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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更高的法则(2)

饮食烹制既要如此简单、清洁,而又不拂逆想象力,这可真不容易;不过,我想,我们体内固然需要滋养,想象力同样需要滋养,所以说,这两者应该同时兼顾。这也许不难做到。适量吃些水果,我们不必因此使自己的胃口感到难堪,也不会阻挠我们最有价值的追求。但是,你的餐盘里要是添加了额外佐料,对你来说无异于毒药。锦衣玉食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大多数人要是在亲手精心烹制主餐(不管是荤腥还是素食)时给人看到,不免会感到难为情,其实,像这样的主餐,每天人家都给他们准备好了。反正这种情况不改变,我们哪有什么文明可说,就算是绅士淑女,也不是地地道道的男人女人。当然,这使人联想到应当有所改变才好。为什么想象力与肉类和脂肪是不可调和的,这用不着多问,反正你心里有数就得了。说人是一种食肉动物,难道这不就是一种谴责吗?没错,指靠猎取别的动物,可以使他活下来,实际上的确也活下来了,但这是一种挺惨的方式——也许任何一个逮过兔子、宰过羔羊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如果有人能教导人类只吃不是杀生荤腥,但又更有利于健康的食物,那他就会被尊称为人类的救星。不管我个人实践的成果如何,我一点儿都不怀疑:这是人类命运的一部分,在人类发展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必然戒除食用荤腥的习惯,就像野蛮人与较文明的人交往频繁以后,逐渐戒除各部落间人吃人的习惯一样。如果说有人听了他的天良发出的最微弱,却持续不断的暗示(当然,都是真实可靠的),那他也未必看得清楚这暗示会把他引向什么样的极端,乃至于发疯状态;但是,随着他的毅力与信念越发增强,他要走的路就在眼前了。一个健康的人觉得要反对的理由,虽然很微弱,却又充满自信,最终一定会战胜人们的种种争论与习俗。通常人们从来不会听从自己的天良,除非那天良将他引入歧途的时候。虽然造成的结果是体质衰弱,但是,也许谁都不会说,这样的结果是令人遗憾的,因为这样一种生活符合了最高原则。如果说你满怀喜悦之情迎接白昼与黑夜,生活就像鲜花香草一样芳香四溢,而且更有弹性,更像繁星,更加不朽——那就是你的成功。于是,整个大自然都向你表示庆贺,而你一时也有理由为自己祝福。收益和价值越来越大,就越难使人们领情。我们很容易怀疑它们是不是真的存在。我们很快就把它们忘掉了。它们是极高级的现实。也许最惊人、最真实的各种事实,在人与人之间从来就没有交流过。我日常生活中的真正收获,好比晨昏之时天上的色彩,触摸不到,难以言传。我得到的是一丁点儿尘埃,我抓住的仅仅是一段彩虹罢了。

然而,就我来说,我从来不是特别过于拘谨;如果必要的话,有时候,一只油炸耗子我也会津津有味地吃下去。我很高兴自己好长时间以来一直喝白水,要问原因嘛,这就跟我最喜欢的是大自然的天空,而不是大烟鬼的天堂如出一辙。我愿意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而醉酒的程度却是无穷无尽。我相信,水是聪明人的唯一饮料;酒并不是什么高贵的饮品;不妨想一想,一杯热咖啡毁掉一个早晨的希望,一杯茶毁掉一个温馨的傍晚!啊,我受到咖啡和茶诱惑后,竟然一落千丈,不堪回首!甚至音乐也可以使人痴迷沉醉。就是诸如此类显然小小不言的原因,毁掉过希腊和罗马,赶明儿也会毁掉英国和美国。一切醉人佳品之中,谁不愿意舒一口气,陶然自得,借酒浇愁呢?我觉得,我之所以极力反对长时间玩命地干活,乃是因为像这样干活逼得我也会玩命地吃喝。可是不瞒你说,如今我在这些方面也不如从前那么顶真了。我很少将宗教气氛引向餐桌,我也不祈求什么保佑来着;倒不是因为我比从前更加聪明了,不管这该有多大遗憾,我还是不得不坦白承认,随着岁月流逝,我已变得更加粗俗而又冷漠了。也许这些问题,就像大多数相信诗歌的人一样,只是在年轻时才会考虑到。我的实践“哪儿都看不见”,可我的意见却写在这儿了。不过,我并不自以为是《吠陀经》里所说的那种特权人物,“凡是笃信无所不在的天神之人,都可以食用一切生存之物”,这就是说,用不着问他吃的是什么,又是谁给他准备好的;从《吠陀经》所说的情况中,也可以看到,就像一个印度的诠释家所说的,吠檀多将这种特权限定在“危难之时”。

