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要笑出眼泪来,“要不是霍思倾替你挡了那颗子弹,我们还真能在地狱相逢呢,你不觉得可惜?”
那是她第一次学会开枪,手稳得连自己都觉得奇怪。他当时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甭提有多好笑,一定觉得自己快疯了。可再疯也疯不过他,把枪交给一个恨他的人手里,到底谁更疯?
“别笑了,比哭还难看。”他拍拍她的脸。
“对了,结婚的时候别忘了寄我一张请柬,我一定会包上大礼叫人送来……”她拨开他的手,面容静谧得近似妖异,“就怕你不敢收。”
沈时久蓦地抬手掐住了她的脖颈,不再让她吱声,却见她发狠地瞪他,干裂的嘴唇倔强地抿直,于是一低头咬了上去,啮咬厮磨间磕破了牙龈,烟草味夹杂着血腥气溢满了两个人的口腔。
无殊胸腔里积压的狂怒骤然爆发,紧握的拳头随即重重地击中他的下颌。
老师说,你们中国人有一句古话,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顺势反掐住他的脖子,目光里几乎要渗出血色来:“你说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每天都会扒开自己的伤疤仔细看,看它们溃烂化脓后丑陋恶心的一面,这样我就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往后更加不堪的人生!你这个王八蛋凭什么来侮辱我!凭什么?!”
她的力气从来就不小,这一掐几乎就是用了全力。
明天的新闻头条也许就是沈时久被旧情人掐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他自嘲地想着,一只手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脸上,也盖住了她一脸冰冷的潮湿。
伤人者自伤,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这么做了。比起放手,让对方恨自己似乎更加容易一些。
他始终无法忘记他们的初遇,她拔腿跑时滑稽的动作,她挣扎时将脸憋得通红,她暖乎乎的身子叫他想要多靠一会,她被惹毛时别扭的表情都刻在了他的记忆里。之后的十年,足足3652天,明知两人的性格很难扭到一起,明知中间还有一条沟壑,他还是不知不觉地放入了感情。
开始的时候他想:不急,慢慢来,总有一天她会发现自己是她需要的那个人,他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谁能有他这样的耐心。可事实证明,再好的耐心也受不了别扭到极点的挑衅。应付对手他一向游刃有余,唯独她才有本事让他怒从中烧,往往又无处发泄。她对一个认识不到几天的朋友可以列出一大堆的优点,而他们认识了这么多年,她连他最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他对南菁会会长的位置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完全有能力另起炉灶,没有那些保守派从中作梗,超越当时的南菁会易如反掌。沅其等人多次向他提过此事,但他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否决掉,他们很快就猜到他的坚持是因为什么,也知道他决定的事情绝不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