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如爱歌的话,要死就要死在你手里。
摘自海浪的博客——《要死就要死在你手里》
那天,胃口一向不错的我吃了长这么大以来最少的饭,我知道这是危险的,因为一旦茶饭不思,我就变得跟红尘中所有的痴男怨女无异,这让一向自命清高的我多少有些挫败感,毕竟在吃了一记巴掌之后,我的一切面子似乎都死在了那个印泥般蓝色的印记里,好似一个专属的章一样,一直为尊严而活的我终究蜕变成了那个我一度唾弃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懦夫。
我开始不可自控地想起那个偷走我心的小妖精,还是初见时那个蓝色的蝴蝶结,一样的裙摆海一样地飘到了我颤栗的脖子上,最要命的是那蓝色的眼影,像涂抹在破碎天空里海的影子,动不动就迷死人的样子。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而她是那么凶巴巴地坐在我脑海里的那块儿礁石上,用魅惑的歌喉,勾了我的三魂七魄去。这是我迷失后最为可耻的犯贱,因为我把灵魂交给了一个见我第一眼就甩我一大耳瓜子的凶女人,哦,主,如果没人拯救我,那我又该怎样这么自残地活下去?
那副画就挂在离我伸缩小床不远的墙旮旯上,下头被我特意垫了张报纸,因为那处的墙壁掉灰的。渗水的侵蚀让灰白的旮旯出现了蛋壳一样裂开的难看缝隙,所以外面的风时常呼呼地灌进来,但凡传出哗啦啦稍稍的摆动,我就觉得有天塌了的感觉。我找来了浆糊,把报纸的四个角封死,然后小心地把画取了下来,夹到了翻得破旧的五线谱里,然后打开了电脑,懒散地窝在了我暖暖的被窝里,QQ音乐里推荐的一首歌深得我心,我尤其喜欢那个往死里狠的歌名儿: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照面,这颗心就稀巴烂……”只隔着一个屏幕的距离,莫西子诗撕心裂肺的嗓音就这样样痛苦兮兮地钻近了我的耳朵里,我喜欢这种要死了的感觉,因为海水一样哗啦啦流淌在我每一寸呼吸里的她的味道,我觉得我几乎我忘了我曾经是那么自在地活过。
“这颗心就稀巴烂~”
我跟着伴奏小声哼唱,而一记响亮的巴掌声似乎在很遥远的过去里嗖嗖地逼近我,我又听到了她紧张的叫骂,还有那句气球一样刺爆我麻木神经的:“你无耻~!”
哦,一定是幻听的,我索性把音乐关了,电脑的硬盘上存了一张照片,那是我捡到画的那天,对准画上那片蓝得乌七八糟的海很神经照下来的,现在我更神经地把它传到了我的博客里。这个博客是我新更的,和我写给她那纸条上写得一样,就叫未曾见过海洋。这不是什么急思冥想的博客名,而是看到那画第一眼,我不假思索的念头。
您能看到,那丫头画工真的不怎么样,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被路人随意丢弃的一张蓝色宣纸,因为本身就是那个颜色,所以才会没有半丝空白的鱼肚白,直到我看到有些发皱的页脚上头有四个淡淡的字儿:献给海洋。旁边是她的署名,那个沁字儿跟我当时在黑板上看到的一样,依然是海水一样泼泼洒洒地流了出来,也几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那是片乌龙的海,而出于没能一眼看明白,才会想起来叫这么个乌龙的博客名的。
只是尽管她如此糟糕,我还是那么认真地喜欢她的,这连我自己都很难理解,因为就那副没几个人看得懂的画,我真的越来越懂了,因为对海,她是那么痴狂地喜爱,所以恨不得那有边的宣纸永无止境地漫长下去,所以看得到的地方,都是那么倾心得夸张的蓝。
我喜欢这样单纯得乱七八糟的江沁,自然爱屋及乌地喜欢着我拾到的这幅乱七八糟的画,一天看很多遍,有时候甚至觉得她就打着蓝色的伞,穿着蓝色的裙子立在了海面上一片蓝色的风雨中,因为蓝得与海是那么融洽的色调,所以我放飞着太阳寻觅,也终究不见。
想到这儿,我摸着腮帮子,笑得有些猥琐了,约莫思念一个人,就是这么个折磨人的感觉,有时候贱得连自己都会觉得下贱。那张照片在不消几秒的时间传到了博客里,我很满意地端详,在文字框里打了一行湛蓝而巨大的字儿:士为知己者死。
“你是捡到我画的那个未曾见过海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