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清楚地理解素质的含义,现将素质与知识的关系、素质与素养的关系进行比较、分析如下。
一、素质与知识的关系
素质与知识的关系表现为:一方面,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另一方面,二者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二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总体上讲,知识是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其生活的环境(包括自然和社会)以及人类自身认识的结果,是人类活动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对每个个体来讲,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的知识(即直接经验)是很少的,大量的知识是通过学习人类共同创造的知识财富而获得的。素质则是指主体身上所存在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特性及其结构,是决定主体活动功能、状况及其质量的基本因素。素质是一定的社会文化对人的行为的要求与规范在个体身上的内化;是个体生理及心理结构与潜能向着一定社会文化对人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的方向定向发展和开发的结果。因此,素质包含了社会文化、个体生理与心理的成分,并且是三者有机的结合。素质一经形成就属于个体内在的东西,体现在个体的生理和心理的结构与功能之中。
第二,从存在方式及表现形式来看,知识可以脱离活动的个体而存在于书本、磁盘、录音录像带及其他的实物性媒体中,可以用文字、语言、图像及其它符号性工具得以表现。而素质不能脱离活动的个体而独立存在,素质同人的生命及其活动是联结在一起的。
第三,从检测及评价方式来看,知识可用考试等方法检测和评价;而素质只能通过观察人的实际活动表现来评价。除了智力、心智技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用书面考试的方法检测外,人的其他素质,如品德、能力、意志等是无法简单地用书面考试的方法检测的。
因此,素质与知识的差异集中表现在:素质是个体经验性的东西,它既不能脱离具体的个体而存在,也不能脱离主体的活动而存在,它是在主体的活动中表现的,实际上也是在主体的活动中形成的。
二、素质与素养的关系
素养,是通过先天的和后天的诸多因素形成的,但它侧重于后天的教养、修养。素养是素质的一部分,人的素质是由先天形成的自然素质和后天形成的素养组成的。
人的整体素质除自然素质之外,还包括后天形成的知识、技能、才能、思想品德等素养。一个人素养的形成有两条途径:一是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学习得到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及行为规范等;二是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下人们在自我教育中获取知识、才能和品德等。人们在后天所获得的文化素养是自然遗传素质的现实化和对象化。一方面,人在后天文化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以自身的学习、交往和社会实践为中介,不断地实现了自然遗传素质的社会化,外化为文化素养;另一方面,人又在社会实践中习得社会文化,不断在实现着社会历史经验和文化成果的主体化,积淀为身心素质结构。人在后天养成的社会文化素养是人的素质结构中一个高级形态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