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二句明因時。下二句明果時。經云者。引如來言。假使者。設況之詞。百千劫者。舉其大數。以該無始也。又舉其近以況其遠。知其遠以曉其近也。所作業者。謂身口意所造不善之行。不亡者。毫釐無失。因緣會遇時者。業果相牽。時至即會遇。果報還自受者果以酬因。交報無謬。自作還自受。別人替不得。
記曰。百千屬遠時。所作屬遠因。會遇是近時。自受是近果。舉百千以知無始。故曰舉近況遠。舉百千以知現前。故曰知遠曉近。
故知三界刑罰。縈絆殺人。努力勤修。莫空過日。
上二句令識苦境。下二句令知修斷。謂令知苦境而勤修出離道也。以三界眾生。生不免老病死諸苦。故曰刑罰。諸惑結使纏縛眾生。輪轉三界。不得出離。是為縈絆。煩惱怨賊。能斷慧命。故曰殺人。努力勤修者。無上妙道。非懈怠者能得。莫空過日者。不可坐喪光陰。須求升進。日有其益。
記曰。苦境者。即三界六道眾生受報之處。然此果報。由積惡因而有。欲免苦果。須斷惡因。欲得涅槃寂滅之樂。當修無上出離之道。苦果是世間惡報。涅槃是出世間妙果。修斷者。謂斷惡而修善也。日有其益者。所謂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則道業踰高。益之則學功踰遠。損益即斷修之異名也。
五自行化他
深知過患。方乃相勸行持。願百劫千生。處處同為法侶。
上二句自覺覺他。下二句誓同法界。深知者。自覺徹見也。過患者。五欲迷人。如蜜中藏毒。非智者莫知。三界火宅。惟長者乃識。相勸者。覺他也。令識毒而悟火宅也。行持者。依教奉行也。願百劫千生等者。此乃溈山冥古今。析長劫。達生死本空。涅槃如夢。了一切法。皆即真如。器界即法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誓曰。百劫千生。同為法侶。
記曰。百劫千生者。舉其大數也。以達生死本空。涅槃如夢。不離三界。常處華藏。共為菩提法屬。作他不請之友。故曰同為法侶。
次重頌三
一標頌題
乃為銘曰。
此銘乃依前長行中文。重宣其義。結之為頌。使學者。記取終身不忘也。然其中文句次第。稍異長行。不必逐文穿鑿。但以意會。則理無不周矣。
記曰。銘者。警戒之辭。所謂刻骨銘心。如鐫石不忘也。今舉其大綱。攝其之要。結之為頌。俾學者而易持誦焉。
二頌教誡十一
一幻色
幻身夢宅。空中物色。
夢宅物色。俱喻幻身。然夢宅。因寐而有。物色。由翳而生。業繫本虗。四大妄有。故名為幻。如世幻術之人。以草木巾等。幻作人物禽獸。往來動止。色相宛然。幻法一收。人畜了不可得。此身無實。亦復如是。空中既無物色。夢裏豈有華堂。良由迷真執妄。故長夜寐而不覺。為愛見病之所翳。故見空中有諸花相。及第二月。
記曰。第二月者。月本惟一。以目病故。見有重輪。似有二月。空及本月。喻法身。花及第二月。喻幻質。眾生惟一法身。元無幻質。由迷色心。故認五蘊四大幻軀為自所有。如夢所見。長夜輪迴。而不醒覺。
二時節
前際無窮。後際寧尅。
前際謂無始。後際謂未來。前既無始。故曰無窮。後亦無終。故曰寧尅。謂諸眾生前之生死受身捨身。不能窮其邊量。後之生死寧定其邊際。惟有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矣。
三生滅
出此沒彼。升沉疲極。
出是生。沒是滅。即生此死彼也。升則人天修羅。沉則地獄鬼畜。疲極者。心神為業驅使。流轉不息。寧不勞倦疲極哉。
四流轉
未免三輪。何時休息。
三輪者。三界輪迴也。何時休息者。由因感果。果復造因。捨身受身。如牛壞軛。生死無際。何有休息。惟破三界二十五有者能之。
五愛取有
貪戀世間。陰緣成質。
貪戀是愛取。陰緣成質。是有。世間。謂情器世間。陰即五陰。緣即十二因緣。以眾生貪愛戀著。情器世間。故稟父母遺體。此身本無。由假陰緣而有。故曰成質。
記曰。器世間者。謂世界如器。眾生安住其中。即此三千大千世界也。情世間者。謂五陰和合而成者是也。楞嚴云。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是也。纏縛。即貪戀也。世以隔別為義。亦三世也。間是間差。謂種種差別。而不相謬亂也。然此情器世間。本來無有。以妄想故而建立之。故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天台釋云。若迷無住。則三界六道紛然而有。因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若解無住。即是無始無明。返本還源。發真成聖。楞嚴云。一人發真歸源。十方世界盡成消殞。此則情器世間俱破。而質不可得矣。
