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回族形成的过程。在我国,从唐朝至今,历代政府对伊斯兰教认识不同,称呼也不同,先后称呼有大食法、大食法度、净教、真教、清真教、回教,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被统一称为伊斯兰教。
伊斯兰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社会文化现象之一。它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伊斯兰作为一种宗教、一种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传播到了我国,在不断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过程中,与中华悠久的文化传统互相影响和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积淀的特殊文化现象,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并成为回族民族的一种宗教信仰、文化体系及生活方式。同时也形成了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族群。在我国伊斯兰已深深地反映体现在回族的风俗习惯、民族思想文化、民族心理结构、民族生活方式之中。长期以来,我国回族人民深受伊斯兰文化的熏陶,伊斯兰伦理道德对回族穆斯林有劝善戒恶的作用,对回族穆斯林行为规范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是回族穆斯林族群内部的精神支柱。
我国著名史学家白寿彝在《中国回教小史·题记》中说:“中国回教历史的研究,是一门很艰苦的学问。研究这门学问的人,须具备几种语言上的工具,须理解回教教义和教法,须熟悉中国史料以及阿拉伯文、波斯文、土耳其文中的有关记载,须明了欧美学者在这方面已有的成绩,更须足迹遍全国,见到过各处的回教社会,见到过各处的碑刻和私家记载,他不只要有这些言语文字上的资料,他更要懂得回教的精神,懂得中国回教人的心。”
(二)回族民族特性
当代著名回族学者杨怀中先生,研究中国回族近现代史后认为:“回族是一个逆境求生的民族,是一个奋发进取的民族,是一个忍辱卫国的民族,是一个自觉认同的民族。”
1.外来性
回族不同于自古以来就居住在中国的那些土著原住民族。元代回回人活动之初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域,历史上随着回族军士在地多人少的西北、西南等边疆地区的镇戍屯牧,工商业者的贸易往来,官吏学者的宦游,宗教人士的传教活动以及反压迫斗争后的流动迁徙,回族人逐渐形成了小集中、大分散,愈来愈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全国,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与当地民族杂居;在内地,回民多分布在沿水路和陆路交通线上;在农村,回族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则多聚居若干条街巷。但是,在共同心理状态、经济生活、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回族仍表现出自己的特点,被认为“同类则相遇亲厚”“自守其民俗,终不肯变”。回族人从出生时开始,就要请阿訇起经名,结婚时请阿訇证婚,死亡后请阿訇主持殡葬,各方面均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特别在饮食习惯上,回民忌吃猪肉,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这原是《古兰经》中的规定,千百年来已经逐渐变成了回族的风俗习惯。
回族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者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历史上,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以及矿产的采冶上都较为著名。回族尤擅经商,回族商人遍布全国各地。从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到牛羊屠宰和加工业,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回族商人在内地同边疆地区的经济交流,以及在中国对外国的贸易往来等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民族性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国家,北方许多游牧民族曾多次进入长江以北广大地区,有的还建立了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政权,但是这些民族都如昙花一现,最后都消融在汉文化和汉民族群体之中了。漫长的史记证明,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必然要被汉化,这是一条历史规律。
先后来自中亚、波斯、阿拉伯各地的穆斯林散居在全国各地,他们没有共同的地域,没有共同民族的经济市场,他们最早操各自的突厥语、波斯语、阿拉伯语,后来通用汉语。他们又带着和沿袭着本民族本地区的各自的传统,按照历史的传统规律看,他们必然会无声无息地融合于大汉民族之中。但回族不同,这不能不归功于伊斯兰文化的作用。伊斯兰文化给回族穆斯林提供了共同的信仰,使穆斯林能聚为一体而不疏散,在信仰这一终极点上,超越了一切区别和差异,消融了所有的对立关系,使得文化的整体价值与个体生命意义得以体现,产生了整合作用,带来了凝聚力。
