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御寇》第三十二 此篇亦浅薄,而间有精论。
《天下》第三十三 此篇盖《庄子》之自叙,前总论,后分列诸家,可考见古代学术源流。论古代学术源流者,以《庄子》此篇、《淮南·要略》、《太史公自序》、《汉书·艺文志》四篇为最有条理,而四篇又各有胜处。《汉志》推论诸家之学所自出,可见其各有所本;《庄子》此篇,则言道术始合而后分,可见诸家之学,虽各有所本,而仍同出一源,(同出一源,谓其同根据于古代之哲学;各有所本,则言其以一种哲学,而推衍之于各方面)其义相反而相成;《淮南》论诸子之学,皆起于救时之弊,有某种弊即有某种学,如方药然,各有主治即各有用处;而《太史公自序》,则言诸家之学,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其义亦相反而相成也。
三、列子
此书前列《张湛序》,述得书源流,殊不可信。而云“所明往往与《佛经》相参,大同归于老、庄”;“属辞引类,特与《庄子》相似;庄子、慎到、韩非、尸子、淮南子,玄示指归,多称其言”,则不啻自写供招。《佛经》初入中国时,原有以其言与老、庄相参者;一以为同,一以为异,两派颇有争论。湛盖亦以佛与老、庄之道为可通,乃伪造此书,以通两者之邮也。其云庄子、慎到等多称其言,盖即湛造此书时所取材。汪继培谓“后人依采诸子而稍附益之”,最得其实。然此固不独《列子》。凡先秦诸子,大都不自著书;其书皆后人采缀而成;采缀时,岂能略无附益,特其书出有早晚耳。故此书中除思想与《佛经》相同,非中国所固有者外,仍可认为古书也(篇首刘向校语,更不可信。凡古书刘向序,大都伪物。姚姬传唯信《战国策》序为真,予则并此而疑之)。
注《庄子》书者甚多,《列子》则唯张湛一注,孤行于世。唐殷敬顺就《张湛注》作释文,本各为书;元、明以来刻本,皆以《释文》入《注》,二有遂混淆不辨。谓汪继培得影宋抄本,又录《释文》单行本于《道藏》,据以参校,二者始各还其旧;此外参校之本尚多,实此书最善之本也。又有唐卢重元注,《唐书·艺文志》以下,皆不著录,郑樵《通志》始及之。书有陈景元序,谓得之徐灵府。清秦恩复得之金陵道院,重刻之。然今所传《文子缵义》,亦出徐灵府,其书殊不可信,则此书恐亦非唐时物也。
此书大旨与《庄子》相类。精义不逮《庄子》之多,而其文较《庄子》易解,殊足与《庄子》相参证。(读《庄子》不能解者,先读此书最好)其陈义有视前人为有进者,如《汤问篇》:“汤问于夏革,曰:古初有物乎?夏革曰:古初无物,今恶得物?后之人将谓今无物,可乎?汤问曰:然则物无先后乎?夏革曰:物之终始,初无极已。始或为终,终或为始,恶知其纪?自物之外,自事之先,朕所不知也。”按古人论宇宙原始者,率以为有气而后有形,有形而后有质,皆宇宙论中语。此则明人能知有,不能知无——时间之起讫,空间之际限,实非人所能知;人之所知,实以认识所及为限——已深入认识论之堂奥矣。盖佛学输入后始有之义也。
《天瑞》第一 此书为《列子》之宇宙论,与他古书所述大同,而文最明白易晓。
《黄帝》第二 此篇言气无彼我,彼我之分由形;任气而不牵于形,则与物为一;与物为一,则物莫能害。盖承上篇,言人所以自处之道也。
《周穆王》第三 此篇言造物与人之为“幻”无异,梦与觉无异,盖言真幻不别也;似亦已杂佛学之理矣。(《庄子》物化之说,虽亦已起其端,然言之不如此篇之透彻)西极化人,即西域眩人,乃汉时事。《穆天子传》及《山海经》中涉及西域者,后人以其地理多合,信为古书;不知其正西域地理既明后,伪造之作也。观此篇所取材,而知其为魏、晋间物矣。
《仲尼》第四 此篇总旨,在“忘情任理”四字。“中山公子牟”一节,述公孙龙之学,颇有条理。其说必有所本,注文亦极明了,可宝也(今《公孙龙子》殊不易读)。
《汤问》第五 此篇言空时间皆不可知。又言人所不知之事甚多,不可据其所知,以疑其所不知;乃极精之认识论也。
《力命》第六 此篇言力不胜命,今哲学中所谓定命论;又言凡事皆出于不得不然,今哲学中所谓机械论也。
《杨朱》第七 此篇为厌世之义。杨朱之学,除《孟子》称其“为我”外,他无可考;此书何从独有之?可知其伪。