六虗生空老
從生至老。一無所得。
此言生老二支。生無所益。是名虗生。老無所得。是名空老。
記曰。一無所得者。於戒定慧門。出世諸法。無一安足處也。
七無明惑
根本無明。因茲被惑。
一切眾生。本具真如實相。妙淨明心。良由最初一念。不如實知。不覺心動。忽然念起。妄見境界。名為無明。斯即無明最初生相。為生死苦本。染法之因。由此因故。熏習真如心體。增長而成六法。一貪。(此以染著為性)二嗔。(此以憎恚為性)三慢。(此以自恃陵他為性)四無明。(此乃於諸事理迷暗為性)五疑。(此乃於諸諦理猶豫不決為性)六不正見。(此乃於諸諦理顛倒推度為性。此見有五。一身。二邊。三邪。四見取。五戒禁取)此之六法。能生隨等諸煩惱。以能生故曰根本。由此根故迷本圓明。覆蔽真心。於諸世出世間等法。不能明了。故曰無明。一切眾生因斯無明。迷惑真性。不能見道。惟造有漏之因。故曰被惑。若能一念返照。則此無明。內被真如所熏。發起正信修行。成於淨業。由此淨因。反熏真如。了明自心。頓同諸佛。所謂一念淨心成正覺也。
記曰。由不了真如實相。妄念忽興。名為無明。既迷真實。故稱為惑。迷惑既深。三業熾然。故造善惡。由善惡業。牽向六道。妄受生死。所以一切眾生迷真逐妄。故於不遷境上。空受輪迴。向無脫法中。妄生纏縛。如春蠶之作繭。似秋蛾之赴燈。以二見之絲。纏無明之繭。以無明貪愛之翅。撲生死之火輪。從生至生。念念相續。故受生死輪迴。無有休息。苟能離念。則一切煩惱生死悉皆盡矣。
八慨時命速
光陰可惜。剎那不測。
一生空過。是為可惜。無常忽至。非人可測。所謂一剎那間。轉息即是來生是也。
九現因後果
今生空過。來世窒塞。
今若不植明慧之因。豈招當來通達之果。
記曰。窒塞是壅蔽之。義即不通之謂也。
十因果所由
從迷至迷。皆因六賊。
從迷是空過。至迷即窒塞。此亦三世互舉也。由昔不悟。至今昏迷。今若不了。迷更轉深。此迷無有別法。皆因六賊所致。雖曰六賊難防。意為其主。主若被獲。五都亡矣。
記曰。不了即迷也。轉深即來生。以至後後生也。賊者。劫害之義。謂此六根數取六塵境界。染污真心。喪失智慧。劫功德財。功德財者。略有七。一信。二戒。三聞。四捨。五慧。六慚。七愧。乃至無漏根力禪定等。
十一循環不息
六道往還。三界匍匐。
因果展轉相感不息。故曰往還。升沉疲極。故曰匍匐。總由被賊驅使。流轉六道。升沉三界。無有休息故也。
記曰。匍匐。乃匍上匐下。即升沉之謂。又急遽貌。會意可知。
三頌示法七
一依師
早訪明師。親近高德。
明師能令法眼明正。高德能使戒德清高。早訪言不可蹉跎延時。親近謂須久久依止。
記曰。明師能令慧光朗發。故得法眼明正。高德能使尸羅皎潔。故得戒德清高。是以古人千里參尋知識。得遇作家手眼。即高掛蒲團。折却柱杖。如南嶽徑山等。若無善知識所護。則為邪師惑亂。內發邪因。外行邪業。何能決擇去其荊棘者乎。永明壽禪師云。若逢真正導師。切須勤心親近。假使參而未徹。學而未成。歷在耳根。永為道種。世世不落惡趣。生生不失人身。纔出頭來。一聞千悟。益非小也。
二擇法
決擇身心。去其荊棘。
決之在心。擇之以慧。行者當以無漏慧。揀擇身心。去其不善。擇其善者而修之。如鵝王之擇乳也。荊棘。乃無明妄想五葢十習。諸不善法也。
記曰。水乳相和。鵝王入口。則水乳自分。而飲其乳。棄其水也。凡夫善惡二法相參。渾於八識田中。行者修行。須具慧目。擇取善者。棄其不善。使身心皎潔。則去道不遠。斯即七覺意中之擇法覺也。五葢者。一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葢。十習者。一婬。二貪。三慢。四嗔。五詐。六誑。七怨。八見。即邪見也。九枉。謂逼壓良善也。十訟。謂相論得失也。
三了妄
世自浮虗。眾緣豈逼。
世間一切有為諸法。猶如夢幻遊雲。皆從妄而生。了無實性。眾緣即世間諸法。既自浮虗。豈能逼人。然世諸緣事法。悉從真性隨緣而成。如水隨器方圓。遇風波生。凡夫由妄想風。激於本源。波濤湧沸。見波忘源。故執事迷真。而為種種事緣所逼。如不迷真。即不受其瞞也。
記曰。水喻真性。器波喻眾緣。事法即境也。風喻妄想。知波全水。即了妄歸真。是曰不受其瞞。
