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掌握:
1.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思想、“正德幅利”的财富节制思想、“子母相权”的货币思想。
3.儒家、道家、法家主要经济思想的演变。
4.春秋战国时期其他学派的主要经济思想。
第一节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经历了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制度发生剧烈变化的时期,封建经济逐步确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一、春秋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前771年到前47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这个时期的基本特点是:封建生产力的发展使封建生产关系的最主要内容——土地所有制发生巨大变革,由贵族领主土地占有形式向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形式急剧过渡,与这一变革相适应的是商品货币关系有长足发展。
(一)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的变动,首先表现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铁制农具与牛耕在农业中被广泛采用,成为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力量。“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可说是铁器被广泛用于农业生产的证明。进入铁器时代的春秋时期,耒耜改为铁制从而演变成为铁犁。与此相关,牛的用途也发展为拉犁耕田之用,即所谓“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国语晋语九》)。牛耕是古代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发展阶段,驾牛耕田,畜力代替了人力,使农业生产力获得巨大解放。农田水利的进步是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进入春秋中后期,人工灌溉也发展了,在灌溉器械方面出现了“一日浸百畦”的桔槔,改变了“凿隧而入井,拖瓮而出灌”(《庄子天地》)的落后方法,并已有大规模修建水利工程的记载。楚国的芍陂,就是春秋时期修筑的蓄水灌溉工程。春秋末年吴王夫差开凿邗沟,沟通江淮,这虽是一条运道,是我国开凿南北大运河的开始,但也表明春秋时代修建水道的能力。凡此,皆有力地推进了春秋时期农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在手工业生产方面,出现了独立的自由手工业者阶层,手工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军事手工业上,由于军事兼并之风盛行,兵员增多,武器需要亦随之增大。
到春秋时期,军事器械制造已突破西周时期不许民间自由制造的限制,主要由民间制造,并已出现专门制造军械的地区。在日用手工业品方面,生产技术大大提高。
由于农业与手工业的巨大发展以及水陆交通的开发,春秋时期的商业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城市的发展上,商业城市出现,城市规模扩大。齐国滨海,有渔盐之利,还有发达的丝织业,为商业贩运创造有利条件,因而四方商贾云集,“人物归之,襁至而辐凑”,被称为“冠带衣履天下”(《史记货殖列传》)。春秋后期,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如吴国都城的周围就长达四十七里有余。齐国的都城临淄,在春秋时已发展至可出兵车八百乘,约四五万人的规模。众多的城市工商业者在城市中开设店铺,商业市场不再是西周那种“前朝后市”的设置,一般的城镇都有商业市集。贸易分业更加细致,城市中出现独立的专业肆,如羊肆、马肆等。其次,富商大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即商业资本出现。商业资本的活动范围,到春秋后期已不限于本国,富商大贾们常“志气高扬,结驷联骑”往来于各国之间进行贸易活动。再次,专业的自由商人大量涌现,成为一个新兴的阶层。最后,货币流通有了很大发展。贵金属黄金成为通行于诸侯国间礼聘往来和大宗商品交易的通用货币,而更密切为大小商品交易服务的铜铸币,也在全国南北普遍而广泛地使用了,并形成了以周、郑、晋、卫为中心的布币区,以东方齐国为中心的刀币区,以及南方楚国的蚁鼻钱(铜贝)三大货币体系与流通区域。
