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进入公司的杰姆自认为专业能力很强,对待工作很随意。有一天,他的老板交给他一项任务,为一家知名企业做一个广告策划方案。
杰姆见是老板亲自交代的,不敢怠慢,认认真真地搞了半个月。半个月后,他拿着这个方案,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恭恭敬敬地放在老板的桌子上。谁知,老板看都没看,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你能做得最好的方案吗?”杰姆一怔,没敢回答,老板轻轻地把方案推给杰姆。杰姆什么也没说,拿起方案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杰姆苦思冥想了好几天,修改后交上,老板还是那句话:“这是你能做得最好的方案吗?”杰姆心中忐忑不安,不敢给予肯定的答复。于是老板还是让他拿回去修改。
这样反复了四五次,最后一次的时候,杰姆信心百倍地说:“是的,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方案。”老板微笑着说:“好!这个方案批准通过。”
有了这次经历,杰姆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才能做好。从此以后在工作中他经常自问:“这是我能做得最好的方案吗?”然后不断进行改善,尽到100%的努力,不久他就成了公司不可缺少的一员,老板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现在这个年轻人已经成了部门主管,他领导的团队业绩一直很好。
在工作中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能做到最好,就不能允许自己只做到一般;能完成100%,就不能只完成99%,能尽到100%的心,就不要只尽到99%的心。
工作要尽职尽责
针对罗文在完成《致加西亚的信》的使命中所具有的那种尽职尽责的精神,哈伯德在书中感慨说:“我敬佩那些不论老板在不在都能坚持做自己工作的人。我也敬佩那些能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他们只足默默地接受这个使命,不会提出任何幼稚的问题,也用不着担心他们一出门就会把信扔进下水道里,或者不去送信而做出其他愚蠢的举动,他们永远都不会被解雇,电不必为了加薪而罢工。文明就是焦急地寻找这些像罗文一样的人的漫长过程。”
因为,只有像安德鲁·罗文一样的人才能够不讲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废话,也不需要问一大堆问题,他们会接受任务,然后凭借自己的忠诚、敬业最终完成领导者交给的任务,即使他们面临严重的困难,或者层层阻隔,这都不重要,因为他们只想完成任务,他们知道领导者要的就是结果,而不是其他什么。没有完成任务就是一个送信人最大的失职和不负责任。
在此意义上,安德鲁·罗文中尉当之无愧是责任的最佳代言人。
这个被授予勇士勋章的中尉,他最宝贵的财富不仅是他卓越的军事才能,而且也是他优秀的个人品质。
但是,让人忧虑的是,在现实社会中,不少员工是那种老板一不在,就想投机取巧、游手好闲,不负责任的人,哈伯德先生就曾在书中提到一个人。
“他是一位不错的会计师,如果我派他去城里办件事,也许他能完成任务。可是,也许他会半路上走进酒吧,而等他到了闹市区的时候,他恐怕早就忘了我派他去做什么了。”这样的人,你能相信他会把信送给加西亚吗?
一个不负责任、没有责任意识的员工,不但不会忧企业之忧,想企业之想,而且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一位零售业经理在一家超市视察时,看到自己的一名员工对前来购物的顾客极其冷淡,偶尔还发发脾气,令顾客极为不满。
这位经理问清缘由之后,对这位员工说:“你的责任就是为顾客服务,令顾客满意,并让顾客下次还到我们这里来,但是你的所作所为是在赶走我们的顾客。你这样做,不仅没有担当起自己的责任,而且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懈怠自己的责任,也就失去了企业对你的信任。一个不把自己当成自己企业一分子的人,就不能让企业把他当成自己的人,你可以走了。”
可见,一位缺乏责任意识的员工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其实,履行职责,是对一个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一个最重要的,甚至最难的要求。很多人并不能达到这一基本要求。事实上,很多人并没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职责给了每一个人实现忠诚获得成功的机会,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履行职责的机会。同时,它也给了每一个想成成功之人的一种激励:你并不需要叱咤风云,并不需要惊天动地,只要你尽心尽力、勇于负责,就可以成为成功者。
这里有一个故事:
戴维和利维同时到一家企业面试。两个人的表现都很出色,难分伯仲。但是公司只能录取一个人,老板说:“这样吧,我给你俩一个任务,你们试着把我们这次生产的皮鞋推销到非洲某个岛上,然后给我你们的答案。”
戴维自告奋勇地先去了。
一个月之后,他回来了。他说:“并不是我推销不出去我们的皮鞋,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岛屿上的人根本就不穿鞋,我也没办法。他们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市场,到那里去推销皮鞋,真是白费劲。如果您事先告诉我那个地方的人根本不穿鞋,我就不会去了。我认为聪明的人应该到一个适合他工作的地方去。聪明的人是不应该走弯路的,这就是我的答案。”
利维也去了那个非洲岛屿。过了一个月,他也回来了。
他高兴地对老板说:“这个地方的市场大大了,简直超乎我的想像。他们那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穿鞋的好处,我请他们尝试一下,如果好就付钱,如果不好,没关系,可以退回。没想到,他们穿上之后就不想再脱下来了。这次生产的皮鞋被订购一空,我这次还带回来很大一笔订单。”利维用自己的行动给了老板一个答案。
结果已经很清楚了。老板说:“一个真正的人才,绝不是自封的,而是的确能够创造出自己的价值。第二个人用行动告诉我,他是一个值得被委以重任的人,因为他敬业、负责。”
利维的确值得委以重仟,因为他是一个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他没有强调整个推销过程的辛苦,而是把最终完成任务的结果告诉了老板。
只有那些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的荣誉,才有机会获得更大的成功。
1920年,有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邻居向他索赔12.5美元,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足可以买125只生蛋的母鸡!闯了大祸的男孩向父亲承认了错误,父亲让他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男孩为难地说:“我哪有那么多钱赔人家?”父亲拿出12.5美元说:“这钱可以借给你,但一年后要还我。”从此,男孩开始了艰难的打工生活。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挣够了12.5美元这一“天文数字”,还给了父亲。
这个男孩就是日后成为美国总统的罗纳德·里根。他在回忆这件事时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尽心尽责,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求得不断的进步。这不仅是工作的原则,也是人生的原则。如果没有了职责和理想,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对于任何一位员工来说,无沦做何事,务须竭尽全力,因为它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败。一个人一旦领悟了全力以赴地工作能消除工作辛劳这一秘诀,他就掌握了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了。能处处以主动尽职的态度工作,即使从事最平庸的职业也能增添个人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