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有事理。智亦同之。了世間事境。達正因緣生。世俗智也。了因緣本空。無人無成。真空智也。了空即假。知病識藥。出假智也。了達二邊。惟即中道。中觀智也。今明境智。且言因緣即空。以為出世間空智。所以下文但云緣生性空。及以色即是空。以為修心創步之方。舉一例二。何俟盡說。夫萬像森羅。博地共有也。了與不了。智愚之分也。愚則逐境以飄流。起緣塵之分別。生生故生。生以為生死之因。智則觀緣生而制止。達物性之空虗。有有而不有。以為涅槃之道。如是則境智相藉。以了以生也。
智生。則了境而生。境了。則智生而了。
未了境時。而智終不生。未生智時。而境終不了。故知智生。乃了境而後生也。境了。乃因智而後了也。
智生而了。了無所了。了境而生。生無能生。
境若非空而不可了。則智生何以能了。今既智生而了。則境本自空。而了無所了也。智若非空而不可生。則境了何以能生。今既境了而生。則智本自空。而生無能生也。
生無能生。雖智而非有。了無所了。雖境而非無。
若有能生。智則屬有。若有所了。境則屬無。既無能生。智則非有也。既無所了。境則非無也。非有非無。則境空智寂。即空即有。則境淨智明。
無即不無。有即非有。有無雙照妙悟蕭然。
上文所論境智互明有無者。不是離無而別有於有。離有而別有於無也。祇無即不無。祇有即非有。無則非無。無即是有也。有則非有。有即是無也。始既雙非。末則雙照。如是妙悟。萬累蕭然。
如火得薪。彌加熾然。薪喻發智之多境。火比了境之妙智。
石壁云。實智照境。如火燒薪。大品云。色大般若亦大。
其辭曰。達性空而非縛。雖緣假而非著。
楞伽云。不達境惟心。起種種分別。若起分別。則為境之所縛。達境惟心已。分別則不生。分別不生。則不為境之所縛。能達惟空。則反乎是。故雖緣假境。而亦心無所著也。
有無之境雙照。中觀之心歷落。
達性空。即照空也。緣妙假。則照有。此雙照也。達空由緣假而達也。緣假由了空而緣。此雙遮也。雙遮雙照。圓中著矣。
若智了於境。即是境空智。
此言智非境不生。所謂智生則了境而生也。葢智能了空者。亦由境本自空。而後智能了空故也。
如眼了花空。是了花空眼。
楞嚴云。見與見緣。併所想相。如虗空花。本無所有。圓覺云。知是空花。即無流轉。二經義明。可以即喻而即法矣。
若智了於智。即是智空智。
智雖了境空。存智智未了。猶如然火木。薪盡木猶存。既然諸薪已。木亦復自然。故自了空已。更以智了智。如是了智智。是為智空智。
如眼了眼空。是了眼空眼。
合法可知。
智雖了境空。及以了智空。非無了境智。境空智猶存。
牒結前第一重。所觀雖空。能觀猶在。
了境智空智。無境智不了。
了境智空智者。結前境智俱空也。無境智不了者。總言若能如此。則無有境無有智。而無不了也。
如眼了花空。及以了眼空。非無了花眼。花空眼猶有。了花眼空眼。無花眼不了。
初二句。喻前境智俱空。第三四句。重出能觀之智不了之非。第五六句。顯境智俱空之是。了花。則境空也。眼空眼。則智空也。無花眼不了者。喻無有境無有智。亦無不了也。
復次。一切諸法。悉假因緣。因緣所生。皆無自性。
自性者。諸法自生之性也。人不了之。執法自生於自。果能自生。則不假因緣。以正理而推。世間無有一法不從因緣生者。比如眼識內從根。外從色塵。二者和合。識生其中。離二則本無眼識。豈非眼之為識。無自性乎。生無自性。故其性也空。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欲推性空。須此二句。若欲觀假觀中。又有後二句。所謂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此是天台傳宗要旨。近有人云。若據教意。大凡一偈。皆有四句以成其意耳。智者離為三觀。似乎支蔓。余謂若三智一心中得。亦出智論。豈龍樹亦支蔓乎。又瓔珞圓覺楞嚴涅槃等經。皆明三觀。若如所破。則釋迦金口誠言。亦支蔓矣。夫為宗師者。教眼亦須具一隻始得。其或不然。難免徐六擔板去也。
