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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证据

黄咏梅[1]

搬进新家后不久,他们在水世界定做了这只高一米七、长三米的鱼缸。店家赠送了二十八条红通通的发财鱼,唯独挂单了一条黑色的蓝鲨。大师说,这是风水。新鱼缸进屋的头一个月,必须单出一条黑色鱼类,等过了一个月,才可任意改变。

这群红光满面的发财鱼并没讨得沈笛多少欢心,她喜欢那条挂单的蓝鲨。沈笛认为她不应该叫蓝鲨,她完全不是那种凶猛的鲨鱼类。相反,她比水还柔软。她全身黑得发亮,丝缎般绵柔;她紧致细长的梭形身体,拖着一条长纱裙,优雅独立。她从不搭理那群忙碌的发财鱼,她对它们避之不及。她一来就总在鱼缸左上方那只出水小孔边转悠,只吃漂浮到小孔周围的那几粒鱼食。

沈笛认为蓝鲨是女性。沈笛倚在她的玻璃前,跟她讲话,她一点反应也没有,即使用手去拍玻璃,她也无动于衷。沈笛对她产生了怜惜,想,她应该找个男朋友。沈笛在那群发财鱼当中为她物色了一条。他身材魁梧,反应敏捷,抢食生猛,尾巴上有一块霸气的黑斑,特别好认。沈笛有意用鱼食将他引向她身边,好几次,他的嘴巴都要吻上她的纱裙了,却被她果断甩开。沈笛叹了一口气,说:“真是个傻妞啊,从这个小孔钻出去,你就没命啦,知道不?”她浑然听不到沈笛的话。

有一个晚上,沈笛梦到了她。她从那只小孔钻了出来,浑身伤,挂着荧光,游到沈笛的床边。她张开口,想要说话,没想到却吐出了很多水,哗啦哗啦把沈笛弄湿了一身……沈笛一个冷战,醒过来了,听到外边下起了大雨。卧室格外黑,只有墙上的电视机亮着一个小红点。大维裹得严严实实的,露出一只脑袋在枕头上,睡得很沉。沈笛披衣走到窗前,掀开窗帘一角,雨点就像一群群疾行的人,在路灯前踮着脚尖赶路。她朝暗处的桂花丛望去,差点没叫出声来——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人站在那里,向她看过来。她惊了,扔下窗帘。隔一会儿,再掀开一点点窗帘,看向桂花丛——女人没有了。她捂着自己的胸口,仔细看那个地方,才相信是树影。沈笛又走到客厅,打开鱼缸的灯,在灯光亮起的瞬间,她看见一堆红影从那只小孔周围急速散开,那群发财鱼慌乱地躲回到假山背后。跟所有的白天没两样,她依旧附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任流水撩动她的黑纱裙。什么都没有发生。

“老公,我们给她再配一个同伴吧?嗯?”讲完昨晚那个梦之后,沈笛从后边抱住大维,将双乳压在他的后脑上。

大维正坐在电脑前浏览当天的新闻和论坛,这是大维一日之始的必修课,他总在上边觅些有价值的言论,收藏起来。

大维看得很专注,他的脑袋纹丝不动。沈笛又用乳房蹭了几下,撒起娇来。大维终于理她了:“那可不行啊,得一个月后,一个月后格局才能改变,风水不能轻易破坏的。”大维的后脑勺朝后点着,一下又一下,触着她年轻的乳房。

沈笛继续磨他。大维只好转向她,如同他每一次在公共场合讲话一样,认真地说:“所有真理都是经验总结出来的,是踩在前人反复失败的惨痛中获得的。所以,你要认真相信。”

关于给蓝鲨配同伴的话题,实际上他们讨论了不下五次。

“风水是真理吗?不是那些骗钱的大师乱扯出来的规矩吗?”沈笛嘟囔着。

“傻妞,这些话语能被众人相信,肯定有很强的逻辑,是不好推翻的,不然什么叫话语权?”

“你呢?你信吗?”

