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由知縣歷今官三十餘年,操履清白,始終一致。嘉靖元年,懇疏乞休,璽書褒美,賜馳驛還鄉。家居杜門,不干預州郡事。與弟大學士冕友愛惇睦,家庭肅然。臨終,戒其子勿求恩澤,士論重之。卒,贈太子少保。
庚午,上製敬一箴及註范浚心箴、程頤視聽言動四箴,頒賜大學士費宏等。宏等疏謝,因言:「此帝王傳心之要法,致治之要道,請敕工部,于翰林院蓋亭竪立,以垂永久。仍敕禮部通行兩京國學并摹刻于府州縣學,使天下人士服膺聖訓,有所興起。」上諭:「如議行。」
按:我太祖識人心道心倚伏之幾,操而存之,罔敢自暇自逸,即其觀心亭所建,蓋真得虞廷十六字之傳矣。世廟留心聖學,每與費宏等討論允當。至是為敬一箴并註程、范五箴,頒之天下學宮,益以廣太祖之教,其為世道慮也至矣。宜其赫然為中興令主歟!兵部右侍郎張璁、詹事桂萼兩疏論大學士費宏,「擅專威福,大肆奸貪,極言醜詆。」章下所司。
甲戌,詔補賜故太子少保、(「詔補賜故太子太保」,原脫「賜」,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六九嘉靖五年十月甲戌條補。)吏部尚書許進,謚襄毅。
丁丑,翰林院編修孫承恩以先奉手敕,命儒臣摘取尚書中善惡事,編成韻語,以為法。因取唐、虞至宋元人君事跡可為法戒者,檃括成詩六十首以獻。上嘉納之,賜名鑒古韻語。
十一月庚子,兵部尚書李鉞卒。
鉞,長於軍旅,料敵奇中。在三邊,嘗以數千騎覆虜眾五萬,時稱奇捷。卒,贈太子太保。後十四年,子懋恭乞謚,謚恭簡。
壬寅,先是張璁、桂萼累劾費宏,御史張祿又並劾之。上曰:「大臣進退在朝廷。費宏乞休,已有旨慰留。子犯罪過,自有公法。張璁等各修乃職,母肆煩瀆。」
于是吏科都給事中解一貫復言:「費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之義,固不能無議。但其自入仕至今四十年,未聞有大過惡。雖其子一時有犯,顧于宏大節無損。陛下于其累疏乞休每不之許,此聖君優禮大臣之道也。至于張璁、桂萼之為人,平生奸險,無一可錄,特以議禮一事偶合聖心。自超擢以來,憑恃寵靈,凌轢朝士,與費宏積怨已久,欲奪其位而居之。其所攻訐,非真為國家也。近者二三大臣,不體朝廷至意,蓋知能去宏,而不知不能去璁、萼也;知去宏之易,而不知去璁、萼之難也。何也?君子難進易退,而小人則不然。宏恤人言,顧廉耻,猶可望以君子,璁、萼則小人之無忌憚者。臣恐璁、萼之計得行,宏將因此動搖,羣邪之氣愈增,善類之傷無已,天下之事將大有可慮者。」章下所司。
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嘉靖六年丁亥五月辛巳」,原脫「五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條補。)翰林院編修廖道南,陳洪範九事:
一曰五行。伯陽父曰:「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今連歲畿甸、邊鄙地震者數,是土失其性也。臣願順五行以法天運。
二曰敬用五事。五事者,人君之大德,而思者又聖功之本。劉向傳曰:「思之罔睿,厥咎霧,厥罰恒風。」近來雺霧交作,大風揚霾,是思之失可徵也。臣願順五事以修君德。
三曰農用八政。八政者,經國之大要,而食與師尤今日之急務也。今水旱頻仍,饑饉相繼,軍伍耗缺,賞罰混淆,夷狄猖獗于邊門,盜賊充斥于郡縣,食與師皆有可憂者。臣願修八政以行王道。
四曰五紀。夫日為君象,又眾陽之宗。邇者熒惑留度,內庫被災,而五月朔日日食,陰長陽微,不可不慎。臣願協五紀以若天時。
五曰建用皇極。夫皇極者,大中至正之道也。(「大中至正之道也」,「正」原作「中」,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六嘉靖六年五月辛巳條改。)其曰「民無有淫朋」,言民不可立黨也;曰「人無有比德」,言臣不可立黨也。比年以來,朝廷無和衷之美,甿庶有胥戕之風。朋言訛興,譸張為幻。皇極之道敝也久矣。臣願建皇極以端治本。