四歸真
研窮法理。以悟為則。
要得無疑田地。直須行到水窮山盡始方休。
記曰。法乃自心之法。法之所顯曰理。研窮如除鏡垢。垢盡光生。故曰以悟為則。然法是軌持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也。任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妙明真性。雖流轉六道。受種種形。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知識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等芽。而芽從種生。不從水土生故也。
五相忘
心境俱捐。莫記莫憶。
心即人。境即法。莫記莫憶。即人法兩忘矣。四祖云。一切不留。無可記憶。虗明自照。不勞心力。盤山云。心月孤圓。光吞萬象。光非照境。境亦非存。光境俱忘。復是何物。譬如擲劍揮空。莫論及之不及。斯乃空輪無跡。劍刃無虧。若能如是。心心無知。全心即佛。全佛即人。人佛無異。始為道矣。
記曰。心是能。境是所。若知能所無體。頓悟人空法空。忽了物我無依。始信境寂心空。無知者。經云。聖心無所知。無所不知。即本覺心體也。本覺真心。心性寂滅。本無知覺。故能知能見。如鏡無像。故能鑒物。雖曰能鑒。然鑒而無鑒。靈知本寂。故終日知。而未甞知。有知即無明。有見即妄想。智體本無無明。及於妄想。以無知故。故曰智有窮幽之鑒而無知焉。
六寂照
六根怡然。行住寂默。
心境俱捐。二障解脫。照體獨立。絕知會。忘能所。得於內。應於外。是故六根自若。脫洒洒地。豈不怡然。行住坐臥。動靜皆如。故曰寂默。永嘉云。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是也。
記曰。目對千山。心閒一境。是以六根自若。優游三界。脫洒四生。不為聲色塵勞所累其神。逍遙物外。故曰怡然。永嘉云。妙悟玄宗。虗心冥契。動靜常矩。語默恒規。恬澹息於內。蕭散揚於外。華嚴論云。唯寂唯默。心造如來之樣。不著不戀。入道合法之轍。是也。言寂照者。寂是體。照是用。道之所極。極於此也。
七雙泯
一心不生。萬法俱息。
不與萬法為侶者。則前後際斷。是曰俱息。
記曰萬法者。是指其總數。而實該於一切也。今舉前後。則包括十方三世一切事理內外諸法盡矣。萬法雖眾。不出心境。心空境寂。獨露堂堂一絲不掛。是曰不與萬法為侶。一心者。本覺妙明真心也。起信論云。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心體離念。故曰不生。楞伽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所謂心異則千差兢起。心滅則萬法坦然。心染則六道四生。心空則一道清淨。宗鏡云。何謂一心。謂真妄染淨。一切諸法無二之性。故名為一。此無二處之法。實不同空性自神解。故名為心。一心之體。來去寂滅。不可以有無處所。窮其幽跡。不可以識智詮量。談其妙體。唯證入者。只在心知。但能內觀一念無生。則空花三界。如風捲煙。幻影六塵。猶湯沃雪。廓然無際。唯一真心。此心本自圓明。元清淨體。無起無生。自體不動。不為生死所染。不為涅槃所淨。問曰。心既唯一。妄從何生。答曰。葢由最初迷一法界。不覺妄起。而有其念。如睛勞有空花現。睡熟有夢寐生。即此名為妄心。此之妄心。元無自體。但因前塵隨境有無境來即生。境去即滅。是心是境。各無自性。唯從因緣而生。如鏡裏像。水中月。愚夫認此為真。二祖於此心不安。而求安心法。於一言下。便了此心不生。故云。覓心了不可得。即知真心虗靈明妙。遍一切處。含十方界。既心因境起。若此妄心不生。則塵境頓滅。故云俱息。前云寂照。猶存境智兩立。今智境交徹而兩亡。故曰雙泯。境智既泯。唯一本覺真心。寂滅無相。體同諸佛。故永嘉云。境智冥一。萬累都泯。妙旨存焉。問曰。智泯何以應機接物。境亡則奚能感彼來應。答曰。般若無知論云。智彌昧。照逾明。神彌靜。應逾動。境彌寂。應逾感別行鈔云。由理智冥合。故得一切諸法無非法身。十方眾生。有發菩提心。心識淨者。無不應現。而為說法。故此真如體性。猶若摩尼。隨色所現。何無感應之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