“我信。”

大维这副表情是很有说服力的,她屡屡被他说服。“好吧,你信我也信。”

大维温柔地亲了她一下。

大维的话就是话语权。无论在哪方面,只要他说出来,就会有人相信,必要的时候,还会被引作争议的佐证。“如同大维说的……”、“大维在去年的国际论坛上说过……”大维的名字通常被夹在一连串的话语当中,仿佛他就是一个证据的戳印,一旦盖上,争议就变得稀疏。这些年来,大维这只戳盖在了法律、军事、文学、国际关系,甚至婚恋的言论上。沈笛曾在一档红遍中国的婚恋交友节目中,看到过大维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主持人问他,比较看好哪一位女嘉宾?他说,从结婚的角度看,是四号。她虽然不是最漂亮的,但秀外慧中,是中国男人理性的选择;最不看好的呢,是九号。她虽然貌美,又是外企高管,但这类女性往往很难将自己嫁出去。在当下,女性有个金字塔定律,九号女性是塔尖上的,四号女性是塔中间的。一般来说,塔尖和塔基都是老大难。这是中国目前的现状。大维的一番分析,赢得了台下热烈的掌声。不仅如此,沈笛还在一档热门歌手比赛节目里,听到了大维的声音,他煞有介事地评价了歌手的水平和出身,还从娱乐文化角度预测了哪位歌手今晚将夺得冠军。

无论哪个话题,大维都不怯场,而且信心百倍,仿佛地球是被他说圆的。

如果你刚刚知道大维这个名字,是难以确定他的职业的。沈笛也是后来才清楚——大维是个律师。准确地说,他曾经是个律师,从为落拓的盗版书商打官司开始,发展到为房地产老板处理离异家产。二十多年后,他不再接官司,自己开了家“大维律师事务所”,手下养着七八个夹着公文包到各地开庭的年轻律师,他则变身为一个人物。某个引发社会反响的案子冒出来,他的头像同时会出现在电视电话采访和网络微博上。

沈笛第一次是在电视录播现场见到大维的。他在台上,是嘉宾;她在台下,是群众演员。那会儿,沈笛还在艺校读书。那档电视节目播出的时候,她总共有三次特写镜头,偏着脑袋,像在听,又像在想心事,感觉到镜头正对着自己的脸,刚要调整表情,电视又切换到大维的脸了。他很有镜头感,脑袋总是侧偏在四十五度位置,这可以修饰他过于浑圆的脸,五官能被镜头摄出些轮廓来。沈笛在微博上,将她那三个特写镜头截图发布。大维就在那三个镜头中,定格了她。

“你崇拜我什么?”第一次约见的时候,大维直接问沈笛。

沈笛回想起那条微博,只记得当时光顾着自己那三张照片了,她写下: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竟然是跟大维老师一起做节目,他简直就是我的男神啊!

是啊,她崇拜他什么?要不是他在微博上给她发私信,她差点就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他长得实在太不深刻了,她更加不记得那次节目他讲了什么,他的话对她而言,实在太深刻了。她只记得他的名字,他有几百万的粉丝团。而她,算上那只上门灭白蚁的推销公司,勉强刚够两千五百粉。

“我崇拜你什么?”在大维强势的目光下,沈笛脸红了,仿佛虚荣心被看穿。“你,你是名人呀。”

“哈哈哈……”大维爆发出一阵笑声。

结婚后,沈笛问大维:“你喜欢我什么?”

大维想了想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很快浮现出那个白皮肤的性感美女。实际上,她当时脸一红,他就心动了。

“我喜欢你什么?你现在还不知道?”

沈笛真的不知道,即使她已经成为他的妻子——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角色,她还是满脑子的不知道。沈笛,沈笛,不要去想啦,想太多会长皱纹的。这是沈笛自己对所有问题给出的答案。她今年二十六岁,衣食无忧,唯一烦恼的是,到了三十岁,该穿什么风格的衣服?

跟大维结婚后,沈笛就成了全职太太。大维说,你现在的工作就是当个好太太。沈笛点点头。在超市选围裙的时候,看到有一个牌子就叫“好太太”,沈笛差点笑出了声音。

沈笛的确是个好太太。又好又美。她会赶在大维下班的时间,精心打扮好自己,穿着漂亮的裙子,在灶台边洗菜、择菜,掀开蒸锅的那一阵烟雾,让她觉得自己是下凡的仙女。看起来,大维很满意这个“好太太”的形象,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走到厨房,从身后抱着她,脸贴着她优美的颈线,手把手地跟她一起炒菜,像跳贴面舞。沈笛的幸福感从背后升起。

不过,沈笛这个好太太又跟其他的太太有那么些不一样。他们住的这个高档小区,花园中心有个喷水池。白天,那里总会聚集着一些穿睡衣的太太们,她们或者推着婴儿车,或者拉着买菜篮子,坐在长凳子上,叽叽喳喳,嘻嘻哈哈。沈笛每次都会绕过这个喷水池,穿过一条窄窄的花径,绕远路回家。说不出什么理由,沈笛不愿意与她们为伍,她宁可待在屋子里,看那些不会讲话的鱼儿。