六曰又用三德。夫剛柔為民性之偏,而剛克柔克者,乃人君威福之權。故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言權不可下移也;又曰「臣無有作福作威」,言臣不可上僭也。權不移於下,則天下之政出於一;臣不僭于上,則天下之勢定于一。臣願明三德以肅邦紀。
七曰明用稽疑。蓋謀之鬼神,則機隱而難測;謀之卿士庶人,則理顯而易知。是非大同,即卜筮有不能易者。故是非之公議在朝廷,則天下蒙其福;是非之清議在草茅,則天下受其敝。此議治體者所憂也。臣願決稽疑以定國是。
八曰庶徵。蓋時與不時,則係乎人君之感召。其時也,謂之休徵;其不時也,謂之咎徵。比年以來,民訛、物孽及草木之妖,歲時疊出。臣願審庶徵以感休祥。
九曰五福、曰六極。夫五福者,天之所畀;六極者,人之所招。嘗考詩、書所載殷高宗之事,曰「封建厥福」、曰「壽考且寧」,即福與富,壽與康寧也。高宗何以得此?曰「攸好德耳」。如曰「台恐德弗類,無以正四方」,則圖治勤矣;曰「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則任相專矣;曰「乃不良于言,予罔聞于行」,則求言切矣;曰「台小子舊學于甘盤,暨厥終罔顯」,則講學遜矣;曰「天命降鑒,下民有嚴」,則敬天愛民誠矣;曰「不僣不濫,不敢迨遑」,則行政慎矣。然其要在于法祖,故曰:「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臣願定福、極,以立世則,則嘉靖之治允垂萬世,即高宗不足侔也。
疏入,上嘉納之。
按:文學侍從之臣,必因其所好而箴之,則其言易入。是時世宗方講尚書,而又留心於洪範。即其疑顧鼎臣之講,而信楊一清之說,則好在洪範可知。廖道南陳洪範而錄時事,凡日食、地震、物怪、人妖,與夫威福之柄、是非之公、休咎之徵,無不謹書而備錄之。且以高宗法祖為言,世宗以祖為法,真得翰苑之體矣。其後,以不避忌諱為時相所黜,然不久而卒復位。豈非洪範之陳有以當其心而然與?
甲申,詔改起用尚書羅欽順為吏部尚書,遣官即其家,促使就道。
乙酉,上諭內閣,令講官及翰林院官日輪一員,將經書、通鑑撮其有關君德政事與修省之道者,直錄其義,以贊其所未曉。大學士楊一清以「經書淵微,通鑑浩繁,有難一一研究。宜將大學衍義,日輪一官,講析其大義,參以時事,明白敷陳,則經書格言,通鑑要旨,盡在此書,而治國平天下之道,舉而措之不難矣。」上曰:「日逐進覽,恐不得精。宜五日一進講,不以寒暑廢,庶得探索精研。」一清請于三、八日各輪一員專講。上曰:「卿免侍班,賈詠等日輪一員進講,如有召問,不在此例。」
按:經史要旨,悉檃括於大學衍義一書,尤人君為治之門也。真德秀成之于宋,而當時之君不能悉囗諸行事。我太祖書於廡壁,日夕觀覽;列聖講於經筵,未能詳備至壁;世廟納一清之言,講有專官,五日一講,不以寒暑廢,此其勤學之美,蓋又上媲祖考而遠超前代者。德秀之意,至是其遂乎!
六月甲戌,(「六月甲戌」,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七嘉靖六年六月甲戌條補。)上以災異修省,諭大學士楊一清曰:「朕自己過不能己知,而或德有失、政有缺者,朕與卿等當加省悔。卿等當速言之,若不忍明言,便當密疏直說,使朕改圖,庶幾上承天意,方可無負。卿其勿憚勿吝。」
按:修省無過求言,而改過斯可回天。當時輔臣侃侃能言者,必歸于一清。當極道災害之由,凡君道、臣道、君子、小人、中國、四夷、德教、刑法,既以條陳無隱,而復悉修省之誠、修省之澤、修省之害。世宗嘉納頒行,可謂諫行言聽矣。至是尤冀速言之,密疏之,所以冀望者無所不至。人臣遇此,豈非萬世一時乎?蓋其經筵之上,講究大學衍義,而于求諫不咈,改過不吝,古聖君能成其德者,必深有當乎其心耳。甚哉,經筵有益於君德,而一清造就之功,不可誣也。
七月乙酉,南京禮部尚書邵寶卒。
寶,無錫人。為江西提學副使,累陞右副都,總督漕運。以忤逆瑾致仕。後起今職,至是卒,謚文莊。寶博學有行誼,所著有學史、(「所著有學史」,原作「所著有史學」,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酉條及明史卷二八二邵寶傳改。)簡端錄,士論重之。
