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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的住地;我的生活探索(1)

到了我们一生中的某个时期,我们惯常把可以安家的选址,一处一处地来加以考虑。就这么着,我把住地周围方圆十二英里以内的乡村通通考察过了。我在想象中已经接二连三地把那儿所有的农场通通买下来了,因为所有的农场都得买下来,反正我心里对它们的价值一清二楚。我到过每一个农场主的场址,品尝过他的野苹果,跟他交谈过庄稼,由他开出个价钱,把他的农场买下,稍后心里随便定下什么价钱,把农场再抵押给他,价钱甚至不妨定得高一些——通通都买下来,只是没有立契约——把他的话权当契约,因为我平素最爱闲扯——我开耕了这些土地,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跟他培养感情呗,我想,等我闲扯得够了自己就离开,让他继续种下去。这番经历使朋友们都把我看成了某种地产经销商。其实,不管我坐在哪里,我都可以过日子,那里的风景因此还会为我熠熠生辉。何谓家宅,乃是拉丁文Sede(椅子),意即邸宅、别墅——如果是一座乡村别墅就更好。我发现好多宅子的选址,似乎不大可能很快加以改进,也许有人会觉得它离村子太远,可我觉得倒是村子离它太远了。得了,我说,我就不妨住在那里;而且,我果真在那里住过一个钟头、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眼看着我让岁月如何流逝而去,熬过了严冬,转瞬间春天就到了。这个地区的未来的居民,不管他们住房造在哪里,都可以肯定那里已有人捷足先登了。只消一个下午,管保把这块地辟成果园、林地和牧场,决定门前应该留下哪些优良的橡树或者松树,这么一来,从哪一个角度来看,每一棵枯萎的树木都会显得最美;然后,我暂且放下不管,让它闲置着,间或让它休耕,因为一个人总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反正越是放得下来,也就越是富有。

我由于神思逸飞未免太远,乃至于被好几个农场拒绝了——拒绝正是我求之不得呢——但我从来没有让现实占有灼伤过自己的手指头。几近现实占有的那一次,是我购买霍尔维尔乡间住宅的时候,我已开始选种,还备好打造一辆手推车的材料,打算将此事继续下去;殊不知还没等到业主将契约交给我,他的妻子——每个男人照例都有如此这般的妻子——忽地变卦了,打算给自己留着,而他违了约就赔给我十块钱。说真的,当时我身上竟然只有一角钱,这可叫我算不上来,闹不清楚,我自己真的有一角钱,或者说有一个农场,或者说有十块钱,或者说我拥有了这一切。不管怎么说,我退回了他的十块钱,连农场也还给他了,因为这事我已经做得十分到家了;或者换句话说,我做得很漂亮大方,我还按照买入价把农场卖给他了。因为他不是很富裕,我还送给他十块钱,但是我照旧拥有我的一角钱、种子以及打造手推车的木料。我因此发现我自己一直手头从容,这么做也无损于我的贫穷。但是我留住了那里的风景。而且打这以后,我每年都把它生产的果实带走,用不着手推车。至于风景——

我是眺望全景的皇帝,

我的权利毋庸争议。

我经常看到一个诗人,欣赏了农场里令人叫绝的风景就离去了,而脾气急躁的农场主还以为他拿走的只是几个野苹果罢了。殊不知诗人已写了诗吟咏他的农场,而农场主多少年来都还蒙在鼓里呢;这么一道令人艳羡的无形栅篱,已经把农场圈了起来,把它的牛奶挤了出来,取其精华——奶油,然后通通拿走,留给农场主的是撇去了奶油的奶水。

依我看,霍尔维尔乡间住宅的真正魅力,是它全然遁世隐退之胜地,离村子有两英里远,最近的邻居也在半英里开外,好大的一块地把它和公路隔开了;它以一条河划界,据农场主说,春天里河面上升起了大雾,霜冻也就不见影子,不过,这可跟我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农舍和谷仓都是灰不溜秋,破败不堪;坍塌失修的栅篱,仿佛在我和早先的居民之间相隔了如此悠悠岁月;那些苹果树早已中空,长满苔藓,还被兔子啃咬过;由此可见与我比邻而居的将是何许人也;不过,最主要的倒是我回忆到早岁溯河而上时,望见那华屋依稀掩映在茂密的红枫树丛里,还听得到打从那儿传过来的家犬的吠声。我急吼吼地把它买了下来,等不及业主把那些石块搬走,把树身早已中空的苹果树砍掉,把牧场上长出来的小白桦树连根铲掉,总之,等不及业主进一步收拾停当了。为了享有上述那些优点,我就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吧;如同阿特拉斯一样,把整个世界扛到我肩膀上——我从没听说过他得到了什么回报——一切全由我自己操办,自然没有什么别的动机和借口,只等钱款付清,平安无事地拥有霍尔维尔乡间别墅。因为我一直知道,只要我让它自由发展,它就会带来我预期得到的最丰美的收成。但结果呢,如同我在前文所说的一样。