那只用来搞风水的鱼缸,成了沈笛的万花筒。她可以很长时间地站在鱼缸前,看里边那个世界。假山上的水车一直在呼溜呼溜地转,鱼会用唇去跟它嬉戏。最有意思的是,那两条一直匍匐在缸底吮吸垃圾的清道夫,瞅着某个安全的时刻,也会升起来,嘴巴磁石般粘牢一片塑料水草,身体自由地在水中三百六十度旋转,就像两个花样游泳的美少年。她还注意到有一条双颊特别鼓的发财鱼,有一种绝活,在鱼食被统统抢光之后,它会从嘴里吐出一小撮嚼碎的渣末,引起了鱼的新一轮抢夺,而它则得意扬扬,享受着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鱼已经习惯这个站在鱼缸前的女人了,它们有时会随着沈笛的走动而游动,一忽儿左,一忽儿右,仿佛在自觉接受训练。当然,那条蓝鲨除外——无论沈笛怎么设法引起她的注意,她都泰然若素。看久了,沈笛就有一种冲动——躺进鱼缸里去。她记起那次到澳门的威尼斯赌场,满墙做成一个海底世界,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鱼在游。猛然,灯光一闪,水里竟游出两条美人鱼,苗条的“鱼身”丰满,裸露的胸部看起来也水分饱满,两条长腿裹在分叉的“鱼尾”里。也不知道她们如何能固定在水中的。她们长时间贴在水墙内,长发披散,面带微笑,引得游人争相合影。大维站在两条美人鱼中间,拍下一张颇有奇幻效果的照片。沈笛说,发到微博上,一定被置顶。在这方面,大维从不接纳沈笛的意见。离开赌场前,大维要求在门口留影,并一再叮嘱沈笛,拍进门口旗杆上竖着的五星红旗。几分钟之后,这个跟五星红旗一起站在威尼斯赌场门口的男人,就站在了他的微博上——“我在这里。”他的脸上,表情认真。大维总是能找到他“在这里”的位置。这张照片转发一万五千五百七十次,评论两千八百九十二条,令沈笛咋舌。

站久了,沈笛的腰有点酸,肩膀发硬。索性,她扶着鱼缸壁,练起功来。有两年不练功了,艺校的那点基本功眼看就要荒废。她挺胸收腹,时而踮脚,时而弯腰,时而后踢腿。她在鱼缸前跳起了简单的舞蹈动作,边跳边从玻璃上看自己的影子。那群发财鱼被她的一阵乱晃吓住了,集体逃逸到假山背后,有几条探出了脑袋。那条孤独的蓝鲨呢,她的唇一开一阖,追逐着从那孔里冒出来的一串水泡,眼睛仿佛斜瞅着她。沈笛觉得她比来的时候瘦了,虽然还是固执地待在那个位置。但是,身体多少有些不支,在一串水泡带来的冲击之下,有些摇摆不定。唉,这傻妞,看来是养不活了。

身体的活动多少排遣了一下沈笛的郁闷。书上说的,人在运动的时候,大脑会大量分泌内啡肽,也被称为快乐激素,能让人产生欢乐、幸福的感觉。如何保持年轻和欢乐,是沈笛结婚后的专业必修课。她都想要拜那群多动症的发财鱼为师了,它们或许连睡觉都不需要呢。沈笛羡慕起鱼来。当然,不包括那条忧郁的蓝鲨。

大维有个很奇怪的习惯,每次在外边接受采访或者出席完一次演说,回家一定要吃水煮鱼,最好能把自己的舌头辣得麻痹。娶沈笛前,大维对她提的唯一要求是,能煮一锅香辣的水煮鱼。于是,沈笛报名学烹饪,专攻川菜水煮鱼。沈笛到现在都搞不懂,大维是广东人,为何独爱这一味?大维脱下西装,穿上阔大的家居服,被一盘水煮鱼辣得感激涕零的样子,令沈笛顿时滋生母性。

她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

“年轻的时候,我说了很多真话,也没人相信……现在,我说一句是一句……嘿,这世界……”实在太辣了,大维把舌头伸出空气中,仿佛那东西膨胀得塞不进嘴了。

沈笛有点心不在焉。她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大维提。上午,当年在艺校玩得比较好的那几个女同学,约沈笛参加她们的闺蜜会,其中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包了一个会所,请她们过夜,吃大餐品美酒做美体SPA,重头戏是同居卧谈——就像当年住集体宿舍一样。

“呃,老公,明晚同学聚会,我要在外边过一夜……”

