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堂里读书的孩子一共有十五个。其中十四个男孩子,都是英庄人。只有一个女孩子,不是英庄人。这个女孩子叫李芦花。她是三里庄的人。三里庄在英庄的东边,离英庄只有三里路。
李芦花的爹叫李有财,别看他起了一个很俗气的名字,但他却是个大能人,很有经营头脑。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无棣县城的酒坊里做工。那家酒坊生产的就是热销整个黄河口地区的枣木杠子酒。李有财做了几年工以后,就辞工不做,卷起铺盖回了家。回到大荒洼以后,他就在家里自己酿酒。然后拿到英庄大集上去卖。渐渐地,他做的酒就打出了名堂。后来他干脆在英庄的东西大街上租了房子,把他的酒坊搬到了英庄。他的生意也就越做越红火了。英冬雨出生的那天,英秋润和英方明喝的就是李家酒坊的酒。
李有财不但做生意是一把好手,他的思想也比较新潮。他在无棣县城做工的时候,曾随东家往省城送酒。在省城,他曾看到洋学堂里竟然有女孩子上学。当时他很吃惊,可东家告诉他,不久的将来,女孩子都会和男孩子一样,可以进学堂念书的。那时候,他曾经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自己将来有个女儿,就让她和男孩子一样进学堂念书。当英庄办起小学堂的时候,他就找到英庄的族长英方儒,把他的女儿芦花送进了学堂。
刚刚七岁的芦花,长得明目皓齿,简直是一个美人胚子。再加上她爹开着酒坊,家底殷实,衣服也就穿得很光鲜。更何况在整个学堂里,就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在一群整天抹鼻涕的脏兮兮的男孩子中间,她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了。
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不仅得到了那些男孩子的另眼相看,也引起了教书先生马文章的注意。马文章自然认得芦花的爹李有财。李有财虽然长得不算丑,但是,的确算不上漂亮。马文章是出名的七才子,他不仅会写八股文,他也很会欣赏女人。从芦花的身上他完全可以想象出芦花的母亲会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女人。当然,他更知道,他肯定有机会认识那个美丽的女人。
马家庄与英庄相隔有十几里路,马文章到英庄教书,都是早上来,傍晚走。中午在英庄吃一顿午饭。这一顿午饭就由这十五个学生家轮流派饭。按照族长英方儒安排的顺序,李有财家是最后一个。也就是说第十五天的中午要到李有财家去吃饭。马文章就觉得日子过得有点慢,因为他心里有一个期待。同时他还有点担心,担心什么呢?他怕那个女人的长相辜负了他的想象和期盼。这样一来,他就对即将到来的那个日子,是既盼又怕了。
终于到了第十五天,李有财早早地来到了英庄祠堂,并且还约上了族长英方儒。因为这是第一次请先生吃饭,李有财是个很讲场面的人。他们三人,当然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孩子芦花,一起往三里庄走去。
一路上,马文章既兴奋,又有点不太满意。因为有李有财和英方儒在场,他不但不能跟他想象中的美人多说话,就连多看一眼恐怕都不合适了。
短短的三里路,三个人说着话很快就走完了。
到了李有财的家里,李有财的老婆赵兰秀早就弄好了一桌丰盛的酒菜。那一桌子菜也不都是赵兰秀一个人弄的。有几道大菜是李有财让英庄的枣园酒馆做好送过来的。本来,李有财想请马文章和英方儒一块在枣园酒馆吃饭。可英方儒说,那样不太合适。如果李有财开了这个头,下一轮其他家里咋办呢?那十五个孩子的家中,能在枣园酒馆请得起客的,也就只有英方儒和李有财两家。
马文章对那桌酒菜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赵兰秀。当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个比他想象中还美丽的女人叫赵兰秀。
按照黄河口当地风俗,女人是不能上台面的。所以,赵兰秀在把酒菜都准备好之后,就领着芦花到厨房里去了。她在厨房里给女儿留下了好吃的饭菜。
吃饭喝酒的过程中,马文章就有点神不守舍。不过这倒没有引起英方儒和李有财的怀疑。他们反而认为文人就是这样,说话、做事都是拘谨的,放不开。
马文章盼着第二次来吃饭的时候,就只有他和赵兰秀母女在一起。可是,他没有如愿。虽然,李有财没有再像第一次那样,请来英方儒作陪。但是,每当轮到他家派饭的时候,他依然还是早早地来到祠堂等候。等下了课,他陪着马文章一起回家吃饭。这是表示对先生的敬重,马文章自然不能说什么。
其实,马文章的心里一直就在矛盾着,他既盼着能够与赵兰秀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又怕有那样的机会。他怕自己把持不住,做下丢人的事情。那他“七才子”的名声可就毁了。
后来,还就真的有了他单独与赵兰秀在一起的机会。其实这么说还不准确,准确的说是他和赵兰秀、李芦花三人在一起的机会。在马文章的眼里,芦花这样的小孩子不懂事,他说点过头的话她也听不出来,所以,芦花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个机会是李有财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李有财很少出远门。但是有时候为了联络客户,也会出去联络。这就需要一个巧合,那就是正好轮到李有财家派饭的时候,李有财又恰好出远门。当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总共才遇到了三次。
可偏偏七才子马文章有贼心没贼胆,更可笑的是他做事也和他写八股文一样,讲究一个起承转合,所以,在英庄学堂教了一年多书,他和赵兰秀的事却几乎没有一点进展。也不是一点进展也没有,至少,现在他和赵兰秀能比较随便的说上几句话了。说几乎没有进展,是说按照马文章写八股文的起承转合来说,还停留在“起”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