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5日,星期四,京城。
今天正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寒,一年之中最为寒冷的时节,往日里上午八点就已人潮汹涌的京城电影制片厂门口,现在已临近中午时分却依旧人影寥寥。
蹲在门口马路牙子上的秋贝往下拉了拉头顶戴着的毡帽,然后裹了裹身上的毛呢大衣,最后将已经倒伏的大衣领子重新竖起。
毡帽很普通,大街上随处可见,值不了几个钱,毛呢大衣就不普通了。
这件毛呢大衣是去年最流行的款式,京城各大商场卖的最火的一款。
摊个煎饼果子都只要饼不要蛋的秋贝当然买不起,这是她“捡”来的。
大衣原主人应该是个败家娘们,在衣角那儿有处很小的灰色污渍,不是很显眼,但不知怎的就被主人嫌弃,给当成破烂货用塑料袋一裹随手扔掉。
别人瞧不起的破烂货,在秋贝眼中却是宝贝。
当时秋贝和另一位捡垃圾的老婆子同时盯上了这宝贝,如果老婆子再年轻个十几二十岁,鹿死谁手还不一定。不过最后还是她仗着年轻体壮将宝贝抢到了手,当然,跟相处了几个月的老婆子也从此友尽。
不过她觉得很值,捡一个月的破烂,都买不起这样一件毛呢大衣,即便大衣是去年的款。
至于老婆子,不过是同劳作的“同事”,没了也就没了。
要是这都要为之惋惜伤神,那这日子也不要过了,直接摸一把电门,重新来过算了。
没错,秋贝重生了,同一个世界,不同的年代,不同的身份。
呃,这算是重生,还是穿越,亦或是附身?
管他呢,反正都属于奇迹。
秋贝重生到这个年代已经两个多月了,历经秋冬。
两个多月近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但至少可以让她适应这种变化,年代的变化,环境的变化,身份的变化,家人的变化等等。
从一开始的茫然,到现在能以安稳的心态穿街过巷去拾掇一堆破烂,然后扛去废品收购站,能卖钱的卖钱,不能卖钱的就挑挑拣拣,挑些用得上的搬回自个儿的“家”。
捡破烂不是秋贝的本心,确切的说不是秋贝现在这具身体原主人的本心。
原主人16岁独自一人从大西北的一个小村落来到京城,怀揣着成为大明星的梦想。四年过去,结果梦想依然是梦想,身份却慢慢的由寻梦者变成了拾荒少女。
秋贝很不理解这孩子的梦想,大明星有什么好的,尤其是身为一名长相还过得去的女性,在成为明星的路上,各种潜规则,各种绯闻,各种帅大叔小鲜肉……
虽然最后这点不错,但对于经历过网络大爆炸时代的秋贝,对乱七八糟的“贵圈”完全无爱。
也很不理解这孩子怎么就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跑偏,给拐到了拾荒这条道上,你说三百六十五行干点什么不好,偏偏要捡破烂。
虽然这行当的收入的确还不错,养活自个儿之余,还能存点小钱。
也幸好秋贝本来的性子就惫懒,加上拾荒这工种确实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劳力和脑力,于是对于身份地位这些不甚在意的她继承了拾荒者的身份。
至于梦想嘛,有时候实在是闲着蛋疼,秋贝也会来京城电影制片厂门口逛一逛,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体味人生。
很可惜的是,近三个月时间来,秋贝从未接到过群演的角色,连尸体的角色都没有,更别提那些女一、女二、女三之类有台词的了。
没有收获到角色,秋贝在其他方面倒是收获不菲,例如数量不菲的各类饮料瓶子和各种纸壳,这些送去废品收购站还是能卖不少钱的。
因此,秋贝来制片厂门口的理由又多了一个,至于成为大明星……
想都没想过。
前世她活了三十年,在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她一直呆在家乡的小县城里,飞机没坐过,火车也没坐过,到过最远的地方是距离县城六十公里的市区。
秋贝的学习天赋不高没有考上大学,这倒不是说秋贝笨智商不够,她只是对不感兴趣的事情无爱罢了。
高中一毕业秋贝就接手了家族的生意--一家小小的书店,一干就是十几年。生意不好不坏,但足够混口吃的,书看的不老少,古言说的黄金屋美如玉没见到,性格却是更加的惫懒,以致相亲无数,依然单身。
但是,秋贝还就是喜欢这样平淡的生活,无波无浪,不惊不澜。
如果有看着不讨厌的男人肯娶,就嫁了。没人娶,就一直单着也不算太坏。
所以,秋贝就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女人,如果非要扯出不普通的地方,就是她很能打,特别能打,能打到什么程度呢?她一脚能将碗口粗的树干踹断……
也许,这也是导致她一直单身的重要原因之一。
谁知道呢。
不过,能打却让她拥有了一个特炫酷的绰号--贝爷。
传说,贝爷怎么怎么样……成了小县城三姑六婆口中的标准格式,在她们嘴里,贝爷是一个国字脸,体型魁梧,爱打抱不平的……壮汉!