“过夜吗?跟谁?”大维警惕地盯着沈笛。他的嘴唇被辣得像抹了口红,眼睛也红红的。

沈笛只好向大维介绍起那几个女同学,她下意识地没说起那个演员。

“亲爱的,我想,你还是不要去吧,倒不是怕什么,你难道不清楚,你睡着了之后……”大维停了下来。两人陷入一片安静中。

沈笛听到鱼缸里水循环、冒泡的声音,夹杂在增氧棒轻微的嗡嗡声中,如同客厅里建了个小水库。

大维说过,沈笛睡熟以后,鼾声如雷,简直,简直不可想象。这么苗条精致的年轻女孩,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你连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可打起鼾来,就像一个疲惫的送水工人。”大维第一次半开玩笑地说这事的时候,沈笛想死的心都有,她红着脸争辩:“怎么可能?简直就是诬蔑!”读书的时候,一间宿舍六人同住,从来没人提过她打鼾。

“那是别人包容你,不忍心告诉你,你想啊,这事发生在一个美女身上,还不等于毁容?”大维轻轻地刮一下她的鼻子。

沈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也再不敢在其他人面前睡着,对于她来说,睡着就是一种冒险。

沈笛总是会费很大力气去控制自己的睡眠,她希望自己能睡在大维之后。一旦意识开始迷离,她就用理性把自己摇醒。这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就像站在悬崖边上,欲坠未坠之时,被巨力狠狠地拉了一把,清醒过来后,久久难以入睡。大维多次阻止她这么做。他拥着她,轻轻地拍她入睡。他轻声说:“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夫妻之间哪有什么隐私?夫妻之间就是要彼此包容对方的缺点,这样才真实,才长久,知道不?”大维的话即使变成了催眠曲,还是那么有力量,不可抗拒地使沈笛彻底放弃理性,乖乖地睡着了。

某些个清晨,她睡得饱饱地醒来,伸个幸福的懒腰,大维会调侃她:“睡饱了吧?鼾声都快把你老公震到床底了。”

沈笛把头深深埋在棉被里,就好像刚发现下体的经血渗漏到了白裙子上。

对于打鼾这件“怪事”,沈笛很多次严肃地问过大维,到底是不是真的?

“当然,我骗你干吗,又不是什么甜言蜜语。”

现在,看起来,大维的舌头已经恢复了些知觉,不再做出在空气里伸缩的动作了。沈笛的筷子搁在那只卧虎筷架上,她不吃了。

“老公,我睡着了真的会……?”

大维毫无保留地点了点头,“会。”

“你……有证据吗?”

“我就是你的证据。”

沈笛真想大哭一场,就好像确诊出了一种不治怪症。

沈笛没去参加那个同学聚会,她的心情很坏。她端着一杯伯爵茶,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回忆起上次她们的聚会。那应该是在她结婚不到两个月之后。她们要求她讲讲自己的名人老公,沈笛既感到虚荣,又不知道讲些什么好,只是对大维酷爱水煮鱼这件事说了好几遍。有个专门研究男人的女同学说:“看来,你老公,是个喜欢刺激的人……”神情暧昧。其他女同学都起哄,要沈笛深入讲讲大维床上的事儿。沈笛从不松口。一帮子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儿,谈性事几无障碍,甚至跟评价某种美食般自然。可是,沈笛在这方面是不能说的,是绝密,是封存的档案。大维半开玩笑地告诉过她,除非他死后,她在写回忆录的时候才允许解密,顺便赚取高价的出版税。大维比沈笛大二十一岁,这点完全可以等到。因为大维是个公众人物,目前,沈笛在微博上只能晒晒他们家阳台上的生活,花、草、躺椅,充其量加上那只硕大的鱼缸。最出格的就是一张他们在瑞士滑雪的合影,两人裹着厚厚的滑雪衫,戴着大墨镜,肩挨肩地相拥,身后是反射着刺目阳光的雪山谷。

事实上,结婚后沈笛微博上的粉丝如同洪水起涝,很快从两千五百粉涨到了四十七万,沈笛还来不及兴奋,感觉很不真实地试发了几条,就发现自己被监控起来了——那条拍下生日时大维送的浪琴表,几小时后即被后台删除。沈笛感到很纳闷,不知道是哪只手删掉了自己的微博,后来才渐渐明白,那只手就是大维,他是她的后台。久而久之,沈笛对发微博丧失了兴趣,偶尔上去浏览一下,查看那四十七万粉丝,整整齐齐,不多不少,就像摆在大维书房的那两只海龟标本,是死了的生物。

一个月之后,鱼缸“刑满”了。沈笛用手拍着那条蓝鲨跟前的玻璃,说:“傻妞,你快解脱了,你的同伴要来了,开心点啦。”她的唇蜻蜓点水地在那块玻璃上碰了一下,黑纱裙荡了两个涟漪。她终于听懂自己的话了!沈笛高兴地给了她一个吻。