(二)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在社会经济关系方面引起变革。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以井来表现的农村公社为基础的封建领主土地占有制。在这种土地占有形式下,分封诸侯对自己的领地虽属世袭的,却是代领性质,大夫的采邑也是如此。至于农民的份地,农民更是只有使用权。随着诸侯或大夫领地世袭时间的延长,滋生了私人长期占有领地的倾向,开始逐渐产生了地主阶级。同时,农民的份地,由于长期使用和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民也认识到用田地的私有代替公有对自己比较有利,滋生了个人长期占有土地的要求,逐渐转化为小土地所有者。而新兴的工商业者,尤其是富商大贾,在农业仍是主要生产部门的条件下,也对土地占有发生兴趣。这样,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各阶级普遍产生对土地财产私有的要求。另外,西周以来普遍实行的是劳役地租,庶人在公田上为王室、公室及采邑大夫服力役,同时在分给自己的小块土地即私田上耕作。农民的公田劳役妨碍他们自身独立经济的发展,这一矛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日益显著,促使农民用怠工以至逃亡方式抵制或逃避公田劳役,进入春秋时期这个现象更为严重。在这种情形下,一些诸侯国在田制、兵制、赋税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变革,如齐国齐桓公时期的管仲实行的“相地而衰征”(《国语齐语》)的变革,晋国的“作爰田”、“作州兵”的变革,鲁国“初税亩”(《左传宣公十五年》)、郑国“作丘赋”(《左传昭公四年》)改革等。这一系列改革,使西周以来形成的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封建领主土地占有制瓦解了。农村公社解体,逐渐成为个体家庭经济,实物地租代替了劳役地租,国野界限逐渐被打破,田赋、军赋的征收都逐渐转向到土地,土地的私有性加强了。
总的说来,春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封建贵族领主的土地等级占有形式解体并为封建的地主土地占有形式所代替。手工业、城市、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是土地占有形式变革的结果,也是促进这一变革的原因。
二、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前475年至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这是比春秋时期更加剧烈、更加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司马迁概括这一时期的特点为“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史记平准书》)。
(一)农业技术的进步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一个时期。农业方面因冶炼技术的发达使铁制农具使用更加广泛。铁农具的广泛使用使人们获得一种强有力的劳动手段,大大提高了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和劳动生产率。战国时期兴起的大规模的垦草运动,大型水利工程的修建,农业耕作由粗放到深耕熟耘,都同铁农具的普及分不开。牛耕也已普及,“以牛田”成为当时的习惯说法。战国时还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如魏文侯时西门豹“引漳水灌邺”,秦昭王时蜀郡守李冰父子的岷江都江堰水利工程等。这些水利工程的兴建,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使许多恶田变成了良田。农业生产技术也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已懂得深耕细作和分行栽培技术,施肥和灌溉技术也有了进步。在耕作制度方面,一年两熟制在气候适宜的地区已得到比较普遍的推行。在农业生产的知识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已有关于农业生产的专门学术著作出现。战国末期《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等四篇,就是我国最早的农学著作。
(二)工商业的发展金属工具的进步也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利器,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则为手工业提供了原料和市场。手工业门类大量增加,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私人经营的独立手工业大量涌现,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进一步发展,“以械器易粟”的专业手工业者已习见不鲜;出现了公输般、欧冶子、干将、莫邪等以技术精良而名闻列国的手工匠师;出现了《考工记》这部我国最早的手工业操作的手册。
随着春秋后期以来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商品生产渐趋发达,大小城市越来越多,无论从规模还是从繁华程度上都远非春秋时期可比。“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墨子非攻中》),“千丈之城,万家之邑”(《战国策赵策》),比比皆是。还产生了一批有名的大城市,如燕国的涿、蓟,赵国的邯郸,魏国的大梁,韩国的郑,楚国的宛、郢等,其中齐国的临淄达七万户。