因此,有关大规模耕作一事(至今我一直在侍弄着一个园子),我所能说说的仅仅是种子,我早已准备好了。很多人以为种子也会与时俱进。我并不怀疑时间是能分得出好与坏的,到了最后我真的要下种时,我想大概总不至于让我大失所望吧。但是,我要一劳永逸地告诉我的伙伴们:你们要尽可能长时间地生活得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你们把自己捆在农场上,无异于将自己投进大牢里。

老卡托——他的《乡村篇》乃是我的“栽培者”——我见到他的唯一译本把以下这段话简直译得不知所云——其实,他是这样说的:“你想要购置一座农场,脑子里务必多想想,切莫急吼吼地就买下;也不要怕累、怕麻烦,不去多看看,更不要以为绕着它转了一圈就够了。如果说农场真的不错的话,那里你去得越是勤,你就会越是喜欢它。”我想,我是不会急吼吼地买下来,反正我能活多久,就绕着它转多久,即使一瞑不视了,也要先掩埋在那儿,说不定最终它会使我获得更多乐趣哩。

现在谈的是我又一个这类实验,我打算描述得更加详尽;为了方便起见,我把这两年的经验合二为一来写。我已说过,我无意写一首闷闷不乐的颂歌,可我要像破晓晨鸡在栖木上引吭啼唱,只要能唤醒我的左邻右舍就好。

我住进树林子的第一天(也就是说,开始日日夜夜地在树林子里过日子),碰巧正是独立日,亦即1845年7月4日,当时我的房子还没有竣工,自然抵御不了严冬,只好凑合着遮挡一下风雨,既没有抹泥灰,也没有砌烟囱,墙壁采用的是饱经风雨侵蚀过的粗木板,缝隙很大,入夜以后就让人感到冷丝丝的。经过劈削后的笔直的白色立柱,以及刚刚刨过的门窗的框架,使小屋子显得洁净而又有一点儿透风,特别是大清早,木头都吸足了露水,我老爱浮想联翩,莫非到了正午时分,一些鲜美的树胶会从木头里渗了出来。在我的想象之中,屋子里整整一天或多或少都保留着黎明时那种氛围,让我回想到前年观光过的一间山上小屋。那间小屋通风良好,又没有抹过泥灰,适宜接待一位云游四方的神仙,在那里女神也不妨拖曳长裙。打从我的屋顶吹过的风,有如横扫山脊的风发出时断时续的音调,或者说就是人间乐曲从天上落下的几个片段。晨风永不停歇地吹拂,创世纪的诗篇从来没有间断过;惜乎听者寥寥无几。奥林珀斯山到处都有,但能悟出个中奥妙之人却屈指可数。

过去,除了一条小船,我拥有独一无二的房子只是一顶帐篷,夏日出游时我偶尔还使用过,如今已经卷好,仍然放在我的阁楼上;但是那条小船几经转手,早已沉没在时间的溪流里了。今日里有了这个颇具质感的栖身之处,我定居在人世间也算有了很大的改善。这小屋虽说有点儿单薄,却有一种赛过晶体的氛围环绕着我,而且还跟我这个营造师息息相通。它还使人联想到有点儿像一幅素描轮廓图。我不必到门外去呼吸新鲜空气,因为屋子里的空气依然新鲜如故。我坐在门后与置身门外都差不离,即使在阴雨天也一样。哈利梵萨说:“居无鸟,犹如食无味。”诚然,我的住所并非如此这般,因为我发现自己突然与鸟儿们比邻而居;这可不是捉来一只鸟儿,把它幽禁起来,而是我让自己关在屋子里与鸟儿做伴。我跟它们最最接近的,不仅有常在花园和果园里飞来飞去的鸟儿,而且还有更加富有野趣、更加扣人心弦的林中鸣禽——比方说,画眉、鸫鸟、红茑、田雀、三声夜莺,以及许多别的鸣禽,它们从来没有过,就算有过,也极其难得向村民们吟唱过什么小夜曲。