一夜春雨洗净的上午,他们开车穿过小区。沈笛看到昨天黄昏散步时经过的那棵广玉兰,花全都零落了,枝丫上只剩些坚实的花苞。“啊,这么快,花都落了。”大维不经脑地应了一句:“春天嘛,万物生长。”沈笛看了看他,便不再吭声,摇下车窗,空气里湿润的水分粘上了她的脸。沈笛明白,不能要求他太多。昨天,她对大维说,再这样下去,那条鱼就要得抑郁症了。没想到大维竟然很爽快地答应明天到水世界买鱼。要知道,除了过生日和情人节,他从来没有那么干脆。

快要到水世界的时候,路面忽然变得狭窄起来,这样的路况却不让人生烦,一溜花鸟摊档霸占了道路。车开得很慢,但并不会停下来,这节奏让沈笛满意,她在车上欣赏起那些盆栽。这些花他们也买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进了他们家,花开一季,就再没开过了。最后,他们的储藏室里,留下了一排空花盆,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沈笛在浏览各种花,心里却盘算着买几条蓝鲨,还要再买几条清道夫。当然,还得再多买几罐鱼食,“人口”增多了,粮食要备足。

水世界在花鸟摊档的尽头。他们在这里买的那只鱼缸,果然是限量版,现在,它的位置已经换成了另一款。大维一下子感觉良好,跟那个递给他水喝的女服务员开起了玩笑——你是老板娘吗?

年轻的女孩吓着了,连忙说,我不是,不是。

“哦,那你是老板他娘?”

女孩被逗得不知所措,脸都红了。

上次卖鱼缸给他们的那个老板娘很快从办公室出来了。她记得大维这个VIP,马上让女孩到办公室,拿那罐新茶沏给大维喝。

大维坐在茶桌前,惬意地品起了茶,跟那女孩聊天。

沈笛看到了不少跟那条蓝鲨长得一模一样的鱼。她们在这里,显得很活泼,没有一条像她那样忧郁。而且,她们都不在高处活动,几乎贴着鱼缸的石子游动。沈笛好奇地问老板娘:“这些都是蓝鲨?跟我们家那条很不一样啊。”

“是的,都是蓝鲨,上次送你们的那条,也是从这里拿的。”老板娘陪在沈笛身边。

沈笛开始唠唠叨叨地向老板娘诉说起了她的各种毛病:清高、懒散、不好动、食欲不振、适应性差等等,仿佛在数落一个女儿。

“清高?你说蓝鲨清高?哈,不可能啊,蓝鲨是底层鱼,它们几乎不在高处活动。”

“怎么可能?她一来我家,就老是浮在鱼缸顶部那只出水孔附近,几乎没见她下来过!”

沈笛简直怀疑她们说的不是同一类。

“噢,那是因为氧气不足?”

“不可能,四根氧气棒,二十四小时不停,那些发财鱼嘴巴都舍不得闭上呢。”

老板娘响亮地笑了,大大咧咧地说:“那就别理它,蓝鲨出了名的神经质,胆小怕事,所以才被喊作‘鲨’嘛,就像人的名字一样,缺哪样补哪样。其实,它们只是鲶科鱼类。”

沈笛最后选了三条,跟她一起,凑够两对。大维挑了两条清道夫、两条剑尾鱼、四条地图鱼。他们各提着一只塑料鱼缸,有点像过节提灯笼。沈笛心血来潮,掏手机让老板娘拍下他们的合影。

在水世界逗留不到一小时,没料到花港路的塞车状况严重多了。来的时候,是两边店面的花盆霸占了道路。如今,不知从哪来了不少挑担的花农,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箩筐放下就占自己的码头。

大维的车排在一长溜车龙的后边,进退两难。一时间,喇叭声、人声不断。大维脾气很大,朝着玻璃外边发牢骚。这通牢骚没有听众。他便扭过头对沈笛说:“我上次在法制台那档栏目上就说,如果今天取消城管,明天他们就敢挑到天安门上卖去,中国人的素质决定了中国特色。嘿,那次老钱还跟我死磕,说什么法治摊贩,没搞错吧,那是美国……”大维又说了一大篇。沈笛接不上话,也懒得费神听他唠叨,她把鞋子脱了,双脚盘在座位上,玩手机。

跟大维不一样,沈笛的心情不错。“我们在这里。”她把刚才拍的那张合影放上了微博。距离自己上一条微博的发布,已经快半年了。沈笛想,如果微博是一盆花,那么久没人去打理,早就成枯枝败叶了。

微博地图准确地定位出了花港路,可惜,这地图显示不出目前的路况。沈笛瞄了一眼正在愤怒地唠叨的大维,心里暗笑。她不怕塞车,她的时间不怕浪费在等待上,她慵懒而舒适的坐姿,就跟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没什么区别。

半小时的车程,他们走了快一个半小时才回到家。打开门,沈笛习惯性地朝鱼缸的那个小孔的位置瞄了一眼——那团黑影竟然消失了!沈笛小跑到鱼缸前——她竟然不在那里!那群发财鱼被沈笛的忽然到来惊吓得四下乱窜。沈笛找遍了假山、水草,甚至石子缝,都没有发现她!

