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语义学最显著的特点是:从以词为中心的语义研究(词义学)扩展到句子意义的研究和话语意义、语篇意义的研究。这样,语义研究就变得十分纷繁复杂了。研究者认识到:语义研究跟语言运用研究是紧密相关的。在言语交际中,语义研究会遇到许多难题。例如:〈1〉There is a dog at the gate.(门口有一条狗)这句话可以判断其真或假,但在特定语境中使用时,说话人说这句话的意图并不体现在话语的“字面意义”上,而是警告或者恫吓听话人。〈2〉I sentence you to five years of hard labour.(我判你5年苦役)这句话不存在真或假问题,因为这类话语本身就是实施某种行为,只要具备“合适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行为就能圆满地得以执行。〈3〉He was born here ten years ago.(他10年前出生在这里)听话人如果不知道“He”指的是谁,不知道说话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就无法准确地理解这句话。通常,语义学家们是依据“真值论”(语句的意义跟命题的真或假有关)来确定语句的意义的。按照这种理论行事,只能把上述这些无法确定其真或假的不符合语义理论常规的话语,即非真值条件话语,都扔进语义学的“废物箱”中。但这样处置后果十分严重:许多话语会因得不到准确理解而导致交际中断或失败。令人庆幸的是:一些别具慧眼的学者通过艰辛的劳作,“化腐朽为神奇”把“废物箱”中的“废物”变成了语用学这门语言学的新学科的宝贵财富。上面谈到的例〈1〉、〈2〉、〈3〉三类话语分别属于语用学的三个主要课题:会话含义、言语行为和指示词语。由此看来,正是语义研究遇到了难于解决的新问题,为语用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语义学和语用学都研究意义,那么该怎样划清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界限呢?利奇在《语义学》(Semantics 1981年第二版)中说:“从最普遍的意义上来说,语用学研究语言符号及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使用语用学这一术语一般意味着要区别对待语言本身,即抽象的语言能力跟说话人及听话人对抽象的语言能力的运用。因此,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区别大体上就是意义(meaning)和用法(use)之间的区别,或更一般地说,就是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之间的区别”。(1981:319)利奇指出:近年来,关于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关系的争论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逻辑上完全不同的观点:(1981:319)
“1.语用学应该归入语义学。
2.语义学应该归入语用学。
3.语义学和语用学是互不相同但又互相补充的研究领域”。
利奇表明他采用第3种观点,并指出:这种观点可能是当前语言学中被广泛采用的观点。利奇指出:英语动词Mean有两种主要的用法:(一)2价用法,即X意指Y:语义学。例如Donkey的意义是“驴子”。(二)3价用法,即通过话语X,说话人S意指Y:语用学。利奇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取自狄更斯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特罗伍德小姐对女仆珍妮说:
Janet!Donkeys!
我们知道,Donkey的意思是“驴子”。但是,特罗伍德小姐说这句话的意图显然不在话语的“字面意义”,而是命令女仆珍妮“把驴子赶出宅前的草坪”。很清楚,这个例子把意义不仅仅是看作语言的一个特征,而且是把意义看作特定的说话人在特定的语境中对语言的用法。这种通过X、S的意思是Y的用法就是语用问题。接着,利奇指出:“对意义的讨论是否属于语用学的范围有下述几个明显的判断标准:(1981:320—321)
①是否考虑了说话人和听话人;
②是否考虑了说话人的意图或听话人的解释;
③是否考虑了语境;
④是否考虑了通过使用语言或依靠使用语言而实施的那种行为或行动。如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是肯定的,就有理由认为我们是在讨论语用学”。我们认为,利奇提出的判断标准是切实有效的。
