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在军事上,“杀一儆百”是用“杀鸡给猴看”来统领部下和树立威严的一种手段。在商业活动中,这一兵法是领导者妥善管理好人才的一个诀窍。在组织管理中,当众指责或谩骂,虽然很有“魄力”,但是很难让下属心悦诚服地接受。因此,为了帮助有缺点和有过失的下属改正错误,聪明的领导往往采取杀一儆百这种间接批评的艺术,从而获得良好的成效。催款活动本身是一种复杂的人际沟通过程,更需要出色的人际智慧,而树立债权人或催款人员的威信,必须杀一而儆百,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老老实实地还债。
杀一儆百,与擒贼先擒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唐代诗人杜甫在自己的诗歌中对此有精当的描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我国民间亦有“打蛇要打蛇七寸”的说法。杀一儆百其要义就是只惩罚一个,从而使其余多数人受到威慑,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同时又警诫了大众。“法不罚众”是一条国人深谙的道理,许多人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处世的,而杀一儆百则是对付这种态度的一条好计。既然不能一一去“罚”,那么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对象来罚,就可以达到罚众之效果。
案例D先生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董事长,3年前宣布退休,并把家产分给3位儿女继续公司发展。但前提条件是3位儿女必须每年按时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D先生退休后社会福利事业的基金。然而几年来,3位儿女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履行当初的协议。
D先生找到大儿子,反复说明自己进行的福利事业需要资金支持,而且这些资金对公司来说并不构成负担。尽管D先生耐心劝说,但是大儿子暂时答应,终究没有兑现。D先生又找另外两位儿女,他们甚至以老大为例,赖着不还。
从事社会福利事业一直是D先生多年的心愿,也是其退休生活中重要的主题。为了尽快获得资金支持、结算过去几年拖欠的这笔欠债,D先生决定快刀斩乱麻,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于是他采取了杀一儆百的策略,首先拿大儿子开刀。不久,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很快就判决大儿子在半个月内必须将欠款还给D先生所从事的福利事业委员会,并提出强制执行后继方案。大儿子接到判决书后,马上按事先的协议返还了欠款。
接着,D先生又向另外两位儿女提出返还欠款的日期,否则将采取同样的行动。没过几天,两位儿女也乖乖地偿还了社会福利事业委员会的资金。
假如债权人面对众多债务人的赖账行为,就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对象,使用杀一儆百的战术,达到有效的催款效果。
杀一儆百这一兵法具体运用到催款活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好几个,且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就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催款计。当然,这些债务人最好在地理位置或业务关系等时空环境中存在互动关系,才可以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实现由点及面的胜利局面。
二、应该正确选择要“杀”的对象
要“杀”的这个对象非常重要,因为催款人员的最终目标并不局限于此,而是更多的债务人。只有选准、选对这个“典型”,才能发挥预期的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效果,乃至打草惊蛇。因此,债权人必须对各个债务人的情况作细致了解,瞄准那个欠债数目相对较多,欠债时间较长,且又相对狡猾无赖之人,确认“杀”此人确可起到“杀”别人起不到的作用,这样就可初步定下来要“杀”的对象。
三、选准“杀”的方法
普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上述例子中所用的方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威慑力,二是可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递信息。在向法院起诉之前集中精力找到要“杀”的对象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辅之利害。集中火力猛攻后,有的情况下可以攻破某些人的心理防线,从而使问题不致于弄得太大、太僵,债权人不致花费更多财力和时间。如果债务人仍不还债,这时应毫不犹豫地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在限期内仍拒绝还债,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手段来迫使债务人偿还欠款。
四、“杀”了“一”后,债权人应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其余债务人,并以“一”的结局来警示,迫使其他债务人还债
一般情况下,其余债务人见“钉子”都被拔掉,都会明白自己也跑不掉,与其也被起诉,不如趁早还钱。这样,债权人就有可能只通过一次起诉,就可以使自己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目前,经过法院宣判而应偿还的债务大多得不到及时偿付。事实上,许多人都怀着一种侥幸心理: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看你债权人、法院能把我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常常会采用杀一儆百的方式,通过对某一典型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扣押其财产、冻结其存款,迫使其他债务人乖乖还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注意把握杀一儆百催款计行之有效的关键点,即必须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债务案例、选择比较有把握胜诉且能够讨回所有债务的案例,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将运用杀一儆百兵法而催款成功的典型案例加以详细报道,使之能及时被人知晓,从而极大地催促和威慑那些赖账不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