《说符》第八 此篇言因果有必至之符,亦机械论。又言有术者或不能行,行之者不必有术;视学问事功,判然二物。又言人与物徒以智力相制,迭相食,见无所谓福善祸淫等天理,其理亦皆与机械论相通也。
四、荀子
儒家孟、荀并称,然《荀子》书予极疑之。予疑《荀子》书,自读其“非象刑”之论始。盖儒家论刑,止有二义:(一)曰五刑,是为肉刑,见《书·吕刑篇》;(二)曰象刑,见《尧典》。(今本分为《舜典》。象刑之说,见《书大传》,谓不残贼人之肢体,徒僇辱之而已。汉文《废肉刑诏》:“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
为戮而民弗犯。”)即今文《书》说也。皆《书》说也。“非象刑”之论,与儒家之尚德化,根本不相容。及读《汉书·刑法志》,《荀子》之论具在,乃恍然有悟。盖汉时地方豪族,以及游侠之士,(汉时去封建近,此等乃前此贵族及武士之遗也)势力极大,上捍国法,下凌小民,狱犴不平。职是之故,仁人君子,蒿目时艰,乃欲以峻法严刑,裁抑一切。此自救时之论,有激而云,而实行之者则王莽也。夫莽固事事托之于古者也,然则非象刑之论,盖亦不知何人所造,而托之荀子者矣。本此以推,则见其“性恶”之论,“法后王”之言,亦皆与儒家之义,不能并立。其论礼也,谓“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见《王制篇》)亦法家论法之语也。夫如后世之论,则诸经皆出荀卿。(汪中《荀卿子通论》。按此篇所引诸经传源流,多不可信。董仲舒作书美荀卿,说出今所传《荀子》刘向叙;他无征验。此序之伪,亦显而易见也)今姑不必深求。但使战国之末,儒家大师荀卿,其议论果如今《荀子》书所云,则在儒家中实为异军苍头;安得历先汉二百年,迄无祖述之书,亦无反驳之论哉?今《荀子》书同《韩诗外传》《二戴记》《说苑》《新序》处最多,亦有同《书大传》《春秋繁露》《公羊》《谷梁》《左氏》《国语》《楚辞》《礼纬》《诗毛氏传》《孔子家语》者;又有同《管》《韩》《庄》《列》诸子,《晏子春秋》《淮南王书》者。夫其同《说苑》《新序》,诚可诿为刘向校书中秘,已见是书。《大戴记》晚出,无传授,昔人即不之信;《小戴记》亦今古文杂;《谷梁》《左氏》《毛诗》皆晚出,姑勿论。其同《韩诗外传》《书大传》《公羊》《繁露》,何说之辞?谓诸儒袭《荀子》,则诸儒早见《荀子》书矣,何待刘向?谓其各不相袭,所本者同,又无解于《荀子》书中,与儒家持义根本不相容之处,他家皆无此论也。然则《荀子》者,乃较早出之《孔子家语》耳。其与诸书同处,正足证其书由抄袭而成;而较《荀子》晚出之书,则又转袭《荀子》者也。予之意见如此,当否诚不敢自信。至于《荀子》之书当读,则初不因其真伪而异;因其书有甚精处,要必为先秦之传,固不必问其集自何人,题为何子也。
《荀子》书多精论,然颇凌杂无条理,今为料拣之。按《荀子》书宗旨,荦荦大者,凡有八端:曰“法后王”,见《不苟》《非相》《儒效》《王制》诸篇;曰主人治,见《王制》《君道》《致士》诸篇;曰“群必有分”,见《王制》《富国》诸篇;曰阶级不能无,见《荣辱》《富国》诸篇;曰“性恶”,见《荣辱》《性恶》诸篇;曰“法自然”,见《天论》《解蔽》诸篇;曰正名,见《正名》篇。此外攻击儒、墨、名、法,与权谋诸家之语,散见《非十二子》《儒效》《王霸》《君道》《议兵》《强国》《正论》《乐论》诸篇。要之《荀子》书于诸家皆有诘难;语其宗旨,实与法家最近,而又蒙儒家之面目者也。全书中最精者,为《天论》《正论》《解蔽》《正名》四篇。
《荀子》书,《汉志》三十二篇。(今《汉志》作三十三,乃误字)隋、唐《志》皆十二卷。唐杨倞为之注,分为二十卷,于篇第颇有升降。今世通行者,为嘉善谢氏刻本,其校勘实出卢文弨。又有宋台州刻本,黎庶昌得之日本,刻入《古逸丛书》中。王先谦更取王念孙、俞樾诸家校释,又以台州本及卢氏取之未尽之虞、王合校本,与谢本相校,成《荀子集解》一书,采摭颇备,甚便观览。
《劝学》第一 《修身》第二 《不苟》第三 以上三篇,皆儒家通常之论。《不苟篇》“君子养心莫善于诚”一节,义与《礼记·中庸》篇通。又“君子位尊而志恭”一节,论“法后王”之义。
