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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嫁的理由(3)

也正是那年的春天,吴同发现妻子有了外遇。

那天晚上,吴同告诉妻子,自己要去加班写材料,很晚才能回家。吴同是单位里的笔杆子,领导有什么材料都要他写。单位里的事儿不多,可要写的材料却不少。因此,吴同就经常要加班给领导写材料,一写,就到深夜,有时能写一宿。

可那天,吴同的笔很顺,本来预计写到半夜两点的材料,十点多钟就完成了。吴同收拾好东西就下了楼。到楼下的车库里,吴同怎么也找不到自己那辆崭新的自行车了。多年以后,吴同总觉得自行车被盗是以后家庭不幸的征兆。

丢失了自行车的吴同,只好步行回家了。

吴同的家是三间老式平房。那天,吴同走到后街的拐弯处就看到自家的屋里没有一丝灯光。吴同想,妻子怎么这么早就休息了呢?这时候,吴同看到自家的门开了一半,从里面溜出一个人来,那人随手把门带上,匆匆地拐上了前街,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吴同看那人的背影,好像是妻子的顶头上司。

吴同的脑子“嗡”的一声,像一下子钻进了上千只蚊子苍蝇,身体也忽悠一下,被抛进了万丈深渊。

吴同知道,自己原本幸福的婚姻将面临解体。

那天,吴同没有回家,而是又回到了办公室,在沙发上躺了一夜。那一夜,吴同怎么也不能合眼,满脑子只有两个字:离婚!

我一定要离婚!

我不能失去男人的尊严!

天明我就去离婚!

可天快亮的时候,吴同离婚的决心开始动摇了。

局里将提拔一个科长,过几个月就见分晓。局长曾经表示吴同是重点培养对象,这时候闹离婚,一定会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有影响。唉,还是等几个月再说吧。

几个月后,吴同果然当上了科长。吴同知道,这时候如果提出离婚,别人会怎样看他,还是再等几个月吧。又过了几个月,吴同觉得科长的位置比较稳固了,就又想到了离婚。可这时,妻子已经怀孕八个月,眼看就要分娩了。吴同长长叹了一口气,想,还是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孩子终于生了下来,是个男孩。让吴同欣慰的是,孩子的眉眼像极了自己。

孩子到了一周岁,吴同又想到了离婚。可吴同一看到孩子,就犹豫了。吴同想,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妻子肯定不会把孩子让给他的,而自己又实在舍不得孩子。再等等吧。

这一等,就是近三十年。

这三十年里,吴同无数次地想到过离婚,又无数次地打消了这个念头。孩子正在上学,吴同怕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还是等孩子考上大学再离婚吧。终于,孩子考上了大学,吴同又想,还是等孩子工作了再谈离婚吧。这三十年里,吴同时时感到有挥之不去的痛苦像一头怪兽在咬啮着自己的心。吴同对自己说,离婚吧,不然我会疯的。吴同经常一个人来到旷野上,发疯一般地狂奔,跌倒了,爬起来再跑,直到精疲力竭地仰躺在地上,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有时,吴同还会对着天空一遍遍地狂喊:我要离婚!直到把自己的嗓子喊哑。有许多次,吴同被大雨浇得浑身精湿却全然不顾。

如今,孩子工作了,吴同该提出离婚了。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时候,一向身体很好的妻子却病倒了。诊断书上赫然写着:肝癌晚期。

吴同一下子蒙了。

几个月后,妻子的病情恶化。

这一天,妻子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病房里挤满了亲友。妻子用微弱的声音说,请你们都出去一下,我对他说句话。亲友们都出去了。吴同俯下身来,吴同听见妻子用含混的声音对自己说,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感到很……幸福。说着,妻子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吴同却抖抖索索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来说,这是一张离婚协议书,我已经代你签过名了,你按一下手印好吗?妻子的眼睛瞪大了,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好一会儿,才缓缓地抬起手,可抬了一半,猛地垂了下去……

吴同愣了一会儿,放声大哭。外面的亲友听到哭声都拥进来。他们看吴同哭得那么伤心,都劝。可吴同哭得更厉害了。在场的人都流下了眼泪……

从殡仪馆出来,吴同从兜里掏出那张纸,扯碎了,扔在空中。

这时,吴同看到不远处的路边,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吴同觉得它跟自己三十岁那年春天丢失的那辆车一模一样。