1.3 语用学和语言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在1.2中,作为语用学产生和发展的语言学背景之一,我们讨论了语用学和语义学的关系。但对语用学和语言学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学者们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我们介绍一下廖秋忠在长篇论文《篇章与语用和句法研究》(1991)中归纳出来的六种有代表性的看法。请注意:
A:以Akmajian等(1979)为代表的观点。这种观点比较早,比较简单,认为语言内部各个组成部件体现不同的结构层次。
B:Leech(1983)的观点:语法和语用是语言的两个子系统,语用透过语义和整个语法系统发生相互作用。
C:Katz.Gazdar等许多语义学家和语用学家的观点:认为语用是意义研究的一部分,跟语义(一般指真值条件或字面意义)对立。
D:Akmajian等(1984)认为语用学是研究语言的使用。(Verschueren(1985)和Bertuceli-Papi(1985)在主编的一本专辑中的一篇文章中,认为语用学是一种从功能的适应性来看待语言的一种观点,跟观点D相似。)
E:篇章语言学家,如Givon和Thompson等,认为篇章(Discourse)是研究实际运用中的语言,因此语用研究包含在篇章研究之内,在他们的著作中,语用和篇章经常不分或并列。
F:篇章语言学家VanDijk(1977)和Longacre(1983)把篇章研究分为三个层面,即章法学、章义学、章用学。
从上面介绍的情况来看,学者们对语用学和语言学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有明显不同的看法,这无疑会影响到给语用学下定义。
1.4 语用学的定义
给语用学下一个恰切的或完备的定义,看来是不容易的。
列文森在他1983年出版的影响很大的《语用学》一书中谈到了九种不同的语用学定义(序号1—9是本教程编者加上的)。他指出:我们考虑语用学的一组可能的定义,它们中的每一种都有某些缺欠或异议,但用这种方式,通过各个侧面进行探讨,至少能获得一般情状的一个概观。
(1)“语用学是对说明为什么某一组句子是不规则的或者某些话语是不可能的那些规则的研究”。(1983:6)
简评:这类研究虽说是说明跟语用学相关的那类原则的一种好的方式,但它很难成为语用学的一个明确的定义。理由很简单:这些语用上的不规则性是预先决定的而不是说明性的。例如:
comethereplease!
Fred"s children are hippies,and He has no children.
I order you not toobey this order.
(注:例句开头的??表示这些句子在语用上是不规则的)
(2)“语用学是从功能的观点,即试图通过涉及到非语言的强制和原因来解释语言结构的某些方面来对语言进行研究”。(1983:7)
简评:这种定义的缺欠是不能把语用学跟关注语言功能研究的其他学科,例如心理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有效地区别开来。
(3)“语用学应该只跟语言的使用原则相关,跟语言结构的描写无任何关系。或者援引乔姆斯基的能力和运用(competence and Performance)的区别,语用学只跟语言运用原则相关”。(1983:7)
简评:这个定义有个大难题,即有时能把语境特征直接地编码入语言结构的某些方面。这样一来,就使得划分语境独立语法(语言能力)和语境依赖解释(语言运用)之间的明确界限成为不可能。例如,卡兹(kaz)指出:rabbit(兔子)和bunny(小兔儿)或者dog(狗)和doggie(小狗儿),这两个成对儿词的第二个成员都适合为小孩儿所使用。这种区别关系到语境中合适的使用者,这种区别不是英语的语言描写的部分,只是表明每对儿词的成员都是同义的。可是,十分清楚,这种区别已嵌入语言。在许多语言里,参与者之间的身份关系也以同样的方式被编码入词汇和形态中。
(4)“语用学既包含语言结构的语境依赖的各方面,也包含跟语言结构没有关系或很少有关系的语言的运用和理解的各项原则”。(1983:9)
简评:这是一个重要的定义。列文森指出:“提炼出这样一个恰当地包含这两个方面的定义是困难的。这并不意味着语用学是个大杂烩,即它跟语言的很不相同的、无关联的方面都有关系,而是说,语用学家们对语言结构和语言使用的原则的相互关系特别感兴趣。”(1983:9)
(5)“语用学是对在一种语言的结构中被语法化或被编码的那些语言和语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或者用另一种方式来说,“语用学是对语言和语法的书面形式相关的语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1983:9)关于“语法化或语言编码”(grammaticalization or linguistic encoding),列文森说:“语法化或语言编码观念是棘手的。若使其奏效,我们需要区别语言形式和把语境意义熔入相关的语言形式的语境之间的相互关系。”(19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