伊斯兰文化涉世性很强,它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穆斯林世俗生活的各方面有严格的规定,成为一种独特生活方式,共同的生活方式给回族带来了一种维系力量。伊斯兰文化从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观念、内在精神的一致性等方面塑造了回回民族。回族在其发展中还体现了一种为坚守信仰而殉道,为求生存而抗暴的精神品质。
3.结合性
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是两种自成体系的强大文化,这两种文化相遇在一起,一方要完全融化掉另一方,是有困难的。它们又同是古老的东方文化,有其某些相通之处,这两种文化经过千年的接触、碰撞后,最终必将在它们的相通之处找到结合点。
在元、明两代,我国回回穆斯林自发地掀起过一个翻译运动,他们把阿拉伯文、波斯文的著作译为汉文。其中有宗教哲学、教法、伊斯兰教史的,有天文地理的,也有关于阿拉伯语言学的。这些译著,丰富了我国哲学史、思想史、民族史、伊斯兰史,同时也成了我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目前在我国的清真寺、经堂中的语法学、修辞学、逻辑学、教法学、认主学、哲学等方面的教材,很多还是沿用古代伊斯兰原著。我国清真寺里保存了许多中古时期伊斯兰文化书籍。另则,波斯语文在元代还是一种通用语言,中国回族穆斯林宗教学者有学习波斯文的传统。许多波斯文的文学、历史、哲学、医学著作在我国回族宗教学者中广泛流传。
4.保守性
在中国历史上长时期把伊斯兰教更多地看作是一种民风民俗,而没有深刻正确认识到它是一种宗教,一种文化。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穆斯林从不大张旗鼓地主动向非穆斯林传教;我国伊斯兰教从不主动加入思想界和宗教界意识形态纷争,不主动反对佛道,对孔子表示尊重。我国信仰伊斯兰教回族穆斯林这样做,在汉族群众中不会树立对立面,有利于自己的生存。重礼俗,在阿拉伯世界,礼俗不是伊斯兰教的主要内容,但在回族穆斯林中却成了一个主要内容,因为重礼俗既能与兄弟民族友好相处,又能坚持自己的风俗习惯。
5.虔诚性
“虽适异域,传子孙,累世不替”,说的是我国穆斯林信仰的虔诚性。我国伊斯兰教早期宗教人才多出自宗教世家,如夏氏一门在泉州传播伊斯兰教,主持泉州清净寺由元代至明朝。明代陕西经学大师胡登洲“世袭八代掌教”,即他家八代人都是伊斯兰教传人。
朝觐是信仰伊斯兰教回族穆斯林的宗教功课,我国历史上的丝绸之路、香料之路也是穆斯林朝觐之路,明代郑和的父亲和祖父两代均由海路前往麦加朝觐。西北黄土高原的穆斯林如哲赫林耶创始人马明心(约1719~1781年)背负行囊,步行穿越新疆戈壁中亚草原赴也门留学16年。我国回族穆斯林留学欧美者实不多见,却有前往阿拉伯求学的传统。云南马德新(1794~1874年)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赴麦加朝觐,后在开罗、亚历山大、耶路撒冷、塞浦路斯、伊斯坦布尔、罗德岛、亚丁、苏伊士等地广搜经典,拜访学者达八年之久。归来设帐讲学,培养了一大批伊斯兰教人才,开创了一代学风。甘肃马来迟(1681~1766年)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赴麦加朝觐,先后访问麦加、也门、巴格达、大马士革和开罗等地的宗教领袖,并在虎夫耶道堂学习三年,雍正十二年(1734年)回国,创建了华寺派,他在青海化隆藏族中间传播伊斯兰教,使卡尔岗地方藏民皈信了伊斯兰教。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先后有回族优秀人物马坚等36位中国穆斯林学者在埃及艾资哈尔大学深造。
6.回族的寺坊组织
我国回族散居全国,1982年普查,回族分布在全国2375个市县的2310个市县中。一千多年来他们能生存发展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寺坊的存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所谓寺坊,即以清真礼拜寺为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区。它是回族穆斯林的一种普遍的宗教组织形式,是回族穆斯林的群众社团,也是回族穆斯林社会的基层组织。
坊的范围不一,有数村为一坊者,也有一村一镇为一坊者。每户穆斯林必属于一个固定的寺坊,多数相沿祖辈隶属于同一寺坊。每一个穆斯林都置身于寺坊群众的舆论监督之下。寺坊要求每个穆斯林在信仰、文化、习俗、行为模式的一致性,把寺坊里的回族穆斯林凝结成一个群体。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群体力量是伟大的,是最可信赖的力量。寺坊之内互相团结,所谓“婚丧不济,互相资助。贸易缺资,众力扶持。子弟不能念经者,代为供膳。恩不求报,德不沽名。”我国回族穆斯林的这种团结精神,历来被世人称道。那些影响社会风气,有损道德文明的事,如游手好闲、吸毒、赌博、酗酒、淫词俚曲,要受到寺坊群众的舆论谴责。
(三)回族的民族性格特征
回族学者王岱舆在《正教真诠》中解释“回”字说:“益回者,归也。由尘世而归于真一、若镜之回光。”
回族学者马金宝对回族的民族性格特征研究很有新的创意,他从“回”字喻意,解释回族民族性格特征的深层内涵,具有浓厚的华夏传统文化气息。
1.“回”字释义民族性格特征
