局,害怕迷失后就再也不相逢。

于是,自欺欺人成了唯一能守得住却又看不到希望的东西。

不知道村上春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雅风总是会在休息时放空思绪,任念头在脑海里随意票荡。

她最喜欢看日本的小说,纯爱,清澈,又刻骨。

“好饿!”才看了十分钟,她就揉着肚子,有气无力地喊道。

因为正看的起劲儿,雅风更加不想动弹。

她伏在桌子上,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发起呆。

这雨,一整天都没停。

雅风起身,把书放回架子上,随手拿了一件外套,准备出去买些吃的。

外面天色暗沉的很,雅风把雨伞撑开,用湿布一点点擦去上面的灰尘,透明雨伞上面,露出了隐约可见的小星星。

伞把旧的有点脱了皮,雅风从抽屉里找出一条黄色的彩带,把它缠在脱皮的地方,打了一个蝴蝶结,心情不错地出门了。

小区对面就是大型商场,地下一楼是超市,走几分钟就到。

买点什么好呢?总不能每天都吃熟食和速冻吧!可是自己又不会做饭,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外面住,在吃饭这个问题上,雅风真不知道从何下手。

她走到图书区,随手拿起一本菜谱翻开,书上几乎都是平时吃的家常菜,还有一些简单的煲汤,还有各种粥……算了,趁这次机会,就学学做饭吧,雅风在售货员的推荐下拿了一本早餐食谱和家常菜,准备回去照着做。

正在她照着食谱挑选着各种菜挑地起劲儿的时候,眼神不经意略过前方的水果区,然后被自己“扑通”响了一下的心吓了一跳。

没看错吧?雅风提着两袋子东西站在蔬菜区。

她用力眨巴了一下眼睛,看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确定前方的人就是卢云。

同一时间,卢云回头,也有些意外地看着她,两个人目光对上,隔着超市里摆满货架的蔬菜,长久地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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