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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灯笼

我越是辩解,人们就越是不相信我。所遇之人,每一个都在提防我。原本去看望对方,只是出于思念,想见个面而已,可他们却对我报以奇怪的眼神,像是在追问我,你来有何贵干。真让人受不了。

我已经哪儿也不想去了。就算是去附近的澡堂,我也会专挑黄昏的时候。是的,我不想被任何人瞧见。可就算如此,在这仲夏时节,我的浴衣雪白地飘浮在暮色中,还是会觉得特别扎眼,让我手足无措,困惑得要死。昨天和今天,气温明显转凉,已经进入了该穿哔叽布料的季节了,所以,我打算立马换上黑色的单衣。穿着这身衣装,度过秋、冬、春三季后,又会是夏天,我将不得不重新穿上白色浴衣走在大街上。倘若如此,这不是太过分了吗?我有一个心愿就是,至少在明年夏天之前,可以身着牵牛花纹的浴衣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可以化着淡妆穿行在庙会拥挤的人群中。一想到那种快乐,我的心此刻就禁不住怦怦直跳。

我偷了别人的东西。这没错!我并认为自己做了好事。但是……不,还是让我从头道来吧。我是在对神灵说话。我不指望人们会相信我说的。而愿意相信的人,就相信好啦。

我是穷木屐匠的独生女儿。昨天夜里,我正坐在厨房里切葱子时,突然从背后的空地里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叫声:“姐姐!”那哭声听起来是那么可怜,我不禁停住手,陷入了思考。要是我也有个那么依恋我、哭喊着要我的弟弟或妹妹,兴许我就不会这么落寞了吧。一想到这里,被葱味熏着了的眼睛顿时热泪盈眶。我用手背揩了揩眼泪,不料,葱味刺激着泪腺,反倒让眼泪越发流个不停,真不知如何是好。

“那个任性的姑娘终于犯花痴了。”

从理发店传出这种流言,是在今年的叶樱时节。那时,瞿麦花、菖蒲花也被摆上了庙会的夜店,真的是好快乐。一到黄昏,水野先生就会来接我。而我不等天黑便换上和服,化好妆,在家门口反复地进进出出。附近的人们一看见我那副模样,就悄悄指着我,交头接耳地笑着说:“那个木屐匠家的咲子开始犯花痴了。”不过,这是我后来才渐渐知道的。或许父母也依稀有所察觉吧,但什么也没说。今年我快二十四岁了,但既没有出嫁,也没有招到女婿。想来,家里贫寒也是原因之一吧,不过,再一点就是,母亲曾是这个城里一个有权势的地主的小妾,在和父亲好上后,便不顾地主的前恩,私奔到父亲家,不久便生下了我。据说我的五官既不像地主,也不像父亲,这无形中缩小了我的结交范围。有一阵子,在人们眼里,我几乎成了见不得人的人。因为是这种家庭的女儿,没有姻缘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不过,凭着我的这副长相,就算是出生在有钱的华族家里,没准儿也照样是缺乏姻缘的命吧。即便这样,我也并不恨自己的父亲,也不恨自己的母亲。我就是父亲的亲生女儿。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坚信不疑。父亲和母亲都对我百般疼爱。我也常常安慰父母。父母都是软弱的人,就连对我这个亲生女儿也避让三分。我认为,对软弱胆怯的人,需要大家一起去好好呵护。为了父母,不管多么痛苦多么悲凉,我都要忍耐下去。但自从认识水野先生之后,我在孝敬父母上也有所慢怠了。

说起来都不好意思。水野先生比我小五岁,是商业学校的学生。但还是请宽恕我吧,因为我别无他法。说来,和水野先生认识,是在今年春天。当时我左眼害了眼病,去附近看眼科医生,在医院的候诊室里见到了他。我是一个天生容易一见钟情的女人。他和我一样,左眼上缠着绷带,很不舒服地紧锁着眉头,不断翻弄着小小辞典的页码,在查阅着什么。他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可怜。我因为也缠着眼带,情绪有些抑郁,正透过候诊室的窗户眺望着外面的椎树。椎树的嫩叶被强烈的热气浪裹挟住,看上去就仿佛燃烧着蓝色的火焰。外界的一切都恍如是在遥远的神话国度里。而水野先生的脸就俨然来自于天上,尽显美丽和尊贵。我想,之所以有这种感觉,肯定也是眼带在使魔法吧。

水野先生是个孤儿。没有人待他像亲人。原本他们家是一个规模不小的药材批发商,但母亲在水野还是婴儿时就过世了,而父亲在他十二岁时也离开了人间。从那以后家道中落,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分别被远亲带走,而身为小儿子的水野则被药店的掌柜收留下来。虽说如今在上商业学校,但好像每天都过得很抑郁和落寞。他亲口对我说过,只有和我一起散步的时候,才是快活的。单说日常需要的物品,他也常常捉襟见肘。这不,今年夏天,他说和朋友约好了,要去海滨游泳,但脸上看不到半点高兴的样子,反倒一副被打蔫了的神情。就在当晚,我偷了东西,偷了一条男式泳裤。

我悄悄走进城里规模最大的大丸百货店,装着随意挑选女式便服的样子,随手把背后的黑色泳裤拽过来夹在腋下,静静地离开了百货店。可不等我走出两三间的距离,身后就传来了“喂,喂”的叫喊声。顿时,我被一阵恐惧感攫住了,真想“哇”地大叫一声,立马疯了般的撒腿就跑。“小偷!”刚听见背后的这声大喊,肩膀就被猛地一拍,身体跟着打了个趔趄。就在我回头的瞬间,脸上也挨了一拳。

我被带到了警局。在警局前面,聚集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全都是城里熟悉的面孔。我的头发散乱着,大腿也从浴衣的裙裾下露了出来。我知道,此刻自己惨不忍睹。

警察让我坐在警局里面一个铺着榻榻米的小屋里,开始问各种问题。那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讨厌警察,有着白皙的皮肤和细长的脸型,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在大致问过我的名字、地址、年龄后,他一一记录在了簿子上。突然,他嗤笑着问道:

“这是犯第几次了?”

