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塔一向缄默不语,守口如瓶,可是也很少像对这次旅程的目的地一样三缄其口。“我们要去吉布尔·纳盖拉山。”泰塔告诉他。
尼弗尔以前从未听到过这名字,他轻轻地重复了一遍。它有一个浪漫的、令人向往的、压韵的音节。兴奋和期盼使他感到脖子后有些刺痒,他向前方巨大的沙漠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嶙峋的、阴森的群山延伸到弥漫着热雾的蓝色地平线上。巨石的多姿多彩令观者惊骇不已:它们是乌云般阴沉的青色,如同织布鸟漂亮羽毛的黄色,或是受伤血肉的鲜红色,还有着水晶般的晶莹的亮光。酷热的空气又使它们如同是在舞动和震颤一样。
泰塔怀着回家的感觉俯视着这个恐怖的地方。那就是进入到这片荒野时,在他挚爱的王后洛斯特丽丝去世后,他离开了这里,最初像一只受伤的动物悄悄地缓慢地离开。此后,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痛苦也随之而去,他发现自己再一次被吸引到伟大的荷鲁斯神的神秘之路。他作为一名内、外科医生和一位精通科学的大师进入了荒野之地。他只身一人进入了沙漠中的堡垒,他已经发现了入门的钥匙和没有人曾到达过的遥远的心灵大门。他曾经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现在已经以一个很少有人能理解的伟大的荷鲁斯神的密友和一种奇特神秘的玄奥信仰的行家身份出现。
当他在吉布尔·纳盖拉山独居隐修的山洞里熟睡的时候,他会和王后洛斯特丽丝在梦中相会,过后泰塔又只能回到男人们的世界。她再一次以一个15岁女孩子的形象出现,神采飞扬,性感迷人,像沙漠里含苞待放的玫瑰,露珠在那欲张开的花瓣上晶莹闪亮。即使在他睡着的时候,他的心也充满着爱的涌动,那喷薄欲出的爱的激情,令他的胸腔随时都存在着爆裂的危险。
“亲爱的泰塔,”她抚摸着他的面颊,把他从梦中唤醒,对他轻声说道,“你是我曾爱过的两个男人之一。塔努斯现在和我在一起,在你也来到我这里之前,还有一个任务要派给你。你从来不曾让我失望。我知道这次你也不会令我失望,是吧,泰塔?”
“我是您恭顺的仆人,女主人。”他的声音在自己的耳旁奇怪地回响着。
“在底比斯,我的百门之城,今天晚上有一个孩子要降生。他是我儿子的儿子。他们会给孩子起名叫尼弗尔,它的意思是身心纯洁和完美。我的愿望是他身上带着我和塔努斯的血去即位当上埃及的国王。但是各种各样的巨大的危险已经聚集在这个婴儿的周围。如果没有你的帮助,他就不能够成功地即位。只有你能保护他,指引他。这些年来,你一个人在荒野中度日,你在这里获得的技能和知识就是为那个目的而存在的。去尼弗尔那里。现在就动身,和他在一起,一直到你完成任务时为止。然后来我这里,亲爱的泰塔。我会一直等待你的到来,你可怜的被阉割的男性特征将会完全归复于你。当你再次站在我身边的时候,将是健全无损的男子汉,你我将亲密地在一起。不要让我失望啊,泰塔。”
“永远不会!”泰塔在梦里叫起来。“在你的一生中,我从未令你失望过。我至死都不会让你失望。”
“我知道你不会的。”洛斯特丽丝对他投以温柔的、令人无法忘怀的微笑,她的影像慢慢地消失在沙漠的暗夜里。他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他接着整理了一下他那不多的携带品。在洞的出口处他停了一下,只是想靠星星判断一下方向。他凭着直觉寻找那一颗亮得不寻常的女神之星。在王后去世后的第七十天,在她的尸体防腐处理仪式完成的那天晚上,这颗星突然在天空中出现了,一颗巨大的红星在从前什么也不存在的天际之处闪闪发亮。泰塔找到了它,并向它颔首行礼。接着,他大步向西部的沙漠走去,朝尼罗河和底比斯城的方向返回,向那有一百个大门的漂亮的底比斯行进。
那是十四年前的往事了,现在泰塔渴望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他的法力才能全部恢复,才能够成功地完成洛斯特丽丝安排给他的任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把力量传到王子的身上。因为泰塔知道洛斯特丽丝警示他的那些黑暗势力正在他们的周围聚集着。
“过来!”他对那个男孩儿叫道。“让我们走下去,拿你的神鸟去。”