按:邵寶性度端雅,有古人風。事母至孝,年踰六十,朝夕不離左右,為戶部侍郎,乞終養,大臣交薦不起。世宗不忍奪其志,仍敕有司,存問其母。初為江西提學,敦尚道義,以身為教,一時土風丕變。嘗曰:「願為真士夫,不願為假道學。」觀其撰章懋祠堂記,一以程、朱為宗,取伊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說,而著日格子十二卷。又倣朱子杜倉法行于許州,蓋將終身服膺焉。同時有詆毀程、朱者,辭而闢之。其曰:「不願為假道學。」蓋粹然一出於真矣。
己丑,南京刑部尚書林俊疾革時具疏:「願皇上懋志聖學,潛心孝理,信任忠賢,廣開言路,保養聖躬,調和元氣。」且預辭身後祭葬。章下所司。
乙巳,上諭輔臣曰:「朕思每年初度請于朝天等宮,建齋以祈壽。夫人君欲壽,非齋醮所能致。果能敬事上天,凡所戕身伐命之事,一切致謹,則必得壽,奚以齋醮為乎?今欲將內三經廠與外二寺凡遇初度一應齋醮悉行革去,止着朝天宮如故。夫革三廠、二寺之齋者,所謂省一分有一分之益之意;存一宮之醮者,蓋為春祈秋報之意。朕此意欲言已久,恐人譏朕偏向,特於卿等言之,庶囗崇正之意。」(「庶見崇正之意」,「正」原作「王」,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七八嘉靖六年七月乙巳條改。)
按:保身立命者壽,戕身伐命者殀,蓋壽殀非自外來也。若以壽之故而設齋醮,以齋醮之故而費民財,豈但壽不可必,而且無以壽國,王道似不如是。我世宗致謹于戕身伐命之戒,而止為春祈秋報之舉,崇正闢邪,真中興之偉烈矣。
九月壬午,(「九月壬午」,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0嘉靖六年九月壬午條補。)致仕大學士梁儲卒。子鈞請謚。部議以「立身輔政,有干公議。」上以先朝舊臣,謚以文康。
按:梁儲請謚,禮部以為公議所干,而世宗獨以文康與之。始嘗疑其為過謚,然考其履歷,則知文康猶不足以盡之也。儲當武宗朝,權奸柄事,雖言色無所忤於權奸,而陰能扶持正人。觀其不草秦府之乞地,不草威武之自稱,至建儲一節,即宸濠、江彬之謀,皆毅然不聽,而定策以迎世宗,成中興之治,厥功偉矣。當時臺省詆儲厚積,而部議亦以為然。及没,無何而子孫不免窮餓,公議安在哉?世宗不從而謚以文康,匪獨感其迎立之勛,抑亦鑒其立朝之績耳。
十月庚申,(「十月庚申」,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庚申條補。)上親製顯陵碑文。
建故兵部尚書陳洽祠宇。
洽,武進縣人。宣德初,受命征交趾,戰死,贈少保,謚節愍。至是邑人請建祠宇,巡撫陳鳳梧以聞。禮部覆請,許之。
甲子,上諭大學士張璁曰:「朕有密議,勿令他知,以洩事機。」又諭:「朕與卿帖皆親書,正恐代寫有洩事機。」璁疏謝,因舉先朝楊士奇故事,請給圖書為密封奏對之用。上許之,乃賜璁等各銀圖書二:一清曰「耆德忠正」,曰「繩愆糾違」;璁曰「忠良貞一」,曰「繩愆弼違」;鑾曰「清謹學士」,「繩愆輔德」;萼曰「忠誠敬慎」,曰「繩愆匡違」。仍諭一清曰:(「乃賜璁等各銀圖書二一清曰耆德忠正……仍諭一清曰」,原作「乃賜璁等銀圖書二其一曰忠良貞一其一曰繩愆弼違」,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一嘉靖六年十月甲子條補。)「凡所上密疏,可于帖上小書字號,庶上下方如親囗,倘一失之,我君相必被他人相間也。今編四字,乃勞卿密說他三臣,以順朕意。一清用『持』字,璁用『忠』字,萼用『秉』字,鑾用『正』字。」一清等各上疏謝。
乙丑,日講畢,上諭諸臣曰:「今日講論語,又越了一篇。朕知以為曾子將死之事,故不講。夫生死,人之常,何可忌之?如不可講也,照前寫來。若只忌其不佳,還當補講。朕又惟相讓之風,乃自古大臣之道。朕觀侍郎董囗〈王巳〉,經筵之內,行立之序,其行禮先後,俱無遜讓之體,即此觀之,其心可知。可諭他知。」
囗〈王巳〉聞之懼,自是囗上,進退屏息如儀。上復謂內閣曰:「囗〈王巳〉自承諭後二三日間,似加恭謹,身容退讓,已知省改,其令安心供職如故。」
按:經筵之時,容貌辭令皆可以觀德。將死之言,臣子避忌,誠不敢道于君父之前。而至于行立先後,未有不恪恭致謹者。世宗仍令補講,已有超世之見。及其戒諭董囗〈王巳〉,囗〈王巳〉即省改,復以恭謹稱之。當時君臣真可謂相與以有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