一法既爾。萬法皆然。
一切諸法。無有不從因緣而有自性者。
境智相從。于何不寂。
智因照境而空。境由智了而寂。二法相從。能所俱泯。
何以故。因緣之法。性無差別故。
因緣之法。雖有差別。因緣之性。本無差別。譬如波有千差。水性不二。不二之性。即實性也。
今之三界輪迴。六道升降。淨穢苦樂。凡聖差殊。
正明因緣之法而有差別也。
皆由三業四儀六根所對。隨情造業。果報不同。善則受樂。惡則受苦。
此明因緣差別之所由來也。
故經云。善惡為因。苦樂為果。
引證可知。
當知法無定相。隨緣搆集。緣非我有。故曰性空。空故非異。萬法皆如。
祇如四大。無情摶之以為山岳。有情摶之以為色身。戒善摶之以為人天。惡逆摶之以為鬼畜。豈非法無定相。隨緣搆造乎哉。情念本空。罪福無主。一切性空。何莫非如。
故經云。色即是空。四陰亦爾。
色是幻色。空是真空。迷時全真空為幻色。悟時全幻色證真空。
如是則何獨凡類緣生。亦乃三乘聖果皆從緣有。
石壁云。十界緣起。凡聖兩分。六趣染緣。四聖淨緣。染淨雖異。緣起則同。猶如清水濁水。波溼無殊。
是故經云。佛種從緣起。
法華云。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則聲聞以四諦為緣起。緣覺以十二因緣為緣起。菩薩以六度為緣起。佛界以佛乘大白牛車為緣起。復須了知華嚴。能隨染淨緣。具造十法界。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旨。方契諸法實相之宗。
是以萬機叢湊。達之者則無非道場。
日用觸緣。對境莫非因緣生法。而緣生無性。當體全空。全空即寂滅道場。真阿練若處。是故能達此者。何適而非菩提哉。
色像無邊。悟之者則無非般若。
夫境藉智融。而智隨境遍故。色像遍法界。而般若亦遍法界。前云道場者。指本有法身之理也。今云般若。指修成菩提之智也。境智圓融。斯理有在。因筌得魚。無負空言。前簡徧圓中已明。
故經云。色無邊故。當知般若亦無邊。
自非達境成智。安令二俱無邊。
何以故。境非智而不了。智非境而不生。智生則了境而生。境了則智生而了。智生而了。了無所了了境而生。生無能生。
重牒前文。以明無非道場般若之旨。
生無能生。則內智寂寂。了無所了則外境如如。
內智本來寂寂。而不寂者。過在不達境空。外境本自如如。而不如者。過在無能達智。若了生無能生。了無所了。尚何智而不寂。何境而不如哉。
如寂無差。境智冥一。
境如。即智如。智寂。即境寂。元是一體。今悟生而無生。了而無了。境智冥一。如寂無差。則法身般若冥合而不分矣。
萬累都泯。妙旨存焉。
天台云。直解脫非解脫。解脫必具法身般若。皆由境智圓融。能所不二。故能超塵越累。慧翅高飛。
故經云。般若無知。無所不知。如是則妙旨非知。不知而知矣。
般若雖以知而為其用。苟存其知。非真般若矣。惟其無知。而無所不知。如是之知。則不知而知矣。
優畢叉頌。
梵語優畢叉。此云止觀等。亦名中道妙觀。在止觀中。此屬圓頓中攝。乃即前二觀。即豎而橫。即橫而豎。亦雙遮雙照。非遮非照。
夫定亂分歧。動靜之源莫二。愚慧乖路。明闇之本非殊。
動靜明闇。病也。定亂愚慧之所由生者。是皆支流。考其源本。莫不從明靜之性生也。觀其支流莫不異。觀其源本莫不同。愚迷則從流出流。因靜而生昏。因明而生亂。智悟。則從流遡源。破亂以為靜。破昏以為明。是以欲明止觀不二之旨。標昏動明境。之源。
羣迷。從暗而背明。捨靜以求動。眾悟。背動而從靜。捨暗以求明。
