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堂皓佯装糊涂:“哪里来的墨?”
无殊哼哼道:“那几个和你在一起公子哥,你是去德国后被他们带坏的吧?”
他忍俊不禁,“那好,以后我叫他们近朱者赤。”话说着又给她盛了一小碗乳牛骨浓汤,“尝尝这个。”
无殊吸着浓汤的香气,低头喝了一口,发现味道鲜美无比,便知下料功夫不一般,拿勺子在碗底一捞,尽是大补的食料。
“其实我也不瘦。”她伸出双手给他看,“瞧,一直都是肉嘟嘟的。”
无殊这人天生一副肉掌,就算身上跟排骨开会似的,也不会亏待手脚,人家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伸出手就行了。
北堂皓捧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忽道:“好可爱的一双猪蹄。”
她噎得直翻白眼,他却乘机将戒指给她套了上去,不大不小,刚刚好,谁说胖了?“这下可以安心吃饭了。”满意地点点头。
看看中指上的戒指,无殊心想,他哪里像是30岁的男人,分明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吃完饭,无殊推北堂皓去看电视,自己想去洗碗,他却不肯放她过去。
“呆会扔洗碗机里就行了。”
“不行,机器哪有手洗的干净。”
北堂皓拗不过她,乖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压根儿没有注意自己看的是少儿频道。
无殊戴上胶皮手套,细致地洗着那些碗碟,不知不觉想起了自己以前的家。
她从小住在大宅子里,每次吃饭都是一大帮子的人,父亲顶多让母亲决定每天的菜式,其它的则交给厨子去做。吃完饭,自有人收拾,父亲和兄弟们坐到客厅,点上一支雪茄,听他们讨论今天的收获,母亲则是抱着她去院子里荡秋千,然后给她讲餐后故事。
小的时候她还不懂,等上了学读了很多书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家缺了很多可以称得上温馨东西。她忍不住想,是不是父亲不爱她们,所以才会将社团看得比家还重要。再大一点,她明白了一件事,像父亲这样的男人总会将事业放在第一位。直到母亲去世,她看到父亲一下子憔悴了许多,才知道父亲其实很爱母亲,只是他太过大男子主义,以为只要给她最好的物质生活,不管是以何种方式都是对她爱的表现,却忽略了一个女人心里最渴望的其实是平凡的幸福。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父亲躲在房间里偷偷地哭了。母亲在日记里说,那时候我们很穷,天诚总是半夜不睡觉偷偷去爬人家的枣树,拣最大的枣子摘了整整一袋子悄悄放到我家门口……父亲事业有成后,曾送给母亲很多昂贵的礼物,却没有一件像这样被母亲写进了日记里,所以,他哭了,也明白了当初为什么要忌恨他的二弟,因为二弟想做而没有资格做的事,他有资格却一直没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