我顿时毛骨悚然,一阵发冷。我实在找不到应答的话语。再磨蹭下去,就会被关进牢房,冠以重罪的。一定要巧妙地为自己开脱才好。我拼命搜寻着开脱的理由,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就恍如身在雾里雾中,别提有多么恐怖了。最后,终于迸出了一句吼叫般的话语,就连自己都备感唐突。不过,一旦开了口,就像被狐狸附身了似的,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个不休,俨然是疯了的节奏。

不要把我关进牢房!我不是个坏人。我都快二十四岁了。这二十四年来,我很孝顺,一直用心地伺候父母。我哪里不好了?从没有人在背后指责过我。水野先生是个很棒的人。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了不起的人。这我知道。我就是不想让他没面子。他和朋友约好了,要去海滨游泳的。我希望他能跟其他人一样,有条像样的泳裤去海滨。这有什么不对的?是的,我是个混蛋。尽管混蛋,但还是想把水野先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是个出身高贵的人。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怎么着都无所谓。只要他能漂漂亮亮地走到社会上,我就心满意足了。我有自己的工作。不要把我关进牢房。二十四岁之前,我没做过一件亏心事。不是一直拼命照料着软弱的父母吗?不要,不要。不要把我关进牢房。没理由把我关进牢房的。二十四年来,我努力了又努力,只因一念之差,动了手。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就把我之前的二十四年,不,我的整个一生都全盘毁掉啊。这可不行。这是不对的。我觉得这太荒唐了。这一生,就因为一次不小心让右手移动了一尺,就能构成偷盗成性的证据吗?这也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不就是两三分钟的事儿吗?我还年轻。我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我会像以前一样忍耐着,继续过艰难的穷日子。仅此而已。我什么都没变。还是昨天那个咲子。就凭一条泳裤,会给大丸百货店带来多大的麻烦呢?有些人就算骗了别人,诈了别人一千、两千日元,不,即使让别人破了产,不也照样受到众人的称赞吗?牢房究竟是为谁而设立的?尽是穷人被关进牢房里。在我看来,强盗也是值得同情的。他们肯定是一些无法欺骗别人,天性软弱而正直的人。因为他们不够狡猾,不像有些人那样靠欺骗别人来过好日子,而渐渐被逼上绝路,才做出那样的傻事,去抢劫两三个日元。并且,还因此不得不被投入牢房,关上五年、十年。啊,真是荒唐!荒唐!荒唐!怎么会这样?啊,真的是太荒唐了。

我一定是疯了吧?肯定是的。警察铁青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突然对这个警察萌生了好感。我一边哭,一边勉强露出了微笑。看来,我是被当成了精神病人。警察小心翼翼地把我带到了警察署。那天夜里,我被留在了拘留所。到了早晨,父亲来接我,把我带回了家里。在回家的路上,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悄声问了句:“他们打你了吗?”

看见当天的晚报,我的脸倐地红到了耳根。上面刊登着我的事儿,标题是:“顺手牵羊也有三分理,变态左翼少女大讲美丽词句。”耻辱还不仅仅如此。附近的人们开始在我家四周来回晃荡,最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等我察觉到他们都是来窥探我的时候,我不禁直打哆嗦。我渐渐明白了,自己那个小小的动作引发了多么大的事件。当时,如果家里有毒药的话,没准我已经不假思索地喝了下去;如果周围有竹林的话,或许我早已平静地潜入其中,上吊自尽了吧。没过两三天,我们家就关掉了店门。

不久,我就收到了水野先生的信: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信任咲子的人。只是咲子教养不足。虽说咲子是个诚实的女性,但在环境上还是有所缺失。我一直努力试图帮你改掉那些地方,但毕竟有些东西很难改变。人不能没有学问。前些天和朋友一起去海滨游泳,关于上进心对于人的必要性,我们讨论了很长时间。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变得伟大起来吧。所以,咲子,你以后也要谨言慎行,哪怕只有万分之一,也要为犯下的罪孽赎罪,向社会深刻地道歉。社会上的人,只会憎恶其罪,而不会憎恶其人。水野三郎(读后,请一定将本信烧毁,连同信封一道。切记。)

以上就是那封信的全文。是的,我忘了,水野先生原本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如坐针毡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眼下的天气已经变得这么凉了。今夜,父亲说,别因为电灯这么暗,搞得大家心情很郁闷,就把六铺席房间的电灯换成了五十烛光的灯泡。于是,一家三口人就在明亮的灯光下,一起用晚餐。母亲不停地念叨着“啊,好刺眼,好刺眼”,一边把拿筷子的手搭在额头上,煞是兴奋地嚷嚷着。我在一旁负责给父亲斟酒。原来,我们的幸福,就是给房间换个灯泡这样简单的东西。我就这样悄然自语着,但也并不感到有多么凄凉,反而觉得,就着这简朴的电灯,我们一家就如同绚丽的走马灯一样。啊,想来偷窥,就来吧!我们一家三口是美丽的。我的心中涌起了一种静谧的喜悦,甚至想把这一切告诉给在庭院里鸣叫的小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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