《荣辱》第四 此篇义亦主于修为,与前数篇同。“凡人有所一同”一节,谓人之行为,为生理所限,而生理受制于自然律,实性恶之说所本也。
《非相》第五 此篇只首节非相,盖以首节之义名篇也。与《论衡·看相》等篇参看,可见古者对于相人之术,迷信颇甚。
《非十二子》第六 此篇亦见《韩诗外传》,而止十子,无子思、孟轲。《荀子书》吾颇疑其为西汉末人所集。然其所取资,固不能尽伪。(凡古伪书皆然)墨子学于孔子,说似不诬。(见后)今其书《非儒》《公孟》《耕柱》诸篇,攻击儒家最烈。其中固有由宗旨不同处,然讥儒者贪于饮食,惰于作务,徒古其服及言而实无可取;颇与此篇所攻子张氏、子夏氏之贱儒合。此不得谓非儒者之病。盖儒者固自有其真,然徒党既多,不能无徒窃其名而无其实者。《礼记·儒行》记孔子之言曰:“今众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诟病。”篇末又记哀公闻孔子之言,“终没吾世,不敢以儒为戏”。则当时耳儒之名而不知其义,以儒相诟病、以儒为戏者甚多;皆“贪于饮食,饰其衣冠”之贱儒,有以自取之也。颇疑此篇中攻子思、孟轲之语,为后人所造;(详见鄙著《辨梁任公阴阳五行说之来历》,见《东方杂志》第二十卷第二十号)而其非子张、子夏氏之贱儒之语则真(但为先秦旧说耳,不必定出荀卿其人,且不必定出儒家。此义亦前已及之矣)。
《仲尼》第七 此篇言“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羞称五霸”,与《春秋繁露·封胶西王篇》合。(《汉书·董仲舒传》亦同)是今文家义也。夫董子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者也;而此篇下文论擅宠于万乘之国,而无后患之术,几于鄙夫之谈,亦可见《荀子》书之杂矣。
《儒效》第八 此篇中有辟名家之论,亦及法后王之义。
《王制》第九 此篇中有述制度处,颇足与群经相考证。此外有论人治之语,有言法后王之义,又其言有群乃能胜物而群不可无分,则为法家重度数之意,可与下篇参看。
《富国》第十 此篇言群不可无分,有分为富国之道,辟墨子之徒以不足为患,陈义颇精。
《王霸》第十一 此篇斥权谋。“礼之所以正国也”一节,与《礼记·经解》篇同。(《礼论篇》“取绳墨诚陈”云云亦然)此数语法家论法,亦恒用之;亦可见《荀子》与法家相近也(《礼记》亦汉人集诸经之传及儒家诸子而成。见前)。
《君道》第十二 此篇言人治,辟权谋。此篇《杨注》亡。
《臣道》第十三 此篇为儒家通常之义。
《致士》第十四 此篇论人治数语,与《王制》篇复。“得众动天”十六字,文体及意义,并与上下文不相蒙;下文论刑赏及师术,亦与致士无涉。盖多他篇错简,或本篇本杂凑而成,而取其一端以名篇也。
《议兵》第十五 此篇论用兵之理极精。《韩诗外传》《新序》《史记·礼书》《汉书·刑法志》皆载之。
《强国》第十六 此篇亦通常之论。
《天论》第十七 此篇言“吉凶由人不由天”,“事非人力所能为者,不以措意”,“人当利用自然”,“怪异不足畏”,“合众事乃能求得公例,徒据一偏则不能得”,乃《荀子》书中最精之论也。此篇驳老子、慎到、墨翟、宋钘。
《正论》第十八 此篇皆诘难当时诸家之论。第一节即驳法家。然第二节论汤、武非篡,义不如《孟子》之精,而持论实与法家相近。第三节驳象刑,则弥与儒家反矣。要之此书虽驳法家,然其思想实与法家近也。篇末驳子宋子,颇可借考宋钘学说。
《礼论》第十九 此篇有精语。然大体与《大戴礼·礼三本》《史记·礼书》同(又有同《谷梁》及《礼记·经解》三年问处)。
《乐论》第二十 此篇同《礼记·乐记》,而多增人辟墨子语,(《史记·礼书》亦同。按《史记》八书皆亡,盖后又取他书补之)可见《荀子》书中辟他家之语,有后来增入者。亦足为《非十二子》中辟子思、孟轲之语,为后人增人之一证也。(又一段同《礼记·乡饮酒》义)此篇注亦亡。
《解蔽》第二十一 此亦《荀子》书极精者,足与《天论篇》媲美。《伪古文尚书》“人心唯危,道心唯微,唯精唯一,允执厥中”十六字,原出此篇。
《正名》第二十二 此篇论名学哲学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