在离开加拉拉后的第三天夜里,当野驴星座在北方的夜空中达到它的最高点时,法老让队伍停下来给马匹饮水,他们则吃一些便餐:晒干的肉、山枣和凉的高粱米饼。然后他命令上马。现在不再有公羊号角的响声了,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喜克索斯人的巡逻战车经常活动的边界范围之内。
战车的队伍再一次开始以小跑的速度向前推进。当他们继续前进的时候,这里的地形发生了变化。他们终于走出了崎岖难行的地区,回到了山谷之上的山麓小丘。在他们的下面,是浓密的植被地带,在月光下显得遥远而阴暗,那是伟大的母亲河——尼罗河的河道标志。他们已经完成对艾布纳的绕行,正处在尼罗河上喜克索斯主力军的身后。尽管他们是很小的一支部队,却来执行袭击、抵御像阿佩庇这样强大敌人的重任,可是他们是泰摩斯军中最精华的战车队,这使他们在世界上都享有最高的声誉。而且,他们还是一支以出奇制胜而闻名的队伍。
当法老第一个提出这个行动计划,并告知他们他会亲自指挥这次军事行动时,军事紧急会议的成员们全都强烈地反对这神的旨意。连老克拉塔斯——埃及全军中最鲁莽、最凶悍的勇士——也揪着自己那浓密的白胡须吼道:“真邪门了,喝了迷魂汤了吧,我可不想干那些给你换肮脏的尿布、擦屁股的勾当,我可能会把你径直地送到阿佩庇那可爱的怀抱里去。”或许他是唯一敢对一位神——国王以这种方式讲话的人。“派另一个人去做这类苦差事。如果你觉得好玩儿的话,指挥你的突破队,但是不要在沙漠里失踪而被食尸鬼和妖怪吞噬。你就是埃及。如果阿佩庇抓获了你,他就控制了我们所有的人。”
在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中,支持法老的人只有纳加,而纳加对他又一直是忠心耿耿。现在他们已经胜利地通过沙漠,进入了敌人的后方。在拂晓之际,他们就要进行将阿佩庇的军队割裂开来的一场拼命的冲锋,让五支法老的中队,一千辆战车,按原定计划加入法老的进攻队伍。在法老的嘴里似乎已经品尝到胜利的甜美滋味了。在下一个月盈之夜,他要在阿瓦里斯的阿佩庇宫殿的大厅里大摆庆功宴。
埃及的上王国和下王国分裂差不多已有两个世纪之久了。从那时起,不是埃及的篡位者就是外国的入侵者统治着北方的王国。驱除喜克索斯人,再一次把两片土地统一在一起,是泰摩斯命定的事业。只有如此,他才能有理由在古老的众神赞同的前提下,戴上双重王冠。
夜里的风吹在他的脸上,冷得他的双颊感到麻木,他的持矛骑兵蜷缩在战车的挡板下遮蔽着自己。唯一能听到的声音是车轮在粗糙的沙砾上碾压而发出的嘎吱嘎吱声,武器在鞘里轻轻的撞击声和队伍里偶然传来的“小心!”——低低提醒的呼声。
瓦顿山宽阔的干河谷突然呈现在他的面前,法老勒住马头。这干河谷是光滑的车行道,它直接通向尼罗河平坦的淤积平原。法老朝他的持矛卫兵甩了甩缰绳,然后跳到了地上。他伸展了一下有点僵硬的、疼痛的四肢,听到纳加的战车在他的后边赶上来的声音,他没有转身。一声低沉的吆喝,车轮发出的声音开始静下来。接着,纳加迈着轻盈的、坚定的脚步来到了他的身边。“在这里被发现的危险更大了,”纳加说道。“看下边。”他从法老的身后伸出了一只长而粗壮的胳膊。这条干河谷在那里伸向了平原,一束灯光照出来,这是一盏油灯闪着柔和黄色的亮光。“那就是瓦顿村。在那我们的密探在等着领我们通过喜克索斯人的警戒哨。我要提前去接头以确保道路的安全。你可以在这里等着吗,陛下,我马上回来。”
“我和你一起去。”
“我恳求你不要去。也许会有陷阱,迈姆。”纳加用了国王童年的名字。
“你就是埃及。你对国家来说太宝贵了,不能去冒风险。”
法老转过头来观察着那张可爱、棱角分明而英俊的脸。在星光下,纳加微笑着,露出晶莹洁白的牙齿。法老充满信任和爱的深情,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快去快回吧。”他让步了。
纳加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跑回到他的战车内。他驾车在国王站着的地方经过,并再次向国王致敬,当他回礼时,泰摩斯面带微笑,然后注视着他下到干河谷的那边。当他到达干涸的河床上的沙地时,他快马加鞭,以极快的速度向瓦顿村奔去。当战车在干河谷远处的第一个拐角消失在暗夜之中后,银色的沙滩上留下了黑暗笼罩下的车辙。战车走掉之后,法老回到了等待的队伍之中,轻声地同骑兵们讲话,叫着他们许多人的名字,和他们一起欢笑,他的鼓励让士兵们振奋起来。难怪他们爱戴他,难怪他们不管被他带领到哪里,都那么高兴地追随他。