商业方面专业化程度更加显著,作为商品交换场所的“市”大量涌现,市场上有专门出卖某类商品的肆,有专门公开买卖黄金的场所。有卖骏马者:“人有卖骏马者,比三日立市。”(《战国策燕策》)有卖兔子者:“积兔满市。”(《吕氏春秋慎势篇》)。富商大贾也大批出现,他们不仅富比王侯,甚至还参与重大的政治活动。
金属货币更加广泛流通,黄金以一般等价物的形式从整个商品世界游离出来。统治阶级成员间馈送或赏赐动辄就是黄金千斤或千镒。战国末年秦始皇就曾以黄金三十万镒贿赂诸侯豪臣(《史记秦始皇本纪》),和春秋时期黄金使用不过数十百镒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使放债取息成为普遍现象。如齐公子孟尝君,当时身居相位,在他的封邑放债,一次收得息钱十万之多。(《战国策齐策》)战国时期的矛盾和斗争也空前尖锐复杂。新兴的地主阶级和工商者向贵族领主统治阶级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农民群众和城市中的无业游民也因兵役频繁,捐税苛重,不时发动反抗,国与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不断。生产力的进步,商业的活跃,战争的频繁,各国的变法改革,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现象,各学派纷纷建立,成为古代中国文化繁荣的黄金时代。
第二节 春秋战国时期经济思想的演化
一、“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思想
(一)管子社会分工思想的主要内容春秋以来,随着土地私有的迅速发展,地主和“自由”小农的数量越来越多;独立的小手工业者已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商人阶层的队伍日益壮大,职业武士们则游走于各诸侯国。这些新兴阶层的出现为“士农工商”社会分工思想的提出,提供了客观基础。管仲在回答齐桓公关于如何治国的问题时,响亮地提出了四民分业定居论。
管仲(约前730年—前645年),颍上人,春秋前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曾相齐四十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齐国富国强兵,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在后世封建社会中,言及君臣相得、朋友相知,皆以管仲为典型。管仲出身于没落的贵族领主家庭,少年时代曾经营过商业,故对商品生产、货币、贸易等问题有较丰富的直接知识,这是他在这些方面具有卓越见识的客观原因。管仲经济思想的突出部分就是他的“士农工商”社会分工思想。其具体主张是:“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易……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夫是,故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国语齐语》)
(二)管子社会分工的思想的价值所谓“四民”,是指士、农、工、商四大职业之民。管仲的目的是使“四民”各不干扰,祖祖辈辈世袭各自的职业。这样居住的好处是:“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国语齐语》)由于同种职业的人居住在一起,所见所闻都是该职业的言行,而不至于出现见异思迁的事。士、农、工、商四大集团的划分,在中国历史上是管仲第一次提出的,这一划分,在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一直成为被统治者的典型分类。
把工商和士农并列为四民,是自由工商业者大量涌现这一客观事实在进步思想家头脑中的反映,也说明管仲对工商业活动的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春秋时代士的成分是很复杂的,但管仲所谓“士”主要是指武士。希腊奴隶制时期的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也把武士作为一个特殊的阶级来看待,但柏拉图的“武士”要经常脱离生产过军营生活;而管仲的“士”则在平时留居于自己家庭之中,有战事才参加军旅,即所谓“作内政而寓军令”。管仲所谓“工”是指专业的城市手工业者,除了有少数奴隶工匠和艺徒外,主要是自由工匠。但从管仲的观点可以看出,由于自由手工业者阶层出现不久,他们的任务仍主要是给贵族阶级生产日用器物或制造军事器械,所以,他们的居住场所必须接近官府,即“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则是指商人必须聚集在一定的市集上,从中可以看出他还不鼓励商人的自由活动。