有时候,虽然胃口没上来,却照样大快朵颐,这种经历谁没有过呢?由于通常所说的味觉,我在思想上得到了感悟,于是,在味觉的启发之下,我坐在小山坡上吃过一些浆果,以便滋养我的天性,一想到这些,我就觉得激奋不已。曾子曰:“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能品味出食物真正味道的人,断断乎不是一个老饕;反过来说,一个老饕也断断乎品味不出食物的真正味道。一个清教徒也许吃起黑面包屑粒来,胃口之特棒,就像一个市政委员在大啖甲鱼一模一样。玷污他的倒不是入口的食物,而是进食时的胃口。要害不在于质量,也不在于数量,而是在于贪图口腹之乐;如果说进食不是为了维持我们的生命,也不是为了激发我们的精神生命,那就仅仅是为了养活我们体内的馋虫罢了。如果说猎人爱吃香龟、麝鼠以及其他类似的野味,那么,靓女酷爱小牛蹄冻肉或者来自海外的沙丁鱼,他们可以说都是半斤八两,不分轩轾呢。猎人到他的磨坊湖边去,靓女去拿她的冻肉罐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或者说你和我,怎么会过这种卑鄙的畜生般的生活,只会吃吃喝喝。

我们的整个一生,是惊人地注重道德。善与恶之间,从来都没有过瞬间的休战。善是独一无二的、永远不亏本的投资。竖琴音乐在全世界奏响,它因坚持弹奏以善为主题的乐曲而激动人心。竖琴仿佛成了宇宙保险公司的旅行推销员。虽然年轻人到最后变得漠不关心,但宇宙的规则却是不会漠不关心的,而是永远站在最敏感的人这一边。听一听西风中的谴责之声吧,因为里头肯定有谴责的,听不到谴责的人才是不幸的。我们只要拨动一根弦,移动一个音栓,那迷人的寓意就会渗透到我们的心灵中去。许多不堪入耳的声音,传开去特别远,听上去有一点儿好像音乐吧,对于我们卑贱的生活来说,不啻是一种傲然绝妙的讽刺。

我们意识到,我们体内有一种兽性;我们崇高的天性正在昏昏欲睡之际,它就会醒过来了。它是一条贪图感官享受的爬行动物,也许没法全部彻底清除干净;好像一些虫子,哪怕在我们生活安康时,它们也会钻入我们体内。也许我们可以躲开它,但断断乎改变不了它的本性。我们担心的是,说不定它也相当健康;也许我们还可以说很健康,但是未必不纯洁。前几天,我拾到一块野猪的下颚骨,雪白壮实的牙齿和獠牙,可以看出动物也有它的健康和活力,与精神上的截然不同。这种兽类之兴旺发达,指靠的不是节制和纯洁,而是其他的方式。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如果说我们已经达到了至纯境界,有谁知道那会导致何种生活方式呢?如果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能教给我至纯之道,那我一定即刻就去找他。“控制好我们的情欲和身体的外在器官,多多行善,就像《吠陀经》里所说的,乃是心灵上接近天神所必不可少的。”不过,这种精神暂时能够渗透和控制体内的每一种器官和每一种功能,将外部最粗俗的感官享受转化成为至纯与虔诚。生殖能力一放纵,就会淫糜成风,使我们很不洁净,如果加以节制,却会使我们精力旺盛而受到激励。贞洁是人类绽放中的花朵;所谓天赋、英雄主义、神圣等,不外乎是它开花后结出的果实。至纯之道一旦开通,人们马上有如潮涌,奔向上帝。我们时而受到至纯鼓舞,时而又因不洁感到沮丧。确信自己体内的兽性一天天地在消亡,神性一天天地却在增长的人,就是福分不浅。也许人人只好引以为耻,因为他身上还掺杂着低劣的兽性。我深恐我们只不过是一些神或者说半神,就像农牧之神福纳斯和萨梯那样,是神与兽的结合,贪婪好色的生物,而且,从某种程度来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是我们的耻辱——