纳加领主在紧靠河谷的南岸小心翼翼地驾着车。他不时地朝群山的顶峰上望去,直到最后他辨认出了被劲风狂吹着的那座微微斜向天际的岩石高塔,他满意地哼了一声。在目的地稍远一点儿的地方,有一条不清晰的小路显露在干河谷的底部,从一个陡坡盘旋而上,就可到达这座古老的望塔的底部。
纳加对卫士简短地交代了一下之后,便从车挡板上跳下来,调整了一下肩上的弓,从战车的栏杆上取下了陶火罐,走到小路上。这条路掩饰得非常好,如果他不记得每一处的蜿蜒曲折,就会在到顶之前迷路十几次了。
终于,纳加迈上了古塔的上围墙。此塔是许多世纪以前修建的,现在已经处于破败状态。他没有靠近边缘,因为有一个陡降的坡面通向下面的山谷。他发现了掩藏在围墙凹陷处的那捆他留下来的干燥柴草,他把柴草拉到了露天处。纳加很快地堆积起一个很小的金字塔形的引火柴堆,然后将在火罐里的炭块用力吹,把干柴引燃之后,他揉了一把干草加上去。柴草堆燃起熊熊火焰,他点燃了小小的烽火。纳加没有企图隐藏自己,而是站了出来,下面任何一个监视者都会在照亮的塔上看到他。当引火柴烧光了的时候,火焰消失了。纳加坐下来,在黑暗中等待着。
不一会儿,纳加听到墙下面的石子路上有砾石的嚓嚓声,他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呼哨。他的信号有了回应,他站了起来,从剑鞘里拔出他的青铜弯剑,又把箭拉上弓弦,站在那里随时准备发射。过了一会儿,一个沙哑的声音用喜克索斯语大声地叫着他的名字。他流利地回答着,自然地用着同样的语言,在坡道上,听起来至少有两个人的脚步声。
纳加的母亲是喜克索斯人,甚至连法老都不知道这种关系。在入侵并占领埃及领土的数十年里,他们吸纳了许多埃及人的生活方式。由于他们可选的喜克索斯女人太少了,许多喜克索斯人娶了埃及人做妻子,一代接着一代,他们之间的血统已经无法区分了。
一个高大的男人大步走在土墙的通道上。他戴着一顶紧贴头皮的青铜钢盔,胡子以彩带系着。喜克索斯人非常喜爱亮丽的色彩。
他张开双臂。“修依斯神保佑你,表弟。”当纳加迎向他的怀抱时,他说道。
“愿他也向你微笑,特洛克表哥,但是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纳加提醒他,向他示意,黎明的第一线曙光已经像情人的触摸一样轻轻地抚摸着东方的天空。
“你是对的,表弟。”喜克索斯将军松开了手,转过身从站在他后边的军官手里拿过一个亚麻缠裹着的包。他把包递给了纳加,纳加打开了它,借着火焰的光亮,他检查了一下里面包着的箭套。那是用精致坚固的木材雕刻的,外套是以精美装饰的真皮缝制而成。那工艺水平可谓无与伦比。这是高级军官的装备品。纳加扭开塞子,从容器里抽出一支箭。他匆匆地察看了一下,用手指捻了捻箭杆,检查一下它的平衡度和对称性。
喜克索斯人的箭是无可挑剔的。箭羽是用弓箭手军团专用的鲜亮颜色染制的,箭杆用他的私人图章打上烙印。即或射中对方的第一箭不会致命,后果也不会太好。火石的箭镞是钩状的,紧紧地绑在箭杆上,如果一名外科医生试图从中箭者的肉里拔出箭来,箭头就会和箭杆分离,这样箭头就依然卡在伤口里,伤口处将会腐烂,慢慢引起感染直至疼痛致死。火石比青铜更硬,如果射到骨头上,不会弯也不会偏。
纳加将箭塞回了箭套,将塞子复位。在他的战车上,他还没有机会随身带上这样有特色的武器。如果他的装备被马夫或持矛卫士发现,它的存在就会被牢记不忘,那他就很难为之辩解了。
“还有许多我们应该讨论的问题。”纳加蹲了下来,并示意特洛克也蹲下来。直到纳加再次站起来为止,他们一直在悄悄地谈论着。“够了!现在我们双方都知道必须要做的事情了。动手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祈祷众神为我们的事业喝彩。”特洛克和纳加再次拥抱,没再说什么,纳加就离开了他,轻快地从塔上的围墙跑下来,选了一条小路下山了。
在他们到达山底之前,他找到了一个地方来隐藏那特殊的箭套。那是一个凹陷处,那有一块岩石被一棵荆棘木的根分裂开来。他在他的箭袋上面放置了一块大小和马头形状差不多的岩石。树枝缠结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十字,衬托着夜空。他会没有任何困难地再次认出这个地方。
其后,他继续沿着那条小路下到干河谷底——他的马车所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