“天啊,她不见了,她不见了!”沈笛冲大维喊叫。

他们几乎将鱼缸翻了个遍,就连底座的循环水箱、过滤网,甚至放鱼食的柜子都找遍了,她都不在那里。

沈笛觉得头皮发麻。怎么可能?那只孔,只有一元硬币那么大,她怎么可能钻得出去?

大维也觉得此事蹊跷。不过,等他们快将鱼缸翻个底朝天后,他果断地结论:“她被它们吃掉了。”这是唯一的可能。

沈笛一听到“吃掉”这两个字,惊悚地叫出了声,身体不由自主地抖动了起来。“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蓝鲨果然是底层鱼类。那三条新买回来的蓝鲨,一直匍匐在鱼缸的底部游行。偶尔上升,也只在中间地带往返。它们小心翼翼地跟其他鱼类保持着距离。如果不是它们对那只小孔丝毫不在意,沈笛都会产生错觉,有三个她在那里边,又像是她的三个影子在摇头摆尾。它们长得太相似了,无论个头还是体态,就连吞吃食物时四处流转的眼神都是一致的。可是,她的确跟它们又太不一样了。沈笛怀疑,那个逃跑了的她,其实并不是蓝鲨,只是外形一样而已。

沈笛始终认为她并不是被“吃掉”了,而是从那只小孔逃出去了。

“能逃到哪里去?你倒是说说看。”等沈笛从恐惧中平静下来,大维跟她辩。

“她在那个小孔转悠,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每天都在谋划着从那里逃跑。”“亲爱的,就算它真的每天都想从那里逃跑,可现实是,它的身体怎么能通过?你要有充分的理性。事情不是想想就能实现的。”

“也许,也许,她每天都在练习呢。”

“练习什么?缩骨功?”

……

“好吧,就算我同意,它刻苦练就了缩骨神功,它从这小孔越狱了。那么它钻到哪里去了?这个密闭的水箱里,什么也没有。我们甚至连桌子、沙发底都翻过了……”

沈笛是辩不过大维的。从来都这样。

“可是,证据呢?她被它们吃掉的证据呢?”

大维在鱼缸前转了片刻,不知是对鱼说,还是对沈笛说:“他妈的,这群发财鱼也真够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一根。”

现在,那群发财鱼成群结队地在鱼缸里游来游去,仿佛在朝新加入的那些家伙确认自己的领地。那几条新鱼,既谨慎又新鲜,它们用尾巴一摇一摆地交谈着。有几条鱼不断用嘴去翻检缸底的小石子,觅些食物的残渣,偶尔撬动出石子挪位的声音。这些声音使沈笛的胃一阵抽搐。

沈笛的眼睛就像个摄像头,一直盯着那小孔。就像过去那样,那里间歇性地冒出一串水泡,咕嘟咕嘟,现在沈笛看来,有什么东西刚从那里遁走了。沈笛坚持认为——这就是她越狱的痕迹。

“你是说,这些水泡就是它越狱的证据?哈哈,你等于在对一个律师说,因为所有人都说人是他杀的,所以肯定就是他杀的。亲爱的,你要动动脑子……”

新鱼的加入,很奇怪地使这只鱼缸仿佛变成了另一只鱼缸,它的改变不仅仅是里边的鱼世界,就连在大维的嘴里,这只鱼缸也变成了——这该死的鱼缸。他当然不是对那条死去的蓝鲨耿耿于怀,而是对他眼下摊上的一件烦心事感到焦虑重重。

那天傍晚,沈笛坐在沙发上,喝着一杯下午茶。这杯茶喝得有点晚了,是因为她中午补了一个长觉。自从那条蓝鲨越狱之日——她还是不能接受她被吃了。沈笛晚上总是睡不好,有几晚甚至彻夜不眠,生物钟被打乱了似的,她又不愿意吃安眠药,反正她不上班,白天可以补睡。沈笛喝着这杯茶,看着窗外混沌的夕阳,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睡饱之后,面对这种金黄的颜色,以及这安静的环境,即使身处自己熟悉的家中,她都会感到莫名其妙的不安。她抱着茶杯,渴望的却是握着亲人的手。是的,她此刻从来没有那么想念他。她需要听到他的声音,闻到他的气息,以确认自己没有从这世界逃跑。