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分业定居论,反映了分职分业的观念,包含着以下方面的经济概念:第一,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易于相互交流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即“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第二,同业者聚集一处,易于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即“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时贾”;第三,同行汇集,易于形成专业气氛,减少职业的不稳定性;第四,同行聚居,易于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技术教育环境。
二、“正德幅利”的财富节制思想春秋以来出现了新兴的土地占有者和自由工商业者,他们不再像农村公社成员一样凡事从组合的角度出发去考察,而是以个人为中心去考虑问题。王室的衰微以及诸侯之间的相互杀伐,更使“天帝”、“神权”的意识束缚大为动摇,从而助长了人们的谋利行为,这对于统治阶级是很大的威胁。如何制约人们的谋利行为,维护统治者的既得利益一时间成为统治集团成员日思夜虑的事情。神权既已失去原有的作用,不足以压众,社会伦理便成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经济观点也随之发生变化,表现之一便是财富伦理观。春秋后期,这种思想更为普遍,晏婴的“正德幅利”思想便是一个重要代表。
晏婴(约前590年—前500年间),字平仲,夷维(今山东省高密县)人,齐国贵族。前556年,袭父职为齐卿,历仕齐灵公、庄公、景公三代。在齐景公时,尤其受到重用,执掌国政,是闻名于列国的贤相,以节俭力行重于世,食不重肉,妾不衣帛,驾敝车疲马。晏婴身长不及六尺,长于辞令,善外交,受重于列国,为人谦让自持,但能犯颜力谏,虽白刃加胸而不可屈。
在晏婴之前,已经流行着这样的财富伦理观:“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国语晋语一》)“夫义者利之足也……废义则利不立。”(《国语晋语二》)即财富之获得要取决于伦理标准,没有伦理标准,财富无从建立。对于财富观,晏婴的看法则是:“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义多则敌寡,利厚****欢。”
(《晏子春秋内篇》)“幅”,原指布帛的一定宽度,这里用以比喻人的财富应有限度,不能漫无限制。怎样才能使人们猎取财富的行为不越过限度呢?这要靠“德以幅之”。晏婴的“德”,就是道德规范。他给个人财富的追求加上一个伦理限度,超过一定限度,财富足以为害;在一定的限度内,个人财富才可以长远保持。对于社会财富,他虽然很重公利,认为“利厚****欢”,但由于人民总是“生厚而用利”,就必须加上一层伦理的限制,即“正德以幅之”,使其不至于漫无约束。把公利和私利均加上一层伦理限制,是晏婴的财富观念的特点,我们称它为伦理财富观。伦理财富观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伦理观念作为旧的神权统治的对立物而产生和发展,是当时的一般趋向;另一方面,由于贵族领主阶级,特别是国君的穷奢极欲,也需要有某种规范加以限制。伦理财富观正是在这样的客观基础上产生的。
要实行“幅利”,对人们追求财富的行为有所限制,首先要使统治者自觉限制自己,对财富不可一味贪求,不可“蕴利”或垄断于一己,而应让一部分于别人:
“让,德之主也,让之为懿德。”(《左传昭公十年》)不占有过多的财富,不因财富过多而招别人嫉恨,结果却可保住自己的财富。“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左传昭公十年》)实行“幅利”还要以国家政策、法令来限制奴隶主贵族剥削、掠夺,减轻百姓负担。晏婴指出统治者的剥削时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县鄙之人,入从其政,逼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妄,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于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左传昭公二十年》)横征暴敛的结果将使得百姓暴力夺回财富:“藏财而不用……委而不以分人者,百姓必进自分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所以,晏婴要求国家通过政策法令来减轻对百姓的掠夺,他要求齐景公“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左传昭公二十年》)。
晏子的“正德幅利”思想,与他的富民安众思想相联系,认为“节欲****富”(《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强调以民利为重,重视“益民之利”。谋度于义,事因于民,而益民之利,是晏子财富伦理观内涵的重要特色。对于财富的“义利观”,是春秋以来“天帝”、“神权”动摇以后的产物,经过晏婴等发展,到孔子时进一步发展到基本成熟阶段。
三、“子母相权”的货币思想
(一)“子母相权”思想提出的背景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货币的国家之一。据史籍记载,中国货币起源于夏代。