可是,怎么会呢?那辆车,已经丢失近三十年了,即使找到,也已经破旧不堪了。

李楠

邓洪卫

二十年来,李楠一直拼搏在餐饮业,说白了就是开饭店。从小饭店到大饭店,现在是大酒店。她家开饭店可有渊源了。她父母就开过饭店。那时她上初中,学校在镇上,饭店也在镇上。

小镇,直溜溜一条街,饭店没两家。李楠记得,父母开的饭店不大,楼上楼下三四间。生意还说得过去,时忙时闲。厨师是不要找的,服务员也不要找。父母就是厨师,就是服务员。李楠放学回家,经常帮着父母洗洗菜,淘淘米,端端盘子上上菜。不忙的时候,在外屋的一个角落里做作业。有时,父母会给她端来一小碟春卷或一小碗鸡汤。春卷真脆,鸡汤真香,幸福感在心中暖暖地荡漾啊。

除了一些流动食客,经常光顾的是乡里和村里的大小干部。他们闲啊,大把大把的时间要打发啊。李楠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个叫杨乡长的人。此公圆头圆脑,笑模笑样,立着一礅,坐着一堆。他喜欢跟母亲开玩笑。母亲端菜过来,他总要喊住母亲,让母亲敬杯酒。一开始,母亲红着脸推辞,坚决不喝。他们就把在厨房忙活的父亲喊来。这怎么能行呢?乡长让你敬酒,你咋不识好歹呢?父亲没真没假地呵斥着。自己端起杯子干了一个,说我认个罚吧,向领导赔罪了。这帮人嚷嚷说不行,老李喝的不算。母亲便接过杯子,抿了一口。这一口,就算开了口子啦!以后每次他们来,都要母亲喝一口,母亲竟不再推辞,坦然地喝了,不是一口,而是一杯,两杯,三杯。母亲应付自如。桌上气氛热烈,还有人鼓起掌。酒席散了,客人字签得也慷慨大方。往外走,杨乡长总赖在最后,回过身来,做鬼似的在母亲的屁股上拧了一把,母亲也不恼,嘻嘻地笑着。李楠看到了,很生气地唾了一口,母亲才假模假样地躲了躲。杨乡长轻声说,你女儿是个人精,将来动静不会小,不会小呀。

李楠初中没毕业就离家出走了。这对父亲来说是个秘密,母亲却心知肚明。那天,母亲拿着一沓白条去找杨乡长。父亲发现还有几张杨乡长的白条落下了,就让李楠赶紧送过去。那时李楠正在做作业,一道数学题算了一半。但她二话没说,放下笔,一溜小跑来到乡政府。杨乡长的办公室没人。一问,有“好心人”指给她杨乡长的宿舍。她就去了,结果就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她把白条往地上一扔,就走了。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车站,奔县城,又从县城奔市里。到了市里,她兜里空空如也,只得到一家小饭店里做服务员。老板很喜欢她,说,你在哪做过吧?这么顺溜。她摇摇头说,我是学生。这一做就是两年。两年后,她跟一个食客相好,出来另开了一个饭店,她就成了老板娘。饭店越开越大。每有熟客,丈夫都要敬酒,每晚都要敬好几圈。她心疼,有时过来帮丈夫挡两杯。丈夫呵斥她,男人的事你就别管了!她就在前台照应照应客人,管管账。两年后,她成了老板。因为她跟丈夫离婚了。丈夫跟一个服务员搅在一起。这怎么能行呢?散了吧。就散了。丈夫很仗义,把饭店留给她,她就成了老板。

因为她是女人,吸引了许多客人来。也因为她是女人,引来了许多是非。最头疼的两件事:敬酒和要账。她学上了喝酒,习惯了与食客们嬉笑嗔骂。食客们也喜欢李楠。入乡随俗呀。既然入了这行就得吆喝这行,适应这行啊。她的酒量练出来了。老板出来敬酒,请客的人很有面子。老板酒敬得爽快,请客的人面子更足。遇到好说话的客人,她只需端一杯纯净水晃一圈就可以了。遇到不好说话的客人就混不过去了,倒掉你的矿泉水,众目睽睽之下,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重要的领导要一个个敬,有时领导认起真来,要一口闷下一杯。这酒喝得就没数,三下两下就头重脚轻了。