回族一经形成,便以其鲜明的民族性格特征光耀史籍,留下许多感人的佳话。由于多源的民族构成与多彩的民族文化,塑造了回族丰富的民族个性,回族为外界所特别予以关注的某些典型性格特征,与回族源于伊斯兰教的一些传统伦理道德观有很大的关系,要全面概括这种个性显然是比较困难的,前人也曾尝试从各种角度,诸如革命史、团结史、交流史、文化史、经济史等等论及于此。
这里仅择其中与“回”字有关的一些地方加以阐释。从《辞源》《辞海》《汉语大字典》之“回”释义,望文生义,阐发回族比较典型的民族性格特征。
(1)《辞源》之“回”字有9种辞释
①环绕,旋转。《诗·大雅·云汉》“悼彼云汉,昭回于天。”
②掉转。《楚辞》屈原《离骚》:“回联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③返回。唐刘禹锡《刘宾客集》《戏赠看花诸君子》诗:“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
④违背。《诗·大雅·常武入》:“徐方不回,王日还归。”
⑤邪僻。《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其德不回。”
⑥量词。一次叫一回。唐杜甫《杜工部草堂诗笺》《上白帝城》诗:“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
⑦章回小说一章叫作一回。
⑧伊斯兰教旧称回教。
⑨姓。见《广韵》,《明史》有回满住。其词组中“回回”与回族无涉,唯有“回教”“回国历”之词与回族相关。
(2)《辞海》中“回回”条之解释为“民族名、古国名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①在宋人的《梦溪笔谈》和《黑鞭事略》中,指的是回;在《癸辛杂识》和《辽史》中,指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和国家。
②在《元史》和《元典章》中,主要是指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如回回法、回回寺、回回令史、回回人等。在明清两代的文献中,主要指回族即回回民族,如回回人(简称回人或回民)。有时指伊斯兰教,如回教门、回回教(简称回教)。
③清代又对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少数民族多加称为“回”,如称新疆维吾尔等族为“缠回”,称甘肃东乡族为“东乡回”,称青海撒拉族为“撒拉回”,并把新疆称为“回疆”“回部”等。
(3)《汉语大字典》中“回”字之释义
①“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河南、河北、青海、山东、云南、安徽、新疆和辽宁。
②《正字通·口部》:“回,回回,西域大食国人也。”
③《清会典事例·户部·屯田·新疆屯田》:“所裁屯兵熟地三千亩,拨给回民耕种,免其交粮,俾回民生计益臻宽饶。”
2.从中国文字看
(1)“回”字形同古代铜钱
“回”字形同古代铜钱。可用比作回族的商业民族源头及其擅长经商的民族性格特征。众所周知,回族的民族源头与其先民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远赴中国经商有关。大量穆斯林商人、旅行者、宗教人士的东来,带来的不仅是伊斯兰文化的渊源,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回回民族后来形成的契机及其商业理念与传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唐宋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城市商业文化的开创,离不开这些东来穆斯林商人的功劳。值得一提的还有,近年一些研究者提出,从唐开元以后至明代中期,我国东南沿海商业城市的崛起以及明代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都与穆斯林商人有关,是东来的穆斯林商人带来的商业文化与城市消费观念刺激了城市大众的传统生活方式与社会行为,并带动起相关的手工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因而扩大了城市经营的范围,提高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了特殊的城市地主阶层,从而推动了一些工商业城市的持续繁荣。穆斯林蕃客的贡献不局限于一般而言的增加国库税收和推动商贸交流。
正因为有了善于经商的传统,所以唐宋时定居中国的穆斯林生活水平普遍较高,各地文人记其生活多以侈华而形容。另外,由于善于经营,所以在蒙古兴起前,穆斯林商人在北部草原、南部渔疆、东西部交通要道不约而同受到重用,许多人在蒙古统一中国后把持经济要害、在政治上享有很高地位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享有特权。无独有偶,蒙语“回回”的汉写词“撤尔塔黑台”之原意即为商人,虽说回族擅商不一定与此有关,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元代统治者的心目中,回回人多出精明能干的商人。
