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好多事情,我们不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也不是输给了渐行渐远的彼此,只是输给了不甘心的自己。
梵高写给提奥的信里说道:“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能看到烟,但是总有一个人能看到这火,然后走过来陪着我。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火,我快步走过去,生怕慢一点他就会被淹没在岁月的尘埃里,我带着我的热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温和以及对爱情毫无理由的相信,走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然后,有了一切。
我叫程晨,可能你们并不喜欢这个名字,其实我也一样。
打上高中时起,我就寻思着要给自己换一个好听一点儿的名字,于是,我从古诗词和电视剧里,一遍又一遍地网罗婉转动听的名字,我甚至把那些名字统统摘录进本子里,一一地对比、衡量,就像选美似的,把最好听的那个选出来,安插在自己的身上。
这变成了一个浩瀚的工程,可是,在即将竣工的时候,我遇见了李淑媛。
那个剪着齐刘海儿的女孩子,在老师的指引下坐在了我身后。刚入座,她便用手指戳了戳我的后背,我回过头来,她笑着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程晨。”我面无表情,好像某个伤疤被人揭开了一样,我想,我的脸色一定不好看。
“真好听。”她脸上都是笑。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依然能想起她说出这三个字时的样子,温暖的,充满善意的,我觉得自己心底的某块冰山,忽然就裂出了一道小小的口子,暖流一点点地渗透进来,融化了整座冰山。
那一年,我放弃了浩瀚工程;那一年,我们读高三;那一年,我身边有了形影不离的闺蜜。
想想,我们已经相识八年了。
我掐灭了烟头,摇下了车窗,李淑媛的洁癖大着呢,如果闻到车子里的烟味,指不定该怎么黑我呢!
如此想着,我下意识地向包里摸香水,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我零零散散地抖了出来,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买过香水了。
湘湘说得对,我越过越不像个女人了。
这个刚刚上大一的小丫头,搬进我家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确定是你自己住,而不是和一个吸烟的男人一起?”
她甚至都没有喊我一声表姐。
在得知那些烟味是我制造出来的之后,她惊呆了,差点就要把行李搬出去,“我可不想做二手烟民啊!”
瞧瞧,这就是我姑妈家的亲闺女,考入我所在城市的大学之后非要投奔我的亲表妹。吃我的、住我的也就算了,还要时时提醒我:“你可是女人啊!”
好像因为是女人,许多事情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比如,理所当然地不能抽烟,理所当然地不能自己提二十斤米爬到四楼,理所当然地不能没有男朋友。
晚风徐徐吹来,夹杂着雨水的湿味,远方的灯火也变得朦胧起来。
这时,我才发觉,我开始期待见到李淑媛了。
一周前,当李淑媛从澳大利亚打来国际长途,告诉我她要回国的消息时,我的脑海表层是欢喜的,可是大脑深处却是混乱的,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对不对?
她说:“程晨,你记得来接我啊!这个城市,我只剩下你了。”
我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棕色的液体晃到我纯白色的袖口上,很快,它们便与我的衣衫混为一体,好像那片污渍原本就是属于袖口上的一样。
“哦。”我说,“我当然会去接你。”
可是挂上电话,我就后悔了。
我想,我应该考虑一下,说最近工作比较忙,或者,劳烦白杨帮我去接她。可是,那时候,我的脑袋是空的,谈项目时的那种机警和灵活好像忽然就不见了。
所以,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白杨,问他能不能帮我去接一位老朋友。
“当然可以。”他说,“现在吗?”
“不是,下周六。”
“没问题。还需要准备花束什么的吗?我去花店订一束玫瑰,哦不,玫瑰不行,或者百合呢?再或者,五颜六色的鲜花扎成一束会不会好点?”他说着,“我明天一早就打电话预定。”
“不用了。”我说。
“好,听你的。”
“我是说,还是我自己去接吧。”
他没吭声,停顿了几秒之后,问我:“你确定吗?如果你有别的事情,或者不太方便的话,我可以去的,反正去机场的路我也挺熟悉的,再说了,我周六也没有什么事情。”
“不了,不了,还是我自己去吧,早晚都得见她的。”我说。
“程晨。”他忽然喊了我的名字,然后轻声地问道:“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不,没有,只是一个老朋友。”
也确实只是一位老朋友。
我开始在脑海中想着她的样子,可是却怎么都拼凑不起来那个完整的,或者说是清晰的李淑媛。
想想,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她了。
两年前,她申请了澳大利亚某个大学的研究生,那个大学的名字太长了,我到现在都没有记住。临走的那天,她穿着深红的呢绒大衣,像是要出嫁似的,我跟她开玩笑:“没准儿,你这一趟,还能嫁个澳洲帅哥呢。”
她白了我一眼:“我可不稀罕。”她就是这样,什么人都看不上——除了王东明,算了,不提那个王八蛋。
然后,一些混乱的、细碎的记忆从我的脑海深处一点点地爬出来,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喜欢。于是,我伸手去拿烟,还没点着,电话就响了。
是白杨。
“接到了吗?”
“还没有,不过也快了。”我看了一下表,晚上八点半,李淑媛乘坐的飞机,应该已经降落了吧?