《史记平准书》:“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
《盐铁论钱币篇》:“夏后以玄贝。”说夏代已有多种金属货币还没有获得考古的证据,但贝币的出现则是可信的。殷商时代除贝币外,铜、珠玉、布帛也起着货币作用。到了西周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始出现了国家的铸币。《汉书食货志》:“太公为周立九府圜(圆,指钱币)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这时的货币已有三品:黄金、铜钱和布帛。
在货币经济的基础上,我国的货币思想也早已产生了。东周时期单旗的金属货币理论——“子母相权”论,不仅是我国最早的货币理论,也是世界最早的货币理论。“子母相权”之说,由来已久。周文王时即有“币租轻,乃作母,以行其子”(《逸周书大匡解第十一》)的说法。春秋中叶,楚庄王“以为币轻,更小以为大”(《史记循吏列传》),后因孙书敖的谏阻才恢复原状。楚庄王更小钱为大钱之后七十余年又有周景王铸大钱之事出现,单旗的“子母相权”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的。
(二)单旗“子母相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单旗,史称单穆公,是周景王(前544年—前520年)的卿士。景王二十一年(前524年),准备发行大钱,废止现行的小钱,单旗反对这样做:“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则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逃亡)志,是离民也。夫备预,有未至而设之,有至而后救之,是不相入也。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周固赢国也,天未厌祸焉(自然灾害频繁),而又离民以佐灾,无乃不可乎?将民之与处而离之,将灾是备御而召之,则何以经国……而又夺之资,以益其灾,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国语周语下》)这里,“量”是衡量,“资”指商品,“币”即货币。这就是说,货币的轻重是通过商品的交换,通过在交换中同商品的比较来确定的,是相对于商品而言的。轻重既然是货币表现在商品上的相对价值,它必然会随商品即单旗所说的“资”的价值变动。当时社会生产的重要部门是农业,农业生产的丰歉,对市场和商品价值的影响是决定性的,一旦“天灾降戾”,农业歉收,农产品的价值就会升高,同样的货币就会表现于比原来较少的“资”上,货币的相对价值就显得低了,因而就会出现“民用轻”的情况。除了轻重的概念,单旗还提出了大小、子母的概念。单旗称周景王废小钱而铸大钱,是“废轻而作重”。可见,他所谓重钱即大钱;反之,则轻钱即为小钱。关于子母的范畴,单旗是把重币、大币称为母,而把轻币、小币称作子。所谓“子权母而行”,指在铸造轻币后,以原来流通的重币作为标准衡量轻币,把轻币作为重币的一定成数来行使。而所谓“母权子而行”,则是指铸造重币后,以原来的轻币为标准,把重币折合为轻币的一定倍数来行使。货币在流通中不仅同商品发生关系,而且在不同的货币之间也要确定一定关系。单旗关于“子权母”、“母权子”的说法,正是他对流通中轻币和重币、小币和大币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而“子母”则成了在理论上表现这种关系的一对范畴,与“轻重”这对范畴一起为历代思想家所采用。
单旗的“子母相权”的货币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阐明了货币发行的原则、时机、作用。货币发行的原则是货币发行应根据货币流通的需要,而不应是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单旗认为国家是否应增铸货币,是铸重币还是铸轻币,唯一的根据是实际的流通需要。如果“民用轻”,则“作为重币以行之”;“若不堪重”,则“多作轻币而行之”。总之,不管是发行重币或轻币,都是从民间交易需要出发,只有这样,才能使“民皆得焉”。关于货币投放的时机,单旗指出应及时投放。对于市场商品流通量的变化引起的货币需求量的变化,国家应预作准备,及时投放,“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将会丧失投放的时机;“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时机不到先投放,就将造成经济灾难。可见他注意到货币投放的及时性原则。单旗还认识到组织货币流通是治理经济的重要手段。发生灾害时,则“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而作重币、废轻币,则会使“民失其资”,造成人民生活的匮乏,经济衰退,国家财政收入就会减少。国家为保证财政收入,又会厚敛于民,“绝民用而实王府”,其结果必然使国竭民离,“则何以经国”?可见,货币政策关系到国家的命运。
单旗的“子母相权”论是我国古代世界对货币流通的初步而表象的看法,较全面地分析货币流通必须能结合货币价值问题。尽管它本身是极其初步的表象的货币流通分析,却支配了秦汉以后整个封建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货币理论。