羣迷非無其明。祇背明而從暗。非無其靜。祇求動而捨靜。所以為愚迷也。眾悟非無動。能背動而從靜。非無其暗。能捨暗以求明。所以為智悟也。
明生。則轉愚成慧。靜立。則息亂成定。
明生何以能轉愚而成慧。靜立何以能息亂以成定。以其動靜之源莫二。明闇之本非殊。是故可以縛而可以脫。葢為物所轉。故為昏為動。若能轉物則為靜為明矣。
定立。由乎背動。慧生。因乎捨暗。
定立既由背動。則動不可以不背也。慧生既因捨暗。則暗不可以不捨也。
暗動連繫於樊籠。
暗之與動。何須背捨。以其能連繫於生死之樊籠故也。
靜明相趨於物表。
靜之與明。何須還復。以其能趨於煩惱之物表故也。
物不能愚。功由於慧。煩不能動。功由於定。
靜明何以復。定慧何以成。以其得大體而能起大用。大用現前。則物不能愚。而煩不能亂。遠討其因。則功由止觀。
定慧更資於靜明。愚亂相纏於暗動。
得定慧相資。則本體靜明。靜者而愈靜。明者而愈明矣。若愚亂相纏。則本心暗動。暗者而愈暗。動者而愈動矣。
動而能靜者。即亂而定也。暗而能明者。即愚而慧也。如是。則暗動之本無差。靜明由茲合道。愚亂之源非異。定慧於是同宗。
即亂而靜者。如虗空本無動靜。風生則動。風息則靜。然風亦依空而生。所以拂衣則有。垂裳則無。拂之垂之。由乎人。豈非即靜而動。即動而靜乎。即暗而明者。亦如虗空。本無明暗。日出則明。日入則暗。然日亦依空而住。所以揭之則有。覆之則無。揭之覆之。亦由乎人。豈非即明而暗。即暗而明乎。法性亦然。合之可知。故曰暗動之本無差。愚亂之源非異。如此。則靜明由茲合道。定慧於是同宗矣。
宗同。則無緣之慈。定慧。則寂而常照。
宗同。則定慧合一。當中道無緣之慈。雙忘乎定慧也。定慧。則寂而常照者。當生緣法緣之慈。雙忘乎空假也。
寂而常照。則雙與。無緣之慈。則雙奪。雙奪。故優畢叉。雙與故毗婆舍那。
雙與。即中道之雙照也。雙奪。即中道之雙遮也。故三種止觀。一一各有主對。
以奢摩他故。雖寂而常照。
奢摩。當靜義。然法性之體立不孤然。故雖寂而常照也。
以毗婆舍那故。雖照而常寂。
毗婆舍那。當觀照義。然法性之體亦不孤立。故雖照而常寂也。
以優畢叉故。非照而非寂。
優畢叉。當止觀等。既非寂而非照。亦即照而即寂。今文為顯中道故。且言其雙遮。
照而常寂。故說俗而即真。寂而常照。故說真而即俗。非寂非照。故杜口於毗耶。
此正結歸真俗中三諦。以明所宗空假中三觀。故奢摩他雖當於止。亦名為空觀。毗婆舍那雖當於觀。亦名為假觀。優畢叉雖於止觀等。亦名為中觀。葢法性至元。義極於三。至於煩惱菩提。般若涅槃。亦惟極於此三。噫。明明大道。昭昭耳目。聞而不信。見而不行。肆無目而浪行。甘躄足而望路。則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觀心十門第十
復次觀心十門。初則言其法爾。次則出其觀體。三則語其相應。四則警其上慢。五則誡其疏怠。六則重出觀體。七則明其是非。八則簡其詮旨。九則觸途成觀。十則妙契元源。
十門生起者。凡百修行。入道須悟諦理真實。然後觀門得體。可以全性起修。能如是修。必得相應。苟不相應。則精進者有上慢之失。懈怠者墮疏懈之非。前出觀體。言略意周。重出觀體。義圓法備。廣略相從。然後造修有路。求寶知方。復慮修心。前多歧逕。或執非以為是。或以是而為非。是非之中。最宜明識。一切義門。皆憑詮旨。詮旨有會。方契佛心。則一一行門無非圓通。若如是者。則左右逢緣。觸迷成觀。不執觀以迷旨。不封言而惑理矣。
第一言其法爾者
法爾者。自然也。謂法法皆爾。性是天真。葢真如之理。法爾不變以隨緣。一切諸法。法爾隨緣而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