回族先民的历史是一个奋发进取、充满向上趋势的朝气蓬勃的历史。正是因为独特的商业文化传统,所以在明代东南沿海对外商贸断绝的情况下,回族商人转而对内开拓贸易领域,在促进东南沿海工商业城市繁荣的同时,又在西北把商业经济发展成一定气候。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早期回回先民的商业活动,为西北地区带来了一个新的民族成分。元明清以来的西北回族商业活动,促使了西北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这对于加强西北地区与内地及沿海的经济联系,从经济基础上巩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近代以来西北回族的商业活动深入到西北蒙古、藏族及新疆地区,从客观上密切了西北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西北地区兰州、西宁、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张掖、酒泉等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历史上西北回族的商业经济活动有密切关系。临夏、夏河、吴忠、同心、宝丰、石嘴山、三营、平凉、张家川等西北重要集贸市场的形成,则是西北回族社会商业经济的直接结果。在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情况就更加明显了,许多地方甚至把大力发展回族聚居的地区商品经济写进了“十一五”期间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纲要。
(2)“回”字形象地揭示了回族性格特征中的“刚、柔”
所谓刚,包含智慧、勇气、诚信、忠义这样一些品性。所谓柔,意思是宽仁、忍让、和平、友爱等。弱指的是弱小民族或者弱小国家,也包括处在困难境地的社会底层。“刚而敌强,柔而友弱”的思想观念及其行为,充分体现了回族及其文化形成过程中塑造出的民族特性。
“刚”是因为既包含了伊斯兰文化中的强韧、冒险、勇决、坦然面对生死等特征,又包含了儒家文化中的信、义、诚等道德,因而表现在具体行为中才会果敢、无畏。
“柔”是因为回族先民经历了开放的东西方文化大交流的历史背景,加之有国破家亡、万里远徙的切肤之痛,又处在重建家园、宽容友好、和平共处的立足环境,经历了再生的艰难过程,故而具有宽容的胸怀、友好的态度以及对和平的真心渴望。
这些形成了回族人外圆内方、外柔内刚的显著性格特征,如同绵里藏针、宽松柔和,相安无事;相反遇压愈烈,反抗愈强。这可以从回族历史人物、回族群众为人处事中处处体现出来。
(3)“回”字反映了回族形成时主要的分布格局与所处的文化环境
“回”字如同两个城郭的围成,它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回回民族形成时主要的分布格局与所处的文化环境。从人口分布上来讲,虽然回族先民在元代进入中国后,因征战、驻屯、劳役等原因有小的聚居,主要在水陆要津及交通沿线成点状布局。但从大的范围来看,还是处在汉民族之中,其独特的文化景观在汉族文化的汪洋大海中如同一个个孤悬的“小岛”,每个“岛”与周围“海洋”联系。换句话说,即回汉之间的文化交流,对回族来说,其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难免受汉族大文化的浸润,也就形成了回族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即与汉文化、汉民族有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这也可看作是回汉民族关系的一个主流特征。回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明代的同化政策加速了这种融合与交流。
(4)“回”字代表了回族对内、对外的两种凝聚力
“回”字代表了回族对内、对外的两种凝聚力,其“圆心”始终不离中华热土这一立足根本。历史上的回回民族以具有较强的民族凝聚力而备受注目,无论是说“行资居送,千里不持粮”,还是说“天下回回是一家”“同类亲厚”“回回见面三分亲”“回回心齐”,都表明了这种强烈的集体意识,心理情感的一致内向性。这一现象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社会原因。回族先民以外来民族身份客居中原,除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政治命运等共同因素外。他们心理感受的一致性是其走向一个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因素。他们辗转千里,历经艰辛,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与内部成员间互相寻找依靠是自然的心理反映,因而能够凝结成一个个坚固的群体。这一个个坚固的群体就构成了回回民族的强大内部凝聚力。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汉语的通用并保留一些外来词汇、风俗习惯与思维方式的趋同、经济生活的大致定型等等,又加强了这种凝聚力,使之成为民族经历艰难险阻的内在支柱。
同时,由于回族文化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中诞生、成长,回族又是在中国大地上孕育生成,因而中华文明中先天的向心力又对回族文化施加了巨大的影响;更由于回族广泛分布于汉族人民中,与汉族人民与生俱来的亲缘关系贯穿于民族形成的始终,回族文化中对汉族文化的吸收、消融体现在文化要素的各个方面。共同的政治、经济命运,相似的文化认同心理,广泛的社会交往与联系,促成了回族对外部大环境的依赖性,因而构成了其中与中国主体社会相一致的中华民族大凝聚力,这在祖国利益受到侵犯时回族人民的强烈反映中生动地体现出来。
这种对内、对外的两个凝聚力组成了回族民族精神中的两个层次:外部象征国家,体现了回族民族精神中的国家性,在今天表现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基础上的共同进步;内部象征民族,体现了民族精神中的民族性,在今天表现为积极开拓进取,振兴民族经济文化,为社会繁荣而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