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斯潘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幸好身上没有受伤,从山谷里爬出去还是没有问题的,他来到金阙皇朝两次跌落谷底,第一次阴错阳差地捡回一条命,他相信第二次也不例外。
那只大鹰似乎没有伤害他的意思,自个儿飞来飞去,寻些爬虫吃,一副无害的样子,格林斯潘看它没有飞出山谷,觉得有些古怪,但也没有心思理它,揪了些蕨菜填饱肚子,便开始攀着山壁往上爬。
爬了半天,格林斯潘突然发觉,自己无论如何无法接近那一团白色迷雾笼罩的谷顶,就像上回跟白云依一起上山的时候,他又遭遇了鬼打墙。这种奇怪的现象,让他爬到精疲力尽也不能到达目的地。
格林斯潘又爬了下来,思考如何突破这个秘境。当时他们不能从山路上山,当时乌斯玛德爬悬崖可以上去,可以说,这种神秘的阵法是有破解机会的。
那头大鹰吃饱了,便跟在他的身边,垂着头,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格林斯潘想伸手碰它,它却发出警告的叫声,躲开了。
显然,这头鹰不像想象中那么温顺,但是它为何也被困在山谷里,是跟自己一样不小心跌落的吗?
格林斯潘在山谷里来来回回地查探,发现山谷中间的湖泊的水不是正常的水,他也是口渴想要取水喝的时候才发现的,那些水,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稍微触碰,就会被割伤,水仿佛是无数钢针组成的,格林斯潘及时抽手,还是被割得鲜血淋漓。
这边格林斯潘被困在诡异的山谷中,遍寻不到出口,而因为有了水源而开始焕发生机的荒山,此时却不得不面临一个新的麻烦,那就是官府派差役来抓人了,罪名正是无证经营。
差役二话不说,念完官府的拘捕令便要拿人,乌斯玛德、戈萨斯、奥马哈三个全被带走了,王全一那个鬼精鬼精的人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头没被逮住,白云依一介女子也幸免于难,却也只能眼巴巴看着几个彪形大汉束手就擒,被那群尖嘴猴腮的差役绑了去。
“王妃啊,这差役绑了王爷走了,那我们可怎么办?”佃户们都凑过来看热闹,也忍不住忧心忡忡。
“各位尽管干你们的活儿,这件事王爷早有准备,我们皇都里头有人,跑跑关系,不出几天,自然就没有官司缠身了。”王全一从地窖里头钻出来,还有些灰头土脸,说起安抚人心的话来倒是信心十足。
几个佃农听了,纷纷说了些“愿王爷早日摆平官司”的话,散去了。
白云依遭此大麻烦,焦头烂额,拉了王全一到厅里头,坐下问道:“国师有何妙计?难不成还要去找太子妃?她已经为我们付出太多,我不想一有事就去皇都里头寻她帮忙,你要知道,我们时常入宫麻烦她,她在宫里头的地位只会下降,别的妃嫔都是有背景的,亲戚全是朝中重臣,再不济也是书香世家或者豪富之家,偏偏她的好友却是上不得台面不说,不是借钱,就是摆平官司。”
王全一捻须笑道:“人必须自强,总是靠别人接济,自然不是长久之计,不如这样,王妃将你们之前如何与洪家杠上的过程说与我听,我便于拟定计划。”
白云依知无不言,王全一听完,倒是对白云依刮目相看了:“你是个奇女子,之前在皇都流行起来的面膜和桃花水,原来出自你手。”
白云依怅然摆手:“玩不过那些根深叶茂的商业世家,随便安插罪名,就可以把我们的生意搞砸了。”
王全一忍不住哈哈大笑:“王妃此言差矣,有多大的能耐,就会树立多强大的对手,强大的对手找上门来,其实是好征兆,表示你们的实力让他们不敢小觑,你们急流勇退,逃出皇都,说是求生,实际上却是胆怯逃避之举,鄙人不是危言耸听,就是因为敌人看到你们露怯,才会穷追猛打,王妃对王爷的帮助虽然不少,在这件事上的主张却非常糟糕,你会把王爷带得妇人之仁,消极逃避,是害了王爷,倘若你无才无德,一切全凭王爷定夺,顶过一次次的临头大难,王爷会进步更多。”
白云依陷入了沉默,可能是她潜意识里一直担心乌斯玛德会如同之前书中描述那般死掉,所以关心则乱,遇到困难,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跑。
过了半晌,白云依服气地说:“那你说,这一次该怎么办吧?”
王全一大手一挥:“开垦荒地,种田养鱼,先把手头的事情做好了!”
言下之意,竟是不管乌斯玛德的死活了。
白云依绞着袖子,不太确定:“官府会怎么判?乌斯玛德他们要被关押多久?”