沈笛侧耳留意着门口的方向。当门锁转动的声音响起,她就像一只敏捷的猫咪,飞快地扑了过去,以至于门还没打开,她就已经站到了门边。

大维一进门,就被影子一般的沈笛吓了一跳。他并没有把她抱住,他的身体虚弱得不堪一扑,他差点被沈笛压倒在墙边了。

沈笛好不容易才站稳。大维也站稳了,重重地呼了一口气,“怎么啦?”沈笛闻到了一股腥臭的味道,是那种消化不良的胃气。

沈笛没接话。她觉得莫大的冤屈,她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自己的心思,她只是像只猫咪一样,无声地跟在他背后,跟着他把背包和外套挂到书房里,跟着他到书桌前拿起那只iPad,跟着他重新走进客厅落座到沙发上。他打开那只iPad,她也凑过头去看,他的手指熟络地在屏幕上划拉几下,一会儿工夫,蹦出了一张照片。沈笛便呆住了。她看到了自己,笑得眼睛只剩一条缝,她也看到了大维,他们头碰着头,各自手上举着两只鱼缸,里边的那几条鱼,现在正安闲地游弋在他们右侧的大鱼缸里。这些鱼顿时消灭了沈笛对这张照片的陌生感,这就是那天他们去水世界让老板娘拍的合影。

“我们在这里。”是沈笛那天发的微博,地图上的红点还没消失,花港路。

“什么时候发的?”

“就是那天,堵车的时候。”

大维呼出了一口气。跟刚才那口气的味道一样。沈笛这才意识到大维的情绪不对。

“这张照片差点把我搞死了!”

“为什么?”

“你不是不爱发微博嘛……我太久没进你那里看了。”

紧接着,大维的手划拉划拉几下,又翻出了一条微博,那上边放着两张图。一张就是沈笛那条“我们在这里”的微博截图,另一张呢,也是一张微博截图;放大了看,是大维的一张单人照,内容只有一句:“我在澳洲圣安德鲁大教堂前为此刻抗争的弟兄们祈祷。”两条微博发出的日期一样,前一条显示的是上午的十时三十七分,后一条显示的是上午的十二时零三分。

这条署名“跟你丫死磕”的加V博主,截取了沈笛和大维同一天的微博图片,写着:“一个人不能同时蹚进同一条河流,知名律师大维却可以同时身处越城和澳洲,缺席林照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到底是‘我们在这里’还是‘我在这里’?求真相!!”

读完这一段话,沈笛全身如被冰浸,一把将摆在大维膝盖上的iPad夺了过去。

天!短短一天之内,这条微博竟然转发五万多次,评论有两万多条。

沈笛逐条浏览那些评论,越看心里越慌,就像闯下弥天大祸。从那些评论里,她大致知道了“林照案”的基本内容。

那个叫林照的人,因为环境污染问题,带头引发了群体事件,以林照为首的七个维权市民被抓,越城本地律师作了有罪辩护,林照等人一审被判。“林照案”在上半年被公众的质疑声推上了风口浪尖。一个“我笑世界荒唐”的人在评论中这样说:“具备影响力的律师大维也曾写下长微博声援此案,抛出了著名的‘九问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长文,并表示将加入已经自发组成的‘林照律师团’,此举大大增添了此案翻盘的力度……”4月12日,就是沈笛所称的“越狱之日”,他们在水世界挑选新鱼的那个时间段,十四位全国各地自发组成的“林照律师团”齐聚越城,在政法路上的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群情愤慨,死磕公权。而这位著名的大维律师,“却在玩瞬间飘移,一忽儿在越城某花鸟市场买鱼,一忽儿远渡澳洲圣安德鲁大教堂”,“他在这里,在那里,就是不在法院里……”网民是这么说的。

沈笛的那只红点标在与法院所在的政法路几乎平行的那条花港路上。那只红点成了大维故意缺席的一个证据。

沈笛觉得血液都停止流动了。评论里全是不堪入耳的斥责、攻击,甚至还有人骂到了自己。

她丢下iPad,寻找着大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沙发。“怎么会这样?怎么办?”她从沙发上跳起,跑到几个房间去找大维,连鞋子都没穿。

大维在厨房里,东翻西看,不知在找什么。沈笛这才记起,还没做饭。那些被切得薄薄的鱼片,还摊在冰块上,还没被放进辣油锅里,几个小时了,它们已经被冻得惨白惨白的。

大维从冰箱里取了罐可乐,又走回客厅。沈笛还是像个影子一样跟着他。“怎么办?事情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沈笛不停地问。