“那就好。又下雨了,路上滑,你开慢点。”
“嗯,我知道。”
“餐厅也订好了,一会儿我把地址发给你。还有,别喝酒,女孩子喝醉了,总是不太好吧,况且你还开着车。”
“我知道。”我说着,视线从后视镜移到雨刷上,被雨水斑驳了的车窗被刮得透明起来,然后,我就看见了李淑媛。
“先挂了。”我一只手挂电话,另一只手忙着去开车门,可是,按着车门的手却不由自主地停下了下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我根本就没有做好见她的准备。尽管我用了一个星期来收拾我的屋子,用了一个星期来说服我自己,可是,当我面对她的时候,那种道貌岸然,不,我不能这么说自己,可是除了这个词,好像也没有别的词来形容这样的我了。总之,在李淑媛面前,我蓄意伪装起来的一切,都开始一点点地瓦解开来。
想到这里,我就感到害怕起来。
可我终究还是得面对她,这个曾经陪我走过大半个青春岁月的女孩,如今在岁月的雕琢下尽显妩媚,晶莹得像深海里的白珍珠。她还穿着那件深红色的呢绒大衣,因为天冷的缘故,她紧紧地裹着大衣,尽管如此,她还是那么安静从容。
说真的,有的时候,我真的很佩服她。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打开了车门,朝她走去。
“李淑媛……”我朝她招手。
就这样,她看见了我,脸上的那抹微笑一点点地荡漾开来,她丢下行李就朝我跑来,像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一样一把抱住了我,“程晨,见到你真好。”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开场白,在人潮拥挤的机场出口,显得有些干瘪,也有些苍白。
可是,李淑媛的行李倒是一点都不干瘪,两个硕大的行李箱差点没把我给累死,好像她把国外的两年经历都搬回来了一样。好不容易把行李装上了车,我发现自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带一个男人来帮忙呢。”她坐在我身边,好像意识到这句话有些不合时宜,“这里可真冷,现在墨尔本还是夏天呢。”她哈着气,来回地搓着手。
她总能很容易就将话题岔开,好像是生下来就带着的本领,这一点,我永远都望尘莫及。
“北方嘛,冬天总是来得早一些。”我说着,发动了汽车,暖气一点点地弥漫车厢,我问她,“想吃点什么?火锅怎么样?”
“什么都行。”她随手解开了大衣的腰带,“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两年了,我觉得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你就是个话唠。”我白了她一眼,随手去拿手机,白杨的短信在十分钟前就发来了,他订好了环境还不错的西餐厅,那是个聊天的好地方。在短信的末尾,他又强调了一遍:“尽量不要喝酒,如果非喝不可,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我没回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也不允许我回复他。
李淑媛可能是累了,她窝在副驾驶上,连安全带都没系,半睡半醒的样子。这样也好,我可以安心地开车,什么都不用想。
下着雨的城市有种久违的寂静,好像世界万物都在雨中沉沉地睡去,这种难得的空旷总能让人想起很多事情。有些事情——我是指有些我们原以为已经忘记了的事情,总能在这寂静的雨天里一点点地浮上心头,就像逆流而上的鱼。
可是尽管如此,我依然喜欢下雨天。
霓虹的城市在斑驳的雨点中越拉越近,我忽然觉得这座生活已久的城市对我而言有些陌生,仿若我才是那个远洋归来的游子。我曾经那么想逃离这座城市,可终究还是选择了留下。
李淑媛永远都有魄力重新开始,也永远都有勇气远走他乡,可我不行。
只是,我没有想到她还会再回来。
她微微欠起身子,“真累。”
“你可以在车上睡会儿。”
“根本就睡不着,从决定回来之后就睡不着了。”她喃喃自语。
“那你可惨了。”
“两年没见了,没想到你事业有成啊。”
“少跟我来这一套。”我没看她,专心开车,“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知道,你李淑媛还能不知道吗?”
“以前知道,现在还真不知道。”她说着,伸手拿起了烟盒,“以前,你可是不抽烟的。”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给自己找台阶,“你都出国留学的人了,什么样子的大场面没有见过,女孩子抽烟也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吧?”
“那是对于别人,可是对于你,不是。”
“可别,说得好像我是圣人似的。”我知道,她是要提起那件事情。真的,我真的不愿想起那件事情,或者说,不愿提起过去的每一件事情,“说说,为什么选择回来?”
“不为什么,在国外混不下去了呗。”
“开什么国际玩笑,你还能饿死你自己不成?”
“也不是,就是突然想回来了。”
“那你还真是挺突然的。”我说。
“其实我顺利地在澳大利亚拿到了offer,再过两年,我也能顺利拿到澳洲的绿卡。可是有一天晚上——就是在我给你打电话的前一个晚上,我从梦中醒来,就睡不着了,身边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朋友,整个城市对我而言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然后我就问我自己,我留在这里做什么呢?我这样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想不明白这些问题。真的,程晨,你明白那种感觉吧,有的时候,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可是我们却偏偏想不明白,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这就好比去证明一加一为什么要等于二一样。就这样,我决定回来了。”
然后,我们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车子驶入市区之后,白杨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到了吗?”
“快了。”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