王全一掐指一算:“这事官府只拖不判,判了最多就是罚钱和劳役,又不是杀人放火,洪家目的就是困王爷他们在牢狱里头,啥也做不了,不会有性命之危。”
白云依将信将疑,这王全一,有时候说话头头是道,有时候又有些信口开河的感觉,不过此时此刻没有别人可以相信了,只好相信他。
王全一又去招了些人来种田,说是赶上这趟农时播种,年底就可以收割不少谷子。
白云依无所事事,呆在家里头鼓捣着之前研究得差不多但是没有推出的粉底和胭脂,每天到点了就提着篮子去给乌斯玛德和奥马哈他们送饭,那三个人关在牢里环境也是相当糟糕,每天中午白云依送的这顿饭还能吃之外,别的时候都是一点发馊的猪食。索性这三个人都是皮糙肉厚的,关在牢里除了不自由之外,倒是没别的不适应,偶尔摔摔跤打发时间,白云依还买了本书给乌斯玛德看。
“这本书很贵的,小心点看,看完了我拿回去二手价卖给书店。”白云依嘱咐道。
“你先别走,我很快就看完了,你拿回去。”乌斯玛德喃喃自语。
“看这么快……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买了点笔墨和纸,比买书便宜点,让王全一把书的解释给你抄一份,你再结合着理解一下,他也可以默一些书给你看,他记忆力比我好多了,记得不少东西。应该能默出个八九不离十。”乌斯玛德记忆力好,学东西快,一旦教会他识字之后,一本书给他三两下就看完了,再问他,随便摘出来都能倒背如流,就是理解力不行,还得教,不过白云依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至少看完的书很快就可以拿去卖,省钱!
“好。”牢里头的乌斯玛德头发蓬乱,身上倒是没有伤,官府显然就是想关着他们,至于怎么审判,那就是拖着的事情了。
戈萨斯和奥马哈在旁边啃骨头:“金阙人太麻烦了,搞什么文字,太难懂了,那么多书,还那么贵,到底有什么用?又不能吃。”
白云依嘴角一抽:“这就是为什么,金阙人正在吃香喝辣,而你们有了这顿很可能就没了下顿,还被关在牢里头受罪。”
可以说,塞外的国家基本都是文盲,也有不少人派了臣子到金阙皇朝学习文化,传播回去,但是比如金阙这样民风豪放的民族,是很难把金阙皇朝的文化融进生活中的。也就乌斯玛德这个人,肯做些别人不肯做的事情,即使他的初衷是不能让金阙人看扁了。
白云依回了家,临大路的店面依旧贴着刺目的封条,锁着大铁链,他正想从后门回去,就看到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辆马车。
白云依迟疑地走了过去,赶车的正在打瞌睡,她稍微推了他一下,那小童就蹦了起来:“少爷,西域美食的老板娘回来了!”
白云依愣了一下,就见那马车的帐幔一掀,里头钻出来一个粉雕玉琢似的少年。
那少年约莫十多岁的年纪,脸上还有些婴儿肥,玉白的脸上一对乌玉般的瞳仁,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漂亮,嘴唇红彤彤的,煞是可爱。
“你就是西域美食的老板娘?”
“我就是。”白云依答道。
“太好了,你快点把你们西域美食的所有菜色都做出来一份,让小爷我尝尝鲜!”
白云依脸色一僵:“您没看到门上的封条么?我们不做生意了。”
“没关系,我到你屋里去,你给我整一份呗,大不了我不给你钱,那你就不是做生意了。”
白云依哭笑不得:“别说我不可能让你这小公子吃白食了,就算我想请你吃,我也没买齐材料。”
那小公子的肚子突然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赶车的小童皱巴巴着一张脸:“唉,少爷,我早就跟你说这店关张了,你偏不信,偏要来,你看,这就饿了吧,我们去南泽城里的三宝斋吃饭吧。”
那小公子可怜巴巴地看着白云依,突然灵光一闪,掏出了一个小盒子:“漂亮姐姐,你看这是什么!已经绝版了的御颜坊美人牌面膜!只要你做顿好吃的给我吃,这个东西就是你的了!”
白云依看了,更是无语:“别提什么绝版不绝版了,放了这么久,面膜早就硬化了,根本不能用。”
“谁说不能用,皇都里屯着这货的货郎都说可以用九月坊最新的桃花水调和来用,效果一点都不差的,要不你看看这个,珍珠霜!九月坊最畅销的货,皇都里小姐们抢破头了都订不到货,我把这个给你成不?”那小公子又拿出来一个罐子。
白云依看了简直是又想笑又想发怒:“九月坊那群剽窃犯,拿了我的秘方做的东西,我才不稀罕,那个面膜你也不要用了,过期就是过期,怎么调和都不行,别把你的小脸用坏了。”
小公子愣了一下:“珍珠霜的秘方,是你发明的?”
“那是,我还有更多发明呢……算了,跟你一个小孩子说那么多干嘛,你快回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