他呀多开心,分派群兽各得其所,

心中尘念全无,就像砍伐后的林地。

他能驱使马、羊、狼以及一切兽类,

在兽类跟前,他自己还不算蠢驴,

不然,人不仅无异于群猪倌,

而且,还要充当那妖魔鬼怪,

使它们狂妄肆虐,越来越坏。

所有的淫荡,尽管形式各异,都是一样东西;所有的至纯,也都是一样东西。一个人不管是吃吃喝喝,男女同居,睡觉淫荡,其实都是一回事。它们只有一个欲念,而我们只要看到一个人在干这里头的一件事,管保知道此人是怎样的一个了不起的好色之徒。不洁与至纯是断断乎不能平起平坐。蛇在洞穴的这一头挨了打,就会在洞穴的另一头露面。你要保持贞洁,那就必须节制。什么是贞洁呢?一个人如何才知道他是不是贞洁?反正他是不会知道的。我听说过这种德行,但不知道它究竟是些什么。我们只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罢了。智慧和至纯源自力行;愚昧和淫荡则源自懒惰。就学生来说,淫荡乃是一种智力上懒惰的陋习。一个不洁的人,一般说来,就是一个懒鬼,他坐在火炉边取暖,俯卧着晒太阳,一点儿也不累,却老是歇着。若要避免不洁和一切罪孽,你就得使劲干活,哪怕是打扫马厩都行。本性是很难克服的,但是本性必须克服。如果说你并不比异教徒更纯洁,如果说你再也不能否定自己,如果说你还不够虔诚,那你就算是个基督徒,又管什么用呢?我知道,有许多被认作异教的宗教制度,他们的清规戒律使读者感到羞愧,激励读者做出新的努力,说白了,只不过是奉行仪式罢了。

其实,我压根儿不想说这些事,这倒不是因为这个话题难于启齿——我可并不在乎我使用了淫词秽语——而是因为我一讲这些事,无异于使我的不洁曝了光。有时,我们会毫无忌惮地谈论淫欲的这一种形式,而对另一种形式却缄口不语。我们生怕有失自己身份,所以简直不能谈论人类天性的必要功能。在更早的那几个时代,在某些国家,谈到每一种功能都令人肃然起敬,而且每一种功能都由法律规定。印度的立法者甚至对待区区小事也照样不厌其烦,虽然这种做法也许跟现代人的趣味大相径庭。他教人如何吃、如何喝、如何同居、如何出恭、如何小解,如此等等,将这些猥陋的事档次给提高了,不再视为过于琐碎,因此也就装模作样,避而不谈。

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寺院的建筑师,这寺院就是他的身体,按照纯属他自己的方式向神顶礼膜拜,即使他去雕琢大理石,也离不开自己的寺院。我们都是雕刻家和画家,我们使用的材料就是我们的血肉和骨骼。崇高的品行使人的风貌立时变得高雅,而卑劣或者淫荡则又会使人立时沦为禽兽。

九月间的一个夜晚,约翰·法默干了一天累活后,坐在自己家门口,脑子里多少还在惦念着他的工作。洗澡之后,他坐了下来,让自己脑瓜好歹休息一会儿。那天夜晚相当冷,他的左邻右舍都担心说不准会有霜冻来着。他刚开始琢磨还没有多久,就听到了有人在吹笛子,那笛子的声音跟自己的心情倒是很和谐。这时,他心里仍然在惦念自己的活,不消说,他思虑重重;尽管他一直在动脑筋,而且还违心地在构想和策划之中,但他觉得已经无关紧要的了,充其量不过是他肌肤上的碎屑不时往下脱落。然而,他听到的那笛子吹的乐曲,来自跟他干活那儿截然不同的环境,却传入了他的耳际,使他身上某些沉睡着的官能苏醒过来。那笛子声轻柔悠扬,仿佛使他所居住的市街、村子和国家不翼而飞了。有一个声音对他说——既然你有可能过上一种顶呱呱的生活,缘何还待在这儿,过这种低贱的苦日子?同样的星星照耀的不是这儿,而是别处的田野——可是话又说回来,问题是如何走出这种困境,真的移居到那儿去?尽他所能想到的,不外乎是新的苦行修炼,让他的心灵融入自己的肉体,再来救赎它,而且对待自己也越来越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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