“子母相权”的货币理论既未直接接触货币价值,也未考察到货币流通中的必要货币数量,是较为原始的货币观点。但是,他从“民患轻”或“若不堪其重”的角度考察,已经认识到货币相对商品可轻可重,则必须承认有不轻不重情况的存在。这种情况意味着商品的某种东西等于货币的某种东西已经走到价值问题的边缘。
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经济思想
一、儒家学派的经济思想
儒家学派是春秋后期逐渐形成的一大学派。以孔孟思想为轴心的儒家文化,统治了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时代。儒家阶层基本上是封建领主阶层的没落分子。有的是因所在诸侯国灭亡而沦为庶人;有的则因家族一传再传,子孙众多,逐渐从中分化而来;有的却是在贵族之间的相互倾轧中,因失败而被迫退居民间。前述这些人长期居于民间,从而将他们的知识传播给一般人民,并将其部分地吸收到自己这支队伍里来。儒者主要集中在鲁国,原因是鲁为周公之后,自西周以来直到春秋前期,一直是文化中心。一些尊周室、崇礼乐的没落贵族就以鲁国为根基,使那里形成了儒者阶层的重要根据地,并自孔子起正式形成儒家学派。
孔子名丘字仲尼(前551年—前479年),生活于春秋末年,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他少时贫寒,曾为季氏家臣,在鲁国当过三个月的大司寇摄行相事。他中年以后的主要活动是率领学生周游列国,宣传他的理论和政见,同时进行教学活动,编纂《诗》、《书》、《礼》、《乐》等著作。孔子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儒家学派,其经济思想和他的哲学思想一样,既有唯物主义的倾向,也有唯心主义的倾向。孟轲与荀卿是儒家学派的两个重要继承者。
(一)儒家学派经济思想的奠基者——孔子的经济思想
1.义利观义利观是孔子经济思想的灵魂,是儒家对物质财富的基本态度。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财富虽是人人所喜悦的东西,但必须以合乎道德的方法取得,才可以享用。贫贱虽是人人所讨厌的,如果于义应该贫贱,那也只能安之而不去。要把不义的富贵看作过眼浮云一样,无动于衷。孔子把财富和伦理观念严格结合起来,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是统治阶级,是治理国家的人,可以明白义,也应该明白义。“小人”基本上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人民。这里,他把义和利对立起来,看作是两个对立阶级的不同自然倾向。但是,“君子”也要获取物质财富以为生活资料,义就是他们在获取财富时应该遵行的伦理规范。另一方面,“小人”好利,也不能漫无限制,于是,义对于“小人”来说是外部的或强加的伦理规范。
这里,义与利的对立,在不同的阶级表现为不同的对立形式。把义、利之分给以鲜明的阶级内容,是古代经济思想上的一个重要发展。
伦理对财富获得的限制,意味着财富的获得要服从于伦理标准,即相对伦理规范而言财富退居于次要地位。孔子并不否定财富的作用,只是不多谈财富问题,即“子罕言利”。由于春秋末期,统治阶级内部争夺激烈,造成礼崩乐坏的形势,儒家特别强调君子应献身于义,抑制夺利,这就是孔子“罕言利”的原因。正因为此,他反复阐述“君子喻于义”的思想:“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论语里仁》)“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大学》)“是故君子先慎乎德……德者本也,财者末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大学》)“毋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这些都是忠告君子要重义,不要务利。进一步说,如果要取财利,应该用义先衡量一番,该取就取,不该取就不取。即使是礼制范围之内的义,孔子认为,这种利也不需要言。因为,礼制本身已对各级奴隶主贵族的财富占有和生活享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只要坚持礼义,奴隶主贵族所需要的财利,自然就有了保证,而不需要再“言”。这就是孔丘所说的“义以生利”。
孔子的义利论继承了春秋时期义利关系论的基本思想倾向(认为义占主导地位)。但是,孔子的义利观不仅赋予义利关系以阶级内容,还从多方面论述了义和利的相互联系,其完整性和思想深度都大大超过了春秋时代的义利关系论。它在孔子的整个经济思想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孔子对各种经济问题的议论,其经济思想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是同这个核心联系着,并环绕这个核心展开的。这种情况使孔子对一切经济问题的论述,都浸透着伦理的色彩。
2.生产与商业观孔子对财富的生产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这里所谓利不专指物质生产,但“民之所利”包含生产活动在内。孔子认为,财富的生产依赖于自然力的作用。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代表了一切自然力,自然力的作用是超出人们支配之外独立运行的,所以,对于“民之所利”应顺势利导,不必横加干涉。