我住在一个小湖边上,离康科德村以南约莫一英里半,地势比它稍高些,位于它和林肯之间那一大片树林子里,往南再走两英里,乃是我们唯一的遐迩闻名的胜地——康科德战场;不过,我这儿的位置在树林子里来说比较低,半英里开外的湖岸,如同别的地方一样,都被树木所掩盖,却成了我看得到的最遥远的地平线。在头一个星期里,不管什么时候,我凝望小湖,在印象中都觉得它是一个山中之湖,高踞在山的一侧,它的湖底远远地高于别的湖泊。太阳冉冉升起时,我依稀看见它正在蒙蒙夜雾中卸装,湖面上这里那里渐渐地看得见微波粼粼或者晶莹如镜的景象。这时,雾气像幽灵似的,悄无声息地四处旁逸,消失在树林子里,如同夜间秘密集会正在散场一样。雾水悬挂在树梢头,如同悬挂在山的两侧一样,到了比往日更晚的时分,仿佛还迟迟不肯消退似的。

八月里,和风细雨停歇时,小湖就成了我最珍贵的邻居,这时,空气和湖水平静极了,可是天上却乌云密布,下午才过了一半,俨然傍晚时分的寂静,画眉在四下里啼唱,隔岸隐约可闻。如此这般的小湖,从来没有比这个时刻更平静了;小湖上空部分清朗的氛围很稀薄,被乌云所遮掩而黯然无光;水中却浮光闪闪,倒影绰绰,自成一片下界天国,更加值得珍视。从刚被砍掉树木的附近一个小山上,举目眺望小湖的南岸,端的是景色宜人;山与山之间有一处凹口,挺开阔,于是形成湖岸,两座小山坡向下倾斜,使人联想到仿佛有一条溪涧,穿过树木茂密的峡谷,朝那个方向倾泻而下,其实,那里并没有什么溪涧。就这么着,我是从邻近碧绿群山之间和之上,眺望地平线上呈现天蓝色的远方崇山峻岭。真的,踮起了脚尖,我能望得到西北角一些更蓝、更远的山脉上顶峰,那些纯蓝色恐怕都是浑然天成吧。此外,我还望得见村子里区区一隅。但是换个方向,即使还是这个视角,因为被四周树木所围住,我就什么也看不到。最好你住地附近有水,因为它有浮力,使地面浮了起来。哪怕是小小的一口水井,也有这么一点好处,当你俯瞰水井时,会发现地球并不是连绵的一大片,而是独立的岛屿。这一发现如同井水可以冷藏黄油一样重要。我从这个山巅举目眺望小湖对岸,萨得伯里草地在发大水期间,我分明看得出草地骤然升高了,也许是云蒸霞蔚的峡谷所呈现的海市蜃楼吧,犹如盆底一枚硬币,小湖那一边的大地看上去赛过薄薄的一层外壳,因为有一小片横穿而过的涧水而形成孤岛似的漂浮起来。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的住地原来就是干旱地区。

从我的门口抬眼望去,视野虽窄,但我一丁点儿都没有逼仄之感。我的想象的骏马仍有任意驰骋的天地。长满低矮的橡树丛的高地,从小湖对岸升起,一直逶迤到西部的原野和鞑靼人的大草原,给所有流浪人家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人世间再也没有比自由地欣赏一望无际的地平线的人更快活。”——达摩达拉就这样说过,当时他的牛羊需要更大的新牧场。

地点和时间都已变换,我住的地方离宇宙的那些区域更近了,离历史上最吸引我的那些时代也更近了。我住的地方跟天文学家夜间观测的许多区域一样遥远。我们习惯于想象:在天体的某个遥远而神圣的角落,仙后座五亮星后面,远离喧哗和烦恼,总有一些罕见的令人愉快的地方。我发现,我的小屋实际上就是这么一个遁世之地,属于万古常新、没有玷污过的宇宙的一部分。如果说定居在这些地方,靠近昴星团或者毕星团,靠近牵牛星或者天鹰星,是颇有意思的话,那么,说真的,我住的这种地方,或者换句话说,如同那些星座一样,远离我早已抛在后面的浊世尘俗,有如一缕微光闪烁不定,照着我最近的邻居,仅仅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方才看得见。我住的地方就是宇宙万物中的一隅——

世上有过一个牧羊人,

他的思想就像高山那样。

他在山上的一群羊,

时时刻刻把他来喂养。

如果说牧羊人的羊群总是游荡在比他的思想还要高的牧场上,那么,我们对牧羊人的生活该会做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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