“大体解决了。只能这样了。”大维话音未落,“噗——”,可乐罐里冒出了一股清冽的气。

“怎样?”沈笛怀疑大维是在安抚自己。

大维咽下了一大口可乐,眉头条件反射地皱了起来。

沈笛没料到大维会那么平静。平静得让她觉得——害怕。她仔细地看着大维的脸,喝下那口冰冷的可乐,不知道他是爽,还是恼。

“我帮你发了一条微博。”很快,大维打出了一个可乐的嗝。

在沈笛的微博上,在四十七万粉丝簇拥着的空旷舞台上,这条发于今天十五时十一分的微博是这样写的:

“致老公@大维的一封信:老公,对不起,我撒谎了!4月12号,你因要事到澳洲,没能陪我去买鱼,我在微博上发了张过去我们一起买鱼的合影,希望你在澳洲能看到,没想到竟有人质疑你有意缺席当日的林照律师团。我为自己一时无聊闯下的祸感到羞愧!”

这条微博转发三万多次,评论七千多条。是沈笛有史以来最受关注的一条。

十五时十一分,沈笛正睡得深沉,也许,还打着如雷的鼾声也不一定,谁知道呢?

“这样,就能解决了?”沈笛一脸茫然。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大维习惯性走到鱼缸前,看鱼。“谁知道呢?总是会有些搅事的人跑出来死磕,那件去澳洲的要事是什么?甚至会去人肉出那家买鱼的店……不过,水搅浑了,总会好一些。”话说间,大维朝鱼缸扔进了一勺鱼食,引起了一阵争抢,水底的沉淀物翻卷了起来,一片浑浊,就像马蹄在战场腾起了杀气。

这个夜晚,因为白天睡饱了,沈笛一直没有睡意,当然,还因为她心里不痛快。她没有开口问,但她心里想,他总该对自己解释一下,或者申辩一下。

大维也一直没有想睡的意思,不知道他还在烦恼白天的事,还是烦恼着沈笛的不痛快。

过了不知多久,大维在即将被袭来的睡意冲决之前,咕哝了一句:“这帮人,太不理性了……”

沈笛不再上网看任何消息。她不想知道自己的道歉是否有效。网络上的事,冒一阵热泡,自然就会烟消云散的。她像过去那样,把自己打扮得时髦青春,看上去如同未婚女子,一个人逛街、购物、吃美食……刷卡的时候,她脑子里的内啡肽会活泼地游来游去,就像一群鱼碰到了一勺鱼食。其实,她从大维的烦躁里,隐约知晓了事态的发展。在家的时候,大维总围着那只鱼缸转悠,频率很高。鱼跟着他的身影,游向这边,游向那边,刚开始以为他要发放鱼食,久而久之,发觉受了愚弄,就不再跟随他了。“这该死的鱼缸。我早就说过,不该轻易改变风水的。”

几天后,大维真的去了澳洲。是为了那件“要事”去的吗?谁知道呢?沈笛并没多问。她只是将他七天换洗的衣服整理进行李箱。大维的衣服都是沈笛包办的,外套一律是质地精良的休闲西服,裤子一律是韩版的窄腿裤,袜子一律是矮矮的船袜,刚好没入舒适的鞋子里,走路,脚踝必现,坐着,二郎腿一跷,露出几寸瘦长的小腿来。他被打扮得越发年轻了。每当他那样穿着出门,沈笛就像看到自己满意的作品公布于众。

一个人在家,房子那么大,沈笛有些害怕,她把所有能打开的门窗都锁上了。接完大维那通有两小时时差的电话后,她靠在床上,盯着墙上那张硕大的婚纱照看。两年前,他们在三亚拍婚照的情景她还记得很清楚——那个尽职的摄影师,端着相机,扑到地面朝上拍,据说这样会显得人高大些。他不断指挥沈笛摆造型:“美女,表情不要太夸张,只要傻傻地看着老公就好了……”

她傻傻地看着墙上的大维。

她躺下去了。她不需要在意睡着,更不需要用理性来干预自己的睡着,她放任着自己的意识,直到这些意识逐渐下坠、弥散。

在这张大床的正前方,架着一只摄像头,正对着沈笛的身体。她只想取下这一夜,当作自己的证据。

注释

[1].黄咏梅,女,广西梧州人。曾在《花城》《人民文学》等文学期刊发表小说近50万字,出版有小说集《把梦想喂肥》《隐身登录》《一本正经》,有多篇作品被《小说选刊》等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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