另外对于财富生产,孔子坚决不赞成儒者或士人阶层直接参加生产。孔子和他的门人樊迟有这样的问答:“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莫敢不敬;上好义,****莫敢不服;上好信,****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在这里,孔子认为儒者根本不应参加农业生产,那些都是“小人”所做的事。
统治阶级只要讲究礼、义、信就可招徕人民为他们生产,不必亲自参加劳动,也不必懂得生产知识。孔子还反对儒者从事工艺活动,他批评鲁国大夫臧文仲三不仁之一就是其妾“织蒲”与民争利。(《左传文公》)他指出:“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这种主张成为后来知识分子阶层中广泛流传的思想,即“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经典根据。
对待商业,孔子则持不反对的态度。他把他的门人——著名大商人端木赐与他最得意的弟子颜回相提并论,称“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论语先进》)。
3.分配和消费观孔子认为无限度地追求财富是引起社会纷乱的根源。根据他的义利观,“君子”是能够“安贫”的,“小人”则是专逐财利的人,则解决分配问题,主要是解决“小人”的财富分配问题。他主张:“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其目的是“安无倾”,平安无事,不要倾覆封建统治。手段是“均”与“和”,都属于财富的分配。是把富人的财富和穷人“均”与“和”吗?他主张维护财富等级制度,显然不可能这样做。因此,他是主张穷人财富趋向“均”,都差不多,也就无所谓贫、无所谓寡了,就能安贫知命,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天下无倾。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影响很远。历代进步思想家们用它作为反兼并的思想武器,一些农民起义又把它发展为“均贫富”的口号。
孔子的消费观念贯穿着他的封建道德标准。其消费观念可概括为两点:总的原则是知足,具体的消费标准是俭不违礼,用不伤义。所以,其消费标准的第一方面是崇俭,消费上的崇俭是为了维持封建统治中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因为“俭则固”,即显得简陋、小气,有损体面;但“奢则不逊”,即意味着对上层等级的傲慢和冒犯。下级的消费超越自己的等级标准就意味着按上级贵族的标准消费,甚至可能会超越某些上级贵族的标准。礼制规定的标准是各等级不同的身份、地位、权力和尊严的标志,如果下级按上级贵族的标准消费,那就意味着要同上级贵族平起平坐以至凌驾于他们之上,所以孔子认为奢是“不逊”的表现,是不能容忍的。(《论语述而》)但俭也要有一定的限度,特别是在规定封建等级秩序的“礼”的要求上不能过俭。消费标准的第二方面是在取得相当地位时,为了维持统治阶级的庄严,也应该有一定的享受。
4.财政观孔子的财政思想,以义利观作指导,贯穿着所谓“仁政”思想。他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在财政收入方面,主张对老百姓不要搜刮太甚,“敛从其薄”;在财政支出方面,提倡节俭,“节用而爱人”。
第一,培养财源的思想。孔子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孔子家语贤君》也记有孔子一段类似的话:“哀公问政于孔子,孔于对曰:‘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公曰:‘为之奈何?’孔子曰:
‘省力役,薄赋敛,****富矣。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公曰:‘寡人欲行夫子之言,恐吾国贫矣。’孔子曰:‘《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未有子富而父母贫者也。’”国家的财政收入必须建立在人民富足的基础上,在财政与经济的关系上这是正确的观点,虽然他的目的是君足。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被称为欧洲孔夫子的魁奈在他的《经济表》中写道:“农民贫穷则政府贫穷,政府贫穷则君王贫穷。”这是写在18世纪,而孔子的话写在公元前5世纪,是非常卓越的。
第二,主张什一税。在财政税率上,他主张什一之税。从有若的话中可看出这点:“哀公问于有若(孔子弟子)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
“彻”是十分之一的税。所谓什一之税,既不包括劳役在内,也不包括军赋在内,只从什一之税这点看,即使能够实现,也不足以反映人民的实际财政负担。什一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响亮的政治口号,其重要意义不在于它的现实性,而在于它是一面历代反对重税者的鲜明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