现在吃饭很少有人给现钱了,都是签字。签字是身份。酒喝得很高兴,字签得很潇洒。日积月累,都是上万的账啊。那么大的单位,也不在乎这点钱,可人家就是要你多跑几趟。今儿个去,领导没在家,签不上字。明儿个去,财务上的人忙,要排队。就这么拖着你。不到关键时刻不会把钱给你。她每年都要到超市办些购物卡,夹在账单里一起给人家。有时候,卡是不管用的,需要搭上她这个人。当然,这是个有身份的人,能给她饭店带来大利益的人。她也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时候,她完全理解了母亲的苦处。

李楠是在三十六岁那年春天,突然想到回家的。她出来混整整二十年了,还没有回过家,没跟父母联系过。二十年啊。除了次短暂的婚姻,基本上就是她一个人拼过来了。她在市区买了两套房产,她要把父母接过来住。她开着宝马去了那个小镇。市里到这个小镇不过二百里路,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小镇变了,街道变得比以前更开阔了。小镇上的饭店也多了,却没有父母的饭店。原来,父母在她出走之后,就回到村里,再也没开饭店。她的宝马车进了村子。远远地,她看到自家门前的老槐树下,有一张小桌。她上小学时,经常在那里做作业。两个老人相依相偎伏在桌上翻看着什么。她下车走过去。她看到桌上放着她当年的书包、课本、钢笔。她打开作业本,看到那道没有算完的数学题,不由放声大哭。

她把父母接到了城里。她想好好让他们享享清福,把二十年没尽的孝道补回来。可是半年后,她被查出得了绝症:肝癌。

跟经常喝酒有关系吗?

或许有。

县长欠我一支烟

赵新

那是五年前的事情。五年前,马亮三十五岁,在古寨乡当乡长。

那年春天的一天,马乡长在乡政府召开一个小型座谈会,座谈关于放牧和养殖大牲畜的问题。参加会议的只有十多个人,都是古寨乡的村民,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会议开始时,马乡长首先向大家问好,给大家道了辛苦,然后掏出自己带的香烟,一支一支递给大家。马乡长的身边坐的是放羊的老汉杨老万,马乡长由远及近最后一个把烟递给他时,竟出现了特殊和意外:那老汉双手把那支烟挡了回去,脸上一片郑重和严肃的表情。

马乡长笑了:大叔,您不抽烟?

老汉掏出烟来说:抽啊,我抽烟抽得很勤,很凶!

马乡长说:那您就抽我一支,我这烟比您的烟好!

老汉说:好也是抽,歹也是抽,反正都是冒烟,咱还是各抽各的吧!

会议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插曲,大家都笑了,都觉得杨老万这个人真是有点别扭。会议接着往下开。会议开得很热烈。十多个人全都发了言,杨老万当然也发了言,而且发言的质量要比别人高,他结合自己的放牧实践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马乡长很兴奋。马乡长在做会议总结时这样说道:今天的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实在,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对我们乡的放牧和养殖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尤其是杨老万大叔的发言,朴实深刻,诚恳直率,句句说到了点子上,句句……

讲到这里时,马乡长很想点一支烟抽。马乡长有个习惯,开会讲话时喜欢抽烟,只要把烟一点,他的讲话会更加精彩,表情会更加生动。可是现在马乡长的烟盒里没有香烟了!自己再去买吧,显然不合时宜,而且马上就要散会了,托人再去买烟也不值当;不抽烟呢,情绪上不来,影响自己的临场发挥,影响会议的效果。也是凑巧,这时候正好杨老万往外掏烟,马乡长便抓住这个机会说:大叔,借给我一支烟吸!

杨老万愣了一下:马乡长,你是说借你一支烟吸?

马乡长点了点头:对,借您老人家一支烟吸。

杨老万说:马乡长,既然是借,借了东西是要还的!

马乡长说:还,还,散了会我就还给您!

杨老万递给马乡长一支烟,马乡长继续把话讲了下去。这又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大家都笑了,都觉得杨老万这个人真是有点意思!

会议说散就散。散会以后,马乡长立刻被人拉到了饭馆里,一下子喝得酩酊大醉。

喝醉了酒,